2008年4月30日星期三

生活艱難


與其加價後沒人吃,不如乾脆不賣!



另一邊廂,壽司店仍然其門若市。



忽然想起無線最近播的《一百萬人的故事》。
當我們投拆飯盒難吃時,有人連飯盒也吃不起,只能吃"面"包(可惜也漲了價)。
當我因為大意和懶惰而忘了家裡有什麼食物,要扔掉過期的食物時,想起為了慳煤氣費而將飯[食送]倒在一起煮的人。

並不富有的我,是否應該學會格價?


2008年4月28日星期一

舒琪”影評(人)死亡事件簿”(五,完)


【明報專訊】(前文提要:針對「報刊影評人之死」的議題,《綜藝》網站的執行編輯安‧湯遜提出了一連串有趣的相關問題,這裏試把問題套在香港的環境上,解答如下)。








8.如果年輕一代不再讀報,也不再(在網上)追隨一個可以反映他們口味的評論人,他們往那裏掌握要看什麼電影的資訊?



一個來得有點irrelevant的問題(不論是在西方抑或本地):這一代的年輕人上影院會先去掌握什麼電影資訊嗎?(即使是電影學生,我敢說答案也不會是絕對的正面。)對大部分的他們來說,看電影與唱卡拉OK、蒲吧、shopping、吃轉壽司、逛MK會有本質上的分別嗎?也就是說,除了都是社交娛樂外(目的百分百是為了"hea"),這些活動都不再承載任何其他意義。所謂資訊,充其量不外是一些消費的小資料(貼士)而已,例如被消費的對象(如歌星、演員、製成品)能夠提供多少可被消費的內容(包括了形像、裝潢),衡量的方法,往往是一些不言而喻的icons(星星、金錢代號、大拇指)。即使涉及任何實質的資訊,其內容也是在重申或肯定該消費品的價值(製作報道、幕後走訪、特技揭秘諸如此類)。問一個今天最典型的年輕觀眾,他會care買票看的電影會對他的人生有任何啟發、有什麼東西值得他去學習或感受、又或簡單如它的導演是誰嗎?(當然,客觀的事實是我們大部分的電影都沒有這個能力去提供上述的內涵。)



9.Rotten Tomatoes和Metacritic(兩者都是把全美國的影評蒐集起來,加以分門別類的綜合式網站)對影評有什麼影響?正面還是負面?



這兩個其實都屬資料性的平台,好處是省時方便,可以把有關影片公開發行期間的reviews都一覽無遺(Rotten Tomatoes還給你做了百分比排行榜──把評論量化的另一例子)。作為一個檔案站,不無它的用處,沒所謂正面或負面。(至於為什麼我們沒有同類型的網站,自是因為我們根本便沒有評論。(文章拖得太長,抱歉。但對這題目仍有興趣的讀者,筆者僅推薦The New York Press 的Armond White一篇題為"What We Don't Talk About When We Talk About Movies"的火氣十足的近作。White的口味一向十分飄忽(他很推崇邁克李德《Vera Drake》,但對陳凱歌的《無極》也讚不絕口),但卻勝在從不賣帳。這篇文章大罵Roger Ebert的拇指式影評,骨子裏其實是痛恨影評人自家的不爭氣,十分痛快淋漓。



網址:http://www.nypress.com/21/17/news&columns/feature3.cfm)。



(之五,完)



(引自2008年4月28日《明報》)


舒琪:"影評(人)死亡事件簿" (四)


















  


【明報專訊】(前文提要:針對「報刊影評人之死」的議題,《綜藝》網站的執行編輯安‧湯遜提出了一連串有趣的相關問題,這裏試把問題套在香港的環境上,解答如下)


