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我愛迪迪尼


知道我去香港迪士尼樂園, 而又一去去兩天, 還要住一晚酒店, 有人祝我玩得開心, 也有人問我 "去迪士尼做mug?"

文化界中人一向愛分析迪士尼, 說迪士尼是美國霸權、文化入侵、製造一個虛假的夢幻世界來讓人逃避現實。視去海洋公園爲支持本土文化, 到迪士尼是被美國呃。又說在嘻嘻笑的卡通人物外衣下, 是被刻薄的員工, 摟著拍照的公仔, 底下可能是一個笑不出的員工。又說迪士尼太細, 機動遊戲不好玩, 會碰到很多沒禮貌的自由行人士等等。 迪士尼, 負面消息很多。

但, 人是需要發夢的。我小時候, 的確看過米奇漫畫、貴婦與流氓、木偶奇遇記故事書, 第一套在戲院看的卡通片是白雪公主, 後來也看Beauty and the Beast與Lion King, 歌與場境都深印腦海。May you wish upon a star 一曲也不知何時已印入腦海。迪士尼提供了一個又一個童話夢。

別人說迪士尼不好玩, 因為太細, 因為遊戲小兒科, 一點不刺激, 海洋公園更好玩。但是, 海洋公園是另外一回事。我很欣賞海洋館, 最愛看海龜, 我很佩服他們想出"哈囉喂", 讓一向不懂玩的香港人狂玩一番。但, 海威先生沒有故事情節, 海洋公園不是一個夢幻世界。


我遊迪士尼, 評分no. 1是巡遊, no. 2是煙花, 兩個節目都有悅耳的音樂, 美麗的場景,令我跌入童話世界。(音樂是迪士尼樂園一樣不可或缺的東西) 其次是立體影院, 茶杯, 小飛象, 迪士尼頒獎禮, 巴斯光年, Winnie the Pooh。迪士尼最好精彩的不是遊戲,而是表演。因為我對童話有感情,所以才會覺得好玩。如果你抱一個玩機動遊戲的心態進去,便會覺得不好玩了。你要enjoy迪士尼,便要被他騙進這個”夢幻世界”。

至於樹屋與獅子王便不太好玩 。樹屋只是行行重行行,如能爬繩網上去會好玩些。獅子王是由真人用人樣演出的,獅子變了人,令人投入不了。Space Mountain不是不好玩,而是我心血少,玩完頭暈。高卡車一點也不好玩,但見很多人enjoy,也算了。”接觸史迪仔”得負分。之前我不知道是怎樣玩的,只知道是”互動影院”,還剛好是普通話場。進場後,發現是一個迷你戲院,銀幕裡的史迪仔會與進場觀眾對話,還會挑一兩個幸運兒單獨對話。但那史迪仔一開聲,便是一把老牛聲,說話粗鄙,十足一個”麻甩佬”,還要用普通話電視劇裡用有色笑話搞笑的那種衰衰的阿佬聲線,說著:”XX(被選中的女觀眾名),妳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油~~” (暈)我未看過史迪仔卡通,但如果那隻像小魔怪的公仔supposed是可愛的話,牠的形像可是被這個節目破壞淨盡。(這個節目令人倒盡胃口,各位千萬不要玩。)

另一樣要批評的是園內設有吸煙區,還設在排隊拍照的地方旁。你高高興興地排隊與卡通人物拍照,身旁便有些騰雲駕霚的人望著你(還要將煙向草叢噴)。在”夢幻世界”中,你會嗅到煙味,這是迪士尼極不專業的安排,簡直有違他們的原則。


還是說些喜歡的節目吧。喜歡巡遊是因為見到喜歡的童話花車(特別是Alice in the Wonderland),巡遊是在迪士尼大街上的每日活動,感覺好像是我住在一個童話村落,每天都有這個過節活動一樣。表演的演員很專業,笑得很燦爛,也很有活力。扮公仔的演員也很pro,甫士擺得很好。擁著毛茸茸的大型公仔拍照是很開心的事。

換然之,回到小孩子的世界,才能享受迪士尼。沒有錢和假去旅行,去迪士尼便當是短途遊行。在這個現實殘酷的世界生活,難得可小休一下。不用擔心會過份沈溺於夢幻中,因爲一離開樂園,便會脫離那個世界。(不是不失落的)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甲賀忍法帖

這套卡通片最先吸引我的是它的片尾曲。那段輕快的前奏音樂,聽了一、兩次我己能記住。


我之前已知道一點這套卡通的情節(是從電影介紹知道的),是關於兩個忍者家族的對決,中間夾著一對相愛的戀人。老實說,這樣的劇情真的吸引不了我。


我第一次看的那集是伊賀家族與甲賀家族的人一起吃飯,有個男的口不擇言,不斷調戲一個女的。之後不久便是森林裡的對決。那男的身體會變形,女的毛孔會噴血。打鬥得很刺激的樣子。第二次看,便是伊賀一班人追著甲賀的一個女孩子,那女子十分敏捷地逃走,但仍被伊賀一個會將面上的鬚和頭髮伸出來當武器使用的人捉住。最後她衣衫不整地昏迷於地上。(身材很豐滿! 典型日本漫畫女性形象)但我不知前因後果,所以也沒有什麼心機看。


但那首片尾曲的旋律卻纏繞著我。說的其實是一個悲慘的故事,歌曲卻很輕快。用輕快的音樂襯托哀傷的歌詞,是我喜愛的歌曲類型。(陳百強的“深愛著你”,梅艷芳的“夢伴”都是例子。)於是,我開始專心地看下去。


劇情殘酷得有點戀態,看此片基本上是看今集誰人死和如何死。


有趣之處在於每個忍者都有不同的特異功能。有人會噴絲、有人會隱形、有人會化身成別人的樣子、有人一個眼神便能“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最初,一連幾次都是伊賀家的人殺甲賀家的人,讓我以爲伊賀家全是壞人。但看下去,發覺每個人都很有人性,甚王大多數都是善良的。


他們只是被仇恨沖昏了頭腦。爲了自己的家族,爲了保護自己心愛的人,爲了復仇,又受到挑撥,才變成這樣。


怨怨相報何時了這個道理很顯淺,但自古以,來很多戲刻小說都通過很dramatic的方式表出來 。這才教人印象深刻。


其實撇開暴力場面不談,看這套卡通的“拍攝場面”是一種享受。這套卡通人死得快,但節奏慢。每個角色也用心塑造。每個場景都經過細意舖排,務求營造出悽美動人的氣氛。


首先是一首動聽的主題曲、一個個充滿意境的畫面,然後有把女聲讀出優雅但我永遠不明白的四字單元名、然後是角色們文縐縐的對白(再次稱讚無記的配音員)。


然後,便是唯美的古時景色──曚曨的月、深沈的夜、茂密的林、隨風擺而沙沙地響的草……


 “鏡頭”首先是影全景,配以環境聲,影影天上的月或群的鳥,再影樓房全景,然後讓觀眾窺視窗內,再影室內的人,然後才傳出對話。一切都慢慢來。


決鬥場面是最精彩的,等也是等這一刻。死時加上長長的flashback,極盡悽美之能事。荒死你唔感動。


劇情沒錯是過份煽情,但我又很受落。這是日本漫畫令人又愛又恨之處。


(在周末午夜,縮在被窩中看這套卡通,是很好的享受。J


2006年11月11日星期六

亦舒精句(II)

「她們(妻子)和狐狸精最大的不同是:當狐狸精在喊:”親愛的,我來了,我來了”的時候,她們卻瞪大了眼睛:喂,天花板的漆掉光了,快叫修理師傅來髹一髹.」(蔡瀾,《一點相思》)


「氣質應該是培養出來的.氣質的產生,是學習的精神,是進取的心態.沒有學問是不要緊的,但總要加上那麼一點點的幽默感.」(蔡瀾,《一點相思》)


「家父一直將老朋友當成古董,打爛一個少一個,深感人的生命,也和瓷器一樣的脆弱,至今能夠和老友相處,己算是一段長久的緣份.」(蔡瀾,《一點相思》)


「幼兒的淚水,遇風即乾,他們很快就會成長,不用掛念.」(亦舒,《小宇宙》)


「生命中至美好事物均屬免費」(亦舒,《小宇宙》)


on 美女--


「長得美,扔又扔不掉,漸漸沉迷,更加致力發展美態,完全疏忽其他優點.」(亦舒,《小宇宙》)


「誰知道呢,加以栽培,林慕容可能會成爲一個成功的藝術家或是科學家,但是她從來沒有用過功,也沒有必要這樣做.漸漸除了美,林慕容一無所有.」(亦舒,《小宇宙》)


「她只有美色,故此,如果要其他東西,就得用美色去換.」(亦舒,《小宇宙》)


〔芝芝按:可是我還是想做美女!)


「涵養與修養並非虛偽,故意使人難堪並非率直,這裡邊有很大分別.」(亦舒,《變形記》)


「要生活得漂亮, 需要付出極大忍耐,一不抱怨,二不解釋,絕對是天才.」(亦舒,《變形記》)


「最清高的生活往往需要至大筆金錢支持,否則怎能悠然見南山?每次受到前輩身後蕭條的恐嚇,子佳便立志要得更多,情願這三五七年間苦苦鑽營,也不願無以爲繼.」(亦舒,《變形記》)


「那樣稀罕的一塊寶石(指父母眼中的),長大了也不過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名.」(亦舒,《假夢真淚》)


「我保證燕和會找到比布志堅更好的對象.」
「啊?」
「沒有人會比那人更差.」(亦舒,《假夢真淚》)


「正如那些從未戀愛,自然也未曾失戀的人,老是堅持分手應該分得瀟洒,至好若無其事,不發一言,並且感慨他人器量淺胸襟窄.」(亦舒,《一千零一妙方》)


「平平,父母遲早要離開你,這不是頹喪的理由.」
「平平心裡想,遲同早不知相差多少!」(亦舒,《天秤座事故》)


亦舒精句(I)

學生時代看書最多,那時每有喜歡的句子,都會寫下來,漸漸便抄了滿滿一本簿。就在此摘錄一些與大家分享吧! --


「大多數人認爲是對的,不代表反對是錯.世上有”眾人皆醉我獨醒”這回事的,可惜,屈原也要跳汨羅江自殺.」 (關麗珊《藍色夏日》,普普叢書)


「爸爸說:”乖!苦茶有效點呀!”我覺得沒有科學根據,正如醜樣的不一定心地善良,漂亮的也不一定心地善良.」 (關麗珊《藍色夏日》,普普叢書)


「該死的鬧鐘,在它面前,人人平等,但願有一日不用再靠這勞什子過活.」(亦舒《玉朵魂》,天地)


「自信心:當我們經常做同一件事時,接觸得多了,自然知道會有什麼事情發生,甚麼事情不會發生.多做,陌生感也會慢慢減低,心情輕鬆.」(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不虛假的愛是指有行動的愛.你會不會爲了愛一個人而去犠牲自己的時間、金錢,甚至生命呢?抑或你對自己的一切都有所保留,不肯付出呢?」(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on 羨慕--


「羨慕:當我們對某樣東西朝思暮想,我們要麼就得到它,要麼就成爲它的奴隸.」(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如果你嚮往某些人的生活方式,不久你就會好像他們般生活,喜歡他們喜歡的東西,討論會他們討厭的東西.羨慕有一種威力,可以將人塑造成一種自己所響往的形象.不過在羨慕人家之餘,最重要的是你有否迷失了自己.」(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on 勤力--


「天才是一分靈感,九十九分血汗的產物」(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每日只需勤勞一小時,十年之後,雖愚亦智.”縱然你成績比不上別人,但只要花多一點時間,若干年後,你必能趕上.」(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on小心說話--


「但是聰明的女子從來不問,她們只聽.」 (亦舒《玉梨魂》,天地)

「諸般勤勞,都有益處;嘴上多言,乃致窮乏」(上帝,《聖經》)


「你的說話愈多,人家記得的愈少;所以話愈少,收益愈大.」(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如果要別人聽我們的勸告,我們就必須說得有智慧,不能直斥其非.」(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我們勸人的目的,只是希望對方能改好,而不是要眨低對方來抬高自己.」(溫紹武,張祥志《尋尋覓覓》,突破)


2006年10月6日星期五

消費銅鑼灣




雖然我在香港長大,銅鑼灣又差不多是我每日的必經之地,但假期到銅鑼灣約會,還是令我很有感觸。

滿街滿巷都是商品和人──Sales、遊人、逛街購物的人、籌款的人...... 也可大致分買東西的人、賣東西的人、乞討的人與騙人的人(即拍你手臂問你是否穿細碼衣服的師奶)。銅鑼灣給人的感覺,就是消費消費消費。所有向你笑的人,都是想你消費的人。

不是嗎?相約在銅鑼灣,可做的事是逛街、購物、唱K、看戲、吃飯、飲野。也可加上打機、做gym、打書釘與看上漫畫café。看似很豐富,但在我眼中看起來,全都是消費。

街上真的太多商品,太多sales了,大廈外牆的廣告牌又越來越大,在這樣的街道上行走,思想不能夠飄得遠。(很討厭見到最近大肆出現的麥玲玲廣告牌……)最近這個區更變本加厲,多了幾個大螢光幕,不斷閃著資訊,發出聲浪。這不就像電影Blade Runner 中的未來世界嗎?

幸好,偶然街頭會有人表演唱歌和耍雜技,在維園那頭也有人玩break dance有花燈展可看,恩平道也有可愛的阿麥書房,提供書與音樂,讓你重拾一點靈性。

假期的好去處?還是到海連天的塔門好!


