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

被困隨想

看電影愈多,便愈接受到打爆頭噴血刀刺等暴力場面。想不到,卻被《PTU》的一個幕戲嚇倒。


那幕戲,盧海鵬飾演的”大眼”的兒子死了,他將保護兒子不週的馬仔捉起困在工業大廈的一個單位內。任達華(?)跟著”大眼”等人進入那座殘殘破破、氣氛陰森的工業大廈內,慢慢地乘電梯到達那困著一干馬仔的單位那層。鐵閘一打開,在那個偌大的空間內,放著幾個鐵籠,每個鐵籠內都捲伏著一個被剃光頭的祼男。他們在那個狹小的鐵籠內,要屈膝坐下,整個上半身要彎曲,下巴貼著膝蓋才能讓鐵籠容得下整個人。因為鐵龍太小,他們都動彈不得,就這樣被迫一直維持著這個姿勢。試想想,這個姿勢連腰都直不起來,令呼吸都有困難,加上被困的恐懼,很恐怖。”大眼”還要發瘋地邊罵邊將一根鐵枝敲打著鐵籠,震得他們雙耳劇痛。這場戲比《黑社會》中將人困在木箱內推下山那場更恐怖!以致戲完了,我仍不斷在想最後會不會有人去救出這些人。





最近在地鐵站又見一被困情景,就是被不法商人困在鐵籠內無限量取膽汁的熊。那個籠就像《PTU》內的籠,熊的身體有多大,籠便有多大。牠們根本動也動不了。而且記得新聞曾說,抽取牠們膽汁的器具都很髒,傷口想必一直發炎。那根本不是任何一種生物能承受的痛苦。也想起以前在課堂上看過的短片,講述牛仔肉怎樣生產。為了令肉呈乳白色,牠們不能吃含鐵質的食物。BB牛出新後很快便要被帶離母親,獨自被困在欄內,吃為牠們特製的不夠營養的食物。那個欄,當然是小得令牠們不能轉身的那種啦!幸好,牠們的一生很短,講明是”牛仔”肉,當然未等到牠們長大,便要被拿去屠宰。可能只有到屠宰場的途中,牠們才得享片刻自由,但恐怕那時牠們已虛弱得不懂享受了。聽說,牠們的肉無比嫩滑呢!可參考:http://www.youtube.com/watch?v=Ss0EUsheUKw&feature=related 


除了被外物困住,也有人被身體困住,如因意外或疾病導致四肢癱瘓的人。因著他們的不是外物,而是自己的身體,那感覺想必十分可怕。你試過睡覺時”被鬼壓”(這現象是正常的生理現象)嗎?試想像以後都被這樣壓著,有多恐怖。你看過《一公升的眼淚》嗎?病人全身會逐漸肌肉無力,不能動彈,癱瘓一直蔓延至氣管,最後窒息而亡。


看了電影《潛水鐘與蝴蝶》。這可算是將癱瘓拍得最美的一部影片。當中中風癱瘓,只能控制一隻眼皮的主角,說用想像力可以將思想帶離驅體,然後電影盡影美麗的畫面。雖然那幾幕很動人,但誰又能真正做到呢?他雖然行動不便,但常被推去海邊、草地(甚至上遊艇)等美麗的地方散心。但現實中,又有誰可這樣常常離開醫院呢!在香港,究竟要如何艱辛才能將一個癱瘓的人帶到如此美麗的地方呢?


早前這麼大個人第一次困”車立”(?lift),在一架擠滿人的lift內被困十五分鐘,那架lift 還要不停震動。(不過比起給昂坪360困一個半小時的人還是好很多~~)雖未至於十分恐懼,但還是會有點窒息感。


被困的感覺實在恐怖,我想我是情願被老虎追也不願被困。


瘦身後的Into the Wild影評

朋友告之我寫的影評,常將太多情節寫上。除了令想看的人沒癮外(雖然沒寫結局,但寫太多情節確是不妥),也令文章變得過長。現將早前寫的"Into the Wild"影評修改了一些,刪了一些寫得太細的情節,希望好一點吧------


工作辛苦時,生活苦悶時,前無去路時,很容易便會說出:”我要去流浪”這句話。


想像自己背著背囊,穿上風褸,買了機票和火車證,就這樣踏上旅程;想像著一路上會遇上的人;想像著將會遇上的奇遇和體驗;想像那絕對的自由......


