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電影《烈日當空》的作者是一位只有廿三歲的女生時,令我想起一本我很喜歡的美國成長小說(更被改編成電影)The Outsiders(《局外人》)。因那本書的主角也是七個大男孩,作者同樣是位年輕女性,出書時更只得十六歲。
The Outsiders描述了童黨的世界。在貧富懸殊的社區裡,童黨被分為兩大黨,分別是住在貧民區(東區)的Greasers和住在有富裕區域(西區)的Socs。Socs物質生活豐富;他們打扮時尚,駕跑車,有餘錢四處玩樂。 Greasers沒錢買漂亮衣服,唯有以型格取勝,喜歡多放點頭蠟弄一個型仔頭,所以被稱為"Greasers"。他們也愛扮成一副戰鬥格,為要比Socs更tough。
故事從一班greasers出發,先介紹角色。
(Darry)
(Ponyboy, Johnny)
故事主角是一個叫Ponyboy的Greaser少年。他父母雙亡,與兩位哥哥住在一起。大哥Darry(在電影版由Patrick Swayze飾演 )要獨力照顧兩個弟弟,所以只好綴學,出賣勞力做辛苦的地盤工作。因為他要身兼父職,又怕被政府發現他們家裡的情況而送他們到寄養家庭,所以他很怕弟弟惹上麻煩。二哥Sodapop(在電影版由Rob Lowe飾演)與大哥相反,是一個樂天的少年,因為外表俊俏,很受女同學歡迎,亦有一個固定女友。Ponypoy是三兄弟中讀書成績最好的(他很喜歡閱讀),但為人粗心大意,又愛發白日夢,常令大哥Darry擔心,但Darry不懂表達關愛,以致他們關係惡劣。
Ponyboy的好友Johnny矮小瘦弱,個性敏感,沈默寡言,常受Socs欺負。他的父母健在,但父親常打他,母親又不大理會他,使他沒有得到家庭溫暖。他的溫暖是從一班Greasers來的,大家都很愛護他,會保護他,他與Ponyboy是這班Greasers中年紀最少的兩人,也使他們特別投緣。
(Two-bits)
Two-bits與Steve是他們的好友。Two-bits有一個很開明的母親,愛他卻又不會管得很嚴,可能因此令他擁有樂天性格。他有幽默感,很喜歡開玩笑,但他也不是隨便讓人欺負的人,身邊一直帶著一把彈簧刀。Steve是Sodapop的好友,為人實際,作者對他的描述較少。
(Dallas)
Dallas是他們當中的一個"危險人物"。他曾到城市居住,參加過真正的幫派,見識過成人的罪惡世界。他是他們當中唯一坐過牢的人。其他人只是打打架、撩撩女仔,他卻真正犯過罪。因為他危險,他的Greasers好友也不敢得罪他。但他卻與Johnny很投緣,當他小弟一樣。(在電影中由Matt Dillon飾演。他與書中所描述的角色外貌沒一點相似,但我猜Matt Dillon有壞孩子氣質,導演想將他塑造成像占士甸般的反叛icon,所以選了他來演,他亦成為電影中最搶鏡的一個。)(據書中描述他應該留淺金色短髮,藍眼睛透出冷冷的表情;是個兇狠,人人見了都怕的人。)
前排:Two-bits, Johnny, Ponyboy, Sodapop
後排:Darry, Dallas,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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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說Greasers與Socs一向互相看不順眼,通常一碰面便會”撩架打”。但Greasers比Socs更不怕死,又會互相照應,所以通常不會出問題。故事開始時Johnny與Ponyboy回家時剛好落了單,被一班Socs發現。Johnny更被一人持刀恐嚇(這為往後情節埋下伏筆)。幸好及時被其他Greasers營救。
後來Johnny, Ponyboy與Two-Bits及Dallas在露天戲院認識了一個叫Cherry的Socs女孩與她的朋友。她與他們分屬於兩個不同世界,難以成為朋友,只是因為Cherry與男友吵架她才有機會認識到這幾個Greasers。但這卻引起了Cherry男友的不滿。