 

2006年9月26日星期二

克莉絲蒂的偵探小說

除了亦舒之外,另一位令我一直追看作品的小說作家便是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ite)了。
她的偵探小說,我看了四十多本,連短篇的也”殺”,因為真是太好看了。

這位”偵探女皇”,最突出之處是她對人物的塑造和心理描寫。有些偵探小說,故事講完了就是講完了,你會驚嘆於精彩的行兇手法與解謎過程,會繼續追看那位偵探的其他案件,卻不會太記得書內的角色。所有人物、情節和殺人動機都是爲了那個情彩的殺人手法而創造出來的。像金田一,雖然我很喜歡看,但看得多了便麻木了,變得無論故事情節有多動人,裡面描述的愛情有多偉大,都覺得是爲案情而造出來的。這個爲愛人復仇的痴情女子與前一個故事裡爲愛人復仇的女子並無兩樣,轉頭便忘記她們了。好看的從來都只是兇手如何殺人和金田一如何破案而已。

但克莉絲蒂的偵探小說,故事本身便很吸引人。你關心的除了是誰是兇手外,還有那位有外遇的丈夫會否回心轉意?他與她能否發展爲情侶?某某的暗戀會否開花結果?......就算沒有兇案發生,她所建立的故事場境已經夠戲劇性了,角色也很生動。有時當我喜愛的角色在中途被殺掉時,我會爲她感到惋惜。

克莉絲蒂對角色的心理描寫,特別是對女性的心理描寫,是一流的。她筆下有各種各樣的女性,包括風騷漂亮的女演員或情婦,自覺平凡沒甚自信的少女或老處女,沒主見的妻子或潑婦型妻子,好管閒事的老婆婆(包括她的其中一名偵探瑪玻小姐!),聰穎美麗的女主角等等。她們遭遇各種各樣的問題, 有的還人不淑, 有的丈夫變心, 有的缺錢, 有的單戀失敗, 有的渴望自由。身爲女性的我,會爲書中每個女性的命運而著緊。

有人批評她的小說角色太多,好像特意令讀者更難猜測誰是兇手似的。沒錯她每本小說裡的角色有很多個,我看她的小說時,一定會將每個角色出場的那頁摺角,以便回頭查看。我看的是中文翻譯本.每一個外國人的名字都有四個字或以上的名+姓.有時其他人會直呼他/她的名字,有時卻會用姓氏(如XX夫人)稱呼.有些英文名翻譯後讀起來又差不多。記到頭暈!但是,就是這眾多人物和人物間的互動令”劇情”豐富起來,令故事更有追看性,也更像現實中的世界。

有人最欣賞的是她那些精心佈局的戲劇性謀殺(如將所有角色都集齊在一個荒島上然後逐個死掉),但這些巧妙的殺人方法,很多在她之前或之後的偵探作家都在致力發展,要多奇詭有多奇詭.很多日本推理小說作家便毫不費力的想到很多殺人方法,密室殺人的橋段也多得令我懷疑是否都讓所有偵探作家想盡了。而她最有名的作品如<And Then There were None>(一個都不留)(是masterpiece來的!看得五體投地)和<東方快車謀殺案>都是以精心的佈局而出名的。但她最令我欣賞的,卻是她對整個故事(不是只有謀殺那部分)的舖排,內裡所道出的種種人性,和令人難忘的角色。所以,我最喜歡的克莉絲蒂作品是<Five little pigs>(五隻小豬之歌), <褐衣男子>及<破鏡謀殺案>等.

克莉絲蒂告訴我的"道理":

被害人的性格有時便是她/他被害的原因
男人的情慾很易被挑動,他會因為突然見到某女子的美麗身影而短暫地愛上她,但他心底最忠於的仍然是他的妻子(doesn't apply to every case though)
講大話或隠瞞內情的那人未必就是兇手.
眼見的未必是真
偵探可以憑各人所說的不同大話而猜出兇手(如某人爲好像沒有必要說謊的小事而說謊,很可能是因為那微不足道的事已足夠揭露他是兇手)
兇手可能爲了一件別人看來無關緊要的事而殺人(人人殺人的理由都不同,不要想當然)
最大嫌兇永造是死者的枕邊人
有時行兇理由比你想像的更沒有戲劇性--當你以爲殺人者是爲了一段恩怨情仇而殺人之際,他很可能只是爲錢.
同樣,被害者可能傷害過很多人,但不是每一個恨他的人都會殺人--不是每個人都會將恨意轉爲殺人行動的,很多人只是嚷嚷.
什麼年紀的人也可以殺人,不要以爲少女和老人便不會殺人(他們殺人比成年人殺人更令人毛骨悚然然)


2006年9月13日星期三

安徒生的童話世界(2)

 


前幾年開始,坊間流行看“真實版”的格林童話故事,即是看回那些在原著中被刪去的血腥暴力場面。例如白雪公主的後母是被迫穿上一雙燒燙了的鐵拖鞋跳舞而死的。


這樣比較起來,格林童話的確比較刺激和暴力。白雪公主被妒嫉的母后多番追殺──先是派人殺她、再用絲帶勒她、再用有毒的鐵梳子插她的頭、最後用毒蘋果毒她;小紅帽的祖母是被大灰狼吞下肚的,最後要救她還需要將狼開膛切腹;灰姑娘的姊姊在試鞋時要砍去自己的腳跟…… 據說這些童話是改變自鄉野傳說,最初也不是寫給小孩子看的。沒錯我是喜歡看刺激的歷險故事,但這樣的情節未免太可怕了吧。童話還是純真點好。


相比起格林童話,安徒生童話是較爲純真,亦較爲美麗的,而且很多故事也給人淒美的感覺。


《小美人魚》內的小美人魚爲了所愛犠牲一切──她失去聲音,走每一步路腳也像刀割,與寵愛她的父母、婆婆與姐姐永遠分離,一旦王子另聚他人,她便會即時失去生命。她忍受著痛苦卻不能說給愛人知道,她明明是救了王子的那人卻沒法讓他知道,還要看著他與另一女孩結婚……最後她是心碎而亡的。


《賣火柴的女孩》也是一個淒美的故事。貧窮的女孩子在現實中得不到任何愛,也得不到溫飽。但她在生命最後的時刻,卻見到了美好的幻象,彷彿實現了她的夢想,最後更由疼愛她的婆婆帶她進天堂。


《醜小鴨》更是一個美麗和勵志的故事。小時候看的故事書很多時用字都比原著簡單很多。雖然情節仍在,卻失去了韻味。看回《醜小鴨》原著,發覺安徒生的寫法很幽默。鴨媽媽、八掛的老鴨子、有貴族血統的肥鴨、野鵝、自視過高的貓和母雞等,每隻動物都說出幽默的話來。甚至連醜小鴨也懂得自嘲。(原來野鴨群不介意牠醜,只要牠不與牠們族群的鴨子結緍便可以;野鵝說牠醜得討牠們歡心,還歡迎牠聚牠們之中的任何一隻!醜小鴨也堅信自己因為貌醜而逃過獵狗的追殺。這些片段我小時候絕對沒有讀過!)


還有一個故事,是小時候一直覺得很悶的《堅定的錫兵》。可能小時候沒有玩過錫兵吧,對這些小士兵是一點感情也沒有的。故事說獨腳的錫兵被風吹出小主人的窗外,在下水道歷險,被魚吞去再回到小孩家中,最後被小孩拋到火爐中。而被他愛慕著的紙芭蕾舞女郎公仔也被風吹到火爐還,隨他一起被燒成灰燼……這樣的情節對年幼的我來說可說是莫名其妙。


但後來再看這個故事,感受卻很不同。那個堅定的錫兵是玩具盒眾錫兵中唯一有缺憾的那個。他雖獨腳,卻(因為自尊心吧)總是站得那麼直,那麼堅定。他之所以愛上跳芭蕾舞的女郎,是因為他看不到單腳擺姿勢的她那舉起的一條腿,他以爲她也是獨腳的。但他卻沒有錯愛,因為跳舞女郎雖然不是獨腳,卻同樣站得很堅定,一刻也不鬆懈。當大伙兒(玩具!)都在玩時,只有他倆是站立不動的。


就是因為他總望著跳舞女郎,引起玩具中一隻妖精的不滿。他是看不得別人有真情吧(並不見得他愛上了那跳舞女郎)。他的目的只是破壞。於是他令錫兵跌出窗外。怎知錫兵卻“命不該絕”,最終還是能回到屋裡,見回跳舞女郎。請注意,到這時候,他們兩個也只是對望,誰也沒有開口說話。妖精這下火了,於是他“出古惑”令小主人將錫兵扔進火爐中。錫兵也不感到害怕,只是感到很熱(不知來自外在的火還是在心內燃燒的愛)。故事妙在也沒有說跳舞女郎是否恂情----她好像十分被動地被風吹起,送到火爐中,與錫兵一起被燒至灰燼。最後錫兵只餘下一個錫造的心,女郎則燒餘一個胸針。


這故事沒有教訓,也沒有什麼特別寓意(不要夾硬作個什麼這故事的教訓是千萬不要望女仔等無聊寓意!)。你可以說它說的是命運──兩位主角什麼也不能掌握在手中,他們沒有做過什麼(只是對望和站立外),卻被命運無情的愚弄。你也可說它教人要堅定──兩位主角雖然遭遇不幸,卻從未抱怨。


但一個故事之所以優美,並不是因爲它說了一個什麼道理。這篇童話只是一個十分簡單的故事,情節要解釋也很難解釋。但我就是覺得很淒美。是因為兩位相對而望卻沒有行動,才如此浪漫吧;還是因為他們不反抗,沒有抱怨,所以令人心痛?......愈找理由解說,反而愈破壞了故事的美感。


我也不知怎樣解釋“淒美” ,但這故事就是有這個效果。這就是大師級吧!


(心目中另一有同樣效果的“淒美”故事──沈從文的《邊城》) 


*   *   *

後記:


安徒生也有血腥暴力的時候!他的童話《紅鞋》比所有格林童話更恐怖詭異------



一個女孩因為貪戀紅鞋的美麗,穿上後便被迫一直跳舞,不能停下來。她從早到晚,從晴天到雨天,從村莊到森林,從教會門外到墓地,不停地跳,一刻也停不下來。就算她累得要死也要跟著紅鞋舞動。(故事說在黑夜中跳舞尤其可怕)最後她要求別人將她的雙腳砍下來,才能停止跳舞。而她的斷肢則由紅鞋帶著繼續跳舞。這十足十便是一個詭異故事,怪不得它曾被改編成恐怖片《紅鞋咒》。我相信這故事也給了不少創作人靈感。


這故事便真的是有寓意了。小女孩曾被婆婆警告不要穿紅鞋,卻受不了紅鞋的誘惑。她穿上紅鞋後心裡淨想著紅鞋和淨顧著自己穿上鞋子後的美色,以致在教會內不專心禱告,所以才被罰。這故事是叫人不要貪慕虛榮,不要過份著重外在美,以致心思偏離上帝。(女權主義者怕有話說)到故事結尾,她終於擺脫了紅鞋的陰影,從新踏入教會,並快樂地被接上天堂。


話時話,安徒生很懂女性心態,一雙紅鞋對女性來說的確很誘惑。


2006年9月11日星期一

安徒生的童話世界(1)




(圖片來源:《安徒生剪影》, 北京三聯, 2005)


年頭曾在書店見到厚厚的安徒生傳記,那時候已覺得有點奇怪,他出名了很久,爲何直到最近才有這麼厚的一本傳記?近日再見到北京三聯出版的有關安徒生剪紙的書(書其實是去年出版的),國際台也在上周六和本周六深夜播出一套有關安徒生的電視電影。爲何安徒生又熱起來?一查之下,發覺原來去年是他逝世二百周年紀念(記得新聞有提過),所以才有這麼多相關產品推出。我到現在才去留意,認真後知後覺。


對安徒生的認識,是從小時候看的一套漫畫名人傳記得來的。那套漫畫講述了世界偉人的生平,薄薄的,彩色印刷,介紹的名人包括安徒生、居禮夫人、富蘭克林、林肯、南丁格爾、愛迪生、貝多芬等。書內用較長篇幅描寫偉人的童年趣事,所以令小朋友讀者特別印象深刻。我對很多世界偉人的印象都是從那套書得來的。(對愛迪生的印象最好,因爲他的童年最有趣)那本書說安徒生小時候已造手工布偶,在家自編自導戲劇。因為性格內向,喜愛玩洋娃娃,給人感覺娘娘腔而常被別人嘲笑。其他內容已不記得了,不過當然知道他長大後因創作童話而聞名於世,成爲偉人。


其實你叫我數出哪些童話是安徒生創作的,我也要仔細想想。最受大眾認識的《白雪公主》,與及《灰姑娘》和《小紅帽》皆爲格林兄弟的著作。安徒生最著名的創作則是《賣火柴的女孩》、《醜小鴨》、《小美人魚》、《國王的新衣》和《冰雪女皇》(這個故事翻譯成中文的書較小,好像在香港不太有名)。(還有,《快樂王子》是王爾德的,另有一大堆故事來自伊索寓言。)至於《三隻小豬》、《狼和七隻小羊》、《金蘋果》、《野天鵝》等故事是以上哪個人創作的,我也弄不清楚。


小時候看的不同版本的童話故事結集有很多。除了以上提及的有名的童話外,還有一大堆故事結構差不多的故事,都是三兄弟受考驗,但頭兩位皆因為愚蠢或驕傲而失敗,最後總是最小的那個通過考驗。或者主角爲要聚得公主而要受種種考驗,過程中又會得到他因善良而幫助過的人或動物或神仙幫助,最後順利迎娶公主。不過講到底,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以上記得名字的那些童話。


不過也是最近才對安徒生認識多一點。原來他除了創作童話外,也創作戲本、詩、小說和遊記,更曾寫過四部自傳!因為很多這些作品沒有被翻譯成英語和中文,所以我們也未有機會看。而看了《安徒生剪影》這本書後,才知道他剪紙原來是這麼捧的!它們的造型都異常生動,十分美麗。那些剪影包括各種面譜、跳舞的人、穿著不同衣服的人、女神、小丑、魔鬼、“花人”、被問吊的賊、不同造型的樹、彩色的聖誕樹飾物,甚至有複雜的建築物等。能徒手便剪出如許複雜的圖案,簡直神奇!他有時候剪出佈滿圖案的剪紙,細心一看,會發現一張紙內藏著跳芭蕾舞的女郎、相對跳舞的人、魔鬼面譜、撐傘的人、鳥兒、歌劇面具等等,簡直目不暇給。他懂唱歌跳舞,也擅長邊剪紙邊向大家講故事。而且,他的偉大之處,是--“他和他之前的偉大童話作家(譬如格林兄弟)之不同,在於安徒生不獨是收集、發表民間的傳說,他是在創作童話。安徒生的童話充滿了一個歷盡苦難的人對生活的感受……”(《安徒生剪影》p.15,北京三聯)


看書後還知道了他家境貧窮,長時間靠朋友和賞識他的長輩接濟與提供住處,還經常需要自薦。雖認識了英國文壇名人Charles Dickens,但後來卻被對方疏遠。雖在國外出名,但在本家丹麥卻長期遭受奚落、嘲笑和人身攻擊。因他生性敏感,又因出身和外貌(他都幾醜樣)而自卑,所以一直也不太快樂。他一生的真正朋友不多,有的多是長輩和恩人。這些人雖然幫助他,卻與他不親密。他一生中幾次暗戀/明戀皆失敗,最終沒有結婚。知道這些事實有點難過,畢竟他曾創造出如《小魚仙》般浪漫的童話,他帶給無數小孩子神奇的幻想世界。但現實中他卻是這麼孤獨!人是沒有十全十美的,“世事古難全”又一例證。


P.S. 話時話,那套關於安徒生的電視電影,裡頭的主角比安徒生真人靚仔很多,表情也很豐富。而且還安排了一段愛情故事給他,讓他有人暗戀──不過他眼中只有那位不值得他愛的女人。這的確令電影更好看。而且還巧妙地由那位暗戀他的女孩扮演他童話故事中受苦的角色──小魚仙和《冰雪女皇》中的妹妹,而他暗戀的女孩則扮演壞人──《小美人魚》內王子的新娘和邪惡的冰雪女皇。創作出來的世界的確可以很美好,也好像替安徒生“平反” 了。)


2006年8月27日星期日

彩色蝴蝶


 

我飛快地奔逃下樓,夜先生在我身後緊隨不捨。
我一層又一層地往下轉,每當到達樓梯的轉角處時,便用手撐著扶手,借力跳到下一層梯級上。
我一直跑一直跑,終於跑到最底那層。我拉開鐵門上的橫栓,推開厚重的門,踏進暗黑的後巷。

地上的水反映著街燈的光芒,射出耀眼的白。
我一腳踏碎那白,黑便飛濺而出,
就像我眼尾瞥到的夜先生的大衣一角。

我雖然跑得比夜先生快,但他的氣力比我大,當我跑到不能動時,就是他捉到我的時候了。

我不能猶豫,再不向前跑,他便會追上我,他便會如願取得我藏著的那件物事。

我轉入了大街,繼續沒命地奔逃。
街道是畢直的,一直向前伸延,四周並沒有掩護 。
街上早已沒有行人,他們已一早躺在自己舒適的床上,與屋外發生的一切無關,就像他們從未見過夜先生一樣。
對我的無聲求助,我彷彿聽到他們的回應──
只要你將那件物事交給夜先生,便可平安回家。
夜先生不是要你的命,他只要那件東西,
只要你自願獻給他,他便會放過你,不再追究。
但當他追上你時,你不肯獻上那東西的話,他才會奪你性命。

但,就這樣將牠交給夜先生嗎?

