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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9日星期日

手信的作用


以往去旅行不大著重買手信給自己。不會為此去做research,不會買太多。知道有些人會多帶一個喼裝手信回來,覺得很驚訝。記得好友曾提醒我,去旅行不要吝嗇買紀念品,因為物件可以讓人記住那次旅行。但我又看了很多斷捨離的書,提醒大家不要堆積物品在家,就算是旅行紀念品,如果沒有展示出來,只是收起來封塵,甚至已忘記它們的存在,就要想想是否還值得繼續收藏。

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

東京遊︰明治神宮 + 旅程的最後一天


我想看文具,心儀住於銀座的12層文具店伊東屋,旅伴想去明治神宮。不過去旅行,看景點比逛商店重要,最後我們選了明治神宮。

車站在「神宮前」(今次有「前」字,入口離車站很近),交通十分方便。我們先將行李箱放在新宿車站的儲物櫃,拍了照、記下位置,並在車站內吃早餐。今次旅行,我們沒有到有的早餐店吃豪華早餐(即時想起京都的伊右衛門沙龍),而是與上班族一樣在車站內的餐室吃。在找沙手間時,我發現車站內有另一間早餐店,店門是長形的,餐桌放得很逼。店內分為吸煙區與非吸煙區 (日本不少cafe都有這安排),餐牌裡有啤酒,有人一早便喝酒,有種市井的感覺。我隨即想像,若每天都與同一班客人光顧同一間早餐店的話,大家可能會變成「食客朋友」,像《深夜食堂》裡的食客一樣。

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

舊物(四)



不知現在的年輕人還會不會玩這種牌--幾個朋友共買一塊/一套木牌(拼圖),在上面寫大家的名字,然後每人拿一塊,成為友誼的證據。到大家老了重聚,可各自拿自己的那塊出來,與朋友的合拼回一塊,或拿著拍照。上圖這塊腳板本身有一套,每人拿一塊回家。Friendship Forever。到底友誼能否永固?


這圖展示了另一款,每人拿一片拼圖。我曾和加拿大的四個朋友約定10年後在香港的尖沙咀鐘樓見面,828是見面的日期(8月28日)。想不到,其中一位全情投入教會生活(她推卻我們的理由是教會有活動),不想與我們再聯絡。我忘了為何她的牌在我處,我已和她失去聯絡,無法將牌還給她了。那麼,餘下幾位的友誼有沒有永固?well...



忘了是誰送的,只覺很可愛。

很喜歡Nightmare Before Christmas。這套片很受歡迎,裡頭的角色被製作成玩具和精品。日本人很迷Nightmare,這個盒是我在東京買的。我有Sally的布鎖匙扣,但後來看著看著,竟覺得她真的有點恐怖。

你們是否記得這個品牌?這是間英資公司,父親在這裡工作。這間公司很有人情味,對員工很好,甚至會借首期給員工置房子。我在父親的辦公室也有美好回憶。真的可以在這裡打一世工。香港人可能以為她只生產油漆,但原來她生產了很多化學品,還有藥品呢。這是wiki的資料:

Imperial Chemical Industries(In the 1940s and '50s the company established its pharmaceutical business and developed a number of key products including Paludrine (1940s, an anti-malarial drug), halothane (1951, an anaesthetic agent), Inderal (1965, a beta-blocker), Tamoxifen (1978, a frequently used drug for breast cancer), and PEEK (1979, a high performance thermoplastic).ICI formed ICI Pharmaceuticals in 1957.)

我好奇她現在怎麼了,於是上網查,發現她在2008年被一間荷蘭公司(AkzoNobel)收購了。

我小時候因為表姐們喜歡畢華流才留意他,他寫的校園小說活潑風趣,我問表姐們借來看,看了一本又一本。後來自己從圖書館借來看,或從書店買回來。我看了很多他的書,由《主席手記》、《捕捉女王》、《天子門生》、《萬能老師》、《國史奇兵》一直到《畢華流談遊戲》、《畢華流談星座》、《荒原三部曲》(《少年遊》、《女兒行》、《妖獸陣》)、《四種怪物》、《水龍渡》、《青雲鳥》、《我是羊》(但沒有挑戰他的奇幻小說巨著《桑梓荒原記》)...... 圖中這本《夜半無人。愛的宣言》於1987年初版,這本是第十一版。出版社博益已不在了...... 
  