7. 每個目前仍保住飯碗的報刊影評人應否盡快建立他/她的部落格讀者群?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也許先讓我們審視一下部落格的本質與功能。無疑的,在這個網絡年代,書寫或閱讀部落格已不單是一種潮流或現象,而是每個網民(i.e. 絕大多數的城市人)日常生活裏的一項常規活動。跟刊登在報刊上的文章不一樣,部落格的文字1)毋須通過任何客觀的審核(不論是釐定文章的水平抑或內容的範圍界限),意思即是:作者本人是所有標準的把關者,是非好醜,全賴作者的自律;2)很容易得到「讀者」的即時回應,並迅速可以建立起龐大的讀者群;3)可以同時結合圖片、活動影像,並自由鏈接到任何相關網站;4)兼具資料庫的效用,方便翻查。


針對1),西方的新聞與文化水平平均較高,能在報刊上佔一席位的影評人的文字修養一般不會太差,他們的個人部落格亦然,很多時甚至因為部落格的形式比較casual,所以反而會多了一份平易近人的親切感。但在香港,即使是編輯邀約回來的作者,文字水平也一樣可以教人搖頭嘆息,更遑論其部落格了。由於沒有任何規範,加上有第2)點作後盾,一部分的「作者」,很容易愈變得妄自尊大起來。肆意粗暴和犬儒本來就已經是本城在過去兩個decades以來逐漸養成的一種風氣以至集體意識形態。貼合無法無天的互聯網,「作者」與「讀者」連成一個鼻孔出氣,遂更一發不可收拾。不過,雖然有不少先例和數據,證明互聯網(以至個人網站或部落格)的影響力,但我依然覺得沒有必要過分高估這類張貼文字的力量。After all,這不過是一些烏合之眾(雖則mob sentiment往往就是暴亂的源頭)。第3)及4)點都是部落格的優點,不贅。


結論?任何一種媒體,理論上都是一種中性的工具,完全視乎掌握工具的人如何運用它。我看部落格的習慣,跟我追隨報刊作者的原則並無兩樣──光挑好的讀。我樂意有更多機會或渠道接觸我喜歡或值得我學習的影評人。反之,避之則吉可也。


(之四)


舒琪 (引用自《明報》2008年4月26日


2008年4月24日星期四

英瑪褒曼----《野草莓》

今年電影節看的最後一套影片是瑞典導演英瑪褒曼(Ingmar Bergman)的黑白片<<野草莓>>(Wild Strawberries),這是我看的第二套褒曼電影。


其實之前只聽過他的大名,引起我好奇的是他的<<第七封印>>,單看電影劇照--一個穿著佔去照片三分二大小的黑色長袍的神秘男人--便覺得很神秘。知道劇情--死神到人間要帶走一個男人,男人為了拖延時間,便提議與死神下棋,如果嬴了死神,死神便不能帶走他。聽說整套電影都是下棋的過程,當中有一些超現實的畫面。


不過,電影節沒播放這套,只好去看了<<狼的時刻>>和<<野草莓>>。


<<狼的時刻>>是褒曼唯一一套恐怖片。氣氛很好,但是劇情難明,常令人分不清是真是幻。不過,電影不一定需要情節清清楚楚才好看,否則,惡夢似的<<安德魯之犬>>也不會成為經典。電影裡的兩夫婦住在空曠的郊野。他們分別看到奇怪的"”人”和超現實的場景(幻覺?)。那些詭異的場景有點像瑪格烈特 (Magritte)的畫--以寫實方式表達超現實的情景。看得令人很不安就是了。



<<野草莓>>不是一套恐怖片,但裡面主角發噩夢的場景仍然製造了詭異感覺,甚至比<<狼的時刻>>的畫面更令人難忘。


故事是講一個怕與人群接觸,只與忠心的女管家同住的老醫學教授剛獲取了榮譽勳章,要駕長途車到別區領獎。與他同行的是正在和他的兒子冷戰,暫住他家的媳婦。電影講述了他一天的旅程。途中他經過小時候住的地方,令他回憶舊事;途中遇到的人映照了他的人生;他發的夢,反映了他內心的恐懼。從這些片段,我們了解到事業成功的教授背後的寂寞、傷痛和缺憾。


電影很平淡,沒有大起大落的情節,只是由他的途中見聞、與各人的對話、回憶和夢境來貫穿。


但是,電影卻出奇地令人深思,令人感動。教授事業有成,樂於助人,但給親人的感覺卻是冰冷無情。我會否就像他一樣?心裡想什麼,別人都感受不到?交朋結友沒障礙,但卻欠缺熱情?不怕獨處卻難以合群?我心裡想著的是否只有自己?這種對自己的反思是現實的,比看鬼片更恐怖。如果我是一個沒感情的、不可愛的人,如果我不能和別人建立溫暖的關係,如果別人眼中的我就像這個老教授一樣,那有多可怕!