我的寶物,我那藏在大衣袋內,用絲絨盒子裝著,帶有魔法的彩色蝴蝶。

街道兩旁的店全關門了,回望我的,只有櫥窗內冰冷的商品。有些店更上了閘。空寂的大街上只餘下躺在暗角的幾個流浪漢。
他們當然已一早失去了他們的彩色蝴蝶,並且對那曾經擁有的美好不復記憶。他們獻上了蝴蝶,也不見得可高床暖枕啊!
他們是不會救助被夜先生追著的我的。
就算眼前發生謀殺,有人在地上淌血,他們也不會做些什麼。

而我,我的心跳已偏離紀律,我快要喘不上下一口氣,快提不起那雙無力的腿。

我不禁伸手進大衣內袋裡,觸摸那珍貴的絲絨盒子,那個我爲了保護蝴蝶而造的盒子。蝴蝶呀,我已爲您造了名貴盒子,您爲何不將魔法施展出來?我快要爲您犠牲,難道您不救我嗎?

既然如此,那我就讓您退出我的世界,就讓您那潛藏的魔法永遠潛藏。
我會在失去對您的魔法的盼望下生活下去。
然後每晚躺在那溫軟舒適的床上,在夢中見我的彩色蝴蝶。

我緊抓著盒子,我正要交出去,我注意到夜先生也隨著慢下了腳步。

然後我記起了很久以前的老人的話。

老人曾告訴我,當有一日夜先生要奪去我的彩色蝴蝶時,在我要奔逃躲間時,千萬不要停下。
他說,只要你不停下來,只要你一雙腳還在走動,夜先生是奈何不了你的。
他說,千萬不要聽那已經失去了蝴蝶的人的說辭。
他們雖沒有惡意,但他們不了解蝴蝶的真正意義。
蝴蝶雖未有施展牠的魔法,但終有一天,牠會的。
您要相信牠可以,您也要相信您可以。
蝴蝶是聽主人的話的,你的力氣也不比你相像中小。
若您不相信蝴蝶,那您當初又爲何要用絲絨盒子保護牠?

不要放棄牠。您要知道,當您自願停下來的一刻,便是您輸的時候。

夜先生的呼吸急速,他在等。
他等我自願交上蝴蝶。

其實這外表唬人的夜先生,他有的只是嚇人的外表和氣勢,他不會真的撲上來。原來,他一向只等人自願獻上。原來,人們只是怯於他的氣勢。

於是,我開始順著自己的步速走,我開始不理也。讓他亦步亦趨好了。
長夜不如想像中的長,遠方隠約傳來鳥兒的叫聲。
遠方的鳥兒都起來了嗎?那麼,天快亮了吧。

我慢慢將手伸出口袋,我不用再從觸摸盒子得到力量。蝴蝶仍安全地在那裡,我大可放心。
我只需要大步向前,我只需順著自己的步速走,夜先生也只會待在我的身後。

我只要相信,蝴蝶終有一天會變出牠的魔法來。


2006年8月24日星期四

沈溺,想想想

那時候我知道自己每天在做什麼,一切都有目的
那時候我未知理想能否達到,所以永有希望
那時候很多情感仍是新生經驗,所以永誌難忘
那時候傷心也有時間沈溺其中,不用担心走堂後會沒了學席,又不用告假
那時候有耍小性子的權利,做什麼也有人原諒
那時候喜怒哀樂是無限放大的,一切也很重要,很重
那時候朋友可以大過天,天天見面,天天滙報近況,也會爲了朋友與家人吵
那時候可以談心至天亮,縱使天亮後仍要上學
那時候與朋友一起經歷分享的事有很多,很多事也盡在不言中.再碰面也不需細說從頭.
我什麼樣的樣子也給當時的朋友見識過,從此可不顧儀態.

我很掛念您們呀,共度青蔥歲月的朋友!

我在當時已懂珍惜當時的日子,但無論你珍惜與否,這些歲月也是會過去的.

*        *        *

"29+1"的演員說有時候會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麼.
我很有同感.
有時候,我問自己,一個人在香港打一份人工低的工還要交貴租是在做什麼.
也不談能否達成什麼理想.
我是爲了什麼?

2006年8月21日星期一

學獨木舟(下)

正如前述, 上三星堂之前, 我已對考獲三星不抱信心。不過今次我沒有傷風, 體力好了一點。
艇仍很重, 我仍要出死力搬。個人倒水也很辛苦, 但總算知道原理和技巧。
今堂導師不是太有系統地教我們, 以致很多動作也只看過導師做,而自己卻沒機會實習。

今次最主要學的是X型教艇法, 即我上堂覺得是大力士才會做到的一隻艇教一隻艇方法。做法是你首先要從艇側打側舉起已注滿水的艇,然後舉起倒出一些水(這是最難的動作,因艇是入滿水的,十分之重)。之後再將艇反轉,拉著艇尾,將艇拉上自己的艇頭。然後便要與被救者合力將艇在艇頭上來回橫拉,以倒出餘下的水。(與H型救艇的動作一樣,只不過今次是放在一隻艇上做)之後將艇放回水上,並協助被救者上艇。用這種救艇法,被救者其實要出很多力。因為在你為他的艇倒水時,他要按著你的艇以防反艇。之後撗拉也要他用腳撐著艇邊借力拉艇。再來是他要從水中上艇,是要先將腳放在槳上,然後用上半身的力(包括腰力)拉自己上去。這也很花氣力。

今堂的爬艇路程比之前的遠,一開始大家便爬到深水,要到另一個灘。我仍是包尾的那個,還因救人(想將二星學的技巧學以致用,所以自告奮勇與另一學員救一個反了艇的同學,怎知因船槳甩手)而自己也反了艇。因自己爬得慢,所以練習時間也很少。無奈地,今堂主要學的X型救艇法我只與助教試過一次救人,之後幾次練習都是做被救的那個。

所以,到課堂完結要考試時,我簡直想放棄考試。首先,考試要考的三樣技巧除了X型救艇法是真正學覺之後,壓水平衡(即在將要反艇時用槳按水另艇保持平衡)和打側前進不但沒有練過,導師甚至連教也未真正教過。(可能之前爬得慢,miss 了)第二,是主考官不是導師,而是一個我們不認識但看似嚴厲的人。之前上課一直都輕輕鬆鬆的,臨考試一刻突然變得很正規。又說要限時又說錯什麼什麼便會fail 等。我便對朋友說不要與我一組,因救艇是要合作的,我怕連累她考不到。加上教練也說兩個女子不太著數。但全班學員除了我和我的朋友是女性外,其他的都是十幾歲的小男孩。到分組那刻,很自然沒有人會主動與兩位”大姐姐”一組。而且我在之前的表現中已被label爲弱者。我和朋友也決定共同進退,考試時互相提點動作,”死就死啦”!

結果證明了意志力真的很重要。香港的教育制度是成功的。本來力氣不足的我,一到了考試關頭便自動發揮小宇宙。我之前一直未做過的個人將注滿水的艇打側舉起倒水動作,我竟克服了!本來那隻艇我只夠力抬起少許,抬到一半我已再抬不起來。但是考試喎,唔衰得,我於是用全身力氣將身體往後壓,頂著艇艙邊,這一動助便助我提起那艇。當水嘩嘩地流出時,我興奮得難以形容。做完這個動作後,其他的動作都有拍檔幫忙,很順利地完成了。

第二個難關是在我被救時。之前說過,上艇也需要要很大氣力的。我不是怕上不到,而是怕用很多時間上,會超時。又是”考試”這兩字幫到我。一想起是”考緊試”,我簡直是有史以來最快速地從水中上艇。連拍檔也有點驚訝。之後我們兩個雙視而笑,開心得難以形容。(整個過程的小遺憾是當我幫她將我的艇反轉放回水上時,我甩了手,以致艇入了少許水,幸好不用再倒過!)

之後的打橫爬考試,我們的動作都不完美,不但慢,而且不是直線打橫走,幸好教練要求不太嚴。到最後那關壓水平衡,簡直是邊學邊考。誰叫教練之前未教過!

雖然我的動作超級不完美,單人拿艇倒水還是有點問題,但總算拿到三星,完成初級課程。我很感動,整件事是有教育意義的。一直覺得自己這樣做不到,那樣做不到,而且相信天份多於練習的我,發現看似很難的動作原來自己是有機會做到的。那表示其實如果我放?練習便可能學會溜冰、滑雪、滑板(well,滑板

)。原來我也有些意志力的。而一向羨慕運動員但覺得自己永遠也變不到運動員的我,今次真的享受到運動與挑戰的樂趣。

再之,沒有運動細胞的我一向在做一些不是個人的運動時,都很怕連累別人,怕被別人嫌棄。例如打羽毛球怕接不到對方的球,以致影響對方打球的樂趣(尤其怕雙打,因拍檔可能已與對手交球十多二十次,但一到自己手上便接不到)、打排球怕連累自己人、踏單車和行山要別人等......等等。今次在與拍檔合作下完成了一整套考試動作,沒有連累對方”肥佬”,對我的信心已大大提高了。

爲此,我要努力鍛鍊身體,以求再考高難度很多的中級!這樣,我便有動力去做運動了。


2006年8月18日星期五

學獨木舟(中)

學二星是在一年後,一直也不知道能否學上去...... 因我知道學到高程度是要求學員能自己搬艇和倒水的。我兩個人拿一隻艇也覺得吃力,何況是一個人?學獨木舟對我來說最大的障礙便是我的力氣。

上二星時我還有點傷風,鼻塞塞的。可能潛意識不太想去,竟連泳衣也沒帶。幸好未上巴士便發覺,於是便買了生平第一件三點式(街邊的舖頭仔只有1 size 的三點式),不過當然是穿在面衫及面褲內。

那天天色也有點陰,幸好還未致於下雨。那天主要學的新技巧是二艇在海中救一艇。方法是兩艇左右夾著翻了待救的艇,然後將將船槳都打橫架在艇上,再一起將艇尾拉近,放在槳上,將之滑過另一邊倒水,來回數次。倒清了水,便將艇翻轉放回水上,再拉被救者上水。此爲之”H 型”救艇法。用到的除了是技巧外,當然還有體力體力體力。幸好拍檔較我大力,才順利完成。

之後再爬較長的路程,我是最後的那個。沒辦法,全班除了我和我的朋友外,全是十來歲的”靚仔”。爬獨木舟,真的是個頗?獨的活動,爬得慢時,便好像只剩下自己一個在海中。旁人要幫你加快也沒可能,一切都要靠自己。

在搬艇過程中,我發現自己真的有點怕吃苦和倚賴性格。常想別人幫我搬。眼見朋友搬完一隻又回頭幫忙搬另一隻,我有些羞愧。她也很累啊,她也不見得比我大力很多,但她一直也一聲不響地搬,也不像我常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不過我那天真的用?了全身氣力了。第二天上班,整條腿和肩膊和手臂也很痛,甚至腰骨也痛。(好消息是,可能是上課時吸了大量新鮮空氣,又做了運動,傷風竟全好了。)

那天我知道了三星是要學”X 型”救艇法,即一人救一艇。嘩!二人救一艇已這麼辛苦,怎樣一人去救呀!但二星都考了,不能不上三星吧。最多也是考不到而已。(我對學成的渴望一向不大)

如是,在兩星期後上三星時,我的信心已直插谷底。


2006年8月17日星期四

學獨木舟(上)

一向不是個運動型的人,身手不好,體力不夠,沒有運動方面的領悟力,學什麼運動也很慢。打排球開不過網, 打羽毛球接不到球, 學武術時花?繡腿, 算是打得OK的乒乓球卻因學不會旋轉球而不能再進一步。游泳也是因為母親自己不懂游,所以在我小時候已安排我去學,所以我才懂。(謝謝媽媽!) 溜冰, 滑雪, roller等講求平衡力的我全學不會(也可能是小時候細?怕跌, 一直也沒有認真去學) 。最簡單的跑步也不能跑得持久。直至現在為止,最有信心的還是游泳。

其實暗地裡,我是想做一個”運動型”的人。眾多漂亮的女子中,我最欣賞有陽光氣息的--健康膚色、身材健美、笑容燦爛。暗地裡也想成為那種人。但我卻是那種面黃黃、體力不好、外表給人柔弱感覺的人。所以,特別想自己變得”運動型”和”陽光”。

我是喜歡行山的,是真心喜歡,而不是因為想變什麼人。我也喜歡到郊外去,特別是空曠的地方,天連海連地那一種--像塔門、東龍島、西貢那種,而不是長洲、赤柱那種--感覺很舒服,很自由。對著大自然,我特別開心。人是不應該長期待在石屎內的,也不應該一大早便被汔車廢氣與煙味環繞。(香港的煙民真多!)可惜只有放假天才可以到郊外,如果要等約齊人、天氣好,那可能一年也去不了多少次。(教會崇拜能否多移師郊外?印象中試過一次,當然也有教會大旅行)

上年夏天(現在已沒有暑假了,唉!),好朋友約我一起學獨木舟。我一聽是水上活動,又可以到海灘,便立刻應承。參加的是一個私人團體,學習的地方是港島一個小海灣,那裡多數只有學獨木舟和玩風帆,或遊船河將遊艇停泊在附近的人。成個海是我們的!!缺點是要走七百多級梯級才落到海灘。(即學完後要走七百多級回去!)