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

舊物(三) Yes, I am talking about Yes Card.

我有一疊Yes Card. Yes, 當年跟風玩過。

Beyond我是會keep的。

郭富城剛出道我便覺得他很作狀,不過我表姐和表妹都喜歡他。我只喜歡郭富城在《91神鵰俠侶》內的銀狐造型。不過那張卡我送了給表妹。

2014年11月25日星期二

舊物(二)旅行記念品

父母喜歡去旅行,除了帶我去日本,還帶過我去歐洲(參加XX天團)、澳洲(探望移居該國的叔叔一家)和北京。當時時興跟團,父母好像壓根兒沒想到可以自己去旅行。

我第一次出國,便是跟他們以及姨媽一家跟團到日本旅行。想不到呢!因我父親經歷過戰爭,不喜歡日本人。但我猜想,是因為我媽、我姨媽和我姨丈都想去吧。我們去的是東京。




我對東京的印象/記憶:
。所有商店內的貨品都很美
。超級市場的水果全都用透明膠膜封著
。我們在酒店睡榻榻米。有一晚,導遊講完鬼古後,父母其中一位外出了,另一位在洗澡。我一個人躺在榻榻米上,聽到膠袋被冷氣風口(?)吹時發出的聲音,有點怕。
。我是全團最細的,於是成為導遊作弄的對象。要我唱歌娛賓,又說我喜歡了其中一位哥哥,長大了會嫁給他。(我確是目不轉睛地望著那位哥哥。)
。東急(?)遊樂場裡的鬼屋很恐怖。
。迪士尼樂園十分好玩,最喜歡小飛俠遊戲。我們坐在遊覽車卡上飛越城市天空、飛向鐘樓。我沒有跟表哥玩,他都挑刺激的來玩。不過,我父母竟敢和我一起玩Space Mountain;特別是我媽,她對刺激玩意一向十分膽小。現在很難想像父母年輕時是怎樣的,但當我憶起這些童年事,便會想起。
。說回這粒珍珠,是我母親在街上的攤檔玩開蠔殼遊戲時抽中的。她給了我,我放在這個忘了怎樣得到的心形小盒內,一直留至現在。

2014年11月23日星期日

舊物(一)

今次回加,在舊房間找回一些舊物。我就像《點對點》裡的陳豪一樣,逐件拿起來看、來摸。


我從未擁有過Game Boy,不過卻有這種遊戲機,還記得曾經玩得十分開心。想不到,現在可以用手機玩遊戲。(不過我不喜歡用手機玩遊戲。其實我已不大打機。)

到現在仍會發數學科噩夢的我,曾經懂得用這部Cal-tor(香港學生對計算機的稱呼),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最得人驚的是,這部機仍然可以運作!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變裝(五):Out of Character

性格一向低調,今次玩變裝並將部份照片放上Facebook,是out of character的行為。我不是個愛被拍的人,去旅行時很少請人替自己拍照,連自拍也極少,post上Facebook的相多數是影境的。為何今次這麼大膽?我為自己分析。

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變裝(三)






第三個造型:
桃紅色玫瑰圖案背心出場了!我將背心部份往內反,變成tube-top來穿(如果身材好的話,其實變bra-top更漂亮)。我自覺肩頭不漂亮,不夠信心單穿"tube-top",所以試了兩張相後便罩上黑色皮背心。我換上了黑色短褲,仍穿著短靴。左耳戴上圓型大耳環。道具分別是短槍和太陽眼鏡。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變裝(二)



變裝拍照的好玩之處,在於你可以想像你是另一個人,有另一種性格,給人一種完全不同的感覺。樂趣與演戲相若。

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變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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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我驚喜的收穫。我將背心位置反下來當tube top穿,外襯背心皮褸,配黑色短褲,單邊戴大耳環,拿著短槍扮殺手。)

fish
(我買了圖中最深色的魚鱗手觸)

