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的奇幻小說不算多,小時候看過C. S. Lewis的「納尼亞傳奇」系列(共七本)和Lloyd Alexander的Chronicles of Prydain(共五本);長大後看Harry Potter系列。《魔戒》只看過電影版。還有一些不是系列的,已不復記憶。
我覺得奇幻小說的情節都差不多,就像編劇聖經《作家之旅︰源自神話的寫作要義》(Cristopher Vogler)描述的英雄之旅︰在平凡世界生活的主人翁,有一日受到歷險的召喚,由最初抗絕,至遇上師傅後受到啟蒙,從而跨越門檻進入未知世界。旅途上,他會在遇上考驗,在過程中結識朋友和面對敵人,再經歷重大磨難,獲得重要的力量。最後他會打敗大魔王,獲得勝利,然後回到平凡世界。此時,這位英雄的能力和視野已得到提升,再不是當初的黃毛小子。
雖然很多奇幻小說都遵循這套公式,但好作家不單能寫出精彩的故事,還帶出深刻的道理或哲理。 像「納尼亞傳奇」加入了基督教元素,裡面真正的英雄不是人類主角,而是願意犧牲自己的獅子阿斯蘭;Chronicles of Prydain的主角在最後不選擇和伙伴開開心心到樂土,而是留在人間貢獻自己;《魔戒》內那隻腐蝕人心的戒指令人感受到人類慾望的可怕,令人不寒而慄;Harry Potter將現實世界與魔法世界融合在一起,探討向善或行惡的抉擇,對抗惡勢力所需要的元素,友誼、愛和犧牲等多個主題。這些作品,我都覺得很厲害。
要選下一套要看奇幻作品,《權力遊戲》原著A Song of Ice and Fire似乎是個順利成章的選擇。但這套書篇幅長,情節複雜,人物眾多,要很用神閱讀,我暫不敢挑戰。最後選了篇幅短很多的「地海傳說」看。
地海是個只由島嶼和海洋構成的世界。在這個世界,巫術和魔法不是邪惡力量,而是能幫助人保護領地、航海平安、治療疾病的力量。不過,只有具天賦的人才能夠學習巫術。像《哈利波特》的世界一樣,這裡也有巫師學院,很多畢業後的巫師或法師都去為島主效勞。《地海巫師》講述的是法師「雀鷹」(真名格得)的故事。
故事甫開始,我們便知道格得是位了不起的法師,故事說的是他成名前的事蹟。他有一個叫「黑影」的敵人,是他無意中召煥出來的;故事說的是他如何對抗這股邪惡力量。知道故事這樣展開時,我有點愕然;知道一個角色的結局的話,我還會為他的遭遇緊張嗎?大局已定,這和看歷史書有什麼分別?這樣會較難投入故事啊!
越讀下去,我越發覺得這本書和我看過的奇幻小說不同。其他小說的主角身邊總有很多角色環繞,熱熱鬧鬧的,但此書的主人翁格得卻經常獨自行事,孤獨得很。其他小說會描述很多愛恨情仇,但此書描述的感情大都是淡淡然的。就算格得有假想敵,但那只是個過客,很快便退場。格得遇到的人大都情感冷漠。他母親早逝,父親寡言,與他交流不多;照顧他的姨母對他也沒有深厚感情,以乎只因為他有巫術天賦才對他好。他的師傅歐吉安雖然對他好,但表現含蓄,話也不多說。當格得離開父親出外闖蕩時,大家縱使不知何日再相見,但不見他們有不捨之情。就連他就讀的巫師學院,雖然有很多年輕學子,但也遠遠不及霍格華茲般熱鬧有趣。格得又不像哈里波特般有兩位好友常伴身旁,他只有一個好友,兩人聚少離多。
這種淒冷寂寞的氛圍,令《地海巫師》別具一格。對主角的疏離感,沒有影響我投入故事。其實這樣的一個奇幻世界昝很真實感。古時的兒童很早獨立,會被周遭的人當作「小大人」,加上格得的母親早逝,他基本上沒有被寵過。他擁有一般小孩沒有的強大力量,人又寡言,心事又多,自然不易結識朋友。鑄成大錯後的他便更不易與人親近。當他正式成為巫師後,更難與其他人做朋友。巫師經過嚴厲訓練,擁有常人沒有的力量,知道很多秘密,自然會較為沈默。
我喜歡作者對魔法的設定︰巫師要知道一件事物的真實名字,才能在其上施法。例如他要召喚一隻鷹,便要知道那隻鷹的真實名字。所以巫師學院的學生都要到「孤立塔」學習萬物的真名,包括所有海域和河流的名字。而且他們要終身持續學習,才能成為厲害的巫師。因為真名具有此等威力,所以他們不會輕易將自己的真名告訴別人。我相信語言是有力量的,所以很喜歡這樣的設定。
又,巫師有些法術其實是「幻術」,例如如將花朵變作麵包。那麵包看起來、嗅起來都與一塊真麵包無異,但吃下肚卻不能充飢。因為那終究只是一朵花。幻術是術士也懂的戲法,巫師才懂的高等法術才會真正改變事物的本質。但改變事物的本質,就是改變了天地,有可能為世界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破壞宇宙平衡(即「一體至衡」。這名詞在書中出現多次。),所以法師不會輕易施法。這本書的宣傳語說作品有老子的道家思想,「並非強調善惡對立的二元價值觀,而是傳達『平衡』、陰陽同源的理念。」
