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舊同事last day,我與她及很多久未見面的舊同事吃了頓豐富晚餐,然後我與其中幾位轉移陣地,去唱K。想不到,最後唱至天亮。這應該是我人生第二次唱通宵K。 我們都覺得這件事「好青春」。
一向不太熱衷唱K, 一來我歌喉不好——小學時被幾個加入choir的同學拉我去面試,結果不夠氣、音域不廣的我未能成功加入,從此認定自己不是唱歌的料子;二來我不喜歡在人前唱歌。這與自信心有關,也因為自己個性較害羞(不過現在面皮厚了不少)。三來是,我喜歡聽的歌,很多歌我都唱不來。
不過,唱K是我的青春回憶,是我在少女時代不得不參加的聯誼活動。 為唱K會流行起來?固然是因為唱K能滿足我們的表演慾。 唱K讓歌喉好的人一展所長,也供人表心跡、發洩情緒、變身不同角色,亦能讓一班年輕人自然地相處, 看人與被看。你不敢向心儀的男/女生表白,但可找機會與對方合唱。你可不著痕跡地(或由朋友製造機會)坐在心儀的那一位旁邊。在漆黑的環境下討論選什麼歌。 又或者,你沒有什麼優點;成績不好、運動不強、樣貌普通、沒有口才,你最好的只是唱歌。在唱歌時,你從未如此自信過。因此,你秘密練習「飲歌」,把握唱歌的一刻發熱發亮,吸引大家將目光集中在你身上。
不過,成長總伴隨著苦澀與遺憾,所以我不大想記起少女時代的事。音樂很奇妙,能喚起情緒。舊歌最能勾起記憶、牽動情緒,總有幾首歌讓當年的你聽得肝腸寸斷,現在已不想再聽,不願回憶。有些歌,聽不得!因為人大了,再沒有時間傷春悲秋。如我在前一篇文所說,現在情緒波動已變得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