”流浪”是個很浪漫的念頭。不過,很多人說要去流浪,又有多少人能實行?


看了改編自真人真事的"Into the Wild"一片,電影中的主角Christopher McCandless將”流浪”這行動實行得很徹底。


1992年,剛剛大學畢業,品學兼優,有機會入讀Law School的這位二十三歲的男主角,將自己的積蓄捐到慈善機構,燒了證件,隻字不留便離開家人踏上流浪旅途。


他起初還駕了心愛的舊車出發,到半路連車也沒了,只靠搭順風車前行。一路上他邊做散工儲錢,一邊做資料搜集,目的是要到他心目中的理想地--阿拉斯加荒野,體驗遠離社會的生活。到達阿拉斯加時,他甚至連保暖的雪靴也沒有,食物也不足夠。他只打算靠打獵覓食。


”流浪”有需要這麼徹底嗎?不是去個三兩個月便夠嗎?用來傍身的錢不是愈多愈好嗎?不是應該向家人交代一下嗎?有必要獨自體驗危險的荒野生活嗎?


這是因為,作者不是一般跟從社會規矩父母期望過活的普通人;他愛看書、愛讀前人智慧、愛思考,而且說到做到,心裡有什麼想法便會實行出來。他在家裡不快樂,他想尋找人生的意義和尋求得快樂。他要試試遠離人群,以最少資源在大自然過活。


他說自己是”極端主義者”,他做什麼也會徹底地做。他要自由,便要絕對自由他要遠離社會,便選擇離家出走拋掉身份獨自上路,以及獨自面對荒野(在片中他常說這是”absolute freedom”)。他在途中一直獲得好心人的照顧,有不少人更希望他留下,但他一直不為所動,他的目標是阿拉斯加,不能被其他人事阻礙。


他這樣做,當然惹來批評。有人說他不應一聲不響走了,令家人傷心。就算氣父母,也不應該以這方法報復他們。連向與他最友愛,最了解他的妹妹,他也沒有留一句話。有人說他不應該這麼愚蠢,資源這麼少、經驗這麼淺都擔敢獨自闖到野外。他既自私,又幼稚。


就像一個剛學步的小孩子要走到山上去,大人當然立刻阻止。小孩子還未體驗過山路,不知道危險,你當然要阻止他,免得他受傷。”你這樣一定會跌!”大人厲聲喝。小孩子最終是屈服於大人的權威下。大人也只覺他們保護了小孩,再不理會孩子是否不服。


不過,Christopher已是一個會行會走的人,有主見,有思想。責備他的人,你們敢說你了解人生比他多嗎?你循規蹈矩的人生一定是最好的嗎?你的人生適合他嗎?


他就是那種要試過才明白的人,他不斷看書,他親身體驗,他經歷過一個人的孤寂無助,才真正明白人生的意義,明白快樂的來源。如果他先與家人商量,他一定會被絆著不能走。如果他未到阿拉斯加便為誰留下了,他一定會後悔終生。如果他帶備充足資源並跟著地圖走,他便感受不到”徹底自由”。他是一個偏激和過份忠於自己無視世俗規矩的人(世上很多人並不是),可想而知他在社會上一定不大受歡迎。


在電影中,他見到大自然美景如壯闊的群山、近在咫尺的野生動物,都露出一副既驚訝又欣喜的表情,就像小孩子見到新事物一樣。他玩遍了大自然提供的遊戲。他的這種快樂,我們這些營營役役的都市人永遠也享受不到。導演Sean Pann很有心思地將他的出走過程分階段描述為出生、兒童期、青春期和成熟期,彷彿他的人生從他踏上旅程的一刻才真正開始。


電影拍得很好,令人思考。因為主角看書多,常引用書內句子,電影有很多精彩的語錄。主角的體悟令人深深感動。


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

如果在周四晚,一個人


因為很多文化人推薦,因為書名改得實在好,嘗試過閱讀《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卡爾維諾著)這本書。