作者文字優美,擅長營造氣氛,中文版的翻譯也很美,在此節錄一些︰
(形容格得的妒忌)格得的假想敵賈似珀在一場宴會中表演幻術,取悅了在場所有人,除了格得。格得很妒忌——「從那刻起,當晚所有的歡樂便在他心中為之黯淡陰沉。」
(格得被會飛的怪獸追趕,他自己也變身旅鷹,整個過程寫得很精彩)「天色已暗,星星在雲朵間閃爍。他看見前方一團亂篷篷黑壓壓的獸群,全部朝半空中一個點飛去。那黑點再過去不遠處就是海洋,在最後一點天光中映現灰茫的閃光。......旅鷹格得一度在牠們上空盤旋,用老鷹尖銳的叫聲挑釁地叫出內心憤怒,然後咻地飛越甌司可島低平的海灘,攀升至海洋浪花的上空......」
(變身是很危險的事)「這次日夜大飛行,他等於穿戴隼鷹的雙翼,也透過隼鷹的雙眼觀看天地,最後他漸漸忘了自己原本知道的想法,只剩下隼鷹知道的想法︰飢餓、風、飛行路線。」
如果說這個故事對我有什麼啟發的話,我覺得是要勇於面對自己的敵人。格得害跑黑影,但他逃跑的話,黑影只會一直追來。相反,若他去追捕黑影的話,他便有機會擊敗它。
最後再讚作者一下。她寫航海寫得很捧,讓我像親歷其境一樣。
公司班同事不停遊說我睇權力遊戲,但我而家真係冇精神再去追劇集,仲要係美劇,睇完一季又要追埋下一季,一陣如果鐘意咗套劇集又會想買本原著小說,整件事實在太危險……😂😂😂
回覆刪除權力遊戲真係好好睇,宜家開始睇都唔遲!睇完一季可以抖一抖先睇第二季。(我已加入遊說大軍)
刪除《權力遊戲》讓我們看到,人世𥚃,真是黑影幢幢;此黑影,既有如妳所說的一己黑影 — 要認清黑影,否則追捕黑影可能變成捕風捉影 — 復有許多人心的黑暗身影。
回覆刪除動物世界,遠為單純。《權力遊戲》𥚃的動物,由火龍到兇惡吃人狗,都不可怕。黑影隨形的人類,才是至兇險莫測的生物。
人心黑暗。做好人會受罪,不可以一味善良,還要有智慧和有運氣才能在這個世界生存。因為你不犯人,人會犯你。在《權力遊戲》的世界內,很難不玩這場權力遊戲。
刪除是啊,人類比動物可怕得多。
有句話:要在華盛頓特區找到朋友,養一隻狗吧。
刪除暗黑權術,籠罩《權力遊戲》此季最終集。這種黑,是 profound,是玄黑,像旋而又旋的旋渦,旋到深暗處。
刪除越接近黑暗,越真實。
white walkers,可怕不過人心之險惡。
winter is coming!冰與火之歌,下季將迎來終極了斷。
「越接近黑暗,越真實。」是你的網誌標題呢!
刪除雖然《權力遊戲》的世界很黑暗,不過今集都有令人感到溫暖的地方。Ned Stark的兒女記起他的教導, Jaime的決擇、好友冤家小別重逢, Theon和Jon的對話..... 我很喜歡Theon這個角色(相反,一開始便覺得Jon Snow很悶), 因為他充滿人性掙扎, 面對抉擇時經常選錯, 犯錯完又後悔。之前他的角色變無趣了, 現在又變回有趣。
cersei 繼承老父因子,是個狠腳色。jaime 遠為「敦厚」,且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線,這個人,活在人吃人的國度,只能是個弱者。
刪除cersei 也沒狠到盡處,對兩個弟弟(兼情人)下不了手,與武則天相比,她只能在亂倫這個層面上可堪一拚!
我幾驚佢殺咗Tyrion呀!
刪除係嗗, 可將佢同武則天比較。 後者仲狠。
奇幻文學是無盡深淵啊~ 會變成怪姐姐的~ 《冰與火之歌》第一集的中文版我讀了一次之後,發覺太正,便立即買英文版重讀。當時HBO仲未拍,Dymocks將它們放在垃圾堆中,賣HK$25一本。後來我拎出街看,親戚朋友個個都話我扮野:「一千頁既書邊可能睇得晒。」我覺得佢地好煩,於是再買Kindle版塞晒入部機度,唔俾佢地知我睇緊乜書。早兩年,我班親戚朋友,個個都「介紹」我睇《冰與火之歌》...
回覆刪除另,如你喜歡勒瑰恩的話,《黑暗的左手》(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是必讀的。
刪除你係慧眼識好書啊! 仲要咁早就睇! 其實好睇嘅書, 一千頁都會睇得晒。
刪除我當年睇Harry Potter, 揹背囊帶本磚咁厚嘅精裝版嘅巴士度睇, 都覺得自己係怪姐姐。 但當初唔覺, 係後來發現啲靚女都係揹手袋出街, 點會揹大背囊! 後來我都買咗kindle。 (但過咗保養期後壞咗......)
我有《黑暗的左手》英文版, 睇咗少少咋。 地海系列易入口啲。
刪除Ursula Guin 過身了 :-(
刪除haha, I'll resist to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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