導師的教導方法是儘量讓學員實習。所以學懂基本技巧便可以扒出去了。整個過程最辛苦的是搬艇及倒水。我力氣本就不大,而艇這麼重,搬艇已要兩個人,入滿了水更糟,真的要出盡力才能搬到。爬獨木舟是要穿鞋的,一開始便入滿了沙石,像做腳底按摩。最初是不慣的,後來卻慣了。對了,那天天氣不好,一開始便陰天下雨,學的時候又濕又冷,陽光只在午後悄悄地偷看過我們一次。不過爬艇基本上不難(易學難精嘛),快和省力便難了。考試是考反艇後要怎樣做,很輕易便過關了。第二天上班時腿很痛,不過,運動後的肌肉痛令我很有滿足感。想不到學二星是在一年後。


2006年8月7日星期一

她告訴我什麼是愛情──亦舒的《連環》 Part 5 (完)


《連環》的其他精句


-當阿紫說要令父母難過時,連環說──
“不,你不應使至親傷心,你在世上所有的,不過是這幾個人。”


-連嫂無限憐愛地看著兒子,希望他有朝一日,飛脫出去,做自己的主人。
連嫂的生活經驗有限,她不知道,人其實很難真正自由,鎖住人的,往往是那人自己,不知不覺,我們不是做了感情的奴隸,就是事業的婢僕。


-連嫂鼓勵連環出去玩,遭老連恐嚇她,說兒子將來找到女朋友,一心向外,她會來不及哭訴,連嫂的反應──
連嫂一怔,臉色當下轉白,彷彿那一天已經來臨,她唯一的兒子留戀女色,一心一意供奉女方一家,對父母恍若陌路。
連嫂喃喃地罵:“你詛咒我。”不再叫兒子找節目了。


-當林湘芹知道連環不是她以為的富有人家,而只是父母是大宅的管家,所以地址是那大宅時──
少女一怔,略覺失望,連環看在眼中,有點痛快,他就是要她失望而退。
少女到底是現代少女,對於階級不是沒有成見,但到底不足以構成勢利,在她眼中,可愛的連環魅力絲亮不減。
(這些句子,我會想不會寫“不足以構成勢利”hm…


聲音似從很遙遠的地方傳來,他說的竟是:“你們可曉得愛一個人,比那個人愛你為多,應該怎麼做。”
徐可立莫名其妙,驚愕地看著他的恩師。
連環卻猛然抬頭,深感震蕩。
可是連環日來已想得非常透徹,他微微一笑,輕輕答:“我不會讓她知道。”
香權賜如有頓悟,喃喃地重复:“不讓她知道。”
連環又說:“她永遠毋需知道,這純粹是我的事。”


-又是午夜,一切都在夜闌人靜的時分發生,到了那個時候,人的意志薄弱,精神恍惚,往往真假難分,喜怒無常。
那真是最脆弱的一個時刻。
最功心計的人,才會約別人在這種時候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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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不是我最喜愛的亦舒小說,但它確帶給我某些震盪,尤其是身邊有類似例子。


本書也有它的缺點,首先是書名。”連環”只不過是主角的名字,沒甚意思。如果真要用主角名做名字,我會挑”阿紫”。”連環”這名字令人想到的,是連環殺人兇手。我也試著想書名,但想到的都十分老套,改書名確實很難!


書名叫《奴隸》可能太白,《家僕》不知好不好。


另外,愛情小說有豐富戲劇性才好看,所以寫得誇張點,也沒所謂。


不過本書也有些太誇的句子,如
-香紫珊忽然笑,“沒有人可以自我手中把你奪走。”
就算她知道他知道她知道他喜歡她

,也沒有人會這樣直接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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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詳細地拆解一本流行愛情小說,我還是第一次。分析的不是文學名著,而是流行小說,好好像很沒出息的樣子。但,寫得好的流行小說,就不能像文學作品一樣討論寫作手法嗎?對中文沒有興趣的學生,是否可用他們喜歡的小說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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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世上的連環:
對林湘芹好一點吧!


給世上的林湘芹:
不要再看《連環》這種煽情的愛情小說了!


給世上的阿紫:
這麼有潛質,又靚,入娛樂圈吧!


她告訴我什麼是愛情──亦舒的《連環》 Part 4

愛上一個心裡已有其他人的人──林湘芹


少年時瘋狂地愛上一個人,在將來與別的人拍拖、結婚後,當然可能時會想起那個人。不過,這又沒有什麼奇怪。人是會懷念過去,會懷念故人的。正如電影與文學中常說,世上沒有一生中最愛,只有得不到/失去了的人。不過身為愛情小說作家,亦舒寫得很盡。在小說中,連環未曾停止過想念阿紫,他要努力將這思緒暪著妻子林湘芹。亦舒暗示他在餘下的人生中都會與阿紫在夢中相見。最糟的是在現實中,他其實已經見過變得不再吸引的、滄桑了的阿紫。所以他睡夢中見到的阿紫仍是她最可愛的時候──即是七歲的時候。


Well,這樣寫法,會令自己不是身邊男人最愛的女伴發瘋的。 你可以妒忌得要死,但其實那又影響不了你什麼,因這沒有影響男人對你的愛。(書中說得很盡的一句話是──“湘芹無需知道”,還只是那男人一個人的事呢!)但請放心,在現實中,這樣浪漫的男人是很少有的。他懷念的可能只是年青時曾經有過的情懷罷了。因為成年後的他已沒有這樣的激情,所以他懷念起以前做情聖的日子來。

 


愛情小說,是要像亦舒這樣寫才令人難忘。


還是請看林湘芹怎樣受委屈吧!


林湘芹約了連環,十分準時,令連環詑異──
不過她這美德也因人而施,不知恁地,每次與連環約會,她總來不及的準備好出門,她渴望早些見他,她急不及待,為此忘卻矜持,湘芹只覺心酸。


-連環像是沒聽到,過一會兒他問:“喜歡一人,比那個人喜歡你多,是否一種痛苦?”
湘芹的心咚一跳,她小心翼翼地打探:“誰,誰喜歡誰多一點?”
連環不語。
湘芹並不笨,忽然知道這兩個人當中沒有她,於是強笑問“你在說誰?”  
(所以不要可憐連環,他對林湘芹的態度不是不像阿紫對他的。)


湘芹覺得這些年來,她似在叩一道永遠不會打開的門,本來她頂有耐心,打算守在門外,直到連環心扉打開,可是今日她才發覺早已有人穿門過戶,登堂入室,如人無人之境,湘芹如有頓悟。
何必去理那個人是誰,是誰不一樣,何必查根問底,自尋煩惱。
湘芹在該剎那如釋重負,臉色樣和起來。 
  
(說出愛情的不公平與殘忍)


是的,湘芹是另外一種人。
奇怪,連環不大記得她小時模樣,他比較欣賞現在的她。
抑或是他的思維他的心房一直為另一人佔據,根本容下不其他的人其他的事?
(他自小已不太理會湘芹)


湘芹靠在牆上,心頭明澄,知道這眼淚,並非為她而流,人各有命。有些女孩子令異性傷心,另有一些女孩,安撫創傷的心。
湘芹感慨地想,她肯定是後者。
後來她對好同學說:“男女關系沒有理性,亦無公道,只在乎你願不願意。”
能看得這樣透徹,也屬湘芹始料未及,感覺十分悲涼。


-“你可記得我們第一次見面在幾時?”(湘芹問)
連環不記得,他沒有忘,根本上這件事從來未曾在他腦海註冊。
(所有單戀者的悲歌!)(亦舒好串!)


-湘芹看著憩睡的連環,不相信天底下有這樣可怜的人,他已被她操縱這許多年,看樣子還要心甘情愿持續下去。
這個笨人竟好此不疲。
湘芹忍無可忍地站起來,突然發覺這不也正是她林湘芹的寫照嗎:忠誠地侍候一角,待對方稍微有空檔時与她說兩句話消遣幾個下午。
她比連環更慘,她更是奴隸的奴隸。
當下湘芹心中不曉得是什麼滋味,竟是呆了。
她浪費了這些時候!她為專門替別人填空檔的人填了空檔……湘芹心灰意冷,他也許一輩子忘不了那個人,那不管她的事,但是林湘芹總可以設法忘記連環這具行屍走肉。


-真不容易,連嫂想,委屈都放心里,一點小性子也不露出來,抹掉女孩子本色來遷就連環,豈是容易......


-湘芹一生中未曾受過如此屈辱,淚流滿面,剎那間熾熱真摯的少女心化為灰燼。
(最後那句雖貼切,但好笑)


連環也懂阿紫的招數──


-“讓我們永遠做好朋友。”連環語氣十分誠懇。
  湘芹看著他,沒想到這樣老實的人也這樣會推搪。


-連環笑笑,輕輕說:“你的或是我的訂婚禮上,雙方家長到場已經足夠。”
 湘芹一愣,你的或是我的,同你我又有很大分別→
 連環並沒重複剛才的話,他站在橡樹下,似笑非笑地看住湘芹。
 他對著她可真揮洒自如,心理上一點障礙都沒有。
 湘芹怔怔地看他一會兒,一聲不響,獨自循小徑走下山去。
 一邊走一邊無端端落下淚來。


-連環不十分肯定湘芹是否看見他,但是他曉得她記得他,女孩子通常不大會忘掉對她們壞的異性,這一點特性往往令好男人痛心疾首。

-林湘芹早就看見連環,她還是高估了自己,真沒想到震蕩感如舊。正在自憐,連環竟過來叫她,據她記憶所及,他還是第一次叫她的名字,以前他從不稱呼她,只用一個喂字算數。


相隔一年,兩個年輕人都以為自己老練了,成熟了,會得應付此類場面了,可是一碰頭,馬上敗下陣來,不知多麼尷尬窘迫。


-老區還不能說話,用右手在拍字部上寫:湘芹,聽明人,無謂爭意氣。


-“怕,你為什麼要怕”
湘芹說對了,心底深處,連環的確有點怕湘芹,怕她拆穿他,怕她點破他。



-湘芹耳朵非常受用,感情不比做新聞,後者才需要百分百可靠/,百分百真實.
她為她所得到的高興。


-老區一直欣賞湘芹,這女孩子真有涵養,真正可愛,她接受連環的往事如接受連環身上的胎痣,即使該段往事令她傷神,她亦照單全收,因為成熟的她深明不能光挑對方的優點來愛。
(她像《笑傲江湖》內的任盈盈)


2006年8月5日星期六

她告訴我什麼是愛情──亦舒的《連環》 Part 3

對阿紫的描寫


阿紫是書中的靈魂人物,亦舒將她形容得似一隻令人又愛又恨的小妖仙。但亦舒卻沒有特別描述她的五官和外表。(其實美人是怎樣的,大家都想像得到吧)但她不時描述阿紫的神態、動作和話語,阿紫的氣質便一點一滴地建立起來。


-連環第一次遇見阿紫時──
連環從來沒有見過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她小小精緻的面孔猶自發出晶瑩亮光,他不禁自心底下對她生好感。
一雙黑白分明精靈的大眼睛在樹葉掩藏下猶如受驚小鹿,不不,更像迷途的小妖仙。
-此時她正無憂無慮採摘樹葉插到頭髮上……阿紫活潑地笑,躲在樹梢,好似傳說中的精靈山魅。


(小時候的阿紫)
連環敲敲門,引起她注意。
阿紫反應奇快,即時轉過頭來...
(同樣是在富貴家庭長大,阿紫與她姐姐的性格很不同。姐姐寶珊嬌生慣養,性格柔弱,她一直覺得下人即粗人,曾在小事上令連嫂受氣,所以不得連環喜歡。遇上突發事件,她反應遲緩,只懂哭泣。但亦舒多次描述阿紫的反應很快──還是小孩的她,聽到家裡有槍響,睡夢中的她立時趕到現場,比家傭和姐姐都要早。亦舒多次寫她反應很快,表示她是一個精靈的人。)


-(反叛的阿紫)

(她在被老師責罵時將一本硬皮書摔到老師身上去)
香紫珊沒想到有人會避不開。
(之後她騙連環她是因為測驗偷看被趕出校)


她趨向前去,伸出兩臂(搭在徐可立肩上),香寶珊已在門角出現,神色不悅。
阿紫見到姐姐煩惱,不但不解釋,反而把雙臂收緊一些。


-阿紫的既可憐又可恨之處:


連環見是她,忍不住問;“你又來幹什麼?”
“我來看我在世上唯一的朋友。”
 阿紫語氣真摯,連環默默不語。
(這些話令連環心軟。雖然她利用連環,但這些話不見得是假。)


他的被窩裡似躲著一只受傷的小動物,他過去輕輕掀開被褥,看到香紫珊伏在枕上飲泣。
她不知來了多久,自然也不關心全世界人是否到處找她。


連環沒想到父親目光如炬,明察秋毫,感動得鼻子一酸。
一般人只曉得阿紫淘氣、搗蛋、孤僻、壞脾氣,沒想到那是因為她不妥協不肯走中間路線,明明多情,卻被無情所惱。


“不,我不要跟她去,”阿紫脫口而出,“我不會離開大屋,徐可立會照顧我。”
連環目光涼涼,在阿紫臉上掃了一遍。
阿紫不理會連環的感受,奔回大屋。
她就是這點殘忍。


其他:


-(阿紫為父親將死而哭)
連環取笑她:“我還以為你一點也不愛父親。”
阿紫毫無猶疑地答:“我恨他。”
但是對他們父女來說,愛與恨的界限並不分明,渾飩一片。


-(連環開始了解到阿紫利用別人達到自己目的)
連環如給人在鼻子上打了一記老拳,金星亂冒。
原來他們並不是朋友。
連環見過寂寞的小孩與玩偶開茶會,或對著洋娃娃訴苦,他在香紫珊面前,就是扮演著同等樣的角色。
他尊重她,而她不。
(其實做別人的茶會玩偶也沒所謂,人們有時的確只需要一個聆聽者。)


香紫珊的世界不比她本人大很多,那狹窄的內心容不下連環。


(林湘芹救了阿紫的精彩一幕,不多作描述了:)
連環過一會兒才說:“剛才多虧你。”
“我也不曉得為何要幫她,”湘芹解嘲地說,“像她那種人,字典裡沒有感激,因覺得全世界應該供奉她們這等特權分子,自小嬌生慣養,理所當然,我才不會同這種人做朋友,我沒有好涵養,從頭到尾盡是付出付出付出,這種人除了私欲,看不見其他事其他人。”
(這是亦舒本人的口吻,她是借湘芹的口諷刺某些人吧。不過語氣太像她了,反而不以林湘芹口吻。亦舒有時在小說中表達自己的思想時,會令讀者從小說中抽離。這些雖是精句,但我不太喜歡。)