從來都不是個愛打扮的人。買衣服,只當是例行公事。曾穿著不適合自己的顏色的衣服度過幾年,直至得高人提點才改變過來。

不過,一次到影樓拍照的經驗,卻改變了我。老套點說,是發掘了自己的「可能性」(其實我很討厭這個詞)。


事緣,某同行朋友是個熱愛拍照的女孩。她曾向熟人租影樓和同事一起上去「玩影相」,每人輪流變身模特兒互拍。她們請來化妝師set頭化妝,亦會帶來不同的服飾和道具。


她們相約拍第二次,邀請我一起去玩。我從未到影樓拍過令人感覺良好的沙龍照,心想,不如放膽一試,好像很好玩。我不貪靚,但貪玩,難得有人和我一起玩。


一開始,我己打算試一個和平日的自己截然相反的形象,穿一些平日不會穿的衣服。於是,我到花園街搜羅以下服飾:珠片衫、紗裙、銀手鐲、蛛蜘吊咀項鏈、皮leggings、鍋釘皮手繩、魚鱗手鐲等。俗艷打扮應該會幾好玩。要不是價錢貴,連假髮我也想買,畢竟髮型對一個人的外觀影響很大。我還買了一件平日也可穿著的大領黑Tee,打算在裡面襯件粉紅色背心,作「跌膊」造型。花園街的服飾價格便宜,是愛好打扮者的天堂。


拍照當日,我們幾位女子和兩位化妝師一同上影樓輪流化妝。化妝師師問我有什麼要求,我說「要rock」。她便替我將頭髮往後撥,用大量髮夾和噴髮膠替我弄出複雜髮型,然後她替我貼上假睫毛。裝容是華麗多於rock。那次拍攝我不詳述了。為什麼?因為「過相」時出現問題,那天大家拍的照片都不見了,只餘幾幅救回來的合照和自己用手機自拍的照片。但我不大覺得婉惜,因拍照過程十分好玩,正所謂「過程比結果重要」也。而且,我們即時約下一次拍攝,這給了我一個機會去選更為拿適的服裝,以及設計一個更好的造型。


今次我準備得比較充足。衣飾方面,我知道那件珠片衫是no no,竭力擺的跳芭蕾舞甫士其實慘不忍睹。要扮一個rock妹,我還欠一些皮飾。


今次我到了深水埗和尖沙咀的樓上鋪尋寶。收穫如下:有「的水」的背心皮褸、大迴旋圈耳環(買配件手製)、黑色短神和黑色喱士手套。最讓我驚喜的收穫是在某批發店近門口的一個紙箱內找到的,是一件印上桃紅色玫瑰花圖案的背心,好像只需20塊錢。除了這些,我家裡也有合用的服飾,包括一件寶藍色闊身A字短裙(因為太短,要襯褲或leggings。好幾年前買回家後一直不大知道應怎樣襯,所以很少穿。)、一件黑色連身短裙、一副黑白色魚綱圖案的大太陽眼鏡、一對藍色搭帶漆皮高跟鞋、一對有鍋釘的黑色短靴、一塊印上印度風格圖案的布。我甚至買了一枝玩具短槍供大家玩(朋友會帶長槍)。

為了擺出更好的甫士,我上網做了一輪資料搜集。我心目中的終極造型,是女殺手Nikita(來自電影Nikita)。不過我無意cosplay她(以我的功力,也不可能),只是想代入她的角色--一個無奈的殺手。比較容易扮的「Rock妹」是《天與地》的佘詩曼,不過我不會破費買高踭長靴啊(我只有矮踭的啡色長靴,風味完全不同)。另一個著名的電影女角是Halle Berry演的Cat Woman,造型和甫士一流。不過她身材太好,這角色等閒人是扮不到的啦!我發覺,適合用來cosplay的女角多數都是身材好和走性感路線的,像我這種身型的人便要投降。最近才知道,專業的cosplay服飾中有「假乳」(有點像男生的肌肉衫),不過我不是玩cosplay的,只是意思意思。


有一個不需要身材誇張的型女角色,那就是「龍紋身的女孩」。這是個容易出彩的扮裝角色,可以想像Halloween會有人扮她。要扮她,不需要身材很好,不過要骨架細和十分纖瘦,我仍是不合格。過程中,發現最酷最美的造型是中島美嘉扮演的動畫角色Nana(來自電影《Nana:世上另一個我》),不過,這也是高難度......



