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星期五
好blog推薦:「純老貓。純散文」
應該很少老人家會寫博客吧,加上如此可愛的插圖,更是少之又少吧。
向大家推薦一個好blog--「純老貓,純散文」。
純老師住在拿大溫哥華,寫她的生活點滴,寫她的兒孫,寫她的愛貓,寫多年前的舊事;寫得很有味道。
雖然她的生活與我們的很不同,但她在輕描淡寫中,自有其吸引力,讓我一篇接一篇看下去。
她也很認真畫畫,有時更會加上拼貼,很有趣。
網址:
http://portiacat.wordpress.com/
謹推薦幾篇,希望你會喜歡:
。奇遇奇緣
。懷念
。五十三年的重量
。歲月偷不掉的回憶
。聖誕述異
。仲夏夜之夢
2012年12月24日星期一
執屋=排毒(另附書單)
自上周末開始大掃除,過了一星期,只初步執好書櫃。暫捨棄37本書(未處置)。還選了幾本打算送人,十幾本(!)打算近期看。還有幾本,想重看一篇摘下重點後便送走。
天氣轉冷,整天昏昏欲睡,塵埃飛揚令我不斷咳和打噴嚏,執拾進度緩慢。
《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的作者近藤麻理惠說,整理家居像排毒。我已嘗到點排毒初期的副作用,就是抑鬱,心情跌到谷底。聖誔臨近,天氣又好,別人都去吃、去玩、去郊遊,我就只能暗無天日地執屋(不能心散啊,否則又像以往那裡不知拖到何時)。見到收在書櫃深處的宗教書,裡面每一句都像在責備我。快速看了一遍,壓力油然而生。為什麼?我一直感受不到信教理應帶來的自由和快樂?然後,見到一本講轉工的書,還有一本XX歲該做什麼的書,還有前老板送我但我一直未看的書,還有書頁變黃並起了斑點的書...... 不知怎地,看著看著,負能量開始湧出,開始胡思亂想。這些年來朋友們都有所成就,或有歸宿,或熱切投身宗教。而我做了什麼?為何多年過去,不知不覺失去的會有這麼多?我的時間浪費了在哪裡?
好像這一切還不夠煩似的,正在幫我洗衣服的洗衣機突然巨響,然後亮起紅燈,停止工作。原來要洗過瀘器。一看說明書,原來過瀘器每年應清潔兩、三次。而我三年來也沒洗過!但那份說明書沒有教怎樣洗,在網上找到的詳細說明書又沒有英文。勉強用Google Translate網上譯了中文,跟著指示做,拆了一個蓋出來,卻取不到過過瀘器,還要不知道有沒有弄錯。如要找人來幫,應要待假期後才找到。
幸好我還有一樣天賦,就是睡。很煩很煩,先睡一覺吧。於是坐在電腦椅上睡了好一會,自己也覺是奇技。
將滿地書放回書櫃後,心情好了一點。今日的工作到此為止。上來寫個blog。寫blog是我的療傷方法。
選了十幾本書,希望在短期內閱讀,不用一次過讀完,只希望不會忘記它們,不要待它們在書櫃深處變黃後才後悔:
The Left Hand of Darkess (Ursula K. Le Guin):
找這本科幻名著找了很久,怎知買回家後卻將它當成裝飾。為什麼忽然記起她?因為昨日在書店見到這位作者另一本書的中譯本--《西岸三部曲 1:天賦之子》。只隨意翻翻,便覺驚為天人。這本書不是科幻書,是奇幻書。一班住在高地上的人各自擁有神奇天賦(就像《甲賀忍法帖》的忍者們一樣),包括召喚動物和操控人心。故事開始,一個從平原來旅遊的男人碰上男女主角,他只當他們的天賦是傳說。男主角為了他的安全,儘力說服他他們的天賦是真實的。開首的內容都是對話,是靜態的,但作者寫得十分吸引。男主角以平淡的語氣說著震憾的內容,當中透著殘酷、黑暗、悲愴與無奈,不是不像《甲賀忍法帖》的。因正在執屋,故沒有購物衝動。不如先看我擁有的一本吧。遲些才找《西岸三部曲 1:天賦之子》來看,或者能找到英文版呢!
After Sunset (Stephen King)
多年後,he still manages to scare me. 這本是短篇,不用一口氣看完。
The New York Trilogy (Paul Auster)
這本書不是我的,是朋友的。但她太忙,應沒時間看了。字很細,我只看了開首。這本書的評價很好,希望讀得完吧。
The Gothic Short Stories
某年回加拿大時手痕買的,是減價貨。
American Gods (Neil Gaiman)
聽說這本書會拍成電影呢。也是只看了開首。
The Edible Woman (Margaret Atwood)
在加拿大讀書時讀過她的Robber Bride,內容變態,又十分「女性」。想多看她的書。
沈從文的湘西(沈從文)
打開書一看,不知不覺便連讀了幾頁。沈從文的文字有魔力,只是閒閒地談他的童年往事便將人懾住。
設計舒適:家的設計原理
這本字比較多,但內容有趣,執屋後看最適合。
色香是杯雞尾酒:e世代中國社會眾生相(江迅)
中國變遷這麼快,論中國社會的書很易過時。這本我打算選幾篇看,然後捨棄。Sorry!
我又將逃往何方(張煒)
完全未開始看
常常旅行(圖/文:安西水丸)
單看安西水丸的畫便十分開心。這本放在洗手間內挻適合。
路客與刀客(司馬中原)
這是本適合在冬天用被子裹著自己看的書。
我們最幸福:Nothing to Envy
2012年的暢銷書,最好儘快看。
2012年12月23日星期日
誇誇其談
後來才發現,將一切講得頭頭是道的人,可能只是他口才特別好,以及十分有自信而已。不能亳無防備地take him at his words。
有時會欠缺自信,覺得別人很本事,自己很不濟,但有可能,對方只是講得好聽而已。看一個人實力,要看對方實際做出來之事。
從另一方面看,自己也可鍛鍊說話技巧,增強自信,給別人一個有能力的感覺。
當然不是叫你做事馬馬虎虎,而是做好自己之餘,也懂present自。
這是商業世界的ABC吧,一早便應該知道的,,只是,自己的領悟是另一回事。
剛過去的周一早上,回公司不久,老細將我和同事召入房,說我們的頂頭上司將調職,但暫不考慮請人,意思是叫我倆「自己頂住」。然後問我們有什麼只有上司能做而我們不能做的,告訴她,讓她想辦法解決。突然得知這消息,人很驚愕,還要立時應對。深知道,有什麼事必須即時提出,否則,「出事」時,老細便會怪我們為何不一早「出聲」。
可能前一晚睡足,當時異常清醒,提出了幾點。還有餘力提及之前被逼要做的一項不合理工作,問老細將來有同樣情況該怎麼辦。那項工作其實是這個老細的「柯打」,我覺得不合理,但無力推翻。我也想不到自己竟於此時大膽提及。老細說(意思是)她不是鐵板一塊,萬事皆有商量。我心知事情不會如此簡單,但話說至此,我也不再反駁。正當想藉此提出進一步要求時(我是一向不懂提出要求的),另一同事拍門,原來另一個會議的時間到了。我請同事等我五分鐘,但是,氣已洩,五分鐘不夠我鋪排。
到了下一個會,要和一個有氣勢的人開,需打醒十二分精神。我可能受了刺激,說話的肯氣肯定,比平日有自信幾倍,多了點氣勢,兵來將擋。咦,我為何能於一瞬間變身?
此時,我才知道,有氣勢和沒氣勢,有自信與沒自信,分別會這麼大。
不過,這氣勢只維持了一天。第二天再多開一個會後,我感到說不出的累。回家後,整個人垮下來,第二朝,不想出門上班。
要維持氣勢,原來很累。那些誇誇其談的人,原來有其本事。
想到此,又不可太輕看別人了。
p.s.我不是太討厭誇誇其談的人,畢竟在商業社會,要有點氣勢才能生存。只是要提醒自己,不要誤以為對方就像他自己所說的。觀察人,不能只聽對方的話。說話可以是騙人的;或者對方不是存心騙人,而是太過理想主義。或者,那是一種催眠術,催眠別人,催眠自己。不要輕易被對方的氣勢壓倒。要對自己有信心。
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
「定性」
內地新聞常用「定性」一詞,如政府將這件事「定性」為XXX性質。
漸漸,香港傳媒也學會使用這詞,在不少本地報章都見到。
這個詞的意思有點霸道。一件事的性質,要靠權威人士來「定性」。那件事,從此歸入某類,永不超生。普通人沒權為一件事「定性」,只能服從官府的解讀。
本以為只有在新聞報道才會出現的詞,有一天赫然從某公司的高層口中聽到,很驚訝。
原來普通一個上班族,會表現得如此誠惶誠恐,上頭未「定性」的事,她不敢罔下判斷。她乖乖臣服於上頭的指引下。
怪不得陳雲要出書討論這些官腔怪字,不知他有沒有評論過這個詞?
例子:
星島日報:薄熙來主政重慶期間走「極左」路,大力支持歌頌毛澤東、歌頌革命的唱紅活動。待中央將他的打黑唱紅路線(?)定性為「復辟文革」後,唱紅活動旋即遭到當局禁止,重慶人民廣場、北京景山公園這兩個唱紅「聖地」的紅歌活動遭到取締,唱紅活動一度沉寂。
東方日報:新任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甫上任,官方隨即任免一批官員,其中市公安局副局長唐建華被撤職,消息指他已因涉貪被捕。而重慶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淫亂視頻事件愈鬧愈大,當局已將事件定性為實名舉報,並確定視頻非PS(後期加工),但男主角身份仍待確定。
NOW新聞:梁振英終於開腔回應大宅僭建問題,一開始就將事件定性為自己疏忽,向市民道歉。
【明報專訊】河南省安陽市唐河縣一名殘疾男子昨日在鬧市引燃架設在輪椅上的自製土炮,致9人受傷,自己也因土炮走火而被炸身亡。疑因十八大臨近官方力求維穩,當地縣級警方先通報指事件為「自殺性」爆炸,隨後市級警方改口指事件是「輪椅引燃爆炸」的事件,而當地傳媒盡數噤聲。
(如大家對「定性」這個詞的來源有認識,或我誤解了它的意思,歡迎指點!)
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
生日驚喜
生日驚喜(一):
收到電話,先是一位恆生銀行男職員祝我生日快樂,然後轉線給女職員,說我的恆生信用卡年費豁免期已過,下年要開始繳交年費。商家祝顧客生日快樂只是例行公事,收到這類資訊不會感覺開心。而已又要我繳年費。於是我問女職員,要交多少年費。對方說要500元。噢,要這麼多...... 慢著!我有恆生信用卡的嗎?那張明明是bank card。於是我說我沒有恆生信用卡。女職員聽後說要查查,然後再將線轉回給男職員。我心想,為什麼這樣不專業。不是一查電腦便有顧客記錄的嗎?為何要將線轉來轉去。
這時,「男職員」終於忍受不了,問我:「你認得我是誰嗎?」
噢!原來他是加拿大朋友E,「女職員」是朋友L。這是通整蠱電話。
L還不相信我這麼蠢,以為我後倒轉頭戲弄他們。但,我真的被騙了......
但是,被騙得很高興。有多久沒有人和我玩這種學生遊戲?特別是來自超過一年沒見面,也沒有通訊的朋友。
原來他們仍記得我。
L還提起十五年前的一件往事。某個聖誕節晚上,我請她到我朋友家開睡衣派對。她和我的其他朋友不算熟,但聖誕夜,一班年輕人一起玩才是正經,理他熟與不熟。玩至兩、三點,她沒有車,又住得遠,天剛下過雪,積雪厚,結果我臨時邀她回家過夜。
因太夜,父母已睡,來不及知會,我擅自帶她回家。她先入我房。父親半夜醒來,罵我為何半夜三間才回家。罵了一半,我才告訴他帶了個朋友回家。印象中,父親知道有外人在家,便沒有再罵。第二天,朋友很不好意思地向我父母再三道歉,弄得我的父母也不好意思。這是我的記憶。
但在L的記憶中,一向乖乖女的我為了她廷身對抗父親,讓她十分感動。
我猶自說,父親只是罵我太夜歸家沒一個電話,而不是罵我帶外人回家。但在她的記憶中,我是為了她被罵的。我不知誰的記憶較準確。不過,我相信在十五年後,她仍會記著這一幕,仍記得我如果維護她。
我索性認了,說自己是義氣仔女。
原來,收到整蠱電話,感覺可以這樣溫暖。當我是朋友,才會花心思玩我。
很難忘。
生日驚喜(二):
可能一年到頭都嚷著自己「在執屋」,表姐在誠品買了一本教人整理家居的書送給我。當我向另一位朋友提起此書時,她突然問我書名,然後從袋裡拿出一個誠品紙袋遞給我。原來那是另一本關於「整理術」的書,是給我的禮物。幸好她們買的不是同一本書!
