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

約定

活在香港,大家都很忙很忙,很多人的下班時間都不確定,加上手提電話的普及,很多人在約會當日都會再與對方確定相見的時間。

一個星期前約好的,多數在前一天會致電對方確定。

一個月前約好的,更會早幾天便確定是否所有人都可如期出席,會否有人被公事跘住會遲到甚至要改期。

有時候,與對方相約好做一件事,譬如一起去一個展覽、聽一場講座、看一套電影、上一個興趣班,但講完後,大家都沒有後續行動。那個展覽快完了,Y又很忙,剛巧另一個朋友叫我去看,不如我就不等Y了。又或者,相約的時候大家都興致勃勃,但當雙方都忙的時候,事情拖久了,大家的心情已改變,再無興致去進行同一個活動了。(曾幾何時,與朋友講好了要一起錄一個廣播劇、合寫一本書、去鳯凰山看日出、一起學打鼓...... 後來都”爽約”了,甚至自己做發起人的活動也是如此。)

有時,當朋友很久以前應承你某件事,而事隔很久他/她仍然記得,並且履行諾言的話,無論是多微小的事,都足以讓人感動。

最可惜的是,你明明記得那個承諾,卻怕別人不認真,怕別人根本不當一回事,甚至反過來認為你還記得這點小事是過份幼稚。你因為有這份擔心,所以自己也要扮不認真,扮不記得。而對方,可能一直也認真對待這個承諾,卻因為你的態度而令他/她也心灰起來。認真的人,怕被當成傁子;又會想,長大,不就是要什麼也看化的嗎?不為類此事件傷心,才是成熟的表現。於是,人人也不輕易把對方的話當真。

我與幾位朋友有一個”十年之約”,是十年前某天吃飯談得興起時定下的。雖然在這十年間我們與某些人分隔兩地,並且差點和其中一人失去聯絡,而聯絡方式也是一個拉一個,不是每人都有互動;但在這十年間,大家也會間中提起這個承諾;所以到今年,大家都記得。

記得是記得了,但,這個十年前定下的約會,究竟需要confirm嗎?

我們真的可事先一次電話也不通,而到時候大家都準時站在目的地等候嗎?

始終大家都實際了,結果大家也覺得有confirm的必要。本來以為這行動會令整件事變得不那麼浪漫。但,現實考慮還是徵服了我。萬一有一人不來,那我們的相聚還有意義嗎?那個可以拼在一起的紀念品,不是會缺一個人要嗎?如果某人不來,又應由誰人保管那人的一份?

之前我也曾有虛驚,差點便以為自己當日要出差,還盤算過是否可以晚一天才乘飛機與同事會合,是否能向公司解釋”十年之約”在我心中的意義。幸好,最後知道出差日期是約定之後的那天。

你可能會對我說:不要這麼認真,就隨緣好了,反正你自己也差點不能赴會。但,我們仍有點擔心。不confirm真的可以嗎?尤其是她,她和我們最少聯絡;她記得嗎?

所以,還是由我去致電她。

她說她記得,她一口便說出日期和時間。但,她忘記了那個日子就在第二天。而那天,她有約。

我沒有問她約了誰,我猜她不是約了某一個人,而是要出席一個活動。

她猶豫了。活動地方很遠,她不能兩邊皆赴約。活動應該很重要,要不就是她有職位要擔綱,或是她早就應承了的...... 想想吧,其實人們會比較記得你一星期前應承了要做的事,而不是十年前的。推卻一星期前應承了要做的事,比推卻十年前應承要做的事似乎罪名更大。(畢竟,十年前約定的事,重的是承諾,而不等於那件事有多重要。一星期前應承約好要做的事,多數比十年前應承的事更為重要。)

我只叫她再想想有沒有辦法赴約,我只提醒她這是十年之約,我叫她考慮考慮,但我再沒有進一步迫她。好朋友,不應令對方過份為難。而且,我知道她並不好過。

五人中,三人於前一天confirm了,兩人是否能如期出席仍是未知之數。

S, 你會來嗎?


