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娥蘇拉。勒瑰恩《天賦之子》


一直想看Ursula K. Le Guin(娥蘇拉)這位女科幻/奇幻作家的作品,想不到第一本完成的是這本中文版小說。

書名叫《天賦之子》,是「西岸三部曲」的第一本。在書店打書釘時,被書內優美的文字和奇詭的設定所吸引,最後忍不住將書捧回家。

以下的圖書簡介來自台灣博客來網,與印在書後的不同,亦長很多,故只節錄部份:

天賦,是恩賜的禮物,但如果這個禮物足以毀滅世界,你要怎麼與它共存?
這是一片貧瘠孤立的高地;居民如這片土地,嚴酷、兇猛。為了擴張領土,爭取生存空間,鄰近氏系爭戰不休。唯有「天賦」制衡彼此,維持氏系間脆弱的和平。歐姆世家能縱火燃燒;考林世家能搬移重物;摩各世家有「內視力」,你想什麼,他們看得一清二楚;提柏世系的男人可以操控人心,按他的意志行事;波瑞世系的女人能提取心智,使人變成一只空殼。

在這裡,聰敏緘默的少女桂蕊繼承召喚動物的天賦,但無法狠心遵照家族傳統,喚動物來讓獵人捕獵;敏感纖細的少年歐睿繼承消解的天賦,僅一個注視、手勢,就使生命灰飛湮滅,但這股強大力量不受控制。不顧父親的嚴厲反對,歐睿蒙起雙眼,讓狗兒黑煤兒與心愛的桂蕊成為他的眼睛。他以為自己能抵抗命運,但在這塊苛刻之土,有無法放下的原始責任,與難以化解的仇恨糾葛。
作者的用字優美,帶有詩意,從中譯本已可看出原文的美麗。故事由男主角歐睿叙述,開首是他和女主角一起向一個從平原來的外人述說他們的民族和自己的故事;作為一本奇幻小說,此書可謂非常靜態,著重探索人物的內心世界。
雖然情節進展緩慢,但故事比想像中的富戲劇性,意料之外地感人。原始兇殘的部族鬥爭、主角母親的悲劇命運、父子間的角力,當中的愛恨情仇,令人看得唏噓不已,有點像看武俠小說。很喜歡男女主角的戀情,沒有懷疑猜度,不用山盟海誓,他們自然而然就是一對。
作者透過這個短短的故事帶出反戰思想--各部族利用自身的天賦互相制衡,就算本來有益於人的天賦,都被扭曲成害人的武器。就像科技,有人用來救人,有人用來害人。有醫癒天賦的族民因為沒有攻擊性,被逼遠走。
我覺得在種種天賦中,最令人喪膽的不是立即殺死你那種,而是「慢耗」。望一眼即殺死你或將你的肢體扭絞固然恐怖,但像癌症一樣慢慢消耗你的肉體與意志的「慢耗」,卻更為可怕。亦因為不是立即殺人,被害人沒有證據,無法申訴。
這故事,美麗而殘忍,暴烈又溫柔,適合用來作床邊故事,或作圍爐夜話。你會找到讀小說最原始的快感。
p.s.
我早前很努力地在看這位作者的名作The Left Hand of Darkness, 看到第五章便暫停。不是不好看,而是看原文很花精力。故事講一個星際旅客(類似「使節」),到訪一個人人都沒有固定性別的角度。那裡的人思想自成一套,讓旅客看不透。這故事的背景奇異,人物奇特,真不知道作者是怎樣想像出來的。

2013年7月30日星期二

Ray Bradbury 短篇小說《The Playground》

Ray Bradbury寫恐怖短篇的功力,不下於Stephen King。我最喜歡的,是他倆都擅於將童年和恐怖兩個元素放在一起。

童年不一定代表天真與歡樂,童年時也有很多可怕事物,是我們忽略了的。

不一定每個小孩在學校都找到朋友,有些小孩天天被人欺負,有肉體上的(被打),也有心靈上的(被取笑、排擠)。

小孩的世界很單純,就只有家庭與學校。如在家被父母遺棄或虐待,在學校被欺凌或被老師忽視,那是天大的事情。如沒有好心人幫忙,小孩根本無路可逃。

在The Playground中,喪偶不久的父親Charlie很疼愛三歲的兒子Jim。有日,在他上班時幫他照顧兒子的妹妹說要開始帶Jim到社區裡的兒童遊樂場玩耍。但在Charlie眼中,這個應該充滿笑聲的地方,卻充滿著痛苦。他只見瘦小的孩子被壞孩子追逐,小孩被人從滑梯高處推下來,小孩子的身上滿佈傷痕...... 他可不願意嬌嫩的兒子進入這人間煉獄。可是,妹妹卻堅持這是每個小孩子必經的過程,「他不在這裡受苦,也會在學校受苦」,「他遲早要學懂在社會中的生存技能」。在Charlie的反對下,他的妹妹仍強行將Jim帶到遊樂場,與此同時,遊樂場裡一個面善的小孩每天呼喚Charlie......