噢!我真的要檢討,為何講執屋講了一年,仍未執好屋。
真的不能再拖了。
我相信,家居整潔,人才會容光煥發。
生日願望
朋友問我今年的生日願望是什麼。過去幾年,我都說希望自己成熟些。
人大了,生日願望再不是要一件玩具,或要更多自由空間,或更多人疼,反而是一些自己希望做到的事。加上我的生日近年尾,是進行回顧與展望的時候。近幾年,生日願望已變成「生日目標」。
就算祈求上天賜你健康身體,自己也不可懈怠,努力做好自己要負責的部份啊!
要是願望是一家人關係融洽,與朋友友誼永固,自己也要出力。
先做好自己,其他的才「聽天由命」。
過去幾年,我的生日願望都是希望自己可以成熟點。今年的願望有點不同。
我用一個字概括我的願望,就是「靚」。
不要看輕這個「靚」字,我發現要變靚,一點也不簡單。
我不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眼睛變大,臉型變鵝蛋型,身村變好。不是這種發夢式的變靚。
而是希望自己勤做運動,保持充足睡眠,身體健康,心情愉快。
又,將家居打理得乾乾淨淨,井井有條。
並且提升品味,學懂穿衣之道,揚長避短,穿出個人風格。最低限度要整整齊齊,令人感覺舒服。
選最適合自己的髮型,令自己看起來神清氣爽。
也要令自己內心變靚,學會體貼別人,令父母好友開心,關心社會上所發生的事,幫助弱勢社群。
一個「靚」字可以包含很多方面。是的,我就是這麼貪心。就像神仙賜人一個願望,他許願多要三個願望一樣。
做到以上幾點並不如想像中容易。但這是全年目標,一定要有點難度才成。
這個願望,很適合作為向流星許願的願望,因為夠短。對著夜空,一直念著靚、靚、靚、靚,直到流星飛過為止。
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賣火柴的女孩
餓著肚子回家,路經「太興」。只見裡頭燈火通明,食客臉上帶笑,有的拿著餐牌討論要點什麼菜,有的在埋頭大吃,餸菜蒸氣滾滾上升。飯店裡的熱鬧,與街道的淒冷形成強列對比。
百物騰貴,早已覺得食店的食物「貴咗但難食咗」。在太興,一碟叉燒飯要50元,其他菜式都是又貴又細。也不是每一間都好吃。曾吃過極難食的太興燒味外賣。
我雖衣食充足,但臨近聖誕,市面越是繁華,越是感覺到和街上的人格格不入。為何SOGO美容化妝部永遠擠滿人?一個女人擁有少首飾才足夠?為何捨得花近一千元吃一餐?(不過又可能有人問我,要看多少戲、買多少書犯才足夠,為何花幾百蚊去看演唱會、舞台劇。)為何一對平底鞋要八百多元?一件上衣要四百多元?我已不再在德福商場和沙田廣場這些地方消費。有趣的是,剛剛畢業時花在買衣服的錢還要比現在多。現在,只要沒有煮飯,便要在街外吃,便要消費。
食物便宜又好吃的食店買少見少,悶透的連鎖店越開越多,food court食店越來越豪華,快餐店也一直加價。
這叫窮人怎麼吃得起?望著餐廳內的人大吃大喝,心裡又是什麼滋味?
突然想起安徒生童話《賣火柴的女孩》。故事帶你回到百多年前的冬天。那年代沒有社會福利,小孩沒有權益,沒書讀之餘還要在冬夜穿著不合腳的鞋子去賣火迆。有錢人吃除夕大餐,貧窮小女孩則希望快點離開這個悲慘世界。在安徒生筆下,這殘酷故事,悲傷但美麗。
《賣火柴的女孩》,很適合聖誕節看。節錄原文The Little Match Girl尾段:
She rubbed another against the wall: it burned brightly, and where the light fell on the wall, there the wall became transparent like a veil, so that she could see into the room. On the table was spread a snow-white tablecloth; upon it was a splendid porcelain service, and the roast goose was steaming famously with its stuffing of apple and dried plums. And what was still more capital to behold was, the goose hopped down from the dish, reeled about on the floor with knife and fork in its breast, till it came up to the poor little girl; when--the match went out and nothing but the thick, cold, damp wall was left behind. She lighted another match. Now there she was sitting under the most magnificent Christmas tree: it was still larger, and more decorated than the one which she had seen through the glass door in the rich merchant's house.
Thousands of lights were burning on the green branches, and gaily-colored pictures, such as she had seen in the shop-windows, looked down upon her. The little maiden stretched out her hands towards them when--the match went out. The lights of the Christmas tree rose higher and higher, she saw them now as stars in heaven; one fell down and formed a long trail of fire.
"Someone is just dead!" said the little girl; for her old grandmother, the only person who had loved her, and who was now no more, had told her, that when a star falls, a soul ascends to God.
She drew another match against the wall: it was again light, and in the lustre there stood the old grandmother, so bright and radiant, so mild, and with such an expression of love.
"Grandmother!" cried the little one. "Oh, take me with you! You go away when the match burns out; you vanish like the warm stove, like the delicious roast goose, and like the magnificent Christmas tree!" And she rubbed the whole bundle of matches quickly against the wall, for she wanted to be quite sure of keeping her grandmother near her. And the matches gave such a brilliant light that it was brighter than at noon-day: never formerly had the grandmother been so beautiful and so tall. She took the little maiden, on her arm, and both flew in brightness and in joy so high, so very high, and then above was neither cold, nor hunger, nor anxiety--they were with God.
But in the corner, at the cold hour of dawn, sat the poor girl, with rosy cheeks and with a smiling mouth, leaning against the wall--frozen to death on the last evening of the old year. Stiff and stark sat the child there with her matches, of which one bundle had been burnt. "She wanted to warm herself," people said. No one had the slightest suspicion of what beautiful things she had seen; no one even dreamed of the splendor in which, with her grandmother she had entered on the joys of a new year.
http://www.online-literature.com/hans_christian_andersen/981/
其實百多年後的今天,情況也好不了多少。世界各地皆有住不起房子的露宿者,很多人三餐不繼,小孩子向遊客要錢,在垃圾堆裡找食物。這世上,仍有無數個「賣火柴的女孩」。
找回關於安徒生的舊博文:
安徒生的童話世界1
安徒生的童話世界2
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
【德國之旅】雨夜,火車站,一個旅人
既然SE-10是一架有名的遊覽火車,我以為車上必定會有很多遊客。但放目四顧,乘客們像下班回家的當地人多於遊萊茵河的遊客。望窗的好像只有我。(我是否搭錯車?我是否搭錯車?)
經過了好幾個未聽過名字的小站後,終於見到一個熟識的站名:魯德斯漢(Rudersheim)。這才肯定自己答對車了!
前面的兩個乘客已不見蹤影,行人隧道空無一人;但路還是要走的,我唯有硬著頭皮走進陰暗的隧道。這時,我才發現,身後有個男人,也是要過隧道的。整條隧道,只有我和他。你不知道,情況有多可怕!很多驚慓片的場面在我腦海中掠過,我唯有加快腳步--在電影中,當女主角頻頻回頭望並加快步速時,往往就是壞人撲上去的時候......
* * *
「站在堤岸賞河,躦古村古堡,還可到酒街酒莊買酒品嚐。」
《酒佬日記》般的假期,要有天時、地利、人和才會出現的。
【德國之旅】下雨天@美茵茲(Mainz)
(小象和雨景很相襯。)
遊科隆那天是陰天,第二天更下起大雨來,於是我便打算去近一些的地方。
旅遊書說,遊萊茵河(Rhein),不一定要坐遊船,也可火車。德鐵有一列遊萊茵河的火車專線-SE-10,由法蘭克福(Frankfurt)出發,經威斯巴登(Wiesbaden)、魯德斯漢(Rudersheim)、考布(Kaub)和聖高斯豪森(St. Goarshauen),最遠可達科布連茲(Koblenz )。「這線列車在[魯德斯漢-聖高斯豪森]景觀精華河段,軌線幾乎貼著河運行,憑窗賞河和坐船沒多大不同。」還有另一優點,就是可到處停--「站在堤岸賞河,躦古村古堡,還可到酒街酒莊買酒品嚐」,何其吸引!
坐這列火車,除了可在法蘭克福出發外,也可先遊美茵茲(Mainz),再到威斯巴登轉乘SE-10。於是我便先到美茵茲。
根據書上資料,美茵茲位於河畔,2000年前羅馬移民就來這裡種葡萄釀酒,使它成為葡萄酒文化傳入德國的原點。因擁有「大河航運」地利,這城在AD8便成為大主教駐地。它曾建造全德最多的教堂修院,逐漸成為宗教聖地,因此令它在戰時受到較少破壞。除此以外,發明活字印刷術的古騰堡(Gutenberg)在這裡出生。
歷史講到這裡,講講我的旅行經驗吧。那天早上另有事做,所以下午才到達美茵茲。我從火車站乘巴士到Schiller Plaz (在德國小鎮,如果不知路怎麼走時,最佳辦法是乘車到其中一個platz。Platz即plaza,廣場。)
在廣場已開始有景點可看,歌劇院、大教堂、雕像...... 一路看一路盲目拍照。這裡名店很多,適合闊太,不適合我。不過那天是星期天,店舖全部休息。
我想看萊茵河,於是撐著傘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遠,沿途也不見有電車和巴士。
終於走到河邊,只見一片黃色的河水滾滾而流,嘩啦啦的,有點嚇人。因為下大雨的關係,河邊的遊人不多,感覺冷清。我沒有久留,慢慢地避著水窪往回走。因為要趕著坐SE-10,我沒時間參觀古騰堡博物館。
旅遊資料來源:《德國鐵道自由旅行精品書》(采葒出版社)
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
【德國之旅】:科隆(Köln)
科隆大教堂(Kölner Dom)是世界上第三高的教堂,耗時600年興建,至今仍不斷有修繕工程。之前已見過不少以它為主題的畫,印象最深的是一張素描畫。教堂看起來十分宏偉,令人期待。
去科隆教堂那天,天氣寒冷,天色灰暗,還有陣陣涼風,與這棟歌棟德式建築物很相襯。與其他哥德式教堂一樣,這間教堂不會令人想起新約裡充滿愛的上帝和耶穌,反令人想起中世紀的恐怖傳說。
近距離見到科隆教堂時有點失望,怎麼比畫中的科隆失色?明明透過火車窗門望過去時時還覺得很漂亮的,但是,剛踏出火車站,整棟建築物便龐然立於眼前,沒有一點距離;也可能因為遊客太多,破壞了氣氛。科隆大教堂,是適合遠觀的。
高層的侄兒在德國讀書,於是由他充當導遊帶我們幾個同事遊科隆。那男孩還帶來了一個在科隆讀書的女孩子。
我們一行人進入教堂,兩個年輕人很明顯地對這裡興趣缺缺,想必是因為之前已經來過。我和同事則驚嘆教堂裡人物雕像是如此傳神和漂亮。單是雕一個人像已很厲害,何況那裡的雕像組成一個又一個聖經故事場景。看了一會,教堂便要進行禮拜,不參加的話便要離場。於是我們走出教堂,到旁邊的「博物館」付錢買票登上教堂頂部。兩個年輕人今次不奉陪。
上教堂的迴旋形樓梯很窄,而遊客上落竟用同一條樓梯。向上爬的人要走內圈。於是我便像原地轉般一級級地登樓。望不到前路,又不知何時到頂,感覺好像隨時會失去平衡滾下樓梯似的。
最終到達「觀景台」時,可以看到科隆市以及萊茵河的美景。但因為天陰,景色不是特別漂亮。但鳥瞰科隆市還是挺有趣的。
再度踏入教堂禮堂時,仍然有一部份不讓人進入。正當我想多看幾眼時,與兩個年輕人約定的時間到了,於是我們一行人便乘巴士去吃飯。這是團體旅遊的無奈之處。
之後去了朱古力博物館的商店,那裡有多款不同種類和造型的朱古力,有平有貴,大家都忘情地參觀,克制地購物。
為什麼不內進參觀朱古力博物館?因為我們趕著遊船河。景色不太特別。最有趣的是一間倒L型的住宅大樓(有點像被缺了一半的「門常開」)。我好像在建築書中見過。
團體旅遊的缺點是不夠自由,優點便是吃飯時熱烈一點,開心一點,亦可試不同菜式。我在這次德國遊中唯一一次吃豬手便是在科隆。
旅行碰上下雨天,真會影響心情。下篇再分享我在另一個下雨天的遭遇。
令人嘆為觀止的雕像。
從教堂頂往下旁。
缺了半邊的「門常開」。
正宗德國豬手。吃下去像乳豬。
科隆留學生介紹的老店。
我愛上的不是德國香腸,而是薯仔和酸菜。
一見鍾情。(德國有很多人養狗。稍後會來個「狗相大集合」!)