2007年8月23日星期四

第100篇網誌誌慶

這是我的第100篇網誌。

我在2005年12月開這個Blog,到如今寫了100篇,即平均每星期有最少刊出一篇Blog。

最初想將自己喜歡的東西放上網,第一樣想到的做法是學寫網頁,再砌一個homepage出來。那時還猛問人學Dreamweaver好還是html好。結果書也借了,卻總是提不起勁學。所以當知道開blog原來是這麼方便時,我便放棄學砌網頁的做法,而用簡單方便的blog服務。

開始寫時還有點顫顫競競,怕寫了太多自己的事出來,又怕被陌生人知道自己過多的想法。

但一路寫下去,卻越來越發寫blog的樂趣。而且有技巧地寫,便不怕透露過多。

寫blog變了一種精神寄託,也是一種癮。有時放工太沒有精神寫或做了其他事沒有時間寫,但內心已在構思下篇會寫什麼題目,更會積存著數個題目,可供幾次使用。有時也會先寫在薄上,再打上blog。

寫blog,可以與人分享我的想法,讓人了解我多些,可以向別人介紹我喜歡的書和電影,可以得到一些feedback和鼓勵,可以知道別人的想法,可以扮專欄作家...... 真是一樣玩不厭的玩具!

希望一直都有靈感,一直都有話想說,希望寫作技巧有所進步,希望文章能使人有共鳴,希望終能寫出一篇滿意小說。

好吧!先給自己一個寫作目標--我要嘗試寫短篇小說!

不過,小說我仍不敢post出來。我寫小說的技巧,比平常寫文章的技巧低很多很多倍。

多謝各位光顧我的blog!特別多謝大家忍受我的長氣和某些悶蛋文章!(well, 你skip來看嗎?那也不要緊。現今社會資訊過多,每天要看的文字己夠多了。你肯來看我的文字,已令我十分高興。)

真的想在網上開一個party呢~

             

 


2007年8月22日星期三

抑鬱期


最近身邊朋友(包括我)都不約而同地度過/正度過抑鬱期/低潮期。

有些是有明顯原因的,有些是長期積壓的問題或多樣原因導致的,有的純粹是情緒下跌。

每人面對這些時候的行為都不同:

有的人吃少了,有些人吃多了(我)--明明已飽但仍想吃點什麼

有的人狂睡至不想起床上班,有些人晚上不願睡覺(我)--抑鬱症的病徵好像是傾向不想活動的,就連喜愛的活動也不願去做

有的人推卻所有約會,避見朋友;有些人不斷找人傾訴陪伴(我是一半一半)

有更多人是會消費(尤其是女生),會狂shopping--買衫,買化妝品,買雜物,買精品...... 總之一定要買點什麼,是完全超過自己所需要的(我會買衫買書和買食物)


小時候的我不大會受情緒困擾,情緒波動不會太大。可能是我為人冷靜,可能我可以令自己不去想,可能我身體有一套機制去克服,或者可能我對什麼事也不大上心。但人越大,越易受情緒困擾。你明知道,用工餘時間看書增值,去進修,或練習寫作/培養興趣會對自己有好處,但有時候,壞心情令自己什麼也做不成。以前不知道情緒的威力,現在知道了。怪不得,要做成功人士,便要懂情緒管理。真的!情緒也要管理。常被情緒影響的人,什麼也做不成,甚至可能會有錯的決定和行為。成功人士要冷靜、理智,要情緒穏定。

我對情緒起跌的解決方法又是什麼?
(以下只列出我的解決方法/理想的解決方法,我認為不是每個人的方法都一樣。所以最好自己想解決方法。)

~寫blog--我寫blog是給人看的。我有一定的發表慾,而且我認為寫blog有意義--至少可鍛鍊文筆。像現在這樣,寫一個簡單的blog,心情也會好過一點。如果那刻實在寫不了給人看的東西,也可自己寫日記。用一本簿,將心裡的感覺寫出來。

~正面思考--這是書教的,我暫時也做不到,就是:儘量不要用負面的語言,不要唉聲嘆氣和說洩氣的話。還有,想想有什麼值得感恩的事。我建議,如果想不到,便將感恩的事寫在簿上,寫一些正面的話去鼓勵自己。不要怕寫的字老生常談,因在寫的過程中,已經會產生一些正面的能量。

~與神對話--既然什麼也做不了,為可不借機思考人生意義,思考宗教問題,反省自己,想想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又應該怎樣做。怎樣做人才是積極和有意義的人生。

~關心別人--想想別人的困難,有什麼人是需要你去關心的?平時太忙碌疏忽了親戚和朋友,或與親友們已好久沒相聚,那便要打個電話給他們,或相約見面。不是因為”施比受更為有褔”、”你愛人,便會得到愛”,更絶不是”看看別人有多慘,你的痛苦其實不算什麼”;而是,你平時就是因為太忙、太多節目才會疏忽應該關心的人。現在正值你的低潮期,反正你什麼事也做不了,那就不如利用這段時間去做一些平日應做卻沒時間做的事。與親友相聚,得到的力量是可以很大的呢!

