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星期一

不simple的《血迷宮》

《血迷宮》(Blood Simple.)是奧斯卡常客高安兄弟(the Coen brothers)的第一部電影作品,也是他們的成名作。


這套片已廣為一眾Cult片愛好者所談論。因出了碟,我才有機會看。


有些所謂”扭橋”的電影,是那些情節出人意表,結局嚇你一跳,或瞞騙觀眾直至最後幾分鐘才揭曉真相的電影。如《鬼眼》,如《搏擊會》。而《血迷宮》,也是一套有很多出人意表之處的電影,但卻不是”扭橋”這麼簡單。而是每一處都讓你意想不到--一個接一個的誤會,一件事引發另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事情愈弄愈複雜,罪惡的雪球愈滾愈大,一步步,築成一個由血肉組成的迷宮。


故事開始的時候是很簡單的。一個言行舉止像黑社會大佬的酒館老闆,請私家偵探跟蹤紅杏出牆的妻子。他的妻子因為受不了他,而與他酒館裡的一個酒保”私奔”,住進他家裡。她說想殺了丈夫,為止更帶了槍。其實是用作傍身多一點。因她的丈夫實在不好對付。


有仇必報的丈夫,知道妻子的行為後大怒,於是買兇殺人,請私家偵探殺了這對情人。


需知殺人不難,但殺人而不為人知就很難。原來戲名"Blood Simple"是一個term, 來自一個作家的小說:"The film's title derives from Dashiell Hammett's novel Red Harvest, in which "blood simple" is a term coined to describe the addled, fearful mindset people are in after a prolonged immersion in violent situations."(from Wikipedia) 簡單來說,世上沒有完美的謀殺案,而且錯都是出在殺人者身上。殺人並沒有看起上來這樣容易。就像他們之後的作品Fargo(《雪花高離奇命案》)一樣,主角本只有一點壞心,但一踏足犯罪世界便一發不可收拾,被逼殺人,還要技巧拙劣,看得觀眾又驚又笑。


很久沒有一套電影能看得我如此心驚肉跳。本打算看完電影便去睡,怎知給電影嚇至很精神。


導演的鏡頭很有心思,一個簡單的鏡頭都能無端令人心跳加速,有時甚至有被玩弄的感覺。如,老闆家裡養了一頭樣子純品的狼狗。電影鏡頭跟著這隻狗的腳步走過老闆家的長走廊,已沒來由地令我忐忑不安。另一處,女主角在酒館內的洗手間內洗臉,酒館內正躲著一個危險人物。鏡頭對準洗手盆上的鏡子不動。當女主角彎腰洗臉時,觀眾便見到她後方的牆。當她直起身整理頭髮時,她的臉便擋著後方的牆。按一般驚慄片的慣例,鬼怪通常會在她某一次彎身時在她身後突然出現。偏偏她又好整以暇地慢慢洗,屢次彎腰、起身,看得我腎上線素提升,感覺像被導演玩弄!


電影也充滿黑色幽默,如被害者身上的血,是源源不絕,長洗長有的。(電影有個”血”字,果然充滿大量灑血鏡頭)而最能讓人認出身份的證物,偏偏留在案發現場。


聽說電影是小本製作,所以角色和場景有限,但就是這樣,才更突顯兩位創作人的小宇宙。我想起拍”殺人三部曲 ”的導演,也是因為一套低成本製作而成名。


《血迷宮》,意想不到的刺激,意想不到的好看。


P.S. 有興趣看的朋友,記著不要看影碟上的介紹。不懂寫介紹的宣傳人員將電影的所有重要情節都寫出來。這情況已不是第一次出現。幸好我是看戲之後才看碟套的!