2012年11月26日星期一
在加拿大的最大得著
(達明一派的《今天應該很高興》是我最喜愛的「移民歌」。)
當年被父母逼著移民加拿大,然後就在那裡渡過我的少年時代,在那裡完成大學課程。
現今回想,我移民的最大收穫,是認識了一班和自己原本的生活圈子很不同的朋友。
如果在香港唸書,順利入U的話,我要到大學時期才會接觸其他圈子的人。而我性格那麼被動,應該只會和本科生相熟,和與自己興趣相近的人做朋友。
但是,在加拿大,我讀過high school。那裡充滿著來自五湖四海的學生。
讀女校的我,第一個認識的竟然是男生。然後我認識了一些成績不好的同學,被人認為是壞女孩的同學,愛搗蛋的男生,家庭複雜的同學。世界突然間大了很多。須知道我中學時讀的女校,學生整體讀書成績都不錯,「差極都有個譜」。當然也有壞女孩(聽聞在學校附近的公園裡用打火機威脅燒另一個女同學的頭髮),但都與我不熟。我更在最純良的那批同學中打滾。如當時的班主任所說,「活在溫室之中」。
但在加拿大,所有朋友都是新相識,一切都要靠自己。
幸運地,我逐漸認識了幾個談得來的朋友,大家常常一起出去玩。這時候,我才知道自己對這個世界的認識是那麼少。
首先,以往只顧讀書的我,完全不會扮靚,老老套套的,衣著像中童。不單止沒儀態,打扮更經常出錯。於是我的朋友們便不斷教我配襯衣服,教我扮靚。有時候是好言相勸,有時卻是諷刺式的,但都帶著善意。沒殺傷力的女孩,都比較受同性歡迎(笑)。那時候,我才發現原來其他女孩都很重視外表。例如,她們每天早上出門口前都會洗髮吹頭,每天早晚護膚,每星期做一次面膜。
還有,讀書成績不是一切。有些朋友待人接物都很成熟,就算和大人談話也不會找不到話題。還有,有朋友年紀輕輕已每天為一家六口煮兩餐,家務做得頭頭是道。有朋友很清楚自己要走的路,很早便為將來鋪路。還有,很多同年紀的朋友已拍過拖,和異性相處游刃有餘。
而我,除了讀書成績好,還懂什麼呢?在家裡甚至家務也不用做。唯有急起直追。
我也不知道「民間疾苦」。不只一個朋友和父親關係疏離,有朋友與後母同住,有朋友為錢發愁。聽完朋友的故事,自己好像更加瞭解世情,但又一知半解,亦不懂怎樣安慰他們。而有些「壞女孩」喜歡與我做朋友,是因為我沒機心,又會耐心聽她們講心事。其實,她們只是行為比較率性,比較喜歡玩樂,比較懂吸引異性,根本不是壞。有「壞心眼」的才算是壞女孩。
有段時間我參加了教會的團契,認識了一班年輕人。我將最熟的幾個朋友全帶了回教會,逢星期五晚聚會。但那間教會是比較保守的,我的朋友都有點受不了。最記得的是有年教會主辦聖誔聚會,朋友盛裝打扮,戴了頂聖誕帽出席,怎知全教會的人都正正經經的,一直唱著詩歌,然後是聽道。就連後來在其中一位弟兄家裡開「派對」時,大家也是斯斯文文的。後來,他們都逐漸離開教會,只餘我和一位好友繼續返團契。但到後來,連我也受不了,放棄了團契,每星期五晚改與朋友們四處去,無聊吹水。返了多年教會,我一直與教會中人格格不入(本身是好朋友的的例外)。我與他們無論怎樣也熟絡不了,但和好友們卻無話不談。
現在回想,除了家庭和感情問題外,大部份的談話內容題都是「呻窮」。我們不會經常去唱K、看戲,多的是喝「波霸奶茶」和「咖啡」,每人幾蚊(加幣)便在人家的店裡坐一整晚。
有時候又會到公園拍照,到海邊兜風,到超市八掛。我們幾人定期見面,大家簡直已變得像親人。
中學畢業後,我入了大學,而他們全都入了college。不過除了見面次數少了外,我們的友誼不變。我在大學裡根本識不到什麼新朋友,假期還是會約他們見面。
那段日子,真的非常珍貴。
那時候沒想到,我們竟會有各散東西的一天。不只是地域上各散東西--有人留加,有人回港,我們都有心理準備--而是心理上的各散東西。我們,已不在是大家最好的朋友,甚至很少聯絡。我現在,只會其中一個保持友誼。不過她在加拿大,我們很久才會碰一次面。
我們幾個的友誼不是未受過考驗。詳情不說,不過我和其中一個,曾鬧得很不愉快(後來和好)。另一個,則是我的前男友(可想而知對這個group有何影響)。而最意想不到的是,另一個女孩沉迷上教會,再也不出席我們幾個的聚會,甚至十年一度的浪漫約會也因為教會有活動而不來。還有一個在後期才加入我們圈子的朋友,為其中一個朋友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整件事很複雜)。朋友,還是不要牽涉男女感情,友誼才會長久。
雖然友誼不能永固。但是,我永遠記得我們共同度過的那段青葱歲月。我永遠感謝他們教曉我的事!
2012年11月24日星期六
Bye-bye日記簿!
我終於下定決心,丟棄一本舊日記簿。
讀書時已喜歡寫東西,也會寫日記,但不是每天寫,而是用來記事。除了在小學有過一本有鎖日記簿之外,我沒有一本正式的日記簿;常是這裡寫寫,那裡寫寫。
最近在執拾房子(這是永恆地要做的事),見到滿屋雜物,頭痛。
過期三年的食物可以丟棄,不合穿的衣物可以拿去捐,可書可以去賣,連一堆堆明信片我也買了一本大相簿用來收藏。多年來朋友送的禮物,無論是否合用,也先收著。但對著那一本二本大小不同的簿,該怎麼辦呢?
完整地寫滿一本的,有童年生活記,亦舒作品摘錄,和一本窄長細小的記事簿。還有很多半滿或只開了十幾頁的,就只寫著一些未完成的小說,幼稚的小說概念,有時是流行歌詞,或與朋友的有趣對話,或無聊的「我最喜愛」列表。最多的,仍是生活記事。
只是,有些情節我已不想再記起。
也不是發生過什麼不幸事件,而是那時候的所謂「少女心事」,有些傻得要命。有的,與當時人的關係已改變,自是不堪回首(或者待再老些才回首吧。但不需要靠這些文字)。有的,我只覺得,是我才會記下這麼多細節,當時人可能只當是平常的相交。我覺得很特別,別人覺得只是日常交往,不會將我們談過的話放在心上,甚至已忘記我。有些「少女心事」和「少男心事」,竟不是自己的,而是朋友的。那那些朋友,已「得道飛天」了,我還留著他們的心事幹什麼?只有自己一個活在過去,是可怕的事。
像眼前這一本黑色封面的A4拍子簿,外表是有漫畫角色點綴的學生筆記本,內裡卻存放著我和別人小小的恩怨情仇。當時覺得很重要的事,到了現在,只覺那些只是成長時期必需經歷的情緒。而且,人大了,才發現「低處未算低」,遇上的事情,可以再壞一百倍。所以,珍惜眼前人,活在當下,真是沒錯的。否則你一不留神,命運便會和你開玩笑。
如此一想,便能放下。
我不是善於丟棄舊物的人,但這次是鐵了心。
丟棄這本簿之前,我覺得有必要重看一遍。這才發現,有些細節連自己也忘記了。不如在BLOG作過小小記錄,那末,仍會留下一點什麼。
有一句我看了忍不住笑,天啊!為什麼我當時會寫這種話?
一個十九歲的人怎能沒有過去,一片空白的呢?
有一段,我將來可用在別的地方:
有一次,我在車窗的倒映看到我和他的樣子,並排著。我忙叫他。他問我:「我們似什麼?」「像不像情侶?」怎知窗外是一間婚紗店。我告訴他,大家都忍不住笑。車在車站上落客後再起行。怎知前面又有一間婚紗店,旁邊又有一間。原來這條街是特別多婚紗店的。很邪呀!
還有朋友E的故事。他是個藝術型的人,會寫英詩那種。人有點敏感自卑。他暗戀一個女孩,但那女孩卻明戀另一個男孩,還常在他面前打情罵俏。他便寫一些自虐的詩,將女孩和情敵的名字都巧妙地藏在詩中。我當時想,藝術工作會適合他。
(結果,他沒有從事藝術工作。自那次「失戀」後,他拍了幾次拖,被傷害過也傷害過人。然後各一個好女孩結婚。而他喜歡的那個女孩,最終成功從情敵手上搶了那男孩過來。但他們拍拖不久便分手了。然後她投入另一人懷抱。那男的則過了一段時間才找到另一半。都有好結局)
還有朋友J的故事。J和J和J--我識很多Js。在此不細述了。總之峰迴路轉,出人意表,沒人能猜到事情竟會如此發展。可惜的是,故事不如想像中美麗。
還有我暗戀過的他和發生過曖昧的他和妒忌過的她,全都結婚生子了。當年那些事和那些心情,還算什麼?
寫日記時,會想像將來會讓別人看,甚至死後讓朋友看。我始終是一個有發表慾的人。現在回想,卻覺得無謂。我又不是名人,又不是天才作家,誰會有興趣看那些?我相信就連我提及過的人也不想看。其實只寫給自己看也不錯啊。
到了今天,連我自己也不想再看了,所以:
Bye-bye,我的黑皮日記簿!
2012年11月20日星期二
看得過於透澈:亦舒《外遇》
(含大量故事情節)
很久沒看亦舒小說,最近癮起,選了這本《外遇》來看。
男主角周宗亮剛踏入中年,結婚十六載,太太是公司的太子女,叫紀美洲,是個美女。紀美洲的姐姐叫亞洲,姐夫叫王青雲。一天,王青雲突然向太太提出離婚,更與新女伴飛到倫敦。周宗亮奉外母之命勸王青雲回來,怎知青雲一見他便大數他亞洲和美洲兩姐妹的不是,更揭露一些關於美洲的驚人消息,令宗亮愕然。回港後,一向聽話的周宗亮忽然來個一百八十度轉變,亦慢慢踏上與妻子分開的道路......