        *      *       *


第二次玩,已「駕輕就熟」,在等候化妝期間,便拿出黑色甲油來塗。今次替我化妝的是另一個化妝師,她替我的頭髮分九一界,一邊大把地披在前額,另一邊紥小辮子再夾好,於是從左看和從右看便會有兩種感覺。假睫毛是例牌的,因為著重眼妝,所以嘴唇只塗上淺粉紅色珍珠光澤的唇膏。化妝師還給了我一個驚喜--在我的鼻子貼上假鑽石貼紙扮鼻環(我這才知道有此做法)。


妝化得好,拍照時會更易入戲。我很感謝稱我做「rock妹」的化妝師,知道我想要什麼。

p.s.「變裝」一詞多數用來指跨性別打扮,不過我不是玩cosplay,想來想去,只想到「變裝」或「扮裝」;後者的跨性別感覺更強,於是採用前者。有錯請指正。
p.s.2 這已是去年的事,現在才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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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容易模仿的rock妹造型。



這服裝、這身材...... 難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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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紋身的女孩很有型。但這超越了rock,已是punk l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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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島美嘉的Nana造型之型和酷,是不能逾越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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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Bye-bye日記簿!

我終於下定決心,丟棄一本舊日記簿。


讀書時已喜歡寫東西,也會寫日記,但不是每天寫,而是用來記事。除了在小學有過一本有鎖日記簿之外,我沒有一本正式的日記簿;常是這裡寫寫,那裡寫寫。


最近在執拾房子(這是永恆地要做的事),見到滿屋雜物,頭痛。


過期三年的食物可以丟棄,不合穿的衣物可以拿去捐,可書可以去賣,連一堆堆明信片我也買了一本大相簿用來收藏。多年來朋友送的禮物,無論是否合用,也先收著。但對著那一本二本大小不同的簿,該怎麼辦呢?


完整地寫滿一本的,有童年生活記,亦舒作品摘錄,和一本窄長細小的記事簿。還有很多半滿或只開了十幾頁的,就只寫著一些未完成的小說,幼稚的小說概念,有時是流行歌詞,或與朋友的有趣對話,或無聊的「我最喜愛」列表。最多的,仍是生活記事。


只是,有些情節我已不想再記起。


也不是發生過什麼不幸事件,而是那時候的所謂「少女心事」,有些傻得要命。有的,與當時人的關係已改變,自是不堪回首(或者待再老些才回首吧。但不需要靠這些文字)。有的,我只覺得,是我才會記下這麼多細節,當時人可能只當是平常的相交。我覺得很特別,別人覺得只是日常交往,不會將我們談過的話放在心上,甚至已忘記我。有些「少女心事」和「少男心事」,竟不是自己的,而是朋友的。那那些朋友,已「得道飛天」了,我還留著他們的心事幹什麼?只有自己一個活在過去,是可怕的事。


像眼前這一本黑色封面的A4拍子簿,外表是有漫畫角色點綴的學生筆記本,內裡卻存放著我和別人小小的恩怨情仇。當時覺得很重要的事,到了現在,只覺那些只是成長時期必需經歷的情緒。而且,人大了,才發現「低處未算低」,遇上的事情,可以再壞一百倍。所以,珍惜眼前人,活在當下,真是沒錯的。否則你一不留神,命運便會和你開玩笑。


如此一想,便能放下。


我不是善於丟棄舊物的人,但這次是鐵了心。


丟棄這本簿之前,我覺得有必要重看一遍。這才發現,有些細節連自己也忘記了。不如在BLOG作過小小記錄,那末,仍會留下一點什麼。



有一句我看了忍不住笑,天啊!為什麼我當時會寫這種話?


一個十九歲的人怎能沒有過去,一片空白的呢?


有一段,我將來可用在別的地方:
有一次,我在車窗的倒映看到我和他的樣子,並排著。我忙叫他。他問我:「我們似什麼?」「像不像情侶?」怎知窗外是一間婚紗店。我告訴他,大家都忍不住笑。車在車站上落客後再起行。怎知前面又有一間婚紗店,旁邊又有一間。原來這條街是特別多婚紗店的。很邪呀!