香紫珊不相信連環會拒絕她,一臉驚惶憤怒,她一向不懂得壓抑情緒,立刻站起來走


-(最後連環見她時,她蒼桑了,也胖了)
他不能想像她會胖,似她那樣性格的人,因不住燃燒,因那樣精靈,怎麼可能在短時期內屯積脂肪。

連環的反應是--
她同她記憶中的香紫珊完全不一樣,保存在他腦海中的香紫珊才是真正的香紫珊


(小說家說得真好聽,其實還不是因為他只喜歡年輕時的她,現在她老了、胖了,他就不愛她了。在書中,連環雖有種種美德,但他其實一點也不可愛。)


她告訴我什麼是愛情──亦舒的《連環》 Part 2


少年心事


《連環》裡的阿紫,應該是亦舒從金庸的《天龍八部》裡借出來用的,她甚至連“阿紫”這名字也照用。兩位阿紫同樣年輕,皆美貌非常、精靈、反應快、反叛、不理世俗眼光,卻又非常自私,眼裡只有自己,又常利用身邊的人(兩人都十分懂得怎樣討好別人)。吸引之處是她從不壓抑自己的感情,想做就去做。《連環》裡的阿紫比金庸筆下的阿紫又有較多優點,她感情豐當,為父親及母親深切哀悼,是個真性情的人。


正如亦舒的其他小說一樣,本書也充滿了很多金句,如下:


-在書的後半部,連環的鄰居中有一大約七、八歲小女孩,她也是一個漂亮的小女孩,與童年時的阿紫十分相似。一日他見到這個小女孩向大她幾歲的男孩子撒嬌--


連環的目光卻始終沒有離開過施家的小女孩,他開始迷茫,原來所有漂亮的小女孩子姿勢與表情都有相似之處,足以控制一切傻呼呼的小男孩。
而連環小時候所遇見的那朵玫瑰,原來與整個花圃裡成千上萬的玫瑰,沒有什麼不同。


(最後那句話是全書最令人震撼的一句話,好像一記當頭棒喝。你珍而重之,以為天下無雙的人,原來世上有很多個。只不過你愛的是她,而不是另外千千萬萬的另一個她而已。而這個她對你來說,可以是無可替代的。)


-異曲同工的句子:


走到樓下,聽見他母親說:“……因自小看她長大,有感情的緣故,替她開脫,其實還不就是個不良少女,本市起碼十多萬名,個個不滿現實,無事生非。”
連環一怔。
是嗎,就是那麼簡單,是年輕的他那浪漫的憧憬引起的誤會?
連嫂接著說:“講起人品,替湘芹提鞋都不配。”


(連環一直深深愛上,視之為女神的那個她,其實只是個不良少女,更被母親形容為“本市起碼十多萬名”,真諷刺!但因為連環當時年輕,確是容易產生很多浪漫的想法。這個青澀階段,相信很多少年人都經歷過。)


(香寶珊說的)“連環,大家都知道要求你對付香紫珊是沒有可能的事,你倆一直親厚。”
連環一震,他還以為這是他心底下最深最黑暗的秘密,事實上卻無人不曉,他失笑嘲弄自己。


也是異曲同工,當時人看成是天大的事情,在旁人眼中只是小事一(?)。年輕人,什麼都放在臉上。)




就是這些話神奇地點出了什麼是愛情,也將少年那初戀(明或暗)的心事形容得很好。


2006年8月1日星期二

她告訴我什麼是愛情──亦舒的《連環》 Part 1


小時候,在未接觸愛情之前,對愛情的看法當然相當幼嫩。那時候,覺得“夾”的人便可以拍拖,又以為好人及心地善良便會有人喜歡。


如果現實是這樣,世上便沒有愛情小說了。


現實中,充滿了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被對方傷害卻仍忠心地愛、本來很夾的人卻沒有愛的火花、一個好人在愛情上卻能傷害別人……等事例。


在長大的過程中,這些事例,一一在我的身邊出現,而且,不會隨著人的年齡增長而消失不見。愛情智慧,是另一種智慧,與你的學業成績、待人處事能力與工作能力無關。


小時候身邊的流行愛情小說,說的都是一個個偉大/痛苦/刻骨銘心的愛情故事。看完整本書,就只是看了一堆情節,最多令我有一刹那感動,除此外便再沒有什麼特別感覺。那時候,只有亦舒的小說告訴我愛情的本質是什麼,亦舒的愛情小說是最能觸動我的愛情小說。


以下要談的是她的一本不是那麼有名的小說──《連環》。


當你最初聽到《連環》的故事橋段,一定會覺得這是個老套到不能再老套的故事──


(以下會透露情節)


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個叫連環的男孩。他從小隨著為一個有錢人家作家公家僕的父母住在那家有錢人大宅旁的小屋。那個有錢人名叫香權賜,有一個美艷的?子及兩個女兒──大女叫香寶珊、小女名香紫珊。


小女香紫珊從小已是一名“小妖精”,她在八歲時已為了姐姐不請她參加生日會而將甲蟲放在姐姐的生日蛋糕內,弄?整個派對。這天亦是連環遇上她的第一天。比她大幾歲的連環一開始已被這位美麗嬌縱任性的小女孩子吸引。從此,他成為了她“唯一的朋友” 。阿紫雖然身為富家女,但她並不快樂。家庭裡發生的一個接一個的悲劇令她變得反叛無比。她雖然擁有感情豐富,硬朗倔強,精靈聰敏這些優點,但她最大的缺點是她眼裡只有自己。她可以犠牲身邊的所有人以達到她的目標。(亦舒的靈感可能來自金庸小說<天龍八部>內的阿紫)


故事發展到後來,阿紫因著家庭的巨變而與父親及姐姐移居到外國去。連環亦開始有傾慕者──活潑爽朗的林湘芹同學。可是,他的心一早已為阿紫囚禁,他從來未為林湘芹動過心。可憐這女孩子什麼也做齊了,還是闖不進沈默寡言的連環的內心世界。


四年後,離開了的阿紫又再回來,回來時已變成少女阿紫。,任性反叛的性格不減以前。但此時,她喜歡了姐姐的男朋友──有為的徐可立。連環深知自己只是家?的兒子,根本配不上阿紫。但阿紫待他卻一如以往,有心事都找他傾訴,傷心了便躲在他房間療傷。他願意一生保護她,只不過她口內提著的永遠是“徐可立”。直至後來,連環才發覺口口聲聲說他是“唯一的朋友”的阿紫其實只當他是一個玩偶,一個永遠卑微地幫助她保護她的忠心僕人。


阿紫的任性已超出連環的容忍範圍──她斯負林湘芹,她吃軟性毒品,她搶奪姐姐的男朋友,她甚至利用連環一如棋子。雖然如此,但連環仍不能自拔地愛著她。他希望永遠揹著小阿紫,保護她,讓她不受傷害。他的心永遠在阿紫手中,更不惜讓真正愛他的林湘芹失望了一次又一次。


(以下會透露結局)


最後,他實在是被傷得太深,才回到林湘芹身邊。但沒有阿紫的生活, “困倦一如沙漠”。他常夢到阿紫,而夢中他最懷念的阿紫,是七、八歲時的她──“在他記憶中,阿紫早已成精,生生世世與他同在,永不分離。”


而一直懂事的林湘芹,也不打擾他的美夢,因為“人有做夢的權利吧。”她對於她所得到的,已經足夠高興。


*           *          *          *          *  


原來,這就是愛情。


你可以愛上一個完全不該愛,甚至傷害你的人。


原來愛上一個人,她可以跟著你一世。(well, 現實世界忘情的人其實比較多)


原來愛上一個人,可以與他/她的人品毫無關係。(與老師所教的不同)


魅力與人品可以是兩回事。


你說這些愛情小說荼毒人心也好,但它說明了愛情的不可理喻。它其實是寫實的。


2006年7月29日星期六

生死時速 (舊文章)


每天早上,學生停車場(B-Lot) 總是很滿。尤其是在九時半、十時半等繁忙上課時段便更難找到車位。你可以選擇將車子泊得很遠,然後步行數分鐘回校。或是將車子慢駛,看看有沒有人離開學校,或許也可以泊到一個近校門的車位。

於是,我們便可看到一幕幕驚險的鏡頭。當跳字鐘顯示著二十分時,那便表示獵物將會傾巢而出。於是,一輛輛碰運氣的車子便如箭在弦,各據有利位置,務求取得最佳車位。當獵物從巢穴緩緩而出時,等待的猛獸立刻慢慢地跟著他們。但肥美的獵物卻無視四周緊張的氣氛。他們多是邊談邊走;有些則用手指轉著鑰匙圈,”叮噹、叮噹”的來引誘你走近。有些人則貼著邊走,得彎彎曲曲的,使你看得很肉緊。究竟那個人的車子泊在哪裡呢?好不好下這碼注,跟著他呢?有時一些看起來快要捸到的獵物,竟”嗤”一聲在你面前打橫走到另一車位去取車。於是龐大的猛獸便眼睜睜地看著快到手的肥肉給另一行的野獸裹腹了。這時,跳字鐘己跳到近三十分了,但獵物卻己出巢得七七八八八。那些安份的同學此時會乖乖地泊到對面街的車位,再趕去課室。而一些”死硬派”仍不畏上課遲到而繼續留守好位置.

泊B-lot 的同學,你是哪一類人呢?你會乖乖地一早泊到較遠的車位,還是要找到一個好的位置才罷休?或者你是那種一早就回校,免除等車位之苦的人?相信從泊車的方法可反映出不同的人生態度。有些人做事早有預算,所以從不遲到。他們多是認真和有計畫的人。能夠早起的人也多半能依時完成任何事。而那些肯把車泊得老遠的人必是不願因為了舒適而遲到。至於加入鬥獸場的人,也要夠眼明手快才能奪得好位置,否則他們都會逃不過遲到的命運。

由趕上課引申到平日的約會。你會因為揀衣服或化妝而遲到嗎?或是為了泊一個好車位?”嘩!太誇張了,人人都遲到!談泊車,卻兜圈子罵人遲到。”對,或許我是小題大做了,畢竟都要怪學校車位不足!都是車位不夠累事。

(校報Uvoice《頑生集》專欄)

2006年7月28日星期五

林夕的短篇鬼古集

林夕的短篇鬼古集《似是故人來》最近由明窗再次出版。數年前有幸在圖書館看過。那時覺得“嘩!他原來除了填詞外也會寫故事的”。印象最深刻(到現在唯一有印象的)的便是第一隻故事,給取來做書名《似是故人來》。


他將赤子的詞放入鬼故內已是一絕──“遠遠近近裡,城市高高低低間,沿路跌跌碰碰那有終站?”這段加上樂曲真的令人幻想到藏在這個大都會裡的無主孤魂。唱出來是有這種氣氛的。


故事裡是沒有名字的女主角的內心說話和她與其他角色的對話。是一個一個片斷的。好像沒頭沒尾。其他角色也沒有名字,好像是突然冒出來的。(其中一段電話對話他甚至連女主角與什麼人說也沒有提,但毫不影響“劇情”


這篇小說就像一套戲,有點像李碧華的短篇,很有電影感。


它所講的主要不是鬼,而是情。也不是哀怨纏綿、驚心動魄的情,而是很現代的。


(以下會透露“劇情”)


劇情是女主角與男友拍拖拍到很淡,男友變得很沒趣。有一次一起看鬼片,在戲院內她碰到一個男人,後來發現他就坐在自己身旁,已覺得有點不妥。在走出戲院後,她發現男朋友的言行舉止都變了。開始聽她說話,甚至記得她以前說過的話,連詩經也會背,眼神也變得精靈慧黠了。總之,是忽然變成一個理想男友。於是,她開始懷疑他究竟是否她真正的男友......


還是不寫下去,因為這故事吸引的地方是林夕寫的手法,由我說出來已減了這故事所有的吸引力。


總之,他寫得很吸引,很“浪漫”,女孩子一定喜歡。


2006年7月26日星期三

寫小說

很羡慕懂寫小書、畫畫、跳舞、作曲、作詩及唱歌的人。

我從來也不是一個藝術人。

雖然很希望自己是。希望自己可以創造一些好東西,希望可以跳精彩的舞,寫感動人的文章,唱一首有感染力的歌……但,都不會。

就拿寫作來說吧,寫文章我會,但只限於寫小品、日記、寫信、新聞稿,甚至是議論文,但就是寫不出小說。

也不是未試過的,小學至中學時也嘗試過寫故事。但不是只有大綱,就是開了頭寫不下去。甚至有了每個角色的畫像與性格描寫,但就是寫不好一個故事。

寫小說不是說寫就寫的。小說是有藝術性的東西,不能平舖直敍。初嘗試寫作的人很易在故事一開始便很詳細地描述每位主角的外貌、性格。但戲劇不是這樣來的。一個人的性格主要是透過他的行為表現出來,在小說中可透過對白及他的行動、對事物的反應、別人對他的觀感等地方表現出來。戲劇的漲力也不是直述出來的。

就拿一篇我心目中最好的小說來說吧。《紅樓夢》充滿了日常生活所發生的瑣事和瑣碎的對話。作者很少大篇幅地描述賈府的建築、也很少直接地描述各人的性格。就這樣,描述每天誰到誰的院子裡坐,大家一起吃飯、寫詩、猜燈謎、慶祝生日等,各人的性格形態便歷歷在目。很多人和事作者不是直寫出來的,而是展示給我們看的。更厲害是裡面的人物性格會引起讀者的爭議。就正如現實中你不知道某人所表現出來的是真實的性格還是虛假的一面。

(如寶釵究竟是陰沈及有計畫地討好所有人以期望做賈夫人,還是只是遵從傳統地做一個淑女,實則沒有野心嫁寶玉,便一直引起讀者爭議)

寫小說,是先有一個設想,想好了整個故事的結構,知道從哪個時段哪件事開始講起(這是我最弱的一環)。寫小說需要的是創造力。

我只懂說一是一,二是二。缺乏了寫小說的感性。但我又沒有組織一篇小說的理性。對於喜歡看書看電影看畫,又被友人以為有潛質成為一個作家的我來說,不能成為一個藝術人是否一個打擊?