P.S. 2 Wiki講B Movie的意思時舉了這套戲做例子, http://en.wikipedia.org/wiki/B_movie,想知道B片是什麼和有什麼經典B片的,可以一看。


不作"中產人"


我不是中產人士,卻喜歡過中產生活。


喜歡有機食品,喜歡外國食品,喜歡到City Super 和吉之島買煮西餐的食材,喜歡坐咖啡館(雖然大學生也喜歡),愛看舞台劇,愛看西片,但不懂download和不愛買翻版碟,愛擁有一張CD的感覺。


我有夥中產的心,卻沒有中產的「產」。


以上這些活動,但都是要有多餘錢才能做的。所以,如果我都依著這些喜好去做,我會很窮。


有時在City Super超市推著購買車,買一些高於街市幾倍的食材,望著滿店的外國人時,會覺得,這不是我應該來購物的地方。


一包公仔"面"要十多元,十粒磨菇要二十多元,一塊新鮮芝士盛惠四十塊錢,一瓶黑醋最少售七十多元...... 這種消費,與我的收入不相稱。但,煮西餐,又確是用這些正統食材才好吃。(連沙律醬,我也不買奇妙醬,而要買保羅紐曼牌的意大利黑醋!-- 幸好不算太貴)


City Super有很多港式超市買不到的東西。間中去消費一次,很開心。


有一教授說,要慳錢,便千萬不要去Starbucks。不值得用廿多三十元買一杯咖啡。


在加拿大,Starbucks反而較平民化。在那裡,喝咖啡是很casual的。在咖啡機沖又得,駕車經過咖啡店買一杯上車喝又得。很多人都是天天喝的。根本不會為了咖啡店的氣氛而去喝。那裡可放鬆的地方多的是,不一定要進Starbucks。


在香港,咖啡店的第三空間意義更大。家裡狹窄擠迫,茶餐廳坐不久,麥記太吵,要溫習和討論功課的學生,到Starbucks邊喝提神咖啡聽輕柔音樂,邊做功課,最爽!在那裡,真的是用錢買空間。


而我,最喜歡Starbucks的也是這種寧靜、放鬆感覺。而且那張圓枱的高度很適合我在上面寫字。有些blog的內容也是先在咖啡館寫出來,再回家打字(像這一篇)。在Starbucks,寫作的靈感好像多些似的。


所以我常說我的錢不是花在一般女子花費最的護膚品和衣飾上,而是在食物上。


怪不得儲不到錢。


我有一極度慳錢的朋友。她基本上不打扮,不護膚(有的都是朋友送的),不買衫,不去戲院看戲,不唱K,不應酬,不去婚宴(當然也不給人情)。她會買淨色T-shirt然後手繪圖案,她會在圖書館借CD。她的娛樂是打柔道、走路、踏單車、聽歌。


她對食物也不揀擇。她大多吃素,一份野菜"面"或蕃茄意粉便足夠。


最重要的是她不大有購物慾,不會為買而買,不會為減價而買。她挑選了沒太大壓力的工作。壓力不大,便不用借助消費來減壓。


如果學到她幾成,已可慳到錢。


購物慾是一隻鬼(就像電影《神探》內的鬼)。


不禁想到,電影Into the Wild的男主角不稀罕物質,將錢都燒掉,車都不要,只帶備必要的用品,隻身踏進白茫茫一片的阿拉斯加(白茫茫一片真乾淨......)。他就是為了遠離世俗和一切俗世的邪惡而出走。


為了夢想,為了將來,我一定要不作無謂的開支。


畢竟,經濟已開始壞,不慳也不行。


 


(P.S. 其實我也喜歡逛街市,不過放工後,街市都收檔了)
(P.S. 2 其實吉之島和UNY也很好逛!)


 


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黑暗的心

張小嫻名句: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的距離,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


但我認為,更遙遠的距離,是我在你旁,但你不知道我不再愛你。


曾經愛過,現在不愛,那個不能去愛的人可能也很無奈。本來好好的打算一起走人生路,大家也以為你這一對很幸福。但你卻想退出,毀了雙方共同建立的一切。你會內疚,無奈你控制不了自己的心。


有些人,枕邊人每日的心思都放在別人身上,心裡已沒有自己,但卻一直被蒙在鼓裡,傻傻的不知道自己將會被賣。有人說,如對方不拆穿,那人都仍然是幸福的。但,不知道真相,一直活在虛假中,這不是太恐怖嗎?