~看書--如提不起勁看實用書,便投入小說世界吧;反之,如小說世界也沒心機進入,不如逼自己像讀課本一樣看technical的工管/增值書。在研究那些圖表和吸收那些理論時,說不定可減少內心感性一面的活動。

~做運動--人人都說做運動可令人更快樂,我亦覺得如是。不過,在香港不是隨時換套衣服下樓便能做運動的。有時在準備出發時或在乘車到目的地的過程中已放棄。不過,聽說散步也OK的。不過,心情不好還要黑麻麻落街散步,而附近也沒有什麼好地方時,會寧願躲在家不動。而我傾向不願待在家,反而會四處散心,又或者只是坐坐巴士,看看街景,心情便會好一點。不過,做運動始終對健康有益,如果能養成集慣,那可能真的能治好情緒低落。

~想想自己的夢想,自己的人生方向--這個與”與神對話”不同。最好有一確切想要達成的夢想。在腦海中不但要想像成功時的滋味(聽說如果你能將達成夢想的畫面想像出來,便會有神奇力量幫助你成功--在此不是鼓勵只發白日夢......),還要想執行的方法。當你想好一些能幫助自己實現的方法(可能要很多個steps),而你又每天寫下你今日要做什麼來令自己實現夢想的話,那你做的所有事都會變得有意義(這也是書教的)。例如,我夢想到歐洲自助旅行,但既沒有錢,父母又擔心我危險。那我便應該在家裡貼些目的地的照片,想像自己遊歷的情境,然後寫下要達成夢想的步驟--如每月要諸多少錢,要去做什麼運動或學什麼自衛術強身,要學什麼語言(well,基本的也要懂)等。

〔明窗出版的《快樂心理學》(?)說當一個人完全投入自己的興趣/夢想時,當你所有心神都放在你的夢想理想時,你會因燃燒(my interpretatino)而快樂。

~做家務--心情不好時做一些單調乏味的家務,也可以令自己分心。而家居整潔了,心情也不多不少會放鬆了些。

~創作?--雖然心情不好時會寫作,但我卻發現創作會比較難。於我,我需要正面的力量去創作多過負面力量。心情鬱悶時,我的創作力會下降,連畫一幅畫也不知畫什麼好。

~找人傾偈--注意,我沒有用”傾訴”。傾訴當然也有效,不過多數結果是朋友也被你感染至憂傷起上來,結果大家一起長?短嘆。而且如你常”傾訴”,朋友會很煩。如果可天南地北地聊天,心也會輕一些,目光會闊一點。

如果,如果你是因為工作忙而連自療的時間也沒有,甚至以工作來麻醉自己的話。那就要用一些想多過做的方法--如正面思考、聽喜歡的音樂、練習腹式招呼吸、哼歌等。幸好我沒有被工作壓碎。


希望大家都可安然渡過生命的高潮低潮,情緒的起起伏伏啦! [keep smiling]

 

 


2007年8月21日星期二

竊聽者

(《竊聽者》,德國片,提名及獲獎無數,剛出碟)


最近看的電影都是好戲,證明我眼光不錯,哈哈!

《竊聽者》的劇情很簡單,是講東歐還在鐵幕時期的時候,政府對人民的思想進行嚴格監控,甚至在人民家中裝上監聽器;一查到對方有什麼政治過犯,便會主時拉他去審問,迫他招供。電影的男主角便是負責這方面的秘密警察。他最新的任務是監聽一位劇作家與他當演員的妻子在家裡的一舉動。上頭很希望他能找到劇作家的罪證。

詳細內容不述了。最初只聽過人讚這套戲,但這套戲的內容很沈重,還以為是很關心政治的人才看得明,怎知竟會如此平易近人、如此人性化 。

所有演員都做得好(特別是男主角,聽說他橫掃德國的影帝獎),電影拍得頗為含蓄,有很多意在言外的地方,不會畫公仔畫出腸。雖然沒有如警?片般的刺激場面,但有幾場戲真的看得我屏息靜氣,心情被牽動。

故事的發生年份是1984年,但知道這套不是由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故我猜揀這年份是要向同樣講述極權統治的小說《1984》致敬。

電影其中震撼我的一場是講述有秘密警察學生建議懲罰得罪政府的文化人的方法。

那位官員引述學生的論文說,文化人分五類,其中一類的情情是愛聚會、怕孤獨的。而懲罰他們的方法是將他們單獨囚禁,不讓他們見任何人(包括獄卒),不告訴他們何時出獄。但也不審問他們,目的是讓他們放監後沒有題材寫作。他說關他們十個月,之後他們便什麼也創作不出。

這方法乍聽沒什麼,我也不知道會否奏效,但是,想出這方法的人,真毒!