--Spoiler alert! (5行字)--



電影的其中一個主題是孤獨。教授的其中一個噩夢已成為電影界的經典場面--獨自在四野無人的街道,見到沒指針的鐘、神秘的人、拖著棺材的馬車...... 節奏、配音、主角的表情都配合的很好。特別難忘是那個背著主角站在街尾一動不動的人。觀眾隨著教授一步步走近,但那人就像紙皮般動也不動,不因你的走近而有絲毫反應。看這段戲時,感覺就像自己真的置身那個夢境中。


--Spoiler finished--


 


除了以上所講外,還要一讚電影對白。戲中不乏精彩對白,有些令人發笑,有些令人深思。


雖然電影有很多夢境和回憶場境,但卻出奇地有真實感。完場後我也跟著拍掌。


2008年4月22日星期二

轉載:舒琪&lt;&lt;影評(人)死亡事件簿(三)

from 4/20 Ming Pao


前文提要:針對「報刊影評人之死」的議題,《綜藝》網站的執行編輯安•湯遜提出了一連串有趣的相關問題,這裏試把問題套在香港的環境上,解答如下)


1.當老一輩的影評人紛紛退休或退下火線時,有誰會取代他們?


在香港,影評未嘗被視作過是一份職業(更遑論專業)。有史以來固定並長期為一份報刊撰寫影評者,僅石琪一人。餘者均屬業餘。在西方,知名報刊造就出權威影評人,有見地的影評人都是給報刊「孭飛」的名牌,雙方合作動輒數十年,是司空見慣的事情。(最近期的例子,便有獲英國電影電視藝術學院特別致敬、為《觀察報》The Observer撰寫了超過45年評論的影評人Philip French,和曾獲普立茲文學獎、剛克服了癌病後東山再起、41年來每周六天為《芝加哥太陽時報》Chicago Sun-Times撰稿的美國影評人Roger Ebert 。)影評在本地印刷媒體中從來不受重視,影評人長時期處於一種浮游狀態,寫下停下,成了十分自然的現象,遂也無所謂退休、封筆或被取代之說。想當影評人的年輕人,沒有專業的訓練不在話下,就連觀摩的機會也近乎沒有,再加上自身底殆懈的教養、淺薄偽善的社會風氣和氛圍,更談不上什麼接班、承傳的問題了。網絡逐步取代了紙張印刷,於是又有說網上影評和部落格族群是新的勢力。關於網絡,我至今仍以為馬田•史高西斯在八年前對千禧年發表過的一番寄語依然精確管用。他說:「我希望會在下一世紀見到尊重 (respect) 的重臨。在過去二十年來,在美國肆意輕蔑其他人,甚至是總統,都不是什麼問題。誠實?


2.我們有那些年輕的、能擔得起大旗的影評人?


見上。


(也不是完全沒有的。我很想把我的寄望付託在一個十七歲的年輕人身上。他的文字容或仍然未夠成熟,但他對電影努力不懈的狂熱追求與崇敬(reverence),不僅超越了與他的同代人,甚至是──我敢說──相當部分的電影工作者。有興趣的讀者不妨到http://david3boat.blogspot.com/ 一覽。)


3.報刊影評(print film criticism)會被什麼取代?


