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卜洛克的小說學堂》


如果說《怎樣寫小說:小說創十二講》的作者王璞是個嚴師,那麼《卜洛克的小說學堂》(四十七講)的作者卜洛克(Lawrence Block)便是一個與學生打成一片的老師。


卜洛克是美國著名的偵探小說家(我覺得以"犯罪小說家"來形容他更為適合),創作了多個偵探系列,包括”馬修.史卡德系列”(應是他最受歡迎的系列,主角是一個曾誤殺小女孩的前警察,之後自暴自棄,染上酒癮。)、”雅賊系列”、”睡不著的偵探”系列等。我只看過他幾本書,他給我的印象是看破世情和是個想法有點灰的人,想不到這本書寫得如此生動有趣。


在卜洛克眼中,寫作不是像王璞所認為的那麼神聖的一件事。他更以”騙局”來形容小說,從英文書名Telling Lies for Fun and Profits可見一斑。他一開始便教你怎樣成為一個職業作家。他甚至沒有告訴你你是否適合當作家。一眾多愁善感自我懷疑行動力弱的準作家根本沒時間傷春悲秋。卜洛克可不跟你講感性!真是個”冷硬派”!


這本書的內容來自他刊登在雜誌《作者文摘》(Writer's Digest)的連載專欄。雖然寫於七十年代,但現在看仍然合用。臉譜出版社(城邦)也是在去年才出版中文版的。


全書分開部份,分別為”騙局:小說職業論”,”埋頭苦幹、舊戰不懈:小說紀律論”,”喔,這網真糾結:小說結構論”,”咬文嚼字:小說技藝論”,以及只有一篇文的”這難道不是真的嗎?小說心靈活動論”。老實說,從寫作守則到個人經歷分享,寫作的方方面面他都講到了。更有趣的是他分享了一些文壇逸事,加上用語幽默風趣,令本書的閱讀趣味很高。


在此摘錄書一些有趣/有意思的話:


”'你是作家,'他們總是這樣問,'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
為什麼我的生活一定要很有意思?我的工作就是坐在打字機前面,三不五時的敲敲鍵盤。我常常在想,我跟速記員的差別是:我得自己想該打些什麼。”
                      


他談”合作寫作”,提到有一次”最偉大的色情小說撲克牌戲”的聚會,共有六個身經百戰的色情小說作者,打算在一個晚上合作完成一本色情小說。規則是五個人在樓下打撲克牌,一個人到樓上去寫作一小時,每人寫兩章,輪流接手寫下去。結果有一個朋友可能嗑了藥,寫得亂七八糟,接手的作者也不投訴,便硬著頭皮寫下去,結果可想而知。


”寫作是一個孤獨的行業。就跟死亡一樣,有些事情,我們得自己處理。”
   


”......在寫作這個工作中,天賦真不怎麼重要。有很多作家明明沒什麼天賦,照樣寫出成功的作品;有的人明明有上噸的好點子,卻還是坐困愁城。”


”為了要進這個行業、為了要在這個行業裡待得久,一個人得在絕望周邊,鑲上一圈厚厚的熱情。”
(他說很多朋友都有點”一書作家”的味道,寫了一本書後便江郎才盡。他說這些人大多很渴望寫一本書,但卻沒興趣進入作家行列。)


寫作壓力太大?卜洛克說”你會覺得這本書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寶貝,是你存在世間的唯一理由,我只能說,別這麼死心眼,這只不過是印在紙上的幾行字......不過是本書。”


論創意剽竊:”直接剽竊與創意剽竊,是有差別的。就我看來,最重要的標準是剽竊者有沒有把足夠的創意,灌注進去,從而讓原始的故事,發生重大的轉變。”


寫作小說的關鍵技巧:”不要在開始的地方開始。”或”在中段開始,在開頭結尾。”
即一開始便要先聲奪人,令故事”動起來”,讓讀者進入小說情境中;角色和故事背景可在之後才慢慢介紹。(有些作家一開始便大量描述一個場景或一個角色,這樣隨時會嚇跑讀者。)
 


在塑造小說的角色時,要先將角色”視覺化”,感受那人物的氣質。就算是一個配角,對整部小說也很重要。而且與其詳細描寫一個角色的外貌和衣著,不如只形容最能表現角色特質的地方。卜洛克舉了一些很好的例子。因篇幅長,難以在此說明,不過我認為只要拿一本金庸小說來看他怎樣帶每個角色出場,也就很容易明白了。


這本書雖然長,但不沈悶,我還慶幸它好像怎樣看也看不完,帶給我很多娛樂(對,是娛樂)。卜洛克果然是一個講故事專家!



補充一點,這本書和王璞的書之所以如此不同,是因為王璞講的大多是古典文學作品,而卜洛克所說的是寫流行/類型小說和當職業作家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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