書的開頭不是一個故事,但寫得很特別。作者不斷向正在閱讀的你說話,聊的就是閱讀這個話題。你的感覺,就像是被一個淘氣的小孩不斷”窒住你”,不斷打斷你的閱讀,問你一些你平時不會留意的關於閱讀的話題。


這本書,要點耐心看。心一直沒有靜下來,沒有太多精神和空間,加上書又是在圖書館借的,所以看了少許便沒有繼續看下去。


前陣子,看中了同事的《越讀者》(郝明義著),也是談閱讀。這本書與《冬》所用的詩意手法完全不同,用的是寫實的寫法,一句是一句,切合忙碌至沒有耐性去了解的我的閱讀習慣。


不過,也因為《越讀者》(是借同事的,可無限期歸還,致使我可拖長幾星期逐頁看,加上寫得實在好,以致終於能看完。


不過我今天不想談此書的讀後感,而只想談郝明義在書中引用《冬》的一段文字。這段文字在《冬》出現,初看時已覺得很好玩,現在再看到,令我忍不住寫出來,並作出局部回應


好,來了,黑字的是卡爾維諾的話,用括號括著的是我隨心的回應。


Let..........'s GO! ---->


(卡爾維諾說你在書店有機會遇到的書:)


你未讀過的書,
你不需要讀的書,
為閱讀外之目的製作的書
你打開之前已讀過的書--因為屬於寫下前已被閱讀的種類,
如果你的命不止一條,必定會讀的書(可惜你的日子屈指可數),
〔<<蜀山劍俠傳>>,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Roman Empire〕
你有意閱讀但卻得先涉獵其他而不克閱讀的書,
目前太貴,必須等到清倉拋售才讀的書,
〔很多,包括克莉絲蒂的愛情小說;包括Neil Gaiman和Cliver Barker的畫冊;包括Emberto Eco的History on Beauty, 包括某些台灣版和英文版小說〕
目前太貴,必須等平裝本問世才讀的書,
〔Nick Hornby的Slam〕
你可以向人家借閱的書,
〔嘻嘻!很多〕
人人都讀過,所以彷彿你也讀過的書,
〔Who move my cheese? , <<窮爸爸富爸爸>>, <<三國演義>>,<<西遊記>>〕
你多年以來計劃要閱讀的書,
〔很多哦!寫不完:<<資治通鑑>>,<<史記>>, <<現代漢語八百詞>>, Sense & Sensibility,應用文書,英詩,中國古文,卡夫卡的<<城堡>>,<<百年孤寂>>,......〕
你搜尋多年而未獲的書,
和你目前在進行的工作有關的書,
你想擁有以供需要時方便取用的書,
〔辭海?英漢大辭典?〕
你可以擱置一旁,今夏或許會閱讀的書,
〔<<我的名字叫紅>>,恩田陸的書〕
突然莫名其妙引起你的好奇,原因無從輕易解釋的書,
〔<<金剛經>>,<<易經>>〕
好久以前讀過現在該重讀的書,
〔<<紅樓夢>>,<<小王子>>,〕
你一直假裝讀過而現在該坐下來實際閱讀的書,
〔余華<<兄弟(下)>>〕
作者或題材吸引你的書,
(對你或一般讀者)作者或題材不算新穎的新書, 
(至少對你而言)作者或題材完全不認識的新書。


(節錄自《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


對我來說,最近的書只有一種,就是:


因為忙碌或疲倦而未克閱讀的好書......


信 (當我講野吧~)

Dear J,


     生活突然失去了方向.


     工作這麼辛苦, 究竟為了什麼? 在同一間公司工作多年, 得到了什麼? 沒有名,也沒有利.不是說我很在乎這些,而是,人總得要金錢維持生活,工作久了自然想要得到一點肯定.


 己累積超過十人叫我轉工了,為何還賴死不走?


 支撐我的,是工作所獲得的樂趣吧.這份工作,做的是我喜歡的事.工作讓我有機會接觸很多人,而他們大多數是很有趣的人,也是很本事的人.單是與他們傾偈,便似學到不少.以前我不大主動向人說話,但這份工作,讓我練大膽.現在,對著不大熟的人,都可找到話題說.