答案同樣見上。


7. 每個目前仍保住飯碗的報刊影評人應否盡快建立他/她的部落格讀者群?(之三)


舒琪


2008年4月19日星期六

轉載:舒琪&lt;&lt;影評(人)死亡事件簿(二)

影評(人)死亡事件簿 (明報) 04月 19日 星期六 05:05AM



【明報專訊】針對「報刊影評人之死」的議題,《綜藝》網站的執行編輯安‧湯遜(Ann Thompson)提出了一連串有趣的相關問題(http://weblogs.variety.com/thompsononhollywood/2008/04/film-c









ritics-st.html),解答這些問題,也許對釐清一些爭論或未來方向會有所幫助。



湯遜的問題如下:



1. 我們需要影評人嗎?



2. 他/她們有何目的?



3. 這些目的是否已被別的東西取代?



4. 當老一輩的影評人紛紛退休或退下火線時,有誰會取代他們?



5. 我們有那些年輕的、能擔得起大旗的影評人?



6. 報刊影評(print film criticism)會被什麼取代?



7. 每個目前仍保住飯碗的報刊影評人應否盡快建立他/她的部落格讀者群?



8. 如果年輕一代不再讀報,也不再(在網上)追隨一個可以反映他們口味的評論人,他們往那裏掌握要看什麼電影的資訊?



9.Rotten Tomatoes和Metacritic(兩者都是把全美國    的影評蒐集起來,加以分門別類的綜合式網站)對影評有什麼影響?正面還是負面?



容許我把這些問題套用在香港的環境上,試答如下:



1. 不需要,如果他/她們都只是向讀者/觀眾提供一些消費指南和無關痛癢的資訊,而非具知識性的、說服力的和分析性的觀點與角度、激發讀者/觀眾對該部電影甚或「電影」本身繼續有所想像或思考的話。



2. 正如上文說過的,評論是民主的基石。理性的批評可以引發出有效的論述。多了討論,讀者/觀眾多了選擇,道理才會清楚。評論是思考的一項工具。



3. 評論是屬於文字的。深入的、精確的評論一般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做到。新的媒介集中的是流動影像和音響,文字於其中只是一種graphics。它們並都以輕巧、細小和易於攜帶作吸引。娛樂(To entertain)用家是這些新媒介的目的。好的評論當然也有娛樂、滿足讀者的功能與效果,但卻是非官能性的,而且與讀者本身的基本訓練與修養息息相關。這些都是與新一代所熱中的新媒介背道而馳的。所以儘管這些新媒體都有容納文字的空間或可能性,但文字必然不是重點。評論遂將逐漸(其實已經)變得obsolete、不合潮流,這似是無法改變的事情。



(之二)



轉載:舒琪&lt;&lt;影評(人)死亡事件簿(一)


早前想過這問題,最近便在《明報》看到舒琪的這篇文,引用如下:


【明報專訊】在網上讀了一連串的文章,都是有關影評人在美國逐漸消失/死亡的現象。這裏的「影評人」,指的主要是固定為報刊撰寫電影評論的受薪作者。「鹽湖導報」(The Salt Lake Tribune)影評人Sean P. Means(外號「草蜢仔」)在他的部落格裏(http://blogs.sltrib.com/movies/),便指出,在過去兩年裏,不論是因劈炮唔撈、被炒、不獲續約、吃「肥雞餐」、被調職或宣告封筆(退休)而先後離職的美國影評人,多達28人。其中不乏全國性發行的大報作者,最廣受談論的有「洛杉磯時報」的Kevin Thomas、「村聲」的Dennis Lim、Michael Atkinson與Nathan Lee 、「芝加哥讀者」的Jonathan Rosenbaum和「新聞周刊」的David Ansen。那篇文章借用了《無間道風雲》的原名(The Departed)作題,語多調侃,可說是文人相輕又一例。