Ponyboy因晚了回家而被Darry罵,更發脾氣地打了他一下。Johnny也因為父親飲醉酒而不願回家。於是他們在夜深留連公園,竟給他們遇上仍然酒醉的Cherry男友與他的一班朋友。這下子沒有人來救他們了。在酒精影響下,他們彷彿要置Ponyboy於死地。Johnny為了保護好友,不慎刺死了Cherry的男友。
這時候他們更不敢回家了,於是找在這方面最有"經驗"的Dallas求救。Dallas叫他們躲到一偏僻荒屋裡,再設法瞞過來搜查的警察。因為不想連累沒殺人的Ponyboy,也不想過逃亡生涯,Johnny想自首,但Dallas卻不許。Dallas這人很tough,是大佬,但他卻有一個死穴,就是Johnny。在所有朋友中,他只當Johnny一個是親人。Dallas不想Johnny自首,是因為他知道坐過牢的人會永遠被改變,會被harden,變得會保護自己,變得無情,變得對世事麻木。他不想Johnny變成如此。其實是很矛盾的,Johnny因為個性敏感而容易受傷,只要他Toughen up便不會再容易受傷,但Dallas卻想Johnny保持真我,不要像他一樣無情。
上天沒有給Johnny自首的機會,因為他們經過一個火場,有幾位小學生被困屋內,房屋搖搖欲墜,沒人敢再進入火場。這時Johnny與Ponyboy卻鼓起勇氣做他們認為對的事,Dallas想阻止也阻不了,唯有也跟著進火場。結果Johnny受重傷住院,Ponyboy和Dallas也受了輕傷(Dallas是因為救Johnny而受傷)。因為這件事,Ponboy終於知道大哥Darry其實很關心他,他們和好了。這班Greasers好友打算聯同其他Greasers,與The Socs進行一場大決鬥,為Johnny報仇。Dallas最有戰意,因為他喜歡大型打鬥,這讓他想起"the good old days",更重要的是他要為Johnny報仇。Johnny卻看穿一切,知道就算打嬴一場架也是報不了仇的,因為The Socs永遠是有錢人,前途光明;Greasers則繼續在社會的下層;事實永遠改變不了。但是,在這段時間,Johnny卻發現生命的意義。青春只有一次,應好好珍惜;太陽照向富人區,也溫暖著貧民區,美好的事不會只在富人區發生。同時,Cherry和她男友的好友也想阻止這場打鬥。Cherry答應上庭作供證實Johnny是自衛殺人,死者的好友也覺得打鬥沒有意義,他早已厭倦了。他們兩個都找Ponyboy談話,Ponyboy這才醒悟"life is rough all over"的意思,不是只有窮人不幸,富區的孩子也有他們的不幸。
故事結局不詳說了,總之是有角色死亡。但Ponyboy卻因此領悟了一些人生道理,決定發揮他的寫作天份,將故事寫出來。小說以Robert Frost的一首點題的詩作結,感覺很bitter-sweet。
(書封面另一個版本)
這是一本我很喜歡的小說,看了很多次。因為看書的時候很年輕,故很易便代入了這個故事;與作者是位少女可能也有關係(她特意不公開first name,只用S.E.這簡稱,讓人猜不到她的性別)。不少年輕男讀者也看得很有共鳴,因為她筆下男性的言語和行為很有真實感(就像《烈日當空》一樣,我亦因此學懂不少俚語--不過是七十年代的俚語!)。她將女性的感性與細膩加進了以男性為主的小說中,令少男少女也會欣賞。
本書的角色寫得生動,掩卷後仍在想著他們的故事。看完書後,已經先入為主,只覺電影版遜色很多(但我也看了兩次)。電影的最大功勞是向觀眾介紹了一班新演員,在戲中表演不太突出的Tom Cruise事業最成功;Patrick Swayze與Matt Dillon都紅過,但時間不長。飾演Johnny的Ralph Macchio也令人有深印象,但好像拍了兒童片Karate Kid系列之後便不再紅了。
多得這本書,在加國讀中學時當老師請大家分享一首喜歡的詩,我才懂回答。
Nothing Gold Can Stay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But only so an hour.
Then leaf subsides to leaf.
So Eden sank to grief,
So dawn goes down to day.
Nothing gold can stay.
-- Robert Fr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