見過被瞞騙者與第三者同場出現的情景,還笑嘻嘻舉機替情人與第三者拍合照。很心寒。從此對該位享齊人之褔的友人「刮目相看」。雖然只是一場朋友,但暗地裡已為對方分了類,類別是「出色演員」 。
 
告訴你,一個人瞞騙另一個人的功夫可以很厲害,就像我常說攝影可以騙人一樣。純真的人很難想像一個人可以騙人騙到什麼程度。


你會很難想像騙財騙色騙感情的事是怎樣發生的。但社會上這種例子多的是。


我不是未看過電視劇的類似情節。通常一腳踏兩船的都是衰人,被觀眾唾罵。但現實中,他們也只是普通人,甚至是很和善與樂於助人的人,不是電視劇中的奸惡之人。


他們只是有弱點的人,他們對不起的,只有情人。


有些人會得內疚,有些人不。他們只要自己得到快樂便夠了。被揭穿了,便索性攤牌。我愛上別人,你也可以去愛另一個,我沒有阻止你。從此大家自由。並沒有想過對方想要的不是自由。


也見過利用對方至沒有利用價值時才分手,還口口聲聲說自己對對方多麼好,意思即是:「我雖然利用了你,但我也對你不薄,大家都開心過,還想怎樣?」


人性令人害怕。


「人心是最黑暗的地方」,這倒是永恆的名句。


(給好友們:以上所說的不是我的故事,特此聲明以免你們擔心。因知道一些故事,想起某些人的殘忍,有感而發。)


[我的blog沒有設"愛情"這個分類。因這人生大題目被談得太多太濫,自己也看得生厭。而且這種題目談起上來,容易一發不可收拾。但有些感想不講不快......想不到一講便講黑暗面,唉~]


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

又到塔門

最近又到塔門。雖然稍嫌熱,但風夠大,天很藍,天氣好得很。和我上年十一月去時的灰濛濛不同。


這地方很舒服,真要每季去一次!



對著這風景,坐一小時也可以。








快樂的塔門牛。



 


2008年10月10日星期五

電影嘉年華6--The Jane Austen Book Club


電影名稱是The Jane Austen Book Club (港譯《珍.奧斯汀奇情書友會》,"奇情"兩字想必是用來增強吸引力)。


這套電影沒有在香港上畫,對它有興趣是因為看了電影原著的中譯本《珍.奧斯汀讀書會》。


我只看了Jane Austen的《傲慢與偏見》(書)和Sense and Sensibility(李安拍的電影),不算十分認識她。其實Jane Austen有六部主要作品,小說便以她這六部作品來貫穿。


故事是說五女一男組成了一個Jane Austen讀書會,每次聚會輪流由其中一人主持,討論她的其中一部作品。而書中每位主角的性格或遭遇都各自對照著Jane Austen筆下的一個角色。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點子(亦舒寫過一本類似的書,叫《痴情司》書中幾位主角對照著《紅樓夢》的主要角色,很好看),可惜我只認識Jane Austen的兩部作品,很難作對照。不過我想,既然Jane Austen的書好看,就算猜不中這些關鍵小說仍會好看。


但我錯了,雖然能看完全書,但覺得內容頗為平淡。對最後,知道唯一的男主角的愛情著落後,便當”收貨”。但其實,書裡的每個人在讀書會過程中都有轉變,可能是寫得過於平淡,所以被我忽略了。我對角色們沒有什麼代入感,之所以想看電影是想知道電影改編得如何,看看由真人演出會否比原書吸引。


電影一開場,便有些書沒有的情節出現--是六個主角各自在生活小事上"頭頭碰著黑"的情景。我立刻為編劇喝采。這些鏡頭既有趣,又讓觀眾可一次過看到六個主角露面。他們的倒楣小片段更能立即引起觀眾的共鳴(試問誰沒有試過bad hair day呢?)。

此片輕輕鬆鬆令人開心。六個角色性格背景各有不同,單看他們的相處情景便覺熱鬧。而且通常幾個女人相安無事,一但在當中加入一個男人,相處模式便會有所改變,十分有趣。


還有一點,就是很少電影會有這麼多閱讀的鏡頭--他們在圖書館閱讀,在花園讀,更多是在床上讀,令喜歡閱讀的我看得開心:你看,電影中的俊男美女也愛看書呢!