但28人的確是個叫人咋舌的數字。重災區似乎是一直執美國文化牛耳的紐約,其中「村聲」的情尤其嚴重:佔了刊物比例幾近五分一的電影版,全職的影評人只剩下J. Hoberman一人。問題是「村聲」(與它在五十年代中期創刊時相比)並非什麼辛苦經營的獨立刊物,而是一家擁有十七份報紙的媒體企業。在它最光輝的日子裏,「村聲」是美國最富知識分子味道的流行讀物,以辭藻尖銳、大膽敢言的報導文學和政治、藝術評論見稱;電影方面,倡導「作者論」的安德魯‧沙里斯(Andrew Sarris)便是以「村聲」為基地,而刊物每期的coverage,也遍及所有非主流放映及活動。至於紐約,在過去更一直是影評界的龍頭。有過數不清的例子(《巴黎最後探戈》、羅拔 ‧阿特曼、白賴恩‧迪‧龐瑪的電影、歐、亞進口的藝術電影,近期則有《竊聽者》、《二百萬奪命奇案》等),是全仗紐約影評人的支持與吶喊,才有得見天日、甚至吐氣揚眉的結果。


有關影評人的角色、影評人能有多少影響力、影評人與電影作者、觀眾之間的關係等問題,其實不時都會被拿出來討論一番,特別是當一部評論上全面被批、但卻在賣座上大殺四方的所謂「Blockbuster」出現時(《海盜王》、《變形金剛》)。在西方民主社會裏,評論是民主的基石,是一種傳統。理性的批評可以引發出有效的論述。電影評論的消失自是一項危險的警號。但觀乎香港,影評其實早就無聲無色地壽終正寢,似乎未嘗有過任何討論(更遑論什麼警號了)。讀上述這些文章,未免不無幾分感概。


(之一)


舒琪


(轉載自2008年4月13日明報網:http://ol.mingpao.com/cfm/star5.cfm?File=20080413/saa02/mee1.txt


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氣憤

真的有這麼巧,剛寫完虐待動物這個主題,便在另一個常看的blog內看到blog主引用另一個報道虐待動物的blog。因圖片太令人不安,所以我不敢直接引用那個blog,而是引用引用它的那個blog(講得真複雜!)。


我也不多講,總之內容是:


原來在韓國,食狗肉是合法的。


而且他們對待狗隻及殺死狗隻的方法十分殘忍。簡直不是二十一世紀一個文明人的所為,而且我相信原始人也有道德觀,他們不會將最差的食物和惡劣的居住環境給他們將會吃的動物。你要吃牠,你還不該在牠在生時待牠好好的嗎?你們沒有想過牠吃什麼就代表你吃什麼嗎?


那篇”引上引”的blog便鼓勵大家寫信給韓國總統,阻止韓國成為合法食狗肉的國家。


如果你認為狗也是動物的一種,吃狗肉沒什麼大不了,那麼請你看看他們如何對待那些狗。


 


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

人間地獄

上一篇文講牛仔肉是如何製成的。牠們的痛苦,除了被困和身體上的種種不適外,還有心靈上的創傷。那些牛仔沒有獲得從母親及其他動物而來的觸摸和溫暖。心理課也講過,有一個實驗是讓小猴子和牠們的母親隔離,只給一個包著毛巾會發熱的鐵線”奶媽”。就算這個不是真的媽媽,小猴子也會緊抱不放。不過人類連自己的心靈也不理,又怎會理會動物的心呢。


又從網上得知(請看這篇引用的blog),因為販賣寵物有龐大的市場,所以內地有很多寵物繁殖場。但是,為了省錢,他們在極惡劣的環境下繁殖寵物。寵物爸媽被迫”生完一個又一個”,耗盡體力,百病叢生;最後虛弱的牠們被人當垃圾一般棄掉。(以後請不要購買寵物,改為收養吧)


其他虐待動物的例子和方式實在數不勝數,在此也不能/也不忍一一說明。無良商人一定會說,如果不這樣賺錢,他們養不起全家,自己也會餓死。動物的命較賤,牠們受苦,總好過人類受苦。動物被剝皮,總比子女營養不良好。這樣的人,你怎樣罵他們也沒用,他們的心已硬,他們心裡沒有別人,更何況是動物。