還有朋友E的故事。他是個藝術型的人,會寫英詩那種。人有點敏感自卑。他暗戀一個女孩,但那女孩卻明戀另一個男孩,還常在他面前打情罵俏。他便寫一些自虐的詩,將女孩和情敵的名字都巧妙地藏在詩中。我當時想,藝術工作會適合他。
(結果,他沒有從事藝術工作。自那次「失戀」後,他拍了幾次拖,被傷害過也傷害過人。然後各一個好女孩結婚。而他喜歡的那個女孩,最終成功從情敵手上搶了那男孩過來。但他們拍拖不久便分手了。然後她投入另一人懷抱。那男的則過了一段時間才找到另一半。都有好結局)


還有朋友J的故事。J和J和J--我識很多Js。在此不細述了。總之峰迴路轉,出人意表,沒人能猜到事情竟會如此發展。可惜的是,故事不如想像中美麗。


還有我暗戀過的他和發生過曖昧的他和妒忌過的她,全都結婚生子了。當年那些事和那些心情,還算什麼?


寫日記時,會想像將來會讓別人看,甚至死後讓朋友看。我始終是一個有發表慾的人。現在回想,卻覺得無謂。我又不是名人,又不是天才作家,誰會有興趣看那些?我相信就連我提及過的人也不想看。其實只寫給自己看也不錯啊。


到了今天,連我自己也不想再看了,所以:


Bye-bye,我的黑皮日記簿!


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

罐頭刀

烹飪不是我的強項,在中學的家政課中,每每感到挫敗。唯一威風的一次,是懂得用一把舊式罐頭刀開罐頭。

可能很多同學家裡用的都是那種長柄、有齒輪、扭動扭掣使用的新式罐頭刀。

而我家的那吧罐頭刀,則只有手心般大,整個是銀色的,輕巧漂亮,更同時兼備開瓶器。雖然結構簡單,但十分好用。只要你將罐頭刀的凹位扣在罐頭邊緣的凸起處,將刀尖用力插入罐面,再沿著罐頭邊緣一上一下地按壓刀尖便成。動作其實與用扭掣開罐頭一樣,只不過整把刀就像那個扭掣而已。說穿了,只不過因為我在家裡慣用這種舊式罐頭刀,我才懂得使用。那次,很多同學對著老師給的舊式罐頭刀不知所措,我則在他們面前表演開罐頭,還特意說「很容易」呢!

那把罐頭刀我們家用了很多年,但不知怎的,後來不見了,可能是壞了後被父母丟棄隃。然後我家便改用新式的。後來我嘗試在雜貨舖找舊式罐頭刀,但店員都說那種刀已沒有推出了。

當我以為這款舊式罐頭刀已被淘汰時,我竟在大埔某商場的一間雜貨舖內重見它。找到這把刀的過程很是偶然,我只不過約了人吃飯,早到了,才踏進那間雜貨舖。在我慣性地找罐頭刀來看時,發現了它。

這把刀的款式與我們家以前用的那把是一樣的,但整個刀身是紅色的,十分帥氣。我在刀身尋找生產地,原來,這把刀是日本製造的,真想不到!

因為沒有在別的地方見到這款刀,我立時買下了。雖然用這款舊式刀開罐頭所需的力度比用新式刀為大,但有一種徒手使用器具的滿足感。發明罐頭以及罐頭刀的人,真是聰明。


後記:
 
上網找資料的過程比這篇文章還有趣:
 
--研究怎樣寫罐頭刀使用方法, 找到這個網。
http://unionlucky.com/chinese/c_instruct.htm
市場人員很厲害,用圖解加上文字逐個步驟寫出來。
 
 1. 張開罐頭刀手柄,並將罐頭刀平放在罐邊上,及令罐邊夾於牙仔與刀片之間,同時注意箭咀位應對正罐邊方為正確,細力關上手柄並留意起點。
   
 2. 以順時針方向轉動拎仔,刀片會切開罐邊並旋轉罐頭。注意在刀片完成切罐邊一整圈時,便須停止轉動拎仔,不要令刀片繼續切罐邊多於30mm。
   
 3. 以逆時針方向轉動拎仔約1/4圈並同時張開手柄,便可放開罐頭。
   
 4. 請使用罐頭刀上已獲發明專利的鉗仔,令你可以又輕易又乾淨地把罐蓋移去,遵照此使用方法可以保護你的手和手指甲,同時你又能不需接觸罐蓋,令食物更衛生,只要把手柄打開來便可棄掉罐蓋。
   
(我不知邊用來推動齒輪的那個扭掣稱作什麼,這個網叫它做「拎仔」,我從未聽過,想必有根據。)
 