不讓創作人創作,便等於要了他們的靈魂和奪去他們整個人生。

這令我想起文化大革命(看這戲時便會自然想起),他們對待異見份子的方法,絕對異曲同工。迫畫家燒掉自己的畫、弄壞演奏家的手是一種--看林風眠畫展時知道他為了怕連累家人,將自己的畫一幅幅毁掉時,覺得很心痛。我們在電腦打一份報告如被意外刪掉時也會氣憤半天,何況是自己花心血創作的作品?而一畫鋼琴家如果此生不能再彈琴,對他的打擊會有多大?

就像戲中所說:一個導演如果不能拍片的話,就像一部沒有菲林的相機,一台無穀可磨的石磨……只餘下空白。

我在想,如果不讓我看書和寫作,我想我也可以生存,不過生命會失去多色彩。但如果我語論同時被拑制,生活被監視,我也會想死。    

但在文化大革命中,還有另一樣厲害手段,就是思想改造。你要承認你思想錯誤,你要經常反省和應罪,你要改過。這對沒宗旨的人沒什麼,但對執著和忠於自己的人來說卻很痛苦。我知道有些創作人在這個過程中,思想真的受影響,覺得自己錯了,以後也不敢表達反對政府的意見。

這真的很可悲。這是真真正正的失去做人的尊嚴。

為什麼世上有如此極權的統治?為什麼世上仍有極權統治?

其實這電影反映的政治境況,相對來說已算溫和(對比”1984”和文化大革命)。我想起在文命中扭曲小孩子的思想、公開地侮辱政治犯(遊街、剃頭、掛牌、被打)、一人可誅連一家、大肆抄家(其至實證也不用......他們哪會像這套戲的秘密警察花這麼多時間找證據?他們根本能隨意將人入罪)、反知識分子等等。文革中人的動物性強很多。

看這戲,令我想對這方面認識更多。

希望世人不會一錯再錯。


2007年8月19日星期日

無味神探

(含劇情細節描述,未看的(又真人識我的)可先問我借碟,看完再看下文。我推薦的呀!)

很早以前已知道劉青雲主演過一套電影叫《無味神探》,內容根據真人真事改篇,是說一個中槍後失去嗅覺與味覺的警探.知道的就這麼多。當年上映時沒有去看,之後也沒有見過這套戲的影碟。

最近,不知是否因為他得了影帝,終於在影碟舖找到這套DVD.因是劉青雲,不等減價便買下了。因為之前不大見影評談論這套戲,加上是十多年前的港產片,不只會否是其中一套爛川,所以對這套戲沒什麼期望。

看DVD的介紹文字時,才知道導演是杜琪峰,立即另眼相看,期望相對增加。

電影一開頭,我便被吸引了。

鏡頭慢慢橫掃香港舊樓的屋頂,再從高空俯瞰整個舊區.我見到香港屋頂那雜亂的電線杆,和佈滿垃圾雜物的屋頂。伴隨著的,是帶有情調和點點哀傷感覺(moody)的配樂。

然後,鏡頭轉向一架停泊在馬路邊旳客貨車,仍是從高空俯視,只能看到車頂。

再之後,天色從昏暗轉至明亮.鏡頭回到地面,音樂停止了,街道有點擾攘.又見那架客貨車,裡面坐著的是男主角劉青雲,在吃著一盒叉燒飯盒。

劉一開頭便投訴叉燒飯淡,與他將會失去味覺的遭遇呼應。

劉是一個優秀的警探,盡忠職守,但他性格暴燥,沒有人情味,下屬都有點怕他。

他在客貨車內,與其他守在附近的同僚聯繫著,等待捉拿一個賣白粉的人。而他們有兩位同僚,正在附近的大廈單位內,扮成客人向白粉販子買白粉。

扮演白粉販子的人是庹宗華,一個我知道名字,但未有看過他演戲的台灣演員。知道他曾參演”天國逆子
”。

結果,僑裝顧客的警察被醒目的庹識破身份,慘被殺害.劉與同僚衝入屋內追補怹們,庹的同黨在逃走時跌死,庹躲在天台上,與劉青雲捉迷藏。在暗,劉在明。他踏在佈滿鐵皮和紙皮的鐵皮屋頂上,每踩一步,便令一些鐵皮滑下來,鐵皮滑下時,還帶著聲響。鐵皮從哪裡滑下來,劉便緊張地張望,看看庹是否2躲在下面.與此同時,剛才交易的那袋滿載現鈔的手提袋打開了,一張張金黃色鈔票在四周圍飄揚。鐵皮下滑、鈔票飄揚、劉的眼神與身體隨著鐵皮下滑的不同位置變動、這幾個鏡頭交替出現,令氣氛很緊張。

這場開首不久出現的場面,已給人”經典鏡頭”的感覺。杜在當年已很風格化。(未看過他在TVB拍的電視劇呢!--話時話,是哪幾套呢?)