電影情節不詳述了,留待大家自己看。眾人中最喜歡Mario Bello演的角色。學生時代甘心讓愛給好朋友,此後與狗為伴,更成為為狗配種的專家。當見到好友被丈夫拋棄,便立即為她物色男伴,將自己覺得不錯的男人推給她。後來被人一語說中她害怕去愛但有支配慾,以為好友的幸福要由她安排。其實她最不懂處理的便是自己的愛情。


對整套戲最不喜歡的地方是荷里活式結尾--有情人終成眷屬,表白上床大結局。請問是否可以含蓄些,有些餘韻?




看得戲多便認得更多演員。Mario Bello原來便是History of Violence內佔戲很重的女主角,也是Thank you for Smoking的酒商說客。雖然她不是典型美女也不是青春少艾,但我覺得她是個很吸引,很有味道的女人--這叫氣質吧!唔,我以後要多點留意她的電影!



在《穿Prada的惡魔》(The Devil Wears Prada)中很搶戲的Emily Blunt也是其中一角。她演在婚姻中感到寂寞,受俊男學生引誘,敏感又高傲的中學教師,在此片同樣搶戲。


電影嘉年華5--《阿基拉》(Akira)




期待已久的一套動畫,人人讚好,已成經典,我看時卻如坐針尖--是否我不懂得欣賞?是否《阿基拉》只適合在大銀幕看?


故事發生在未來世界,場景出色。密集的高樓大廈令我想起Blade Runner(《2010》)的場景。


主角是幾個不良少年和一個反政府組織的女孩。故事是說一個怪異的小孩被政府追捕。這小孩擁有神奇的力量,兩眼一掃便可摧毀大廈。在他逃走時,剛好碰上正在打架飊(?)車的少年主角。小孩隨即被另一有奇異力量的小孩帶走。後來知道他們是回到政府基地。他們是一批有超能力潛質的小孩,由政府培養,希望成為新一代的人類。但在培養其間會有失敗、有出錯,小孩的外貌也被破壞,變得像老人一樣。


而曾與這小孩接觸的不良少年竟在學校附近被政府強行帶走,並百般研究他。原來他也感染了這一力量,受擁有這力量的最強大小孩--阿基拉召喚。而另一有正義感的少年想教他出來,途中碰上反政府組織的女孩,和她與同伴一同潛入政府總部。而被阿基拉呼召的主角在獲得這力量後狂妄自大起來,肆意運用,漸漸不能控制這強大力量。


我看此片時極一耐煩。可能首先我便代入不到戲中任何角色,我幾位"死靚仔"主角產生不了任何好感。他們的課室污穢得像監倉,情況我猜比香港的Band 5學校要差很多。獲得神奇力量的主角一向懦弱怕事,是被正義主角照顧的那個。但當他獲得龐大力量時,他的自卑反彈成狂妄,轉為攻擊這個一向幫助他的強壯男孩。而強壯男孩雖是"好人",但他就像一個愚鈍的粗人,一味衝動。而且電影對他的描述不夠。就連Flashback中講述他們小時候相識的動人情景也不能打動我。


人物方面,唯一要讚的是這些不良少年和他們的"飛女"女朋友,無論外型和言行舉止都與八十年代港產片中那些貪威貪玩但單純無知的"飛仔飛女”無異。感覺有趣。


另一令我反感的是政府的科學家,不斷稱呼主角為"實驗體",很刺耳,令人想起中日戰時日本拿中國人做實驗的七三十部隊,枉稱"科學家"。


戲裡拿兒童做實驗的情節令人不安。我對這類似神的潛伏於所有生物中,有待有潛質的兒童引發的宇宙力量很不意為然。我知道導演有其意思想表達,但我看不明白。


還有,最後男孩控制不住阿基拉的力量而使身體不斷漲大,內臟反出的場面,真夠噁心。我心臟虛弱,受不了。


知道此片是動畫經典,甚至可說是聖典。在八十年代拍成的它是動畫界的一個突破。雖然我喜愛類似題材的動畫,但它不是我的一杯茶。


我還是喜歡較有人味的動畫如《惡童》,以及宮崎駿的動畫。


2008年10月8日星期三

電影嘉年華4--《吸煙無罪》(Thank you for Smoking)