亦舒小說的一個特色,就是女主角永遠長得美麗。濃眉大眼長睫是基本條件,還要身段高挑,吃極不胖。我暫時只想到一個例外,但那已是她很早期的小說角色了。男主角未必英俊,卻接有種種普通男生望塵莫及的優點。不過,這書的男主角卻是個外型100分的俊男。看得出亦舒的精心打造,她除了寫他的外型和氣質,還詳細描寫他的衣著打扮。她亦以別人見到他時的反應來襯托他的吸引力(如經常被女性兜搭)。亦舒更強調他有種憂鬱氣質,激發女人的母性。這樣還不是滿分?但是,如此俊男美女,又寫得如此露骨,豈不是如「尋夢園」系列那種討好寂寞女性和懷春少女的小說?
先說她的寫作功力。簡潔、流暢、易讀是她的最大特色。看她的書時揭頁可以很快,非常爽。而這本書中的角色位位性格鮮明。三個女角中,以她的太太和ove interest寫得最好。
剛才已略略提到她如何寫男主角和他的love interest。現在說說他的妻子紀美洲。美洲是那種很懂得為自己打算,將自己打理得很好的人。外表永遠亮麗光鮮,也逼丈夫打理得亮麗光鮮。王青雲便形容得很立體:「亞美兩洲都有潔癖,床單毛巾全白,每日清換,連廁所都要沒有氣咪。她們全身體毛用鐳射清除,著丈夫也脫光汗毛,上床要穿睡衣褲,睡房外不得穿拖鞋,早午晚三餐除外,不得任意掏冰箱找零食,可是這樣?喝各種酒分各酒杯......」真是再生動沒有。
而他的love interest呢?與他的妻子恰恰相反。她讀藝術,愛耍木偶和做義工,個性自由奔放,有童真卻又flirtatious。她的毛髮(臉上也有細密汗毛)除了代表生命力外,也表現了她的野性。亦舒還刻意描寫她在男主角身上「玩顏料」,去旅行時在酒莊踏葡萄。她的不怕髒對照著美洲的潔癖,她的鮮活將外表亮麗內心蒼白的美洲比下去。男主角在這個關鍵時期碰上這樣的她,愛上她自是不難理解。
對婚姻更黑暗的形容,是姐夫王青雲的回轉。小說中段,失意的亞洲整容出意外昏迷,王青雲表現傷心,趕回來日夜陪伴,最終重回妻子懷抱。但現實是這樣的,且聽他的妻子道來:「倒是王青雲,忽然回心轉意,洗心革面,他才貪圖公司地位,他同我分手出去一年,投資失敗,眾離親散,眼前無路方思回頭,鬼才誤會他感情豐富。」這一下立刻將人拉回現實。
剛受到小女友重擊的他,看穿心理醫生愛上他,直接要求到她家療傷,明知她不會拒絕。他的男性律師好友這樣對宗亮的秘書說:「你們把周宗亮看得太單純。他什麼年紀,什麼身份,你們母愛氾濫,只覺他憂鬱可愛,一直是受害人,遊戲,是一場遊戲!他即使受到微絲傷害,也不會放棄生活樂趣。」還有,他愛上年輕女孩,說穿了是喜歡人家的青春活力。亦舒把一切都揭破。
這樣心水清好嗎?書中人亦道出:凡事想得那麼透徹,做人有什麼樂趣。早前與一智慧長輩見面,她看透世情,但她將一切都看得太清楚,包括丈夫女兒女婿。她甚至多次預測到一些事情的發展(例如母親借錢給兒子後,兒子便不再來探望那種事)。這樣,人會快樂嗎?
p.s.1我寫這篇文的時間,比看書的時間還要久。
p.s. 2亦舒寫美洲寫得好,亞洲便較遜色。我不相信一個這樣熱情豪放的人,會注重生活細節若此。
p.s. 3躺梳化看亦舒,是人生一大享受。
2012年11月18日星期日
令人感動的《娛樂圈血肉史II》(黃子華棟篤笑)
(這首是我最喜愛的黃子華歌曲)
我是黃子華的棟篤笑粉絲,但不太忠實。雖然看齊他的個人棟篤笑DVD,卻沒有在他每次演出時都購票入場。
錯過了他於2010年的棟篤演出《娛樂圈血肉史II》,於是買回DVD碟在家看。
他的第一場棟篤笑,便是1990年的《娛樂圈血肉史》。他將自己入娛樂圈的經歷作為棟篤笑主題。過程認真有血有淚,卻又被他化為笑話娛樂觀眾。
二十年後的第二部,是他對娛樂圈生涯的回顧。
照說,他現在這麼紅,又得以在紅館和內地開show,已是個成功人士。那他還有什麼苦況要分享?
那就是,他心底裡最渴望的是成為一個性格演員。
嘆人間,美中不足今方信。他有名有利,大受歡迎,但仍然有一大遺憾,就是當不了演員。(拍電視劇不算。他想成為的,應是像他的好友劉青雲、吳鎮宇、黃秋生那種成功演員。)
這個心結,旁人不易理解。
(題外話,人的思想有時很奇怪。聽過一個有三個子女的父親說,有一次外出,他的女兒走失了,他四處尋找,心急如焚。朋友笑說如果真的走失了一個,他還有兩個,不至於太傷。他便說「呢個係呢個,果個係果個,每個都是獨一無異的」。就像你說黃子華做棟篤笑很成功,電視劇很受歡迎,應該心滿意足一樣。OKOK,這個比喻不太準確;但我總想找機會分享這個小故事。)
他在拍《男親女愛》大紅後,自編自導自演《一蚊雞保鑣》,票房仆直,更差點害死一個特技人。然後他上大陸演電視劇溥儀,傾盡全力,但劇名由話題性的《溥儀和他的五個女人》改為《非常公民》,結果這劇沒有特別受到注意。這些事他的粉絲都知道。
為了達成理想,他在演溥儀時一減十多公斤,投入角色至患上抑鬱症,決心不可謂不大。但就是沒有成功。
說到這裡他播出他演溥儀的片段,觀眾從影像中更易感受到他的努力。
不過,棟篤笑他卻越做越成功。首次踏入紅館演出,他便風騷得緊,向觀眾大肆炫耀一番。
他知道自己永遠也成為不了梁朝偉,但他是香港棟篤笑的鼻祖(話時話,「棟篤笑」比「是但噏」這個譯名好太多--子華粉絲總要忍不住要損林海峰一下)。雖然他曾經歷低潮期,被人說張達明才是棟篤笑的「明日之星」,說他的棟篤笑不再好笑,說他「玩完」,說他「淡出」...... 但最終,他用實力證明了自己。那麼,做不成最想做的演員,他應如何自處?
解決方法在他手上,這只能靠他自己想通。
是次棟篤笑,他的結論是:咩野得就做咩野(他帶出這句話的方法十分妙,要看過才知道),說這話時他正在「扮哭講笑話」;於是,觀眾不知道他是否真心。
這是無奈的妥協?還是他發自內心的心態轉變?
就只有他知道。
* * *
有網友說,黃子華的棟篤笑不是always funny,但卻always interesting。我也同意。這才是他可以紅這麼久的原因。他在訪問中說,說笑話不難(芝按:講笑咩!),說有意義的訊息不能,但要結合兩者便很難。所以他會用近一年來為一場show度橋。
我不是認識太多子華fans。有人就是提不起興趣或不願花錢看棟篤笑,有人覺得他太自戀,有人不喜歡他的形象,有人覺得他現在的棟篤笑已變得太大眾化。
我呢?我喜歡看他演講和演戲,但不喜歡聽他唱歌。而他在某次棟篤笑與觀眾玩的互動太過(玩「結婚」!),我也不大喜歡。但他在《娛樂圈血肉史II》不知是否聽取了外界意見(起碼是我的心聲),不再像請觀眾上台和他「玩結婚」,也不再有唱/播歌環節,只是揀播棟篤笑/電視劇片段回顧他的演藝路途。
他的娛樂圈辛酸史絕對可套用到一般人身上:最初有夢、對自己有信心,但最終發覺現實中自己只是一般料子,只能做「果啲」工作。相信一般人都會有共鳴。不過,我還是覺得他的多年粉絲才會對這場show有最大感受。Because you feel for him. 你有留意他的新聞,便會知道他的起跌。他能走到今天,一點也不容易。有這些背景資料,再看這場演出,會覺得很感動。
還有,非粉絲可能會受不了他那得戚囂張「串串貢」的樣子(縱使是演出)。有個鏡頭還見他咬唇!但這種高能量的表現,便是他的魅力所在。
延伸閱讀:
(黃子華的fans挺多的,在網上找到不少寫得好的,分享一下):
http://farfarsmile.blogspot.hk/2010/11/ii.html (淇淇的)(你是個怎樣的人)
http://cloudrops.blogspot.hk/2010/11/ii.html (好睇到喊)
http://makarat.blogspot.hk/2010/11/blog-post_08.html (「忠於自己,咩得就咩囉」)
報章報道/評論匯集(如看不到,請到[檢視]選[編碼],選「簡體中文」便可看到繁體中文--有夠奇怪的):
http://www.dayoiceroom.com/news201011.htm
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史詩式愛情是怎樣寫成的--《神鵰俠侶》
以下內容含《神鵰俠侶》的大量「劇透」,也有《天龍八部》的少量「劇透」
因為看了黃子華講《神鵰俠侶》的棟篤笑片段,突然想起《神鵰俠侶》這本金庸小說。
看金庸小說已是讀初中時期的事了。向我推薦金庸小說的是班裡兩位喜愛閱讀的好同學。還記得王同學對我說她喜歡《射雕英雄傳》,不喜歡《神鵰俠侶》。我和她一樣,不太喜歡《神鵰俠侶》(看是好看,但就是不大喜歡)。我最喜歡的是《笑傲江湖》。人再大一點時,則改為喜歡《天龍八部》。
為什麼不喜歡《神鵰俠侶》?主要原因是不懂欣賞這個愛情故事,和不懂欣賞楊過;只覺他一副情場浪子的模樣,差不多全書適齡的女角都愛上她。有人(間接)為他死,除了郭芺之外其他女子都為他終身不嫁;而他愛上的,偏偏又是單純得過份,天真得有點討厭的小龍女。她常「過兒、過兒」的叫,真有點肉麻。「玉女心經」的設定像黃色小說(事上也被色情小說和電影大玩特玩),「黯然銷魂掌」則嫌作狀(這個也被港產笑片大玩特玩)。
也覺得情節太「灑狗血」--男主角斷臂,女主角先被迷姦後中毒,又要他們分開十六年之久。用內地的慣用語形容:很虐啊!
想不到,到了現在,突然覺得這真是一個寫得很好的愛情故事。
楊過和小龍女在整部小說裡不斷受苦、受委屈,小龍女遇上楊過後,除了得到愛情外,便沒有好日子過。他們的師徒之戀又不為世俗所容。她本來心如止水,無慾無求,有了愛情後,痛苦便跟著出現。而楊過,小時候過著野孩子般的生活,沒有人了解他,以致後來,他不讓別人輕易了解他。但在他遇上歐陽鋒、孫婆婆和小龍女後,他便「一路遇貴人」。遇上的女子,一個接一個地愛上他,助他護他。不過,他只有和小龍女一起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然後,就像吳藹儀在《論金庸小說的女子》中說的,他和小龍女的苦難大都由郭芺而起。
但是,這種種苦難和考驗,正是愛情故事的靈魂。沒有考驗,這段愛情又怎會變得偉大?