 


2006年7月25日星期二

家族性格


看了講述一個在80年代成長的男孩的家庭故事──《餐餐有食送加》(是comic essay──很多字,以及不是圖像先行的漫畫(my definition)──來的)。最初的感覺只是很有共鳴──那些童年玩意很熟識,與表姐妹相處的片段我也經歷過…… 令我憶記起我的童年。

後來聽到作者講及他在送這份禮物給弟弟時的溫馨場面,我的感覺便深了一層。他有些親人看到哭,又笑又喊,共同回憶起書中的種種片段,甚至令作者想起更多片段──令我很感動。做藝術的人,多要發掘人性的陰暗面,揭露社會的黑暗,人生的真相等,才會產生戲劇性,才是藝術性強(我不是說這樣不好,我是欣賞的)。我看小說和書,也愛看些較黑暗的故事──如至愛的《紅樓夢》、《咆哮山莊》、Harry Potter、電影Closer, 旺角黑夜等。

但是,<餐餐有食送加>帶給我們的是人生中美好的回憶,書中充滿了人性的光明面和正面的思想(那些小孩子的“使壞”其實很正常,最後作者也“改邪歸正”,很”正氣” ,作者一家人(雖然未見過)給我的感覺也是如此。

其實寫家族故事再拿去出版是有風險的。每個家族也有不想外傳之事,萬一勾起了親人的傷心事或說了他們不想街外人知道的事,後果非同小可。作者寫作時應該很有分串,懂得什麼可以寫,什麼不能寫。但我還是覺得他的家人是可愛的,無人怪他將家庭故事寫出來。

進一步來說,我很欣賞有些人在婚禮中的真情流露。他們將戀愛經歷說出來,還包括了當中的痛苦經歷和起起跌跌。他們可以將感情發放出來,與來賓分享。我不知自己能否做到這點。

我家族的性格是相反的,很多事情也要隱瞞(我體諒他們不說/不外露的原因)。我的父母(包括我)的感情也不外露,很多事及感情收在心中。為了別人(怕傷害到別人/得罪別人/為了遷就對方/為了大家happy),而不將自己的真實感覺說出來。所以書中心意卡上的那句”Shall we talk",對我的親人來說是很適用的。

不是說我家族的性格有什麼問題,而是,我真的想試試大家可以坦蕩蕩和開心見誠分享的感覺。但是,不知我自己又能否做到呢?

(如果我也出版這樣的一本書,不知是否會變家族叛徒呢?)

(本來我是不太懂得欣賞十分光明的作品的,覺得假或沒有藝術性或與我無關──如合家歡電影和甜蜜愛情片,反而喜歡黑色另類的感覺──如Tim Burton  電影,描述扭曲的愛情的作品等。現在反而開始懂得欣賞光明與正面的東西,因為我已是一個要為將來打算的成年人,我開始懂得追求實際的光明的東西。如幸福家庭,一子一女,而不是要一段曖昧深刻的苦戀,在痛苦中煎熬出來的偉大藝術品等。)


2006年7月16日星期日

“無限想”


(題目借用了何家輝的新書名-因為對這個名很有感覺
──這本《無限想》繪本由阿湯圖書出版,內容與宗教/人生意義有關。真的是好名字!!)

http://www.tangsbooks.com

從小已接觸基督教,斷斷續續返了多年教會。

但近幾年,才真正開始了解教會的運作。

到現在仍未洗禮,有點不對,是信得不夠認真吧。

這樣最差,說不是基督徒,又不是,說是,但又做不了見證。

問題是自己想得太多,又缺少信心。

祈禱的感覺很舒服,與神溝通的感覺很甜蜜。

但有時又會覺得自己感覺不到神,又會對基督教有不同的疑問。

對我來說,適應教會的群體生活是最難的。

可能從小便不易適應群體生活吧。雖然自己怕寂寞,愛熱鬧,但同時又怕對著很多人。

另一原因是覺得雖然人生找不到方向十分痛苦,但當所有答案都在面前,事事都有指引也不好玩。

人生的答案經過努力才尋獲會比較好,所以當別人告訴我要怎樣怎樣做才對,如何如何做才正確,才有益,我未必聽得入耳。

但想太多也很辛苦,有時又情願不用痛苦地流浪於無邊的沙漠中,想安心地朝著標竿直跑。

是典型的遊子心態,有時充滿雄心壯志,有時又思念故鄉 。

對上帝,還是欠了點信心。

總希望上帝行神蹟,世界上多一點定律,多一點例外。

例如沒有人會在上教堂的路途中,或在教會內意外死亡。(免得人們會想:返教會也一樣會有意外。有時聽到某處的宗教集會發生意外,引致傷亡,便會想,為何在敬拜神的途中也會死亡。)

例如所有患重病的兒童經過父母和身邊的人禱告後都會痊癒。(兒童受苦差不多是天底下最慘的事情。就算他們能成為見證,我也不忍聽。)

例如好人有好報。(我明白,上天對待好人與壞人是公平的,審判在死後才有。但,還是希望,好人有好報。)

神奇地,在一次聖餐中,牧師替全教會的人逐一按首禱告(我那時仍與牧師不熟),他的禱告內容是希望我快點流浪完畢,回到神家。

這樣了解我,是神告訴牧師的嗎?


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

濃烈變態的愛與恨──咆哮山莊


《咆哮山莊》是一本讓我震撼的小說。看這本書的時候還在唸中學,一向所看的小說內容都很“正常”。

《傲慢與偏見》是正常人的愛情故事、《簡愛》的女主角雖然小時候受虐待,書內也有一個瘋人,但故事發展也沒有超出常理。《小婦人》簡直有教育意義。老師推薦的狄更斯寫的也是正常的成長故事。《鐘樓駝俠》裡算是有較“不正常”的愛情的描寫,但主角加西莫多對女主角的愛情始終是偉大和正面的。病態的愛情多發生在壞人角色身上。

但是,《咆哮山莊》從一開始便令人覺得這是一本與別不同的小說。

首先,故事開始時出現的主人翁是一個局外人,他所知的男女主角的愛情故事全都是聽女僕講出來的。書內一開始便有一種神秘莫測和沉鬱的氣氛,又竟然會有 “女鬼”出現。

男女主角都不可愛──也是這本書的特別之處。他們都很任性,很自私。一個愛情故事竟有兩個性格都是負面的主角!

男主角Heathcliff的報復方式也令人覺得很新鮮──他竟要親自製造一個悲劇來洩憤!他想將下一代三個孩子的命運支配在自己手上,令他們重演自己的悲劇,親自製造痛苦,其中還包括自己的親生兒子。這個性情暴烈的男主角,除了女主角Catherine外,他沒有愛過任何人。

特別令我深刻的是這小說描述了一種特別的愛情觀,就是女主角覺得她和男主角是一體,所以她覺得就算她與別人結婚也影響不到她與男主角的感情。她沒有說她與男主角的愛情是甜蜜和幸福的,她只是覺得他們的愛情就像石頭一樣真實,沒有半點不肯定,就像一件實物般存在,甚至不是浪漫的。不是他追求她,也不是上天撮合的,愛情就只是自然地出現了。無論他們怎樣想,愛情也穏立在那裡。

另一樣奇特的地方是,男主角因為覺得他與女主角是一體,但女主角要違背這份愛情去另嫁他人,是一樣對不起自己的行為,所以他要懲罰她。

更變態的是,男主角勾引女主角丈夫那個天真單純的妹妹報復,一方面令女主角傷心,另一方面也傷害了她的丈夫。他毁了一個好女孩的一生。(經典一幕是男女主角在那個女孩面前打情罵俏,更輪番侮辱那女孩)

男女主角都同樣不討好,惹上他們,必死無疑。

更更變態的當然是男主角對下一代的報復。

這樣的情節,簡直是離經叛道。作者還要是一個女子,在當時的社會中,不知別人怎麼看她。

本書作者Emily Bronte應是一個十分安靜內向的人,經歷不多,寫的時候也很年輕,真的不知道她的靈感從何而來。

我不懂作文學評論,不能夠具體地分析這個故事,我只是覺得它與別不同,令人想了又想。

後來看了王安憶的著作《小說家的十三堂課》,裡面有一章講的是《咆哮山莊》。她講得很好,讓我知道很多以前沒留意的重點。她很仔細具體地分析。

遺憾在中五後沒有繼續讀文學……


2006年7月13日星期四

打油詩(舊作)



(C, 謝謝你將我的"手稿"scan給我! 想不到你還保存著 (溫暖

!) 我"批淮"你在我成名後將原稿賣出!)


讀Form 5 時有一天上Hum Bio堂作的打油詩(那天是下雨天)--


下雨天


落雨最好做D mug?
出去dup雨得唔得?
唔想再留響課室,
又hup眼瞓又鼻塞。
無心上堂練轉筆,
奈何老師又說不。
唯有呆坐似舊nut,
盼望課堂快完畢,
大家齊去七十一。 


那時很滿意這首打油詩,以致寫進了不少同學的紀念冊。


另一首”詩”較恐怖,是晚上發了一個夢,第二天邊乘車上學邊作的--


白衣女鬼


有一隻白衣女鬼,
住在山頭裡.
狂風使她的臉皺,
雨水令她消瘦.
白色寛裙隨風飛,
黑色長髮罩山頭.
可憐白衣女鬼,
夜夜在咆哮!


聲音淒厲響山頭,
樣子猙獰可怖.
女鬼女鬼我問你,
何事使你愁?


*   *   *


黃昏藍寶石天空,
烈風陣陣響山頭,
為什麼一年四季,
風都響不停?


*   *   *


白衣女鬼在怒號,
衣裙隨風飄.
風從女鬼口中來,
頭髮隨風飛舞.
但是直至某一天,
村裡人都死了,
女鬼也消失不見,
隠沒在山裡頭.


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

書 v.s. 電影 -- 丈夫與情人

我愛看電影,也愛看書。同樣是小時候就被吸引的。我愛投入光影與書的世界,可能是逃避現實吧。個人成長的經歴令我變得不現實(所以才會戀棧童年!)。

與愛上電影的過程一樣,我最初喜愛看書,也是從情節吸引開始的。

最愛看的書是小說類,有劇情的,讓我全然投入的。那等於經歷了一個又一個不同的世界。人只有一生,很多想做想試的也未必做得到(如去西藏,身體受不了,怎去?又如做魯賓遜,現在都不知怎樣找那個島出來!),但書與電影可以令自己的經歷倍增。

不過,如果書與電影相比,我還是會揀看書。一是看書方便,可以隨時隨地看。電影則要找地方放映,又要一氣呵成,又要不受騷擾,在忙的時候想看也沒時間看。第二是看電影我免不了會看明星,看他演得好不好,靚不靚仔,又會看拍得好不好,又要看佈景似不似,特技好不好,一切都盡現眼前,少了看書的想像空間。

書是“正印”,電影是愉情對象。電影想方設法要聲色藝俱全,吸引住你的目光,令你難忘(我得承認,他是成功的)。書則默默地等,永遠都待在書櫃裡等你回心轉意。有時,他們會正面交鋒,書會變電影,電影會變書。(多數是書勝出)

幸好,這不存在道德問題,我可左擁右抱。


2006年7月8日星期六

沉默男人 v.s.健談男人


阿寬在星島日報(2006.6.23 )上有一篇專欄,題目是女人的選擇,他說──

上一代的故事,是一班男人對一個女人有意思,口甜舌滑的首先被拒,公子哥兒示愛她也不接受,粗魯笨拙的更不能討好她,最後,她會選個少說話扮演智者的沉默男人。

寡言曾被視為男性的優點:他少說話,女人認為只是內斂,她對她有幻想,總覺得他一定隠藏著什麼。

沉默的男人最好經常掛著似笑非笑的表情,像看透世情,像嘲笑著人生百態。但選擇這個男人之後,女人可能發覺這個男人背後隱藏著的,竟然是他的無知一種自我陶醉而自大的無知。

……

新一代的故事不再一樣,

一班男人對一個女人表示好感,女人首選公子,次選靚仔的,往後是說話最好笑和平時最搞嘢的:沉默和愚魯的,永不入選。“

最好笑的是他最後說:

口甜舌滑的,令女人自我感覺奇佳......

沉默寡言的男人,對不起,他應先學會如何表達自己。

在香港這個商業社會,能言善道確實對工作有幫助。人脈廣關係好是很重要的。天生沉默寡言的人為了工作順利最需要的便是學會“表達自己”!!

跟著永遠能令氣氛活起來的男人,三分鐘便識到新朋友的男人,不知是好還是不好?

但我又想起盧巧音的歌深藍

(作詞:喬靖夫 作曲:雷頌德 編曲:劉志遠)--

你壯闊廣博 但你永遠沈默把光彩都掩蓋
寧靜似最冷 最深奧藍綠的海
而我不懂去說謊
無力對抗 墮進你思海

人放鬆的躺 浮泊於這深深的藍光
隨同著你暗浪 帶我到陸地那方
全意尋覓希望 無盡浮盪中彼此滲入感覺
也許一天我變做魚 睡在你內 把心釋放

看透你深處 是個更闊更廣色彩更多的世界
能讓我 更透徹感覺存在
藍藍的這片海
而沒氧氣 怎麼呼吸愛

*人放鬆的躺 浮泊於這深深的藍光
連同著我美夢 帶到最寂靜那方
仍浮沉著希望 從你懷內可找到美妙感覺
也許一天我變做魚 活在你內
把心釋放*
Repeat *


 

嘩!不得了,我腦內即時想像到跟一個如山般健壯的男人流浪到那未知的遠方。他知道什麼路是安全的,哪處的風光如畫。他知識豐富,但他不多話,不過你永不會悶,有他在身邊,你的心便很滿足。

一聽這歌,整個畫面立時浮現在腦海內。

除了歌詞外,也歸功於雷頌德的曲。

這想法看來更不實際。

現實是,很多香港女孩怕悶,對著一個木頭,不怕悶嗎?雖然沉默也可以很有情趣,“深藍”的境界故然好,但世上有多少個男人是這樣?在芸芸眾生中,你能找到他,發掘到他的內在美嗎?

跟著健談男人的可怕之處,是整天要和應著他,附和著他,不累嗎?對著一個寡言的人,你說什麼他也不太回應,聊天也聊不成,你忍受到嗎?

講到底,還是看你愛不愛他吧,是否能忍受他的缺點吧。

就正如我的煩惱──香港v.s.加拿大,兩處地方各有各好,講到底,也看你愛哪個地方吧!

(加拿大是沉默/悶蛋男人,香港是健談/多嘴男人?)


2006年6月28日星期三

索男撒錯網

香港某些娛樂周刊的報道用字早已為人垢病。界()仔、潮爆、喪買等已是舊創作,最新的詞彙我不太明白,也不欲寫出來,只可說他們的創作真是日新月異


電影的配音也是如此,我看《冰河世紀II》時是看廣東話配音版的,很多廣東俗語都出籠,如好“lum” 呀邊過咁。這些都算了,最離譜的一句是爆大鑊 ,好像黑社會古惑仔的用語。不知現在的小學生是否常接觸這些詞,但很難想像一個小朋友滿口”好 lum邊個爆大鑊


      *   * *


我常提及的滄海遺珠電影──Dogfight,是我在外國電視台看的,看時沒有中文字幕。這是一套很sweet的小品電影,更貼切點說是bittersweet吧。雖然我忘了很多細節,但這套戲給我的感覺很特別。就像Before Sunrise  Before Sunset 給我的感覺,淡淡的,卻令人回味。


這套戲我在香港還未見過,在HMV 也找不到它的DVD。不過,我卻好奇它究竟有沒有3DVD


好了,最近我終於從網上找到它的譯名,卻氣炸了肺,這套片竟然給譯為:


 


   索 男 撒 錯 網


 


天呀!一套這麼小品這麼文藝這麼有特色的影片竟然叫做“索男撒錯網”!