  這份工作可說將我訓練得十分全面,小至跑腿包裹填表入資料送貨,大至籌備活動邀請貴賓聯絡傳媒,好像無所不包似的.


  還有,我有超級好的同事,不用面對什麼人事鬥爭(可能因為自己不對任何人構成威脅),就算工作辛苦,老闆不合理,仍可大家一起呻.


  不少同事也常嚷著想轉工.一天,某人問我,你想轉做什麼工作?你想向哪方面發展?你想再讀書嗎?問得我口啞.


  我的行頭窄,如果不做這份工,彷彿便會跳到離這行很遠的工作,不知將來是否能回頭.除了這份工作以外,不只是否還有工作會令我開心,我能適應外面的社會嗎?


  朋友是很支持我的.我喜歡寫作,她們便鼓勵我出書;我喜歡看電影,她們問叫我何不寫影評?


  我很多謝她們對我的信心,只是,寫作,是不能當飯食的.我又不是寫得特別好,也沒有什麼特別經歷,文化素養也不夠,創意又不澎湃,真的不知道憑什麼可以出書.叫我業餘寫Blog是可以的,叫我寫書,無論怎樣說我也沒信心.


  至於寫影評,曾經覺得看電影是很神聖的事,覺得寫影評是有意義的.但是,某天某人對我說,看電影,不就只是一種娛樂?懂電影,不會使自己高人一等.現在寫影評,只是大眾的娛樂指南.任誰也可以寫影評.在外國可說娛樂事業發達,電影又多,某些著名影評人能成為權威,大家都看重他的影評,寫影評好像有些意義.但在香港,每本雜誌都有人寫”套戲值幾多粒星”的電影專欄.影評就純粹是個人觀感.這樣不是不好,但是,影評人與普通專欄作家又有什麼分別?


  說讀書,我不想為讀而讀.我的本科著重實戰經驗,再讀上去好像沒有什麼意義.要說深入研究些什麼主題,我喜歡的學科好像不大實際,對人頖沒有貢獻.研究醫學,能實際地減少人類的痛苦;讀法律,能主持公理;做社工,幫到很多社會上的人...... 這些學科和工作,都令人直接受惠.但讀社會學?讀電影?讀市場學?都好像沒有什麼實際用途,推動不到社會前進.鼓勵大家來消費,確實可以推動經濟;做PR,確是可以幫公司建立品牌;這些是在商業發達的社會裡常見的工種.但是,做久了,會懷疑自己工作的意義.工作的目的,是令顧客的購買你的產品,是讓大眾對公司形象加分...... 這些工作成績,有點空虛無飄渺,總讓人感覺很不實在.


  最近工作辛勞,就當我是發發牢騷算了!


Cheers,
GG


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

流浪

請注意,文章包括電影和書《Into the Wild》(浪蕩天涯)的劇情(因是真人真事改編,所以劇情也不用太守密--除非你真的不想預先知道。)



工作辛苦時,生活苦悶時,前無去路時,很容易便會說出:”我要去流浪”這句話。


想像自己背著背囊,穿上風褸,買了機票和火車證,就這樣踏上旅程;想像著一路上會遇上的人;想像著將會遇上的奇遇和體驗;想像那絕對的自由......


”流浪”是個很浪漫的念頭。不過,很多人說要去流浪,又有多少人能實行?


看了改編自真人真事的"Into the Wild"一片,電影中的主角Christopher McCandless將”流浪”這行動實行得很徹底。


1992年,剛剛大學畢業,品學兼優,有機會入讀Law School的這位二十三歲的男主角,將自己的積蓄捐到慈善機構,燒了證件,隻字不留便離開家人踏上流浪旅途。


他起初還駕了心愛的舊車出發,到半路連車也沒了,只靠搭順風車前行。一路上他做散工儲錢,以購買旅途的必需品,一邊做資料搜集,目的是要到他心目中的理想地--阿拉斯加荒野,體驗遠離社會的生活。到達阿拉斯加時,他甚至連保暖的雪靴也沒有,食物也沒帶,只靠打獵維生。從家裡流浪至阿拉斯加,他一共用了兩年。


”流浪”有需要這麼徹底嗎?不是去個三兩個月便夠嗎?用來傍身的錢不是愈多愈好嗎?不是應該向家人交代一下嗎?有必要獨自體驗危險的荒野生活嗎?