小龍女中毒,以為必死,為了令愛人有生存動力,與他定下十六年之約。這十六年,更是令這段愛情成為史詩式的關鍵。如果只有五年,雙方的變化都不夠大。(而且也不夠時間讓可愛的郭襄出場啊!)十年我覺得已是合理的設定。但金庸覺得不夠,他還要加個六年!十六年!足夠楊過移情別戀另組家庭再生幾個小孩。十六年後才相見,楊過已變得滄桑(肯定比小龍女滄桑)。這個設定,可能就只是讓楊過看起來比小龍女年長。想起來,金庸的思想還真傳統。
十六年的另一個效果,是讓人婉惜他們錯過了對方的黃金時期。女人的青春歲月(不過小龍女又被寫成仙女般,得天獨厚)。這是個很大的遺憾。但是,他們能再聚的喜悅,蓋過了這個遺憾。
經歷過這些,沒有讀者會不相信他們會快快樂樂地生活下去。於是,成就了最完美的愛情故事結局。
吳藹儀也說過,要活潑好動喜愛熱鬧的楊過到古墓與小龍女度餘生,對他來說是個很大的犧牲。但我相信,要看的景物要玩的玩意,他已經看夠、玩遍了。他只是提早退休。這段愛情能對他產生這麼大的改變,證明愛情的威力很大。
這段愛情故事已經夠蕩氣迴腸的了,想不到為他失戀的女子,更加添了這種動人的感覺。
善良正直又聰明的郭襄,本來有大把青春,大好前途。她只不過愛上了楊過,得不到楊過,便終身抱憾。雖然她很有成就,但她就是忘不了楊過。其他一個二個,如程英和陸無雙這兩個優秀女子,也因楊過而遺憾終身。我最不忿的其實是,她們出場時佔戲頗重,與楊過有很多互動,但最後就只變成兩個痴情的配角,很快被人遺忘。如果她們平凡一點還好些,偏偏她們兩個都重情重義,個性吸引。但這樣優秀還不夠,只能淪為小龍女的陪襯,也應該不夠票入選金庸的「十大最受歡迎女角榜」。
有些女讀者不喜歡小龍女,可能是因為她不像真人。仙女對凡人,有點「屈機」。就像Lord of the Rings中,愛上Aragon的凡人女孩(無論多麼卓越)在愛情上不敵精靈(Elf)女。
還有最後才知道自己對楊過的心意的郭芺。終身被楊過無視就是她最大的報應。因為她之前所作的,讀者應該不會同情她。只不過,這種暗戀心情,女讀者又會較易有共鳴。
要成就一段史詩式愛情,原來需要這許多元素。現在的愛情小說,好像無論怎樣寫也沒有《神鵰俠侶》這種史詩式效果。就算大受歡迎的Twilight也不能啊!(不過動漫故事應該有,只是我不熟識。)
金庸還有更厲害的招數,就是讓故事配角都有一段轟烈愛情(或苦戀),但採用輕輕帶過的方法(如虛竹父母玄慈和葉二娘,陸無雙父母的故事),於是有很大空間讓讀者自行想像。
最後想說的是,八十年代無記《神鵰俠侶》電視劇的主題曲《何日再相見》寫得十分好,配合《神鵰俠侶》中那段蕩氣迴腸的愛情。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2012年11月6日星期二
【德國之旅】從旅遊書講起
2010年去過布拉格和維也納後,我發夢也想不到這麼快又再踏足歐洲。
上一次歐遊旅,我懷著興奮的心情和充沛的情感去做資料搜集和計劃行程,對旅行的熱情仿佛在那一次用盡了。
今次出差兼旅行,是在出發前個多星期才確定的。準備時間不足,又要應付繁重工作,開心是開心,但不再像上次那麼興奮。
我對德國有什麼認識?歷史,就是納稅時期和東德受過的鐵幕統治。旅遊景點,只想到柏林圍牆。那一眾城堡,我一個也未聽過(有名如新天鵝堡也是)。最著名的食物,是腸仔、豬手和啤酒。最有印象的德國電影是Life of the Others, Wings of Desire和Goodbye Lenin。格林童話發源地和歌德的家鄉,是經提醒後才想起的。還有,對德國國家足球隊有印象。這樣無知,於是,匆匆買了兩本旅遊書回家做資料搜集。其中一本是圖中的《德國鐵道自由旅行精品書》。
這本書的封面設計要多俗氣便有多俗氣。文字過多,標題多得像雜誌封面。文字顏色也過多,紅、橙、黃、綠、藍、紫全都用齊。大標題上的「德國」二字用了幻彩色。文字還全數加上白色框線!
至於那堆文字,好處是將書的主旨清晰地寫出來。「買歐鐵坐Pass,坐ICE高速列車,串聯德鐵路網,輕鬆玩遍德國」和「用四個輻射圈的概念 徹底解構德國自由行」,便是作者要介紹的旅遊意念。但宣傳句「給您最精準簡單,輕鬆省錢的自由行提案」、「旅行技術琫緻進化版的背包旅人專用導覽」和「徹底揭露德國自由行最簡單訣竅」太誇張亦太重覆。還有一句用來推銷德國,什麼「唯美浪漫的蜜月天堂,消費最平的安全國度」。夠了!只能說有點bad taste。書名裡的「精品書」三個字有點怪,不是港人的慣用語。一看,原來作者楊春龍是台灣人,怪不得!
書的封面設計認真麻麻,那麼,內容又如何?
內容,當然是合用的,否則我也不會掏腰包買。這本書的最大優點,便是作者提出了一個簡單用的旅遊方法。就是封面那幾行字。以法蘭克福、慕尼黑、漢堡和柏林其中一個城市做中間點,投宿在那裡,再每日乘火車來回那個城市的輻射圈內的景點。玩完一個輻射圈,便到下一個核心城市落腳。
書的內文編排也以此為基礎,簡單介紹過德國資料後,便將這四個核心城市和各自的輻射圈逐一介紹。每介紹一個城市/小鎮,也會將它與核心間的交通時間列出。再告訴你怎樣由火車站走到市中心和主要景點。如果那個地區附近還有另一個值得去的景點,作者便會建議一條他心目中的「最酷」路線給你。
至於什麼景點值得去?不說不知,原來德國政府一早便設計了幾條主題路線著力向遊客推廣,包括浪漫之路、城堡之路、童話之路、黑森林之路等。但作者認為,與其跟那些路線走,倒不如只挑最值得的景點走。他說得對,「城堡之路」有30多個城堡,「童話之路」有20多個小鎮,一條路線便得走十多天,在好景點中會夾帶著很多不值得看的景點。而且十多天都看同類型景點,並不符合一般旅遊者的要求。對很少有機會到歐洲,假期亦不太多的亞洲人來說並不化算。
至於什麼是好景點?作者便以聯合國世界遺產委員會公佈的世界遺產(World Heritage)為標準。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觀點,但他說的話有參考價值。
這本書的地圖不多,僅有的也很簡陋。但這卻對我影響不大。反正每個地區的旅客服務中心或景點附近也會找到該區的街道圖。書中最有用的地圖,就是作者放在每章開首,顯示那個地區與核心城市和鄰近景點的火車網絡簡圖。這樣,你便容易計劃行程,知道哪兩個地點可以在同一天去。
這本書的語調比其他旅遊書來得主觀。作者給讀者提出了很多個人意見。不值得去的地方,他會直接勸你不要浪費時間。他不感興趣的地方,會略過不提。他認為「玩跨國」是「旅遊紅利」,於是會教你順道去鄰國盧森堡和奧地利的薩爾斯堡。他知道很多旅客都希望儘量多看景點,於是教你怎樣用最短時間去最多地方。不過,他不是要你走馬看花。他強調的是體力好的旅客才可以這樣玩,加上在日長夜短的季節才做得到。
這樣主觀,是優點也是缺點。優點是,你可以快速地掌握德國的重要景點,直接跟隨作者建議的路線走。缺點是,你可能錯過了自己有興趣但作者沒介紹的地方。
舉一個例。作者介紹南方小鎮Berchesgaden時,說希特拉的別墅Eagles Nest(鷹巢)交通不便(需包的士進山),消費甚高而所見甚少,所以不值得去。但我到達Berchesgaden後,卻見到當地旅遊服務中心著力推介這個景點。一問之下,原來現在已有接駁巴士上山,不用包的士。結果,因為途中遇到的印度旅客一句:「可惜我不能去Eagle's Nest,你一定要去啊!」以及民宿老闆一句:「建議你今日上Eagle's Nest,因為不是每日都有好天氣。」我還是去了。結果發現,那裡的風景美得像《魔戒》的畫面(The Road to Modor!)!雖然去了這裡而大大縮短我遊薩爾斯堡(Salzburg)的時間(回火車站的巴士班次疏路),但我認為這是值得的。
我還去了兩處書中沒有介紹的地方:慕尼克(Munich)的Dachau集中營和新美術館。都很值得去。
作者建議用火車pass每天來回幾個景點,真的能省回不少錢和時間。只是,我覺得一天去一個景點便差不多了。一來作者本身較熟路,我不像他這麼快便到達想去的地方,試過多次走錯路、繞圈子。二來當一個地方風景太美,我便想放下腳步慢慢走。三來就是體力。這不用多解釋。另外,作者常建議旅客徒步走。不過,有些地方由車站到景點要走很久。就算去程用走的,回程也要坐巴士。而且,我還坐過巴士河,可以帶你走進遊客區以外的地方。所以,買巴士票還是需要的。
這些只是小缺點。畢竟,這是其中一本參考書,其中一種旅遊建議而已。你大可用這本書作起步,再根據自己的興趣定行程。
我認為這本書兌現了封面上的承諾,介紹了一種簡單又省錢的旅遊方法。這是最重要的。它減省了我很多資料搜集的時間,幫了我一大把,我很感激作者!
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比電影更絕望的世界:Blade Runner原著小說
由Philip K. Dick科幻小說Do Androids Dream of Electric sheep?改編的電影Blade Runner(《二零二零》,又譯《銀翼殺手》)多年前已看過,印象深刻。因為太喜歡那部電影,所以一直想找回原著小說看。最近終於讀完。
未看過電影的朋友,可到這裡看大鋼:http://www.imdb.com/title/tt0083658/
知道小說和電影情節不會完全相同,但猜不到,分別竟然這麼大!除男主角Rick Deckard,女主角Rachael Rasen和幾個android(人造人)外,小說還有兩個要角:智力比常人低的chickenhead / special John Isidore和Deckard的妻子Iran。而在電影中佔較多戲份,與男主角勢均力敵的android Roy Batty,在書中描述反不及女android Pris多。另外,作者對未來世界的一些重要設定和發明在電影中沒有出現,包括受幅射影響的人種(Specials, chickenheads)、未來世界的宗教Mercerism、一個帶給人宗教體驗的儀器、讓人選擇心情頻道的mood organ和最重要的設定:電子動物。
小說描述的世界比電影內的世界更灰暗、更絕望。地球被一層有毒的灰塵覆蓋,人類的身體和智力漸漸被幅射影響,有些人因而成為身體或智力有缺陷的specials,過著被歧視的低等生活。很多動物絕種了,所以真實的動物變得珍貴無比,只有有錢人才能擁有。電子動物應運而生。普通人因為心理需要,差不多每家都會養一隻假的。電影則完全沒有描述。而電影(uncut版本)的其中一個主題:男主角本身是否android,在書中原來沒有出現過。書中的男主角經常思考的是自己的人性,而不是自己是否android。他在追捕android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變得沒有人性,但在遇上兩個女android和另一賞金獵人後,卻漸漸發現自己竟然同情起這些人造人來。他有這種想法,是對還是錯?他「謀殺」它們,是對還是錯?