--也找到一篇推薦某新款罐頭刀的網誌。原來有人對罐頭刀的設計如此講究。
http://lmkhea.blogspot.com/2010/05/kuhn-rikon.html
 
--這是罐頭刀的發明史。謝謝Wiki!
http://en.wikipedia.org/wiki/Can_opener
 
--見到一些人在網上討論區討論罐頭刀。有人說孖人牌的最好用,用很久也不會生鏽,不過價錢貴。有人喜歡IKEA的,因為價錢便宜又好用。有人喜歡開完罐頭後能連罐面一起拿走的,因為不想用手拉走罐面,也怕開得太盡罐面會跌進罐頭內。而最多人關心的應是罐頭刀會否很快生鏽。有人將家裡用的罐頭刀照片放在討論區上與人分享。一把小小的罐頭刀其實很有學問。我們隨手而用,但研究人員是花了很多時間來實驗和改良的。
 


2012年3月11日星期日

香港娃娃





圖中這個塑膠娃娃,是我保存得最久的兒時玩具。

她不像名公仔芭比般的標緻,也沒芭比的好身材。她有啡色的頭髮,啡色的眼珠,相貌平庸,皮膚黝黑,手短腳短。照片中的她帶著頭巾,是因為經過多年,她的頭髮已結成團,弄不回原狀,便以手帕遮掩(那條手帕,也是我小時候用的)。


你見到她的眼睛,是望向旁邊的嗎?不知她是否害羞,所以不敢直視人?這神態,就像個怕生又帶點淘氣的小女孩倚在門邊偷偷望人。這對眼,亦影響了我小時候的繪畫風格,那時候我畫的人,眼睛不是望向左邊便是望向右邊。


她這身衣服很平凡,戴著圍裙(為何有袋鼠圖案?),像個村姑,但她其實會「變身」的。她還有一件白色紡紗裙(我小時候將它當為婚紗),可借替換,不過我在裙子破爛後將它扔掉了。現在,她只餘一套衣服。除非我幫她再造一套。


小時候,我將她放在枕邊,回鄉時也會帶著她。我不是沒了她會睡不著,而是喜歡帶著她到處見識一下。我不會像攬毛毛公仔般摟著她,只喜歡替她擺姿勢,以及替她換衣服。


最近拿她出來幫她拍照時,才對她的生製地感到好奇。究竟她是made in哪裡?


答案令我感到一陣心甜。她是made in Hong Kong的。她是個道道地地的香港娃娃。


現在,還有什麼是made in Hong Kong的?


 







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

我的《花生漫畫》座檯日曆




每年近年尾,精品店總會將林林總總款式的年曆和行事曆集中陳列,把握這段銷售年曆的黃金時期。

不知你們是用哪種年曆的?我試過被美麗的圖畫吸引,買下大大幅的掛牆月曆。但因為掛曆太大,我只能將之掛在辦公室坐椅後的間板上,或掛在家裡的書櫃則。那兩個位置都不顯眼,常被忽略,況且重要的約會和公司活動我都記在行事曆上,而不是記在月曆上的,因此我常忘記換頁,最後索性放棄使用。


掛曆不好用,那麼座枱曆呢?坐枱月曆的命運和掛曆相似,總在頭幾個月內便被我遺棄。我反而曾經充份使用過一本座檯日曆。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時候我還是小學生,別人送我一個傳統中國的座枱日曆,即是每頁印有大大個數目字,除了西曆外還印有農曆和每天宜忌的那種日曆。我將它當成日記本使用,將自己每日的行程寫上。小時候的行程當然與現在的相去甚遠,那時寫的是學校旅行日、到同學家做project、到公園玩、去泳池游泳那些事。不過我足足寫了一年,比用日記本寫日記還要來得勤力。


已有多年沒有用過座檯日曆,今年被百貨公司的貨品陳列吸引,打破慣例買了一本。美國出版社印製的座檯日曆題材多樣,主題包括名畫、動物(多以某種動物做主題,如貓、狗、鳥,甚至連meekat-狐獴-也有!)、名車、食譜、幽默語錄、四格漫畫,甚至有學德文的(每天學一個字,附光碟),就像書本一樣。我最喜歡四格漫畫和幽默語錄類,相信它們有助減壓。