這是因為,作者不是一般跟從社會規矩父母期望過活的普通人;他愛看書、愛讀前人智慧、愛思考,而且說到做到,心裡有什麼想法便會實行出來。


他的父母在他小時候經常爭吵,一直向他和妹妹隱瞞了一樣秘密;他們只跟隨俗世的價值觀,卻從不了解他,不明白他根本不需要物質上的滿足。他不喜歡這個社會,覺得人總會傷害另一個人,結了婚的人更易互相傷害。他尋找人生的意義,希望過得快樂。他要試試一個人遠離人群,以最少資源在大自然過活。


他說自己是”極端主義者”,他做什麼也會徹底地做。他要自由,便要絕對自由他要遠離社會,便選擇離家出走拋掉身份獨自上路,以及獨自面對荒野(在片中他常說這是”absolute freedom”)。他在途中一直獲得好心人的照顧,有不少人更希望他留下,包括一對有過去的夫婦,一個愛上他的女孩和一個失去了家人的孤獨老人。但他一直不為所動,他一定要先到阿拉斯加,然後才能想其他。


他這樣做,當然惹來批評。有人說他不應一聲不響走了,令家人傷心。就算父母讓他的成長期很痛苦,曾經有事暪著他,他也不應該以這方法報復父母。連向與他最友愛,最了解他的妹妹,他也沒有留一句話。有人說他不應該這麼愚蠢,資源這麼少、經驗這麼淺都擔敢獨自闖到野外。他們說他的準備應更充足,起碼要帶地圖,跟著地圖走。他既自私,又幼稚。


就像一個剛學步的小孩子要走到山上去,大人當然立刻阻止。小孩子還未體驗過山路,不知道危險,你當然要阻止他,免得他受傷。”你這樣一定會跌!”大人厲聲喝。小孩子最終是屈服於大人的權威下。大人也只覺他們保護了小孩,再不理會孩子是否不服。


不過,Christopher已是一個會行會走的人,有主見,有思想。責備他的人,你們敢說你了解人生比他多嗎?你循規蹈矩的人生一定是最好的嗎?你的人生適合他嗎?


他就是那種要試過才明白的人,他不斷看書,他親身體驗,他經歷過一個人的孤寂無助,才真正明白人生的意義,明白快樂的來源。如果他先與家人商量,他一定會被絆著不能走。如果他未到阿拉斯加便為誰留下了,他一定會終生後悔。如果他帶備充足資源並跟著地圖走,他便感受不到”徹底自由”。他是一個偏激和過份忠於自己無視世俗規矩的人(世上很多人並不是),可想而知他在社會上一定不大受歡迎。


在電影中,他見到大自然美景如壯闊的群山、奔跑的群鹿、轉著頭的貓頭鷹,都露出一副既驚訝又欣喜的表情,就像小孩子見到新事物一樣。他玩遍了大自然提供的遊戲--攀山、游水、激流。旅途中他有愉快的時候(坐上割麥機工作、與朋友戲水、與美少女唱歌......),也有危難的時候(車被洪水淹過、被打......)。導演Sean Pann很有心思地將他的出走過程分階段描述為出生、兒童期、青春期和成熟期,彷彿他的人生從他踏上旅程的一刻才真正開始。或許Christopher也會認同導演這處理。


電影拍得很好,令人思考。因為主角看書多,常引用書內句子,電影有很多精彩的語錄。最後,主角的體悟令人深深感動。


這套是香港國際電影節的影片,今個星期曰(三月三十日)下午三時文化中心還有一場,推薦大家去看!



這場看時覺得很危險,稍一不慎他的艇便會被沖到岸邊的石上。他頭盔也沒戴呢!



曾飛越阿拉斯加,想不到真的有人闖進野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