小說開首,短短幾頁便帶給讀者強烈衝擊。Deckard與他太太的日常對話,他們了無生趣的生活,mood organ這種泯滅人性的發明,輻射對人類的影響,大量動物的絕種...... 在淡然的描寫下一浪接一浪地蓋過來,將讀者殺個措手不及。Dick對未來世界的設定很捧。他冷靜的筆法快速地為這個未來世界定調。當情緒也可由機器控制,被輻射影響智力的人被社會遺棄,家裡的寵物只是電子動物,有能力的人撇下小部份人移民外星,這個世界有多冷,可想而知。
書內有男主角追殺android的情節,但動作場面寫得簡潔(甚至沒有),作者明顯地不想小說淪為簡單的「兵捉賊」故事。他對男主角追蹤android時的心情,android對被發現的反應,則描寫得很細膩。從中可看出人和anroid的分別以及男角的心理轉變。作者對人造人(或機器人)的描述,與任何我所看過的科幻故事都不同。他們有朋友,會感到痛苦,卻對其他人和android沒有同理心。最有趣的是,他們可以冷靜地和人類討論自己的生死,有時甚至不懂反抗。他們也會在一個人面前大大聲討論應否殺他。而那個人卻不會逃走。這種反應好像不可思議,但在那個令人感到絕望的世界,生死好像變得沒所謂。一隻真動物的死亡反而令他們更感沮喪。
至於電影是否改編得好?很難比較,因兩個故事重點不同,而書的訊息、寓意比電影豐富很多。書比電影版高深數倍,它不只是一本科幻書,也是一本哲學書。
p.s. 我看的小說版本加插了一個後記,講述小說被改編成電影的經過。過程有點曲折,有一段時間作者更被電影公司忽略。原來導演Ridley Scott只與Philip K. Dick見過一次,原來Dick只看過電影開首二十分鐘(不知是否最終版本),在上畫前便心臟病發過身了。真可惜!Dick雖然不喜歡電影的多處改動,但很欣賞編導加了「android不滿自己的生命只有四年,想找製造者延長生命」這設定。我也同意。這個主題比「男主角是否android」有趣多了。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Frankenweenie (怪誕復活狗)
自從當年看Edward Sissor-hands後,愛上了Johnny Depp和Tim Burton。當年估計會是終身不渝之愛。
我以為自己是Johnny Depp迷,現在看來,我好像更喜歡Tim Burton(或者,一個導演和一個演員不能作比較)。因為,Johnny Depp演的某些電影,我提不起興趣看就是提不起興趣看。像Tourist,我根本不打算看。但Tim Burton,無論我對他上一套戲是否失望,當他的下一部電影上畫時,我仍是乖乖的付錢入戲院看。
又是只夠時間看一套戲的一個假期。粗略看一個app上的電影簡評,Frankenweenie《怪誔復活狗》得到的評語普通,《少年自讀日記》(The Perks of Being a Wallflower)獲得較多好評,青春片亦是我的一杯茶。但想深一層,兒童片可能很快落得只餘日場的下場。而且,對Tim Burton拍的stop-motion動畫有期望,於是選了這套來看。
電影甫開始,畫面和配樂已給我強烈感覺。見到必死的小狗和小男孩的相處點滴,聽到Tim Burton老柏檔tDanny Elfman創作的那種帶有夢幻感覺的配樂,情緒立時被牽引。可能我太熟識Tim Burton的世界吧!都不用多介紹。
小狗Sparkle很可愛。導演捕捉到小狗的單純,基本上,能陪在主人身邊、有食物吃、有球玩,牠便很滿足。特別喜歡牠用鼻子嗅聞的畫面。很可愛!現實中,見到友善的狗狗,我也特別喜歡讓牠們嗅我的手。
有人說這套戲有著Tim Burton電影的一貫原素。Sparkle便像Corpse Bride的女主角一樣「復活」,牠走向自己墳墓的情境,也讓我想起Nightmare Before Christmas中Jack傷心地走上山崖的畫面。但電影令我聯想得最多的,其實是Edward Scissor-hands。鎮民被壞人煸動,以為Sparkle是邪惡的,拿著火把追逐牠至鐘樓(?),就像鎮民將Edward趕至城堡的情節。而在城堡內,「好人」與「壞人」都在進行生死搏鬥。兩者都因為外表與別人不同,「非我族類」而受歧視。(好,說到這裡為止,再這樣比較下去,自己也覺得很煩厭。)
另外,看戲前知道導演向多套電影致敬,所以觀影時特別留意(我喜歡玩這些遊戲,哈哈)。包括主角的姓氏Frankenstine(科學怪人),「小龜」Shelly(Frankenstine作者),長得像Frankenstine的同學(哈),茂瑙拍的吸血僵屍(沒看過電影,但僵屍影子那個鏡頭深入民心),哥斯拉等。以上全部電影我都沒看過。所以當我見到屬於我這個年代的「小魔怪」(Gremlins)出場時,特別開心。Tim Burton就像透過電影,與朋友對話。
但小孩子不容易接受現實,卻令他們的潛能爆發出來。父母知道「狗死不能復生」,所以接受現實。Victor卻用最大努力將小狗「帶回來」。科學精神也是如此。小孩子相信自己能製造火箭,於是便開始做實驗。成年人或不懂發夢的人卻很快被打沉。
另外,身處香港的我,見到外國小朋友有自己的創作和實驗空間,覺得很羨慕。父母也很懂得教小孩。父親不想兒子整天躲在家中,勸他參加一項運動,便說得很好。還有,香港小朋友連與小狗建立感情的機會也沒有。剛到過德國,見到很多人拖著狗上街。狗狗也可進入公園玩樂。在香港,多少人連養狗的空間也沒有!更甚的是,在地鐵內見到導盲犬也要投訴。偏激地說句,我們就算賺多少錢也沒用,人家的生活質素硬是高些!
我很喜歡《怪誔復活狗》,覺得它是Tim Burton近幾年拍得最好看的電影。或者可以說,它是近幾年來讓我最有感覺的Tim Burton電影。
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
我需要的只是愛:Looper(《時空獵殺》)
(在德國時特意拍下Looper的海報。每次去完一個國家旅行後總會有段時間對那國家的事物特別感興趣,對他們產品特別有好感。可能是回味旅程的一種方式吧。你們要忍受一下囉~)
(含Looper和12 Monkeys劇透)
出國前後都忙得要命,但仍努力找空檔看電影。被我選中的「幸運兒」是Looper(時空獵殺)和Frankenweenie (怪誕復活狗)。
先說Looper。因為trailer不大吸引,我本來提不起興趣看。但上畫後見有人大讚,而且,自稱科幻片迷,這套是當時的最佳選擇。
電影描述了一個殘酷的世界,貧富懸殊。男主角身處的世界沒有愛,只有金錢(金磚)能讓他有安全感。為了這些安全感,他連朋友也能出賣。但他得到的報應是:沒有人愛他。戲裡的世界,有點像In Time描述的世界。在社會低層的人,命都很賤,為了獲得幸福,他們拼了命賺錢,但生命卻沒有保障。
這套電影的劇情發展令人意想不到,因為它的主線好像在中途突然轉向。本來講Joseph Gordon-Levitt和Bruce Willis的鬥法,中段開始卻只有Joseph Gordon-Levitt和Emily Blunt的互動。Bruce Willis變得無戲可演。到後來,他那條線仿佛消失了。不過,想想也難怪,他與Joseph Gordon-Levitt本就是同一個人。現在進行式的自己,在這一刻的決定,才是最重要的。現在是實的,未來是虛的。
電影最後要帶出的訊息,會讓觀眾「咦~」一聲。原來是這麼回事!看戲前真的猜不到。有些電影的twist是在情節上,這套戲的twist是在中心思想上,都幾有趣。
(有更嚴重劇透)
Bruce Willis繼12 Monkey後再次演穿梭時空回到過去的角色,兩套戲也出現兩個「我」見面的情節,兩套戲都很悲情。兩個主角身處的世界都很冰冷,兩個都沒有人愛,但後來都因一個女人而得到救贖。這種描寫頗為煸情,但煸情得好看。你沒法不同情男主角吧!特別是有著一副baby faceJoseph Gordon-Levitt。
來,讓媽媽抱抱!媽媽永遠都會在你身邊。
最後,我為這套戲加一句tag line:
我需要的只是愛。
2012年10月6日星期六
布扎第《那隻見過上帝的狗》
這是一本短篇故事集,作者迪諾。布扎第(Dino Buzzati,1906-1972)是義大利人。簡介說他有「義大利的卡夫卡」的美譽。的確,他有幾篇的故事內容詭異、魔幻,主角處境荒謬,故事沒有明顯結局,令人聯想到卡夫卡的短篇。如一個人意外令一整棟建築物倒塌的《巴利維的倒塌》,描寫一部詭異的大「機器」的《機器》,講述被老鼠控制的一家人的《老鼠》,有點像《乞丐王子》的《調換》,還有關於白色恐布的《告密者》等。不過,他的小說題材多樣,除了令人聯想到卡夫卡,也令人想起卡爾維諾和Roald Dahl 。或者好的短篇小說都有共通點吧!他的故事有的像童話、有的像寓言,有的像鄉野傳說。有時候,短短數頁字的故事已足夠撼動人心。
講講我特別喜歡的幾篇:
《被改造的弟弟》裡的少年主角有個頑劣的弟弟,在被送進一間出名嚴厲的寄宿學校後,弟弟好像換了個人似的,變得很乖。但他靈魂的某部份好像從此失去了...... 故事很簡單,但作者將之寫得曲折離奇,令我的心情被強列牽動。作者未必有這意思,但這故事令我想起文革時期的思想改造。
《氫》講述原子彈帶給人的恐懼。故事的起始是一通半夜來電,感覺有點像Stephen King的書。氣氛營造得很好,像個噩夢。
《梵諦岡的烏鴉》宗教色彩濃厚,刻意在聖年前犯罪(因為罪會在聖年時被洗清)的男人被變成烏鴉,四處尋找教贖。這故事是一篇美麗、帶點bittersweet的童話。閱讀時,我腦中會出現作者描述的畫面!有點像童年時看書的感覺。
《羨慕別人的音樂家》的主人翁有點像《莫扎特傳》裡的薩里埃利,是個令人同情且甚有共鳴的角色。
他有的故事著重建立氛圍多於發展情節,有種沒頭沒尾的感覺,但很特別l,如《黑暗》、《弄臣》和《出事了》。說教的故事多看幾篇便會膩,所以要有這些像詩的故事作點綴。
這本書好看,但並不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又多認識一個作家了,真好!
2012年10月5日星期五
突如其來的德國遊
我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旅遊機會,工作完結後,我會在德國多留八天。
很多人知道後很羨慕,但我的心情卻猶如坐過山車。最初以為不能去,但到確定可以去後,只餘下很少時間給我做準備功夫。要準備在那邊的工作,又要趕快完成這邊的工作,以及考慮交給什麼同事跟進哪件事;當然,還有計劃行程。
可笑的是,早前去台灣時還在想「一個人去旅行」的問題,亦覺得一個人去度假區太寂寞;想不到轉眼間,我又再次一個人出發了。而要考慮的事,仍然包括是否於「度假區」逗留。這種「煩惱」,向別人說,會被說成是「曬命」。況且,我不是一向自認喜愛旅遊和「流浪」的嗎?這不就是「求仁得仁」嗎?
本來是令人狂喜的事,不知怎的,卻給我帶來不少壓力。還有,機票雖然是免費的,但食住卻要用錢。這是一次意料之外的消費,回港後,我要更加慳儉。
同去的同事在完成工作後會到瑞士和巴黎,我則一心一意想探索德國。我對這個國家很好奇。另外,如果是去巴黎,我想為了她專程去,而不是在別國匆匆趕過去。
因為對德國地理認識不多,便買旅遊書回來看。時間這麼匆忙,我實在來不及慢慢在網上查資料了。
我買了兩本旅遊書,一本是有各區詳細地圖的,另一本是為讀者提供很多行程建議的。
想談談後者,那本書名叫《德國鐵道自由旅行精品書》,印在封面的其中一句宣傳句是「旅行技術臻緻進化版的背包旅人專用導覽」。作者是台灣人,從文字也看得出來。
這本書的作者提倡一個簡單易明的旅遊方法,就是買歐鐵pass,坐ICE高速列車,以德國的四個城市(法蘭克福、慕尼黑、漢堡、柏林)為據點,再輻射地到鄰近景點去玩。即是,住在火車總站旁,每天到一至兩個景點,即日來回。玩完一個據點後,便乘火車到另一個據點,以同樣方法去玩。優點是不用提著行李走來走去,編行程時不用花太多時間--跟著他建議的方法走就對了!
此書最有趣的地方是作者滿有性格,語氣武斷。他覺得不值得去的地方,會直接說「不」,入黑後看不到景點的那段時間,他索性將之叫做「垃圾時間」。又1例如「威斯巴登」Wiesbaden,他發現很少當地人去那裡浸溫泉。他覺得因為德國人不愛和別國人一起浸溫泉,於是使將所有愛浸溫泉的國際旅客趕到那個專區,而當地人則會避過那處,而仍然去自己常去的溫泉。他說:「如果連德國人自己都不太愛來的地方,那我來幹什麼?」很好笑!