~~Spoiler alert! (含部份劇情)~~


氣氛轉一下,談一套輕鬆點的電影。


《呼吸》之後我看的影碟是《吸煙無罪》(Thank you for Smoking) (英文戲名很易弄錯)。


看之前不知道片種,看時才知道原來這麼好笑。全片充滿幽默和戲謔。


在《黑夜之神》(The Dark Knight)中正義老實的"雙面人"Aaron Eckhart在此片中完全變了樣子。他演美國煙草業的首席發言人,為業界辯護。沒有多少道德感、能言善道、像審死官中的宋世傑般在辯論時捩橫折曲的他充滿魅力。


在片中,這樣的說客除了他以外,還有一位為槍械製造業的發言人和一位為酒商發聲的女士,都是他的朋友。他們更組成M.O.D. (squad, for Merchants of Death),定時飯聚!


為邪惡的煙草商辯獲的男主角不是完全沒有顧慮的。他與妻子已離婚,有一個讀小學的兒子,只能每星期見一次。怎樣在兒子覺得面前建立威信和樹立榜樣已是一個難題。


全片的角色設定和處境很絕,節奏明快,對白精彩;尤其是男主角的言論,讓人學到詭辯的技巧。我覺得還可以用來學地道英語,不過他們講得太快,很難跟上。


舉一男主角說服人的例子。萬寶路的第一個代言人(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牛仔,真幽默!)患了肺癌,打算向世人公告煙草商如何害人健康,男主角被派去說服他。拿著一箱錢前去令他收口的男主角說不會阻止他控訴煙草商,反而教他如何在傳媒面前增強說服力,就是在公眾面前將這箱錢倒出來退回給煙草公司,以示邪惡的煙草商是不能用金錢來收買他的。一邊說,男主角一邊將錢箱打開讓牛仔看,然後示範如何營造戲劇效果,將鈔票倒得一地都是。這幕簡直Priceless!


還有,在清談節目和議會上,面對著一班義憤填胸,為一代幸福和健康著想的一眾議員、家長、教師時,他要想辦法說服他們煙草商其實不是魔頭,吸煙其實不是那麼壞(反而反吸煙組織別有用心!),他妙語如珠,論點精彩。(提醒各位不要看VCD背面的簡介,因差不多全寫了出來)


電影中還有很多妙著,揭穿了便不好玩。


這電影教人多角度思考,不像某些電影一味正邪誓不兩立地說教,精彩!


(有人在網上講述此片的辦論技巧,但建議各位看戲後才去看,link如下:http://speakerhomeblog.blogspot.com/2007/01/blog-post.html


電影嘉年華3--金基德《呼吸》




(sppiler warning!--含電影情節)


《呼吸》是我看的第一套金基德電影。

之前聽過對他的兩方面評語:
1) 這個導演很變熊(然後用《漂流慾室》做例子,Keywords是魚鉤、做愛)
2)這個導演很"正"(這次沒有用什麼keywords,所以我不知道"正"在何處)

但第一個評語導致我不敢看他的戲,看扑贊郁的《原罪犯》已令我一個星期不舒服,我不想看一個聽起來再變態些的。

《呼吸》的VCD封面彷彿刻著”情慾”二字,以張震的”破禁演出”作賣點。幸好香港翻譯員放過它,不將之改名為”情慾呼吸”。

這套戲有張震,而且看內容簡介不像是很變態的樣子,不如由這套戲認識金基德吧。

電影的頭一段很安靜。張震演死囚,與三個囚犯同被關在一間空無一物的簡陋監倉裡,其中一個擁有babyface的年青犯人明顯愛上了他。張震木無表情,對什麼都沒所謂的樣子,反正大家都快死了。但他怕等死的感覺,沒等政府處決,他便以削尖的牙刷插頸自盡。迅即被送院,療傷,再被送回繼續等合法的死亡。只是,喉部受傷的他不能發聲。於是,他順理成章地整部戲也不用開聲。