不要問地獄是怎樣的,地獄就在人間。


被困隨想

看電影愈多,便愈接受到打爆頭噴血刀刺等暴力場面。想不到,卻被《PTU》的一個幕戲嚇倒。


那幕戲,盧海鵬飾演的”大眼”的兒子死了,他將保護兒子不週的馬仔捉起困在工業大廈的一個單位內。任達華(?)跟著”大眼”等人進入那座殘殘破破、氣氛陰森的工業大廈內,慢慢地乘電梯到達那困著一干馬仔的單位那層。鐵閘一打開,在那個偌大的空間內,放著幾個鐵籠,每個鐵籠內都捲伏著一個被剃光頭的祼男。他們在那個狹小的鐵籠內,要屈膝坐下,整個上半身要彎曲,下巴貼著膝蓋才能讓鐵籠容得下整個人。因為鐵龍太小,他們都動彈不得,就這樣被迫一直維持著這個姿勢。試想想,這個姿勢連腰都直不起來,令呼吸都有困難,加上被困的恐懼,很恐怖。”大眼”還要發瘋地邊罵邊將一根鐵枝敲打著鐵籠,震得他們雙耳劇痛。這場戲比《黑社會》中將人困在木箱內推下山那場更恐怖!以致戲完了,我仍不斷在想最後會不會有人去救出這些人。





最近在地鐵站又見一被困情景,就是被不法商人困在鐵籠內無限量取膽汁的熊。那個籠就像《PTU》內的籠,熊的身體有多大,籠便有多大。牠們根本動也動不了。而且記得新聞曾說,抽取牠們膽汁的器具都很髒,傷口想必一直發炎。那根本不是任何一種生物能承受的痛苦。也想起以前在課堂上看過的短片,講述牛仔肉怎樣生產。為了令肉呈乳白色,牠們不能吃含鐵質的食物。BB牛出新後很快便要被帶離母親,獨自被困在欄內,吃為牠們特製的不夠營養的食物。那個欄,當然是小得令牠們不能轉身的那種啦!幸好,牠們的一生很短,講明是”牛仔”肉,當然未等到牠們長大,便要被拿去屠宰。可能只有到屠宰場的途中,牠們才得享片刻自由,但恐怕那時牠們已虛弱得不懂享受了。聽說,牠們的肉無比嫩滑呢!可參考:http://www.youtube.com/watch?v=Ss0EUsheUKw&feature=related 


除了被外物困住,也有人被身體困住,如因意外或疾病導致四肢癱瘓的人。因著他們的不是外物,而是自己的身體,那感覺想必十分可怕。你試過睡覺時”被鬼壓”(這現象是正常的生理現象)嗎?試想像以後都被這樣壓著,有多恐怖。你看過《一公升的眼淚》嗎?病人全身會逐漸肌肉無力,不能動彈,癱瘓一直蔓延至氣管,最後窒息而亡。


看了電影《潛水鐘與蝴蝶》。這可算是將癱瘓拍得最美的一部影片。當中中風癱瘓,只能控制一隻眼皮的主角,說用想像力可以將思想帶離驅體,然後電影盡影美麗的畫面。雖然那幾幕很動人,但誰又能真正做到呢?他雖然行動不便,但常被推去海邊、草地(甚至上遊艇)等美麗的地方散心。但現實中,又有誰可這樣常常離開醫院呢!在香港,究竟要如何艱辛才能將一個癱瘓的人帶到如此美麗的地方呢?


早前這麼大個人第一次困”車立”(?lift),在一架擠滿人的lift內被困十五分鐘,那架lift 還要不停震動。(不過比起給昂坪360困一個半小時的人還是好很多~~)雖未至於十分恐懼,但還是會有點窒息感。


被困的感覺實在恐怖,我想我是情願被老虎追也不願被困。


瘦身後的Into the Wild影評

朋友告之我寫的影評,常將太多情節寫上。除了令想看的人沒癮外(雖然沒寫結局,但寫太多情節確是不妥),也令文章變得過長。現將早前寫的"Into the Wild"影評修改了一些,刪了一些寫得太細的情節,希望好一點吧------


工作辛苦時,生活苦悶時,前無去路時,很容易便會說出:”我要去流浪”這句話。


想像自己背著背囊,穿上風褸,買了機票和火車證,就這樣踏上旅程;想像著一路上會遇上的人;想像著將會遇上的奇遇和體驗;想像那絕對的自由......