我覺得作者建議的遊德方法不錯,而且他不只是建議,還解釋原因。因為德國每個景點的距離都不遠,坐火車的話,個多小時就到,所以可以即日來回。他說,每個景點的面積都很細,所以在日照長的日子,一天去兩至三個景點也行。
但當我計劃自己的旅程時,認真想想,覺得作者的好些建議未必合用。
他是旅行專家,可能很會看地圖,不容易迷路。他瞬間找到的地方,我可能要用雙倍、甚至三倍時間尋找。而且,他的行程是每天一早出發,一路玩至晚上;體力上,我未必應付得了。我預計,我會最少上錯一次火車。
還有,他對大部份景點讚不絕口,說每個古城都有其獨特之處。但事實上可能有很多地區的風景都近似。單看簡介,我不知道我會喜歡哪個城市。不過,旅行就是這樣的吧,沒有完美的行程。享受當下是最好的。
另外,他的興趣與我的未盡相同。慕尼黑裡的Dachau集中營,書內便沒有提及。他也不大提博物館和美術館。不過,他的確很了解亞洲旅行者的心態--想用盡時間去多個地方。因為我們的假期少,距歐洲又遠,不能常常去,故貪心一點也是可以理解的。
匆匆地寫這篇blog,其實是想問問各位的意見,特別是去過德國的朋友。
我計劃了兩個行程,不知哪個比較好。
(由工作後第一天計起,一連八天)
第一天 Frankfurt : 海德堡Heidelberg +順路的中一站(可能是Hanau)+市內
第二天 Frankfurt :科隆Koln +順路的中一站(可能是Aachen)
第三天 Frankfurt -> Munich:Dachau集中營
第四天 Munich:新天鵝堡Fussen Neuschwangau +林道霍夫宮 (Linderhof Palace)-可能跟團
選擇一:
第五天 Munich:楚格峰+艾比塞湖Zugspitz
第六天 Munich:貝爾特斯加登Berchtesgaden +國王湖Konigssee(在其中一處住一晚)
第七天 Austria(!):薩爾斯堡Salzburg + 住一晚
第八天 回Frankfurt, 晚機走
選擇二:
第五天 Munich: 楚格峰+艾比塞湖(Zugspitz)
第六天 Munich(可能乘夜班火車) -> Hamburg / Berlin
第七天 Hamburg / Berlin
第八天 回Frankfurt, 晚機走
選擇(一)能看很多大自然風景,也可一遊上次到維也納旅遊時沒時間去的薩爾斯堡。不過一個人到貝爾特斯加登/國王湖此等湖區去住,不知是否一個好選擇。看到那些美麗的照片(即是在fb被人傳來傳去接收幾十個like的驚世美境"photoshopped"照),心想能親身去一次會畢生難忘。另一方面又覺得那些地方不適合一個人去。不過我又想看到滿天星星(住湖區應該會見到),甚至銀河。怎麼辦?噢,還有天氣,那是一個重要因素。聽說現在六時便天黑了。
選擇(二)的好處是可以多去一個城市。一個人到city去好像比較適合。而且可以多坐一次中/長途火車。(我喜歡坐火車!)不過我未決定去漢堡還是柏林。雖然柏林比較有名和有歷史價值,但漢堡也不錯。(我在說什麼?一句到尾:貪心!)再說,柏林很大,如去那裡也要決定到哪些地方。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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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每逢秋天,人便變得情緒化,會沒來由地感到傷感。有一年入秋我不斷哼著林憶蓮的《微涼》,有一年我則空虛得被堂本剛的歌「入侵」,今年則在中秋夜不跟朋友去長洲宿營(我明明一直盼望能在離島過夜),情願與親戚吃飯後回家獨自過。第二天雖然入長洲和朋友燒烤,之後卻不跟著去看煙花,提早回家。(不特別喜歡看國慶煙花是原因之一,另一原因是有工作壓力。)
那天見到很多人到離島玩,在到長洲和到南丫島去的碼頭都有長長的人龍。想起本來歡天喜地出發看煙花的人,一瞬間便與親人陰陽相隔,感到很唏噓。小孩子的離世特別令人心疼。還有之後傳媒陸續披露的感人故事。還有那兩個在石澳遇溺的少年...... 見到他們忍受著如此真實的傷痛,我的傷春悲秋便不算什麼。
只能說句R.I.P.,並希望他們的家人要堅強。
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
我們在學習什麼?
學習世上萬物的知識是好事,亦是必要的,但是,現在很多人在拼命學習的,只是生存技能。而現代人的「生存技能」,不是打獵,不是種菜,不是野外求生,而是怎樣致富,如何理財,怎樣使用新科技產品,......
從「以物易物」到發明貨幣,至發明銀行,是一種進步。但進而發展出的各種千奇百怪的金融衍生工具,那些普通人一知半解的投資或保險項目,那些令富者愈富的玩意兒,又是否好的發明呢?看號稱顯淺的《大債時代》,我也要逐字重覆咀嚼才勉強跟得上。人們看書、參加講座、上課所學的知識,最終的目的也只是為了生活而已。我知道有些人很享受學習這些知識,覺得有挑戰性又有滿足感。況且,這麼重要,影響全球經濟命脈的知識,不能不學啊!還有保險。買哪款保險最化算,用哪一種存錢方法最好,通統都要學!很累喔!
除了學習理財,還要學習新科技。遲遲不換smartphone,直至某剛換smartphone的朋友說,換電話不是為了追上潮流,而是怕落後。要是不學習使用smartphone,到科技再向前發展時,到時候才去學會更辛苦;加上工作需要和想用what's app,便換了。也好,起碼我skip了一些經不起時間考驗的apps。(正如遲開始用facebook的人,便不會被無聊心理測驗和吃人時間的遊戲轟炸)
單是學習新科技和如何使用社交網絡也就算了,但商家永遠不會放過你。為了生意,他們會換著方法收集你的數據,查探你的消費習慣,然後將資訊賣給其他商家。很多商家利用這些平台宣傳,於是你發現不斷有品牌以優惠引誘你like和share。為了擴大影響力,他們會收購其他公司,或者與其他機構合作,於是突然間,你在yahoo看一段新聞或在《蘋果日報》的某段新聞下留言,facebook的朋友會收到通知。按一粒按鈕,便能將一篇新聞、一條link、一幅圖、一段片share到facebook。學習使用這些功能的人不算累(因為商家就是要你在不知不覺中幫他們宣傳和立口碑),學習使用這些玩意的商家才叫累!你要懂怎樣softsell,怎樣引人like/關注,怎樣令公司名字在search engine上排頭位...... 我還未提手機apps,你要想方設法讓人發現並使用你的apps。eDM? 已經out了!
噢,還有零售舖。光是大減價已不足夠。你還要製作會員卡,讓顧客「儲積分」,又要去想儲夠積分後提供什麼優惠。「玩法」甚多!人家做,你不做,你已經落後了。於是,你不僅要生產優質貨品,提供良好服務,還要學習各種宣傳技巧。
現今世代,已不容許你簡簡單單地去故一件事了。很多事都比以前複雜百倍。老師不單要教好學生,還要做行政工作和安撫家長。搭地鐵,要隨時計著何時會取得「十送一優惠」。結帳時,要問哪張信用卡有優惠。如持續幫襯某間店買東西而沒有申請會員卡的話,會「蝕底」。要打電話、上網、做gym,要簽一年約。每天回家,要按密碼(還不計用網上銀行、到圖書館借書等都要密碼)。我們究竟用了多少腦力去處理這些事?一個古代人「穿越」到現代,聰明才智都用不上,倒要花時間學習這些遊戲規則。不過,想深一層,它們都是必要的嗎?
我這樣寫好像很反社會,事實是,我有時只不過是對向我sell健身會籍的人說「我要回家考慮一下才能作這個重大決定」,對邀我借錢的銀行推銷員說「我只是不想借錢」或對保險經紀說「我不會想十多年後的事」時,他們都會一臉不解,好像我在說外星語似的。
唉,突然對這個商業社會十分厭倦--買和賣,消費和被消費,推銷和被推銷,搵著數和被搵著數......
這篇文已淪為發洩文章了,辛苦大家!
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
《小學雞私奔記》Moonrise Kingdom
《小學雞私奔記》(Moonrise Kingdom):每一個場景都經過高度設計,美得像一幅畫,像在看一本繪本。男女主角都反社會,是大人眼中「難搞」的兒童,難得他倆情投意合。小女孩不是長得特別亮,但她的妝化得像舊荷里活片的女星,她又carry得起,很有味道。男主角精靈醒目,反叛得來卻沒有刻意耍帥或扮可愛或扮慘,與其他電影中常見的孤兒有點不同。片中有很多幽默過癮的細節,有好些是單憑畫面表達的,像默片。電影音樂是交響樂與童聲合唱,很好聽。
另外,他在挪亞方舟音樂劇的後台問女孩扮什麼鳥那段(預告片有播),有點乞人憎,卻又表現到他的性格。
(他對著幾個女孩問:What bird are you,其中一個女孩便逐個介紹。他隨即不耐煩地指著女主角再說:No, I am asking, what bird are YOU? 這樣的對白,怎想出來?!)
p.s.兩個小朋友是新人,但陪襯他們的大人卻很有名,有Bruce Willis, Bill Murry, Edward Norton, Frances McDormand, Tilda Swinton等。當中我最喜歡Bruce Willis。
(每次寫blog都好像要用九牛二虎之力,日日都想寫,但又一日拖一日,心裡又會記掛著。不想post得太疏,唯有學會寫短些,有感動時才寫長文。)
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
Ray Bradbury筆下的糖果店
逛糖果店是開心事,我且將這段post出來,讓大家想像一下。
Inside, honey lay sheathed in warm African chocolate. Plunged and captured in the amber treasure lay fresh Brazil nuts, almonds , and glazed clusters of snowy coconut.Jjune butter and August wheat were clothed in dark sugars. All were crinkled in folded tin foil, then wrapped in red and blue papers that told the weight, ingredients, and manufacturer. In bright bouquets the candies lay, caramels to glue the teeth, licorice to blacken the heart, chewy wax bottles filled with sickening mint and strawberry sap, Tootsie Rolls to hold like cigars, red-tipped chalk-mint cigarettes for chill mornings when your breath smoked on the air.
The boys, in the middle of the shop, saw diamonds to crunch, fabulous liquors to swig. Persimmon-colored pop bottles swam, clinking softly, in the Nile waters of the refrigerated box, its water cold enough to cut your skin. Above, on glass shelves, lay cordwood piles of gingersnaps, macaroons, chocolate bits, vanilla wafers shaped like moons, and marshmallow dips, white surprises under black masquerades. All of this to coat the tongue, plaster the palate.
(圖片來自網上)
2012年9月23日星期日
科幻大師Ray Bradbury關於成長的感人作品:《Farewell Summer》
隱約記得有一篇科幻小說寫兒童被外星人洗腦,很想重看,卻忘了是否他的作品。在台灣Page One見到有他的書,本想找回那個故事,卻給我遇上另一本以小孩為主角的書--Farewell Summer。雖然不是我想要的那本,但封底語蠻吸引,我便買下了。
看了幾章,覺得有點不妥,為何故事會這麼怪?十三歲的男孩Dougalas Spaulding發了一個有關死亡的惡夢,然後用玩具槍「殺」了一位老人家,再召集一班朋友仔向鎮上的老人家宣戰。他們的願望,與小飛俠一樣,就是永不長大。而老人們也怒火中燒,要懲罰這些小男孩...... 我最初以為內容有科幻或超現實成份,以為小孩子和老人是在爭奪實質的「時間」,但原來,故事如現實一樣,沒有停止時間流逝的魔法。他們的鬥爭,只是意識形態上的鬥爭。
然後,我發現這本書是一本叫Dandelion Wine的續篇。封面大大隻字寫著The eagerly anticipated sequel to Dendelion Wine, 封底也寫著America's preeminent storyteller RAY BRADVUY has come home to revisit the verdant landscape of his most adored works, Dandelion Wine,為何我會看不到?一查之下,竟發現Dandelion Wine早於1957年出版,據作者所說,兩本書的寫作時間相距五十五年!