有讀者的評語是他將遊樂場寫得很具體,讓讀者像身在其中。在Farewell Summer中,他讓我嚐到糖果屋裡的甜美糖果,在The Playground中,他則讓我嗅到遊樂場裡小孩子的氣味--混雜著藥膏味與泥土味。讓我想起童年時那擦傷流血的膝蓋和碰到硬物腫起了的額頭,還有從「氹氹轉」上跳下來的衝擊......

將遊樂場描述得像地獄,將小孩子描述得似惡魔,卻令人感同身受,Ray Bradbury真有一套!

p.s.有了Kindle,買書變得非常容易,於是我要更有定力,以防自己亂買。方法是下載免費sample。聞說Stephen King的It好看,但懼於它的長度,不敢挑戰,於是下載sample。我覺得看第一章已「值回票價」。短短篇幅便描寫了(兒童)主角和弟弟的手足情,以及弟弟死亡的傷痛(和惡魔的可怕),殘忍又美麗。不過我不打算買這本了。

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

卜洛克《烈酒一滴》



寫過了《私家偵探》,便想起我還欠《烈酒一滴》的讀後感未寫。事實上,我還有好幾本書的讀後感要寫,不想再拖,於是不求完美,只求快快寫完。

紀蔚然《私家偵探》



這本名《私家偵探》的小說由台灣劇作家紀蔚然所寫。好看之處不在推理部份(在我來看有點故弄玄虛,更弄得有點像電視台的肥皂劇),而在於書中的「台味」和充滿個性的主角。主角吳誠前大學教授和知名劇作家,有一次酒後吐真言,得罪了近乎整個戲劇界;然後他辭了教席,離開妻子(/讓妻子離開他),遁隱到六張犁當起私家偵探來。我本以為全書是由吳誠所接的不同案子串成的,怎知他只正式接過一單案,就被捲入一宗疑似連續殺人案中去,還成了嫌疑犯。

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

炒蜆


我的父母一向講究衛生,不吃貝殼類食物。所以我也吃得不多。十多歲才吃人生第一口生蠔,炒蜆幾年才吃一次,炒蟶子更是出來工作後才第一次吃的。

還記得第一次吃炒蟶子是在權發飯店吃,味道驚為天人。這個,這個蟶子比炒蜆更美味婀!

2013年7月7日星期日

又談旅行

久未寫blog,沒時間。很想胡亂寫點什麼上來,什麼也好。

忙的時候,心思反會飄遠,想起旅行。

仍然羨慕那些有一班朋友一起去旅行的人,除了小時候參加旅行團外,我最多只試過和三位朋友去西雅圖玩兩天(那次是自駕遊,四個人住一間房,很開心)。

去年好邀請我和她的男友及她幾位朋友一起去希臘,但旅費太貴,沒有跟去。之後便突然獲得去德國的機會。

今年稍後會和另一位好友去台灣。對我來說,台灣旅程是最易manage的;我甚至覺得,每年去一次也可。

又,以前對泰國興趣不大,現在又想去了。都說泰國人很友善,這點就已足夠。

仍然想去西藏,但又怕身體應付不了。我的體力不是很好。好像,每年想去的地方都不同。

早前與幾位朋友吃飯,談起「最想移民的地方」。澳洲得票最多。可能因為席間有幾位專業人士,工作壓力大,覺得在澳洲生活會比較輕鬆。我選台灣,因為可以常常坐火車四處遊,又有中文書看。當然也因為台灣人的熱情。

說回旅行,自從試過一個人去旅行,便覺得像上了癮似的,常心思思想去。最懷念的那次,就是「夢想之旅」布拉格+CK+維也納那次。不知怎的,整個旅程都被蒙上一層浪漫色彩,我似在與一個城市談戀愛。好像邊逛邊有背景音樂襯底,好像踏在雲端上...... 這是不是古城的魔力?如果去的是澳洲的話我還會有這種感覺嗎?去年到德國時,開心是開心,但這種感覺已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