Well, 這套戲沒錯是說靚仔River Phoenix 和快參加越戰的士兵同伴在上戰場前玩了一個遊戲,就是每人帶一個醜女赴party,比賽誰的女伴最醜。他結果邀請了在街邊發現的一個醜女到party去。然而,大家在相處之下卻漸漸發現對方的優點……


“索男撒錯網”這片名嚴格來說改得沒錯──River Phoenix確是靚仔一名(不過很少有人用字形容男人),他確是以為找到一個天下醜女,但結果發現她不是真的這麼醜, 撒錯網可勉強解得通,但是,這名稱真是俗不可耐!簡直是對本片及編導演及全體工作人員的侮辱!!!


這還不算,經過我再搜尋下,竟被我發現一個更離譜的片名,也不知是什麼國家的人譯的,片名竟然叫做


  春色一籮筐  (暈!)


這活像三級/四仔無格仔片名,名字完全與本片無關!!難為有這套戲的fans 竟若無奇事地在網上用這個名介紹這齣戲,也不投訴一下譯者。


無論是哪一個操華語的國家,這個片名也不可接受!!! 


譯片名的人究竟有沒有看過這套戲?


為何Before Sunset叫日落巴黎,Before Sunrise叫做情留半天偶遇半日情。Dogfight 改了個這麼恐怖的名字?


如果真的給我找到這隻DVD,教我如何收藏它?


      *   * *


P.S. Dogfight的解釋:


1. a fight between dogs, or any cruel uncontrolled fight without proper rules 狗打架; 大混戰


2. a fight between armed aircraft (戰鬥機的)空戰


(btw, 英文片名也麻麻)














索男撒錯網


索男撒錯網



莉莉泰萊

一般於 7 天內進行付運

推出日期: 2003年2月11日

http://global.yesasia.com/b5/Search/SearchResult.aspx  


 


 


 


2006年6月25日星期日

當看電影還是大件事的時候 (Part III)

看電影是為了娛樂還是為了思考?兩樣都有吧。
有沒有一些電影是既有娛樂性,又令人思考的?這些電影也有很多。

不過,面對一眾文化界中人,聽著他們談論各種有深度的電影,很難開口說我喜歡某套電影純粹是因為迷上了裡面的男演員,或因為那套電影有很強的官能刺激。

作為一個標榜“思考型”的我(沒有外在表,也要扮有內在美吧!),談的應該是電影的意思和表達手法。不過,我當初愛上電影的原因,卻是純官能刺激的。

一套電影能令我產生強烈的情緒,帶來深刻的感覺,情節精彩刺激,便是一部好電影了。

又說一遍我常常有的感覺──小時候看的電影較易令人難忘,當長大了多看了電影後,令我感動、難忘的電影便少很多。


小時候的經典〔有些前面已述──暫時只講西片〕:

(# = highly recommended)

魔域仙踪(The Never-ending Story)
小魔怪
天師捉妖(The Fearless Vampire Killer)  #
魔笛追魂(Young Sherlock Holmes)
魔幻迷宮(Labyrinth)
猛鬼街(Nightmare on Elm Street)
克藍馬對克藍馬(Kramer v.s. Kramer)
E.T.外星人 #
兇兆(The Omen)
捉鬼敢死隊
天繭 Cocoon
鷹狼傳奇(Ladyhawke)#
回到未來(Back to the future)
異形(Alien) #
奪寶奇兵(Indiana Jones )
Something Wicked This Way Comes 
Willow
月光光心慌慌Halloween
Some Kind of Wonderful ((極老套青春片)


再大D的經典:
風雲群英會(Spartacus)(媽媽推介)
亂世佳人(Gone with the Wind)
暴雨嬌陽(Dead Poet Society)  #
幻海奇緣(Edward Scissorhands)#
不羈的天空(My Own Private Idaho)
人鬼情未了(Ghost) #
Total Recall
閃靈 (The Shinning)
這個殺手不太冷(Leon: the Professional)#
星光伴我心
狗臉的歲月
Moonstruck
Interview with the Vampire
希治閣的某些電影,如Pscyho, 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
童夢失魂夜(City of the Lost Child )
生死時速(Speed)
阿甘正傳(Forrest Gump)
Batman I & II#


再再大D 的經典:
Titanic
Blade Runner #
Truman Show
Life is Beautiful #
Matrix I
心計(The Talented Mr. Ripley)
墮落花(Nikita)#
Lord of the Rings 1 #
誘心人Closer #
永遠的微笑(Lilya-4-Ever)


令我看得很High的電影:
(其實青春片或歌舞片也會令人看得High,我尤其喜歡看青春片,就算爛片也喜歡)
Pump up the Volume
Dirty Dancing
(有一套青春片忘記了名字,但是很老套的,講一個男仔頭的女孩愛上了一個有型男孩,但後來發覺那男孩一點也一喜歡他,也不是她想的那麼好,最後發現身邊一直支持她的男孩才是最好的)


“發癲”的電影(有一種電影的劇情荒誕離奇,總之捉不到路,估佢不到……總之就是癲癲地啦):
Beetle Juice
Honeymoon in Vegas (Nicholas Cage)
Being John Malkovich (玩謝麥高維治)
Velvet Goldmine(紙醉金迷)


滄海遺珠(好像沒有聽到身邊人說喜歡的/很難找的電影):
Dogfight (River Pheonix做男主角!)
Dead zone


其實好看的電影還有很多很多,只是一時數不了那麼多,而且很多我也未看。

發覺多數電影也從明珠台看的,那時無論明珠930播什麼戲也看一餐!

 


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

一本講自殺的小說 (&quot;A Long Way Down&quot;讀後感)


放假完畢回港時,在機場買了Nick Hornby 的A Long Way Down。揀這本書的主要原因是我不太識其他外國作者。多年來所看的外國小說不多,看的多是恐怖/奇幻小說(Christopher Pike, Stephen King,Chris Barker)和極暢銷書(如Da Vinci Code及Harry Potter 系列)。

認識這個作者,主要是因為他的名氣。在外國讀書時常聽說他的小說High Fidelity好看,改篇拍成的電影版也大受好評。但那時連書名看不明白,加上聽說他在書中常提及外國樂隊及歌曲名,怕看不明白,所以書+電影也沒有看。不過後來看了另一套改篇他小說的電影”About a Boy”(Hugh Grant 主演),十分喜歡,所以買了書來看。我覺得他寫得很有意思。

乘飛機很辛苦,所以我便買了他的新書陪伴。我在飛機上是可以不舒服到連電影和書也沒有心機看的。但我居然在吃飛機餐和睡覺之間的時間看了一半。證明沒有買錯書。

本書的設題是很吸引。單看書後介紹--四個打算自殺的人在要跳樓的天台上相遇--已被吸引。

本書的設計是四人”輪流開聲”的,說的話都十分口語化(學到英文的!!)(最好笑是粗口都變成"f----"。)但有些句子卻很難明。(尤其是那個18歲少女講的話)但因為這樣,才學到地道英文(作者是英國人,本書背景設在倫敦)。比看Harry Potter 更能學英文!

以下包含故事情節----

本書的四位主角是四個十分不同的人,包括一個”衰十一”的中年電視台節目主持人,一個要長期看顧一出世便是植物人的兒子的婦人,一個反叛的十八歲少女及一個美國band友。他們每個人都看不到有任何活下去的理由。大家同病相憐,本應互相扶持,走出困局。但他們卻從碰面開始便有磨擦,並且一直針鋒相對,尤其是男藝人及少女,更常”互串’對方,粗口連連,用字更是毫不留情。

這本不是傳統的教人互相幫助走出困局的書,而是扭曲的版本。荒謬得來又可信,讓人覺得更貼近真實。是的,一心自殺的人未必見到同路中人便會互相勸解,繼而打消念頭。自殺不成不見得問題從此解決,他們再沒煩惱。作者告訴你,問題仍在的。只看你能否找到出路。只要不在落在地獄中,而找到比地獄好一點點的地方,已足夠給人活下去。

作者寫得十分幽默,也十分串。但從中我們卻能感受到主角的絕望感覺。你可能認為他們的問題未至於大到要去死,但人在看不到希望時,或者看不到自己的任何價值,看不到人生還可以如何走時,便很易想到放棄自己。

或者,在罵人自殺是自私,繼而空洞地安慰對方世界仍很美時,前路會更好時,請先置身處地想想對方的感受。先感受及了解對方的痛楚,才可以真正的幫助他們。

希望這本書幫到想自殺的人。

 

 


2006年6月9日星期五

加拿大 v.s. 香港 (I)



上月回加拿大探親, 見回那邊的一班朋友, 想了很多......


我以前不懂欣賞加拿大,只覺得香港好:熱鬧、多姿多彩、好玩,有好多中文書可以睇,show 可以睇,可以有好多見識......但在港捱騾仔了一段時間,回到加拿大,又開始發現加拿大的好。在此,為我的觀察與體會作一分享:

 

健康生活(生理+心理):

在加拿大過的絕對是優質生活:清新的空氣、到何處都可見到的一大片藍天、有多汁可口但又不會擔心怕是加了糖漿的甜橙、步行五分鐘便可到一個大球場做運動。買菜更是方便。類似City Super,沒有如此高檔,但買東西又便宜很多的超級市場。我最喜愛是那邊超市有可以隨你要買的份量而自取的煮食材料及食物,麵粉、自發料、各類乾的香草、做蛋糕的無糖朱古力、意粉、糖果、狗餅......均可要幾少舀幾少。不會因買了一大袋麵粉但很久才焗一次蛋糕而浪費掉。

加上那裡人較少,道路寬敞,大自然景色到處都是,對五官很尊重,心情自然較愉快。

 在香港見不到天空之餘,天上更永恆地罩著一層灰濛濛的霧。在街道上不是廢氣煙塵撲面便是煙來襲。到處有人大聲講手機,難找一刻安寧(除非是有錢人吧,他們可坐冷氣私家車,住在空氣較清新之地)。

另一樣很快便感覺到的是加國的人大都很友善,脾氣好。香港人不是不友善,但是太“燥” ,常常鬧人。是因為地小人多,社會上競爭激烈,所以摩擦自然多。剛回去時在餐廳吃飯,點了菜很久還未到,正準備call waiter 來責問對方(以不耐煩的語氣及表情),但同枱卻沒人準備這樣做。我在香港學會在向人投訴時作一個惡樣及用問責的語氣,但那邊的人卻氣定神閒。當然,加拿大人投訴(/抗議/示威)起上來也不是好惹的,但他們在日常生活中的戾氣卻較小。在香港,要常培養一副戰鬥格,否則會被人蝦!(溫文如我也試過在厠所拍門罵人)

這是源於生活壓力吧。香港的生活如此繁忙,每一分一秒都很寶貴,都是黃澄澄的金錢。在辦公室中,互罵及互篤互算互鬥是普遍文化。生活擔子重,習慣了惡,加上受慣了氣,所以一有不滿便大聲嚷。在加拿大,反正人人都抽高稅,十年也不升職(一般二等公民的工作情況),真的不行了還有良好福利。在公司中爭到死也沒什麼意思。所以是比較容易心平氣和的。

  

寂寞生活

 有正必有反,加拿大的生活風平浪靜,換言之是毫不刺激。雖然種花種草做運動買菜煮飯開枱也很有樂趣,但對於慣於衝鋒陷陣的香港人來說卻很悶。沒有人與你鬥嘴來刺激思考。大型商場過份寧靜。師奶們沒機會像在香港似的在菜市場與街坊及賣菜人嘩啦啦大聲傾談。年青人穿靚靚上街卻沒人望,沒口哨。加上如果你不是在那邊長大的華人,多數入不了主流社會的圈子,那邊一切發生的事都好像不關自己事似的。以致投入不能當地人舉辦的活動。就算有電影看,有SHOW  看,也是外國文化,沒有親切感。

 在香港便不同了,任何新聞也“關自己事”,政治新聞、社會新聞、娛樂新聞、電影電視......什麼也可以談論一番。新聞趣聞天天不同,一時梁榮忠醜聞,一時巴士阿叔,什麼也給吵到熱哄哄的,未必是好現象,但卻好不熱鬧。阿伯阿婆在屋企在茶樓搭枱,或在公園晨運,或在買菜時可以與人大談特談。所謂茶餘飯後話題。不怕悶。

(在香港也可看本地SHOW及演唱會,也可除時買到中文書,這通統是我的精神食糧)

加國的冬天更是寂寞。下午三、四時開始天黑,冬天多雨,加上冷洌的空氣,就算去到最愛的大自然地方也不能久留。活動都在室內。下雪更慘,困在家中,又要剷雪,駕車時心驚驚(試過在一個冬天,在上山的長車龍中,踏油門時汔車不能直線行駛,自動偏向一邊,但如刹車,車又即向後溜,會撞到後面的車,十分恐怖)

 在加拿大,不知怎的,覺得自己沒有活力,沒有ENERGY ,什麼也提不起勁做。在香港,常常有地方去,又“大把嘢做”,人會精神很多(當然也累,但不會覺得提不起勁)。

其實住哪裡,主要看當事人的性格。



2006年4月21日星期五

當看電影還是大件事的時候(Part II)



小時候有幸母親十分喜歡看電影,會帶小小的我進戲院,加上那時的”明珠930”令我不分種類地看了很多西片,令我成了一個小影迷。那時我愛看的都是一些幻想性強或刺激的電影,以及歷險故事。除了很小的時候被雪姑七友內的巫婆嚇得整套戲也不敢看外,之後也安然無恙地看了很多歷險電影,包括魔域仙踪(The Never-ending Story)、魔笛追魂(Young Sherlock Holmes)、小魔怪、奪寶奇兵(Indiana Jones)系列、魔幻迷宮(Labyrinth)、回到未來(Back to the Future)等(差不到全都有個字!可見是同一類戲)。有很多看後仍久久存在於我的腦海中。


對我來說,幾套“魔”片都是屬於令小小的我震撼的電影。其次就是明珠台播出的恐怖片──“猛鬼街”系列與“凶兆”系列,兩套電影給人不同的感覺──前者“核突”後者邪。那時候看戲少,所以什麼類型體材也是第一次看的。就像愛情一樣,初戀總會令人印象特別深刻,甚至覺得後來者永遠及不上以前的。