”流浪”是個很浪漫的念頭。不過,很多人說要去流浪,又有多少人能實行?


看了改編自真人真事的"Into the Wild"一片,電影中的主角Christopher McCandless將”流浪”這行動實行得很徹底。


1992年,剛剛大學畢業,品學兼優,有機會入讀Law School的這位二十三歲的男主角,將自己的積蓄捐到慈善機構,燒了證件,隻字不留便離開家人踏上流浪旅途。


他起初還駕了心愛的舊車出發,到半路連車也沒了,只靠搭順風車前行。一路上他邊做散工儲錢,一邊做資料搜集,目的是要到他心目中的理想地--阿拉斯加荒野,體驗遠離社會的生活。到達阿拉斯加時,他甚至連保暖的雪靴也沒有,食物也不足夠。他只打算靠打獵覓食。


”流浪”有需要這麼徹底嗎?不是去個三兩個月便夠嗎?用來傍身的錢不是愈多愈好嗎?不是應該向家人交代一下嗎?有必要獨自體驗危險的荒野生活嗎?


這是因為,作者不是一般跟從社會規矩父母期望過活的普通人;他愛看書、愛讀前人智慧、愛思考,而且說到做到,心裡有什麼想法便會實行出來。他在家裡不快樂,他想尋找人生的意義和尋求得快樂。他要試試遠離人群,以最少資源在大自然過活。


他說自己是”極端主義者”,他做什麼也會徹底地做。他要自由,便要絕對自由他要遠離社會,便選擇離家出走拋掉身份獨自上路,以及獨自面對荒野(在片中他常說這是”absolute freedom”)。他在途中一直獲得好心人的照顧,有不少人更希望他留下,但他一直不為所動,他的目標是阿拉斯加,不能被其他人事阻礙。


他這樣做,當然惹來批評。有人說他不應一聲不響走了,令家人傷心。就算氣父母,也不應該以這方法報復他們。連向與他最友愛,最了解他的妹妹,他也沒有留一句話。有人說他不應該這麼愚蠢,資源這麼少、經驗這麼淺都擔敢獨自闖到野外。他既自私,又幼稚。


就像一個剛學步的小孩子要走到山上去,大人當然立刻阻止。小孩子還未體驗過山路,不知道危險,你當然要阻止他,免得他受傷。”你這樣一定會跌!”大人厲聲喝。小孩子最終是屈服於大人的權威下。大人也只覺他們保護了小孩,再不理會孩子是否不服。


不過,Christopher已是一個會行會走的人,有主見,有思想。責備他的人,你們敢說你了解人生比他多嗎?你循規蹈矩的人生一定是最好的嗎?你的人生適合他嗎?


他就是那種要試過才明白的人,他不斷看書,他親身體驗,他經歷過一個人的孤寂無助,才真正明白人生的意義,明白快樂的來源。如果他先與家人商量,他一定會被絆著不能走。如果他未到阿拉斯加便為誰留下了,他一定會後悔終生。如果他帶備充足資源並跟著地圖走,他便感受不到”徹底自由”。他是一個偏激和過份忠於自己無視世俗規矩的人(世上很多人並不是),可想而知他在社會上一定不大受歡迎。


在電影中,他見到大自然美景如壯闊的群山、近在咫尺的野生動物,都露出一副既驚訝又欣喜的表情,就像小孩子見到新事物一樣。他玩遍了大自然提供的遊戲。他的這種快樂,我們這些營營役役的都市人永遠也享受不到。導演Sean Pann很有心思地將他的出走過程分階段描述為出生、兒童期、青春期和成熟期,彷彿他的人生從他踏上旅程的一刻才真正開始。


電影拍得很好,令人思考。因為主角看書多,常引用書內句子,電影有很多精彩的語錄。主角的體悟令人深深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