但這本書篇幅不長,作者文筆優美,用字淺白,就算內容有點匪夷所思,難以理解,我也有動力讀下去。
想不到,越讀,越感動。「成長」本身就足以構成一個個動人的故事。
Spoiler ahead:
你明知,小男孩做的事是徒勞無功的,有誰敵得過時間大神呢?但看他們又絕食(避免長大)又去破壞鐘樓(希望時間停止),會不禁心軟起來。而老人Mr. Calvin C. Quartermain看似狡滑惡毒,但他也只不過是另一個不敵時間大神的可憐人。
書裡有很多感人的情節,如爺爺知道Douglas的劣行,卻選擇不去揭穿他;Douglas的弟弟經常不服從他的命令,好像想奪去他在朋友圈中的「龍頭地位」,但他們倆其實相親相愛;還有老人深知,只要一個特別女孩的出現,就會令男孩成長;還有老人Quartermain與Douglas的互動......
如現實情況一樣,書中的女孩不像男孩般懼怕成長(但漸漸地她們會變得怕老),這段描述一個剛滿十四歲的女孩慶祝生日的段落寫得很好:
Douglas watched as Lisabell bent toward the cake. The soft scent of the candles wafted on the breeze. And there was her face, like a summer peach, beautiful and warm, and the light of the candles reflected in her dark eyes. Douglas held his breath. The entire world waited and held its breath. Quartermain was frozen, gripping his chair as if it were his own body threatening to run off with him. Fourteen candles. Fourteen years to be snuffed out and a goal set toward one more as good or better. Lisabell seemed happy. She was floating down the great river of Time and enjoying the trip, blissful with her journeying. The happiness of the insane was in her eyes and hand.
這是一位老人家講述如何面對死亡的段落:
Learning to let go should be learned before learning to get. Life should be touched, not strangled. You've got to relax, let it happen at times, and at others move forward with it. It's like boats. You keep your motor on so you can steer with the current. And when you hear the sound of the waterflall coming nearer and nearer, tidy up the boat, put on your best tie and hat, and smoke a cigar right up till the moment you go over. That's a triumph.
另一段:
Look, life gives us everything. Then it takes it away. Youth, love, happiness, friends. Darkness gets it all in the end. We didn't have enough sense to know you can will it- life- to others. Your looks, your youth. Pass it on Give it away. It's lent to us for only a while. Use it, let go without crying. it's a very fancy relay race, heading God knows where.
真是智慧老人的話。
這本書令人看得心有戚戚然。想不到結局很妙,男讀者當會有較深感受。
2012年9月20日星期四
不要當人家的熱情好客是「售後服務」
差不多每個去台灣自助遊的人,都會帶回一個「台灣人熱情好客」的故事。你對一個地方的印象,可能就只是從短短幾天的旅程而得來。如法國人傲慢(就算你只是到過巴黎)、日本人有禮、泰國人熱情等。但我相信一個地方還是會有普遍的民族性的。如果某種性格的人佔大多數,就是會在短短幾天內給你遇到。
台灣人的熱情好客,不只是在你問路時會落力地為你指路,而是萍水相逢也會當你是朋友般接待。上班久了,認識的多是工作上有關係的人,或是因共同興趣而有緣做朋友的人。但卻很少會在巴士上與鄰座的陌生人聊天,或到離島時與其他遊人一起玩。所以每次遇到此等待遇,都覺得是「奇遇」。
我且將以前在台灣遇上的「奇遇」,列舉一二。那次半夜二點多到台灣,青年旅社的主人竟爬起床接我電話和等我到來。上山看花,因知道花季剛過而失望,卻獲同車的三母女邀請一起吃晚餐,還請我飲珍珠奶茶和送我回旅館。坐那家妹妹的「綿羊仔」飛馳,是那次旅程的美好回憶。還有,在花蓮時因交通不便而包的士,變成與司機同遊,跟著他去吃素食餐,獲得很好的照顧。問路時一直帶著我走至目的地的人也很常見......
總之,在台灣,總會遇上一些超乎你想像的人。但我今次到台,一開始遇上的是態度半冷不熱的酒店服務員和青年旅社職員,沒有受到我心目中的台式熱情款待。心想,台灣人是否變了?隨即又想,我為何將「台灣人的熱情」當成「售後服務」?是否我在香港受夠冷冰冰欠人情味的服務,而要付錢往台灣享用?(就像不少港人喜歡泰國人的純樸)為何我覺得受到特級對待是必然的事?我當台灣人是什麼人了?但是,剛產生這想法不久,便重遇熱情的台灣人。
去猴硐那天,在火車站,我不想排長龍到櫃檯,但又不懂使用自動售票機,對著幾排按鈕茫無頭緒。排在後面的是一位女士,她上前問我要到哪裡去。久居光速都市的我以為自己阻礙她買票,便退後讓她先買。怎知她告訴我我排錯機,還著我不要走開,待她買完自己的票後再帶我到正確的售票機。買票時,我投入五十元硬幣,但售票機不收,退回來。她隨即從自己的錢包裡掏錢幫我入。當我要還錢給她時,她說不用,還說「小意思」。我百思不得其解。為何會無端受此恩惠?
香港人大多實際、猜疑,沒有好處的事不會做;除非是一心想做善事。但也會仔細挑選受助者,看誰最值得幫(因為實在有太多人需要幫忙了)。我還未到十分無助的地步,也沒求救,竟然有人主動幫我,感覺很magical。
這樣說好像很老套,但我覺得,與其貪戀別國的熱情款待,我們不如也變得熱情一點,主動幫助有需要的人。或至少,在趕時間的時候,不要對走得慢的人露出一副不耐煩的樣子。侍應不小心落錯單,不要一副想殺人的樣子。見到好欺負的同事或替自己服務的人,不要佔對方便宜。不知為何,香港人讀了這麼多書,但欺負弱者的事一直都在發生。公司有一個做事不太妥當的同事,我儘量心平氣和地對待;但轉頭卻見她以高高在上的姿態教一位理解能力較弱的新同事做事。即俗語所講的「執住雞毛當令箭」。
扯遠了。我還是希望台灣人的熱情好客不會變。
(其實最近在香港多了一個識人的途徑,就是去集會。朋友在集會識到新朋友,我也在政總門外識了一個大學生。下大雨時,她二話不說為我擋雨,弄得半個身都濕了。另外,在球場、行山徑、街市也有機會與不認識的人交流。)
2012年9月16日星期日
清境農場:青青草原
這是隻有性格的小羊。別的羊都被小男生手上的飼料和「假動作」吸引去了(因為那時候不是餵食時間,所以小男生不能真的餵),牠則不動如山。
一個人去旅行,感到最寂寞的時候是在度假區--那些有漂亮酒店和民宿,供一家大細玩樂的地方。但是,有「小瑞士」之稱的清境農場實在太吸引。清境農場位於南投縣,位處山上,靠近合歡山。難得去台北,便順道一遊。為此,我會從台中乘飛機回港。
本想將到清境作為「主打」節目,留兩天。但一位熟識台灣的同事卻問我:「你在那裡留兩天幹什麼?」據她所說,清境農場只遊一天便夠,那裡的景點半天便看得完,加上我沒有車子,出入不方便,又難以一個人行山。我聽了她的建議,留一天。況且那裡的民宿價錢比較貴。
在網上搜尋清境民宿,大都很漂亮。很多都是歐陸式設計,有的建得像城堡一樣(上網找找便會發現很多照片)。但是,我找了很久也找不到單人房。住雙人房,景觀好的要很貴(那裡甚適合一家大小,或幾家人一起去,可以住大房),加上是「隔山買牛」,一時間下不了決定。那位熟識台灣的同事向我介紹了一間,叫蕓蘆景觀渡假山莊。名字很好聽,就跟隨她的建議吧!因為未計劃完行程,我最後到了台北才在網上訂房,幸運地有房間。也因為我避開了周五和周六入住,房價才不會殺死人。
從台北去清境,要乘高鐵到台中,再轉兩程巴士。旅遊資訊寫明那裡交通不方便,每日只有幾班巴士,來回清境農場的班次更少。老實說,看完資料也有點一頭霧水,唯有早些出發。那天早上五時多起床check-out,乘坐六時多的高鐵到台中。
到了台中車站(很大),很快便走到到埔里的巴士,又幸運地剛好有一班正要開出,不消五分鐘已上了車。在車上,坐在旁邊的乘客知道我去清境,便教我轉哪架車。再幸運地,剛下車,下一班車便來了。於是我沒時間多看埔里一眼,便上了到清境的車。
車程頗長,因為巴士班次少,我怕過站,所以有點緊張。不過,當巴士開始駛向山上時,我心裡不禁「嘩」一聲,好漂亮!風景有點像從溫哥華乘車到Baff (Lake Louis)的某段路。群山環繞,氣勢磅礡,很「賽德克。巴萊」!(沒有聯想錯啦,巴士經過霧社和莫那魯道抗日紀念碑,可惜交通不方便,沒有車,所以去不到。)
我最終在早上十時多便到達目的地,算是「好叻」(腦中響起奶粉廣告中校長的聲音「好叻喎」),因多數從外地來的人都是約下午二時多才到的。不過民宿主人沒時間接我。他著我先到「青青草原」玩,看綿羊秀,玩過後才打電話給他。行李可放在「青青草原」的售票處。(最後發現所謂放行季的地方,就是巴士司機的休息室。空間細,沒有櫃,沒有鎖,無人看管。但我卻放心放行李在那裡。因為我是在台灣,那裡就是會讓人放心。)
不出所料,周日的「青青草原」充滿著一家大細和很多很多小朋友。
那天艷陽高照,眼前是一大片緣,抬頭是一大片藍,還有陣陣像冷氣的涼風吹來。很舒服!
這張可以做Wallpaper吧?
我不想和細路爭,沒有買飼料餵羊,但會拾起別人餵羊時掉落在地下的飼料粒來餵,乘機摸羊。感覺就像在摸一張羊毛顫。
那裡的綿羊已被縱壞,你手上沒有飼料的話,牠們便不會睬你。
農場從紐西蘭請來一個牛仔主持綿羊秀,他的聲音響徹整片草地,很會搞氣氛(也會適度地調戲女觀眾)。我本來對綿羊秀不感興趣,但這是農場上的主要節目,不看白不看。
2012年9月10日星期一
清境民宿
上回講到蕓蘆民宿老闆著我將行李放在青青草原售票處,他下午才來接我。於是我在走遍青青草原、遊客中心和吃過飯後才致電給他。老闆駕著客貨車來接我。他是一個話不多的大叔,有點冷面笑匠的感覺。在載我到民宿時,經過一群羊,他著我看,說那些羊比「青青草原」內的更可愛,更說我可下車自己走,他幫我載行李回民宿(是開玩笑嗎?)。但我太累,回絕了。幸好我沒下車,因為到民宿的山路很長很長。三不五時會有一個告示牌告訴自己駕車進去的人「你沒有走錯路」。想想,如果入夜後才駕車進去的話,在那條僅容一輪車行駛的窄路上像永無止盡地左拐右轉,真的會感到害怕。
房價包晚餐和早餐,晚飯是氣鍋菜肉和飯,早餐有粥和蛋。飯堂佈置簡約得來有心思,播放的音樂亦很好聽。
那天太累了,進房後便睡午覺;直至晚飯時間,老闆拍門提醒才出來。其實,除了飯堂幫工外,只見老闆一個人在工作。收拾房間也由他親自去做。喜歡這裡的服務,不會過份熱情,沒有強擠出來的笑容和公式口吻。(呢,「有什麼可以幫到你」或「觀迎下次光臨」那些。)如你想與老闆聊天,他也樂意與你聊。感覺很舒服。
很想看到滿天星,但老闆說月亮太亮,要待凌晨時份月亮移位才能看到星。於是我便每一個小時走出房間看一次天空,一直至三時多。越夜越冷,月亮是退避了,但雲卻佈滿天,只能從雲的罅隙中看到幾顆星。很亮很大粒,但只有幾顆。很可惜。
心想,看不到星星,就看日出吧。於是五時多便起床。看不到日出,但看到美麗的雲海。看風景時,有另一旅客問我是否每天都這麼早起床。哈哈!
老闆養了三隻狗,一隻自細養大,兩隻是收養的。
早晨
這隻狗由老闆養大,會跟著老闆收拾房間。有寵物陪著工作,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