最終我選了以花生漫畫作主題的日曆。這個花生日曆,每頁印有一篇四格漫畫和其中一個角色的大圖,並留有約一半空間供人記事。頁底也沒有浪費,印上The Daily Extra,內容包括名人語錄、冷知識、購物建議、數獨和其他不同種類的puzzle。這些是錦上添花的內容,主角還是《花生漫畫》。


小時候不懂欣賞《花生漫畫》,只迷戀加菲貓。長大後,發覺《花生漫畫》比加菲貓來得耐看。幾個小小孩模樣可愛,但常一本正經地講人生大道理,有趣之餘,又令人感到有點傷感。他們天真的提問,時會觸及成人世界的醜惡,發人深醒。在眾多角色中,我最喜歡老實的Charlie Brown,不知為何總將Tom Hanks的樣子套在他身上。Snoopy在以牠命名的漫畫書中意氣風發,有時是飛機師、有時是作家,十分老積,想不到在花生漫畫中牠「退居幕後」,變回一隻平凡的寵物小狗。不過牠仍然有著各種傻傻的、可愛的想法。每日看一篇花生漫畫,是種「小確幸」。


我一度擔心自己會在未到2012年時已忍不住看完整本日曆裡的漫畫,就像中學時未開學便已看完整本課外讀物,怕不能享受每日一篇的樂趣。但原來只要在新年前將日曆收起便沒有這個問題。當我在2012年將日曆帶回公司後,我已沒有機會多看。工作這麼忙,哪有閒情坐著一直看漫畫呢?


現在,我會將當日的to-do-list寫上去,每完成一項便剔除一項,在放工前或在第二天早上再將未完成的事項以及新增事項寫在下一日,順便看看漫畫和The Daily Extra。因為工作太瑣碎,有時一版紙不夠抄,也有時候整天也沒空看漫畫。不過我總會找機會補看的。如不怕被人覺得幼稚的話,這是個增加工作動力的好方法。試試吧!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我的心理輔導員和陪跑員--Sony MP3機

讀書時因為娛樂不多所以經常聽歌。在外國時因為常要駕車所以長期聽歌。沒有特別原因,工作了幾年後,慚慚不再聽歌。
是因為前年年尾突然愛上堂本剛,才重拾對音樂的興趣。在家的時候,將他的碟不停播,但一離家便聽不到了。雖說手也可聽歌,但常會被來電搔擾。加上手機儲歌的容量不夠,於是興起買MP3機的念頭。

最初買了一部便宜貨,機身小巧,但顯示屏太細,不能列出全部選項,令我每次聽找歌都要按很多次鍵才能找到要聽的歌,十分不便。它也顯示不到日文。而且,對用MP3聽歌沒有概念,買了一個很少容量的機,很快便覺不夠用。

可能這一切都是借口,買新機的借口。忍受了一段日子,我便打算買一部好的。外型漂亮兼可以上網的iPod Touch成為首選。我從未擁有過蘋果產品,但身邊的人不斷誇讚這個品牌,我不是沒有心動過的。買了蘋果產品,便好像能踏進型人行列。而且,可以上網喎!可以下載電子書來看,可以下載有趣小apps,很引誘!

那段時間經常到電器舖和apple store看望iPod,越看越喜歡,但用二千多元買一部iPhone」,好像不太值得,所以遲遲沒有下手。

終於有一天,我又到電器舖看iPod Touch了。一走近櫃位,立即有位年輕店員過來問我是否需要幫忙。我邊說不用,邊逕自走到mp3機的陳列處。他也跟了過來。我望著一整排mp3機,從功能、容量、價錢、播放時間到美感、顯示屏呎吋、逐項比較。店員再問我的意願,我告訴他我打不定主意是否買iPod,滿以為他會落力向我推銷。怎知他竟說與其買iPod Touch,不如等iPhone 5推出,然後叫我考慮其他牌子。

我本來選了一部機身小巧的,但那按扭比我那部雜嘜牌的更難按。店員主力推薦便宜的機,但我反而覺得便宜機不夠好用,而選了一部比較貴的。那是Sony的一部大螢幕機,我一試便喜歡。大螢幕像現在的手機一樣,清楚地以icon顯示所有選項。這部機也能顯示日文。有了這兩項優點,這部機對我來說已經夠用。然後是選顏色的環節。根本不用多想,我覺得黑色最美(如果是iPod Touch則白色更漂亮)。就這樣,這個年輕售貨員便以「反其道而行」的方法成功售出一部機。如果他當時大力推薦的是iPod Touch的話,不知是否能做成我這單生意。