除了歷險電影外,有另外兩套明珠台影片都震動我的心,它們一套是超級浪漫的“鷹狼傳奇”(Ladyhawke),另一套是Tim Burton的經典電影幻海奇緣Edward Scissor Hands)。前者有有型又ManRutger Hauer為男主角,美麗神秘的Michelle Pfeiffer為女主角,以及討好小孩的Matthew Broderick為影片的narrator。劇情是童話故事情節--在教會當權又有武士的時代,一位主教因愛成妒,與魔鬼結盟,將魔咒施在一對情人身上。魔咒令男的在白日變成狼,女的在夜間變成鷹。他們雖然一直相伴在側,卻永遠也不能以人的身份在一起。那時候一邊看一邊緊張男女主角能否打敗主教,破解魔咒,一直擔心到影片結尾。


看”幻海奇緣”是另一種感覺。它也是一個童話故事,不過是一個較另類的。它談的不只是愛情。較剪手這個邊緣人先是被大眾捧上天,後來卻被大家驅逐,十分諷刺。片中的音樂和雪景成功地帶起了氣氛,令這套電影像魔術般令人難忘。很多香港人是因為這套戲而認識Johnny Depp,繼而成為fans的。我也有一直看他的電影。(不過我在看這套電影時,其實不知道這位演員的長相。後來看報紙見到他的靚仔樣,嘩!驚為天人)


*                                                           *                                                        *


留在腦海內最久的電影,是能夠觸動自己的電影,以致每次想起,那種感覺仍會浮上來。


有了小時候這些美好的觀影經驗,我看我是會永遠喜愛電影的,縱使現在再沒有這麼多電影能夠觸動我……


 


--其實小時候也有看港產片,不過記憶模糊,印象較深的是“最佳拍檔”、”倩女幽魂”、”秦俑”等(食”麥提沙”!)。


--長大後看而又深深觸動我的電影,一時只想起Life is Beautiful(一個美麗的傳說)。



 


當看電影還是大件事的時候 (Part I)


最近看了香港國際電影節一套講Cult片的紀錄片──”Midnight Movies: from the Margin to the Mainstream”,主要講述六大經典Cult片,還訪問了片中導演/演員,很好看。不過講的畢竟是外國片,又不是大路的,很多也未看過。甚至以為舊時一眾Cult 片導演都退隠了,萬料不到現在還能訪問到他們。(香港又會不會拍一套類似的紀錄片?有沒有人有興趣看?......所以覺得能請到Cult片導演訪問已很難得)最初還以為這些怪雞片只有少數人看(所以才叫"Margin"),怎料看過紀錄片片段才知道這些Cult 片也有很多擁躉。當年在外國戲院的午夜場上映時,是當地人的一大節目。同一套影片觀眾看完又看,十分瘋狂,其中又以The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 [1975]為最。

在當年的現場訪問中,有些觀眾表示他們已看了Rocky Horror...數百次,有些更說看了過千次。最初觀眾在戲院看戲時只是跟著電影內的角色唸對白或預告他們的對白,或者在席上對劇情作出不同反應。發展到後來大家卻像開Party一樣,打扮成戲裡奇形怪狀的角色進戲院,甚至唱歌、跳舞(雖則這是一套歌舞片)。印象最深刻是見到觀察為模仿戲內場景,全場一起亮著打火機,場面壯觀。演唱會還需要演唱者帶起氣氛,但這套電影竟令觀眾自動自覺一起玩,十分難得。他們比現在Harry Potter電影的 fans 還要瘋狂。之前只偶然看過同一導演的Electric Shock (Rocky的續集?),已覺得很好看,歌又好聽,令我更加想看這套戲。

我不禁羨慕起那個看戲的年代。現在的觀眾看戲已不再如此投入,往往看完一場戲就像吃完一餐飯一樣,忙於思索下一個好去處,連評一評也不願意。可能香港看戲太方便,大家從小至大已看了不少電影,加上VCD很便宜,看場戲與唱場K一樣,都只是一般娛樂。但對我來說,看戲仍是大事。看一套戲就像到異地走一趟。

 


2006年4月10日星期一

談亦舒二──《我醜》

{注意:會透露小說內容!}


令我愛上亦舒的第一本書是《我醜》,看的時候已是Form 5了。因為自己那時還未開始渴望愛情的關係,我看的愛情小說並不多,頂多是外國名著和一至兩本梁望峰。那時最喜愛的愛情小說是《傲慢與偏見》(在學校圖書館借的翻譯版和簡化了的英文Reader),最喜愛的作家是何紫、畢華流、衛斯理、金庸(那時只看過《俠客行》與《射鵰英雄傳》,還未看浪漫的《神鵰俠侶》)等,通統不是寫愛情的。


 


說回《我醜》,這是本中篇小說集,是亦舒較早期的小說,寫的是很純粹的愛情,很適合年紀輕的讀者看。第一個故事的主人翁是一個貌醜的男孩子,故事是說他怎樣追求妹妹的漂亮女同學,並且擊敗了她的時髦俊表哥。我毫不動情地看完這個故事。(想像不到女孩何以會愛上這個貌醜的“性格小生”)


 


第二個故事叫《表哥》,亦舒的尖酸幽默本色盡在故事中顯露出來,她的筆觸十分活潑。故事的女主角美芝世故、成熟(或自以為)、說話刻薄、不易動情,以一副老姑婆口吻幫表妹追求表哥之餘又勸她不要相信表哥。大數他一輪不是後發覺他其實並不差,表妹卻已被嚇走了。她想撮合卻無從撮合。這故事穚段或許不新鮮(《傲慢與偏見》也是女主角對男主角有無限偏見),但那時的我看愛情故事還是新手

而且她寫得實在幽默,有些地方看得人哈哈大笑。

 


第三個故事叫《圓舞》(不是她較出名的那個長篇),這個故事對於對愛情仍十分無知的我便十分對胃口了!純真女孩愛上壞男孩,而用她的純真感化了男孩的心的故事是我那時候喜歡想像的愛情“劇情”(!女主角雅麗便是一個初嘗愛情感覺的純真女孩。她是媽媽的乖女兒,還未知道愛情是什麼,只知道她想見哪一個人,討厭哪一個人。她因為家窮要教跳舞,在舞室中認識了彈琴的男主角陶其。陶其在她眼中是一個古怪的人。他有才華,卻懶惰,對她愛理不理,但又會作弄調戲。她漸漸關心他,想常常見到他,但她並未意識到這是愛情。反而是陶其先察覺自己對雅麗的愛情。他知道自己又窮又沒有前途,而雅麗又是這麼單純,這麼聽媽媽的話,而且家裡還靠有錢表哥富牛的爸爸接濟時,已知道自己與雅麗沒有結果,無法開始。但雅麗仍懞然不知。所以當雅麗天真地玩著玩具熊,為母親的一句話而剪掉長髮時,他很氣憤--雅麗越天真,他越覺得自己是壞人。這樣天真單純的女孩子他是無法愛的,他只會辜負她。她不能和他困在小屋中做粗活、捱窮。


在故事後段他找了一個較複雜的女孩做女朋友,因為那樣的女孩才襯他。(他承認襯雅麗不起)但雅麗卻不懂世情,只想“跟他”。其實陶其不是壞人,只是沒有出息,沒有前途 母親一眼已看出陶其是什麼人,而且自信雖然雅麗愛上他,但她卻可以阻止女兒,因為雅麗是一個“聽話的孩子”,愛上陶其只是少女的情竇初開。她們是孤兒寡婦,雅麗最終還是需要找一個金錢上幫到她們母女的丈夫。


這故事雖然簡單,也可能很多人認為很老套,亦不是亦舒寫得特別出色的小說,但卻很動人。每次重看都受到感動。


亦舒的小說很現實,最後寫他們的分開不是“一刀切”的。跳舞學校的老闆娘想撮合他們,表哥富牛也願意讓愛。她的母親也沒有強迫她嫁富牛。如果雅麗堅持選陶其,她也可如願以嘗。她甚至走上了陶其那個骯髒、狹小的家。最後她還是做了正確選擇,並如陶其所料沒有再跳舞了。她脫離了少女的發夢階段,卻再也不像以前般快樂了。這是成長(成長=失去?)。


 


最後一個故事《舊時》是我那時候看不明白,後來才懂得欣賞的。小小男主角的小叔愛上家境不清白的美貌女子,家長激烈反對,逼他聚個好人家的女兒。本來商量好私奔,女子卻為了他的前途“出賣”了他。結果他被家裡安排,聚了一個好人家的女兒,但天天吵架,更離家出走。而他喜歡的那個女則離開家鄉,來到香港,如母親一樣淪落風塵。最後,小叔與太太和好,誕下兒子,忘了前事。沒有人記得那女子,反而小小男主角卻一直忘不了那個“秀珠阿姨” 。這個故事是成年人才懂的故事。


 


--很喜歡故事的最後一句--”這是個很簡單的故事”


--”誰也沒再見過秀珠阿姨。


   誰也沒再記得她。


   小叔也沒有記得她。”


--亦舒愛寫十分貎美的女子,這個故事裡的秀珠是我接觸的第一個。


 


2006年4月4日星期二

談亦舒

在眾多流行愛情小說作家當中,我只愛亦舒。


可能我不是一個浪漫的人,要生要死的愛情感動不了我。


小時候曾經有一段時間每天中午吃飯電視都會播瓊瑤的電視劇──「庭院深深」、「煙雨濛濛」等,印象中,主角們除了哭,也是哭。吃飯時不斷聽到哭泣聲,很煩。但是我母親很喜歡看,她也很喜歡瓊瑤御用的男主角秦漢和女主角劉雪華。劉雪華眼大大,演柔情的女子或剛烈的女子也同樣動人(在「煙雨濛濛」中她被人用皮鞭毒打的一幕很經典,令人印象深刻),我對她沒什麼意見。但母親的偶像秦漢……唉,秦漢!他所有的一切也吸引不了我,我只覺他肉麻。


其實可能不關秦漢的事,因我覺得「環珠格格」中的爾康仔也給人十分肉麻的感覺。怪不得古巨基瓊瑤電視劇會落得如此田地!怪只怪瓊瑤小說裡的愛情太 ”可歌可泣”,人物太不真實,對白過份肉麻。(還是因為我麻木不仁?)


還是看亦舒的小說好。


人人都說亦舒寫的是女強人和獨立堅強的事業女性。她們學歷高、辦事能力強,自食其力,能理智地看待愛情,並不視愛情為生命的全部。但亦舒也寫過為愛情而生的女子和尋愛的女子,也寫過平凡的愛情故事。但她的小說不只寫愛情,其實還探討了很多問題,包括科技的進步令人忘記最原始的愛和感情、移民外國的華人在國外所受到的歧視、窮人如何被欺侮和難以翻身、父母是如何影響下一代的一生、現代人離婚和再婚的增加令人倫關係變得複雜等等。在眾多題材中,她寫得最多的是女性怎樣戰勝出身(無論犠性多少)、怎樣面對命運的挑戰和怎樣找到幸福。


但像大多數喜歡亦舒的人一樣,我是從看她的經典愛情小說開始喜歡她的。


2006年3月27日星期一

跟著生活流



第一次聽陳奕迅的<最佳損友>,太概聽的時候是剛睡醒吧,沒有聽到整首歌的意思,但其中一句歌詞卻令我很有感觸--「被推著走跟著生活流」。「跟著生活流」這樣寫我還是第一次聽到,立刻想到粵語殘片形式時光飛逝時會出現的淙淙流水(好像有時會有片片花瓣飄過)。時間怱怱「流」過,形容得很貼切。這首歌進展為「跟著生活流」,很能形容我們現時的生活,或者可說特別能形容到繁忙的香港人生活。


這句歌詞很形象化----每個上班一族每天都別無選擇地趕著出門口、等車、與眾多同路人擠迫地乘車、等電梯、進辦公室後開電腦、午飯時再次等電梯、與大量同時間Lunch Time的人等位吃飯、放工後又是乘車…… 這些生活用「流」字形容真的十分貼切! 因為各有各忙,一切都太怱怱,稍一疏忽便很易失去了舊朋友。如果工餘時間只顧休息和玩樂的話,可能連一直的夢想/理想(如果和本身工作無關的話)也不能達到!


跟著生活流,多麼可怕!


 


2006年2月14日星期二

工作狂林夕


自從林夕出了精選詞作CD《林夕字傳》以後,他的訪問便多了起來。最近看了兩篇他的訪問(一篇是126日的《經濟日報》,另一篇是128日的《明報周刊》)。看後最大的感想是──一個人成功是需要十分艱辛和勤力的。成功得來不易。(是的,任何大道理也不能只聽別人講便會明白的,一定要自己感受到才會記住)

環顧身邊很多“做得嘢”,及有成績給人看的人,都是些勤力的人,全情全時間投入工作中,而且他們不約而同都是完美主義者,對自己要求很高,並有一份執著。

這些人不是不會玩樂,他們可能識享受,講得笑,也愛美食也愛玩,但當他們正在工作時,可達忘我境界,並且不眠不休。為了工作,他們放棄或忘記了玩樂。俗語叫這種人做“工作狂”,微帶貶意。但成功的又往往是他們,別人眼紅不得。



且看《明周》──

他在大學苦練填寫舊曲新詞,參加創作比賽,未入行前寫了二百多首,又練習寫簡譜。

”我一向刻苦耐勞,入行寫詞後,同時寫七份雜誌專欄,《好時代》、《新時代》、《年青人周報》、《青年周報》、《100分》、《華僑日報》和《星島日報》。”

由於實在太喜歡寫作,有機會就寫,倪震跟他老友,辦《鬼世界》,他連鬼古也不放過。

在公司偷時間趕稿,寫得很快,像車衫般把稿紙不斷移過去。

再看《經濟日報》──

20年前林夕開始填詞,曾用3年時間以逾300首外語歌苦練,又覺聽音樂寫簡譜,紮實的基本功為他嬴得填詞的機會與信任。多年來,他一直兼顧”商台大腦”的創作工作及寫詞,早上返電台、放工返家後開始醞釀靈感,寫詞每每通宵達旦,到天光便小睡34小時,日復日地工作無休。

回想這些日子,夕爺笑語:“哈,我以前真係……。開始寫作後,每晚都不想睡,就算寫完詞,仍想繼續工作,上網多看一會。”很多次不情不願的入睡,是工作未完成,打算上床看電視小休時的‘意外’“ 。“

“我是個好性急的人,好怕浪費時間。現在健康頂唔住,才每天睡足8小時,其實我最憎這樣。”

        他顯然是那種為了在人生路上併發出最耀眼光芒而不顧自己健康的人。旁人心痛也沒有用,這事他揀的。

        我覺得,很多成功人士,如劉德華、甘國亮、我上司(這些是我聽/看過證明的例子)等等都是有這種性格的人。

        我一向只有不切實際的夢想,再不學學他們(五成也好),便會永遠原地踏步,和“夢”相距越來越遠,終至忘記了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