電影女主角也同樣無聲,無表情。她已婚,有一個女兒,但她在家的表現很冷。她一遍遍地看著死囚張震自殺的新聞,丈夫不明所以,想阻止她,她沒有理會,正眼也不向丈夫望一眼,也不理女兒。她自顧自做家務,做陶瓷,鏡頭就這樣跟著無聲的女主角。

一天,女主角好像受不了這個家而出門透氣,她像臨時起意似地,去了找張震,告訴監獄職員她是張的舊女友。本來她是不獲批淮的,但一個一直從閉路電視監察著監獄一切的高層沒來由地批准她入內。可能是女主角的樣子太絕望了。不過,女主角可以見張震多久,有什麼可以做,有什麼不可以做,他都全權掌控。

女主角見到張震,終於開口,終於有回表情。她告訴他自己的故事,她以一種別開生面的方法令他微笑,令他找回一點點存活意義。

最初我想,一個這麼冰冷可怕的女人當初是如何吸引她那個藝術家型的丈夫的?然後我看到她與張震相處的片段,我才知道,她原本是個怎樣的女人。會說話會唱歌有表情的她與開首那個她判若兩人,年青的她一定很活潑可愛。她的失常,原來是因為丈夫有外遇(多麼令人洩氣的一個答案)。她找張震,倒不是一定是為了報復丈夫。而是她需要向人傾訴。她有需要卸下在家張起的防護網。可能,她在"厭世"的張震身上找到共鳴。她想幫他,令他不再這樣痛苦。

丈夫的角色佔戲比我想像中多。對著這樣"激"的一個妻子,真的不知好氣還是好笑。妻子無聲的報復是有點黑色幽默的。真係”怕左佢怕米貴”。

女主角佔戲最重。她不漂亮,沒有化妝,也很難說她"有氣質”。(可能是角色問題,不知本身她是如何的?) 她只是怪。但這個演員令這套戲有說服力。由靚女來演可能不是這回事。

張震在整套戲都用眼神演戲,完全發揮他的強項,他的眼神透過螢幕直刺過來。他的死囚很突出,動物性很強。無法開口的他常被其他囚犯作弄(他們不是"壞人",作弄他好像是因為妒忌他頗頗有女人來找,也為了打發時間吧)。他看似無助,但你要知道他當初是犯下一個怎樣可怕的罪才被判死刑。

還有神秘的獄長。他一直欣賞著這套可能是在他的工作生涯中難得一見的一台精彩戲碼,卻又在關鍵時刻轉台,耐人尋味。

這電影其實很適合用來拍舞台劇。角色少,情節簡單,段落分明。

雖然這戲也有變態成份,但不是令人反胃的血腥暴力。有很多出人意表之處,是看一般主流電影所沒有的。

多看些不同名導演的電影,總有得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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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1: 寫這篇電影筆記很吃力,都不知怎樣寫。但我說過"小型電影節”的七套電影都要寫啊!

P.S. 2: 我知道另有一套韓國也是講妻子報復丈夫外遇的,也說妻子的失常行為令丈夫發瘋,真想找來看看。其實可以找出一系列的”妻子報復丈夫外遇”影片來作比較,呵!

2008年10月3日星期五

購書心理學 ~~咩~~~


(這是沒腰封版本)


在書店看到《綿羊偵探團》這本書,約五分鐘便決定買下它。


雖然常買書,但如果是未看過的作家的小說,我通常都會考慮久一點才買下。畢道,要估計一下投資是否值得嘛!試過有些小說的腰封語和書後介紹都很吸引,買回家後看了一會便放棄--有的是因為翻譯差、有的因為內容和我想像的不同,當然還有一些是沈悶難明或作者寫得拙劣。試過幾次後覺得很浪費,於是,之後會在買之前用多些時間來評估。


但是,為何我對這本書一見傾心?讓我回想一下我買書的過程,不知書商可有興趣知道? (不愛閱讀時被作者打斷的話,可略過藍色字)


1) 我在書店內走到一張放滿流行翻譯書的矮桌前,眼光隨意地掃過那些書封面,心中默默諗著”這本我見過”,”那本我見過”----潛台詞是這些超級暢銷書我已在其他書店的枱面見過不只一次,並且已經知道它們不是我那杯茶。讓它們被盲目追逐暢銷書榜的大眾追捧吧!
(這是什麼道理? 想是我將自己想成高高在上,自覺品味獨特,以示與世俗不同!...... 該想想我買亦舒的時候。咳咳!)