有了這這部機後,我時常都聽,上班途中聽,臨睡時聽,一個人吃飯喝咖啡時聽,就算在lunch time從公司走到食店的途中也要聽。聽音樂,能令自己迅速轉換心情,好像一瞬間,音樂便將我帶離凡塵俗世,帶到另一個境界似的。在那段有點抑鬱的時期,這架機成為我的心理輔道員,用音樂來安慰我。

很記得有一次,坐在往旺角的巴士上;望出窗外,滿眼是人。快下車,人也站起來了,突然,mp3機播到某一首歌。那首歌感覺空靈,一下子便將我帶離旺角,帶我到有湖邊和青草地的美好地方。(怪不得詩篇說「牠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到可安歇的水邊。」這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天堂景色。)有些歌,真會攝去你的心神。

這小小的玩意除了帶給我安慰外,還是我的「陪跑員」,鼓勵我跑步。膽小又缺乏運動細胞的我曾經因為一首歌而溜冰到冰場中央,也因為一首歌而多跑一段路。

我的機有一個好玩的功能,名Sens Me。它將現存的歌分為不同類型,然後再讓你選擇想聽的分類,再隨意播出。於是,你便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情選擇音樂類型,但因為不知道選曲和次序,便會又有驚喜。有時候,我想聽某一首歌,卻用這迂迴的方法來等它出現。當它真的出現時,會感到格外珍貴。現在我用這個功能,更多於正正經經找歌來聽呢。

這架機,抵買!

p.s.這架機的缺點是lock不到開關鍵,很多時它在手袋內與其他物件碰撞,被撞著按鈕開了機我也不知道。當我發現時它已被用光了電。




2012年2月10日星期五

我的旅行伙伴


有過揹背囊揹至走不動的旅行經驗,之後去旅行,我都乖乖地改用手拉式行李箱。揹著大背囊無疑很瀟洒、很帥。但當你龜速地走路,且每走幾步都要停一停,甚至要放下背囊休息的話,就算全副武裝也型不起來。

我對行李箱的最大要求是輕。因為我除了住酒店外,還會入住青年旅舍,那裡未必有樓梯,也未必有人幫你搬運,一件輕的行李對我來說很重要。另一要求是細,原因也是怕重,而且我想逼自己帶少些行李。與好朋友在中學時宿營,因為她帶了長袖睡衣和短袖睡衣,被我取笑多年。但我的行李也不是最輕便的,常貪心地帶幾本書。衣服方面,如果在旅行時洗衣服的話,便不需帶這麼多了。最怕是天氣冷,帶不夠衣服便容易冷病。

最後選了一個英國牌子(Antler)的手拉式行李箱。選它,因為它輕。它是軟皮的,雖然不及硬皮的堅固耐用,但也較有彈性,可多放行李。(這是否錯覺?)我也喜歡它的顏色。那種淺綠色,有大自然的感覺。我特別喜歡Columbia品牌常用的那些啡色、泥土色和綠色,因為它們像一種動物的保護色,與大自然很協調。它的手柄不是一般行李用的雙杆,而是單杆的,頂部有一個與拉杆成T字型的小手把。雙杆或單杆對我來說分別不大。我也不覺單杆特別瀟洒。不過我既然看中這個行李箱,便同時接受它的整個設計吧。

很喜歡在街上拖著行李的那種感覺,很喜歡輪子與地面接觸時所發出的聲音。這令我想起歐洲的石板路,想起響徹長街那「谷轆谷轆」的聲響。

這個行李箱雖然看上去又小又弱,但它卻很實用。我除了帶它去旅行外,還帶著它辦過很多公事。碰上要拿重物的場合,與其一袋二袋,不如拖一個行李箱。同事第一次見到我拖行李箱上班會覺得誇張,但當知道它承載著什麼物件後,便會理解。他們更會問我借來用呢。它更試過跟我的同事出國。能送它到不同地方長見識,令我很開心。感覺像送子女到外國讀書

這個行李箱,配一個大運動袋或/和一個大背囊,便是讓我感到最舒服的旅行裝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