2) 之後,我將視線移離那堆俗物,轉而掃過面前牆上平面陳列著的一排書。 突然,我見到《綿羊偵探團》這個書名。


3)喜愛偵探小說的我,”偵探”是我尋找小說的其中一個關鍵詞。單看到這兩個字,瞳孔便會擴大一點點。當然,我還是很挑剔的,不是逢偵探必愛。被克莉絲蒂寵慣了,未必能適應其他口味。(看來不是挑剔,而是口味窄) 不過,這本書的偵探不是阿森.羅萍或史卡德,而是”綿羊”(!)。”綿羊”和”偵探”這個組合,我還是首次看到。這出乎意料的組合,令這本書的吸引力大幅提升。
(不過,如果是猴子偵探團或螞蟻偵探團,又會否同樣吸引我?)


5)雖然封面的背景色是白色,但它用了很多紅色,腰封也是紅的。看起來很醒目。
(日本有一講述暢銷書的成功配方,其中一點是說書封面用紅色的會賣得好些)


6)眼睛立溜向腰封的字,第一句留意的竟不是大標題”有史以來最'騷'的小說”,而是較細字體的”打敗《哈利波特》、《達文西密碼》、《丈量世界》,高踞德國暢銷排行榜100週以上!德文版狂銷突破X,XXX,XXX本!" 這證明了雖然老套庸俗(已是第N似見到類似的腰封字),但以《哈利波特》這些名牌書作賣點確是有其功效。
(當然心裡又會有點不屑,暗罵出版社的宣傳人員又在攀關係。不過它聰明地只是比較銷量,不是比較作者和內容。後者會令我反感,並對此書的要求提高N倍。如果貨不對辦不知是否可向消委會投訴。)


7) 其他細字沒心機看,轉而看書後的介紹文字。簡介文字頗長篇,主要是說有群羊的主人突然死了,而羊們好像搞不清狀況。他們推斷他不是病死的,因為”
沒有一種病是身上插著一把鐵鍬!”。雖然牠們只知道這麼多,但是,牠們也像一般偵探一樣,嘗試鎖定疑兇。


8) 封底上半部是作者寫的內容簡介,用了白色字;下半部是出版社後加的簡介,用了在紅色底色上難以閱讀的黑字。黑白字中間有一行稍大的黃色字,寫著”找出兇手!伸張正義!咩~)


有趣地,全篇文字中我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最大字體的那行黃色字,而是黃字上一行的”瑪波小姐”四字。”瑪波小姐是克莉絲蒂筆下著名的阿婆偵探,也是書內一隻被羊群認為是”全世界最聰明的羊”的名字。教寫求職信的書常說寫cover letter時要用keywords來吸引雇主,看來沒錯。


9) 心裡已決定要買了,還是匆匆看了出版社寫的推介文字。他們巧妙地運用"羊"字來玩,如"不為'羊'知和"出'羊'意表"。
(後來看書時發現書內還有很多類似例子,其實很易讓人生厭。但這本書好看的地方不是靠玩字,而且作者運用得好,近尾段有一句”咩咩稱奇”仍使我笑出來。)


10)因這是翻譯書,而我又曾吃過劣質翻譯的苦,所以想看看書店是否有原文版...... 忽然想起,這本書原是德文書,就算找到英文版也不是原汁原味。於是我便隨意看看書開頭的幾頁--唔......導讀和故事開頭都寫得蠻吸引......


11)又多一個要買的理由!


12)再來是價錢。台版書因運費關係一向較港版貴。果然,索價110元。不過我買書有折扣。


13)於是,我拿起書,快步走向收銀處。叮!交易完畢。



不知這篇是否可命名為"The psychological analysis of the book buying behaviour of an Agatha Christie fan who has finished all of her favorite detective writer's detective works and longs to read a good detective book and who wants to be more careful when purchasing books because of her not-so-good-financial status? (anyone can do a grammer check for m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