之後劉給庹逃走了,在屋頂上的他與走在地面上的庹對視著,劉一掦手,便將庹那不知值多少錢的白粉拋向馬路,庹仇視的目光變得很可怕。

之後,庹便找機會殺劉,導致劉中了那令他失去味覺與嗅覺的一槍。

當你以為這是一套火?的警?片時,戲情卻轉向描述劉與妻子李若彤的關係。

劉不是一個好丈夫。電影告訴我們他曾經是,但後來便忘記了丈夫的責任與丈夫對妻子應有的溫柔。他忘記與妻子吃飯的約定,去夜店,去偷歡,徹夜不歸,一點也不理會妻子的感受。他對著妻子時的不耐煩與冷嘲熱諷的態度,實在”克人憎”得很。

妻子在長期受疏忽下,與另一個男人偷情,更懷了對方的孩子。對方是一個愛她與負責任的男人,願意照顧她。

以劉這個脾氣的人,知道了妻子懷了別人的孩子,是無論如何也原諒不了她的。不過,這一次中槍的意外,改變了一切......

哼哼!原來這套是愛情片呢!(電影預告片也著重於愛情方面。杜Sir的愛情片......)之後杜細緻地描寫了劉的家庭生活,他與妻子相處的點滴和他對人對事的態度的微妙轉變(從不顧同僚的感受到懂得關心人......)。他仍舊會發脾氣,但其實已改變不少。

杜還用起浪漫的配樂,劉落街尋找老婆的細節特別感人。

這是一套好看的電影。每個角色都做得很好。劉不用說。他演這種男人很有說服力。這角色有點像他在<再見阿郎>中的角色,同樣是一個臭脾氣、衝動但內心善良的男人。不過在”阿郎”中他善良些(奇怪,演黑社會大佬但反而善良些!),在這套戲中,他對妻子態度實在過份。而且他由頭帶到尾,不像在<新不了情>與他後來的很多戲中做襯托女主角的角色,作為fans的我看得更開心。

李若彤演得楚楚可憐,而且她是片中唯一漂亮的女角(其他女角,包括正派的警探,樣子看起來都很邪牌)。她很文靚,不多發聲,就因為這樣便更易被丈夫欺負。

而庹宗華,冷冷的,沒甚表情,但眼神與嘴角都懂演戲,是個很吸引的奸角。

這套戲有很多令人難忘的鏡頭,除了屋頂那場戲外,還有劉每次與庹的對決(場景,動作,與角色的面部表情都很正!)、他與妻子相處的細節都可成經典。

杜用了很多隱喻在其中.劉最終有沒有接受妻子的孩子呢?導演用了一個很含蓄的方法去交待。

唯一我覺得有點誇張的是,現實中真的有壞人會這樣不顧性命去報仇嗎?


2007年8月18日星期六

談Harry Potter 7



(Spoiler Warning: 本文包含Harry Potter 7 內容,不過沒有列出”死者名單”。但未看的人會少了很多閱讀樂趣。打算看第七集的人請不要往下看!)


第七集,也是開始不久已有surprise。首先,Harry表哥對他的態度的轉變便很warm。之後開始有人死,第一個死的要角(注意!小說讀者對要角的定義與電影讀者不同)我已感到不捨得。羅琳真的識揀人。之後Harry與Harmoine和Ron過著逃亡生活。Hermoine仍然是最醒目的那個。沒有她,兩個男孩可能連逃也逃不掉。當Harry發覺他根本無從入手對付Voldemort時,我也為他擔心。他的任務真的很難呢!不過,仍是要說,Hermoine這麼精明,他卻仍然不聽她的話,還連累她受苦(之後書中一直沒提過,Hermoine真的很大方!),一個不留神的話他便會連好友也累死的。怎麼他的固執衝動依舊?看得我很氣!


這一集真的跳出了校園小說。整個魔法世界都要面對戰爭。你要堅持真理便會有性命危險(還會痛苦地死去),你要面對很多人性的抉擇。Harry的優點是他很善良,他不會為了自己逃命便置其他人不顧。他不希望連累無辜或未壞到底的人,甚至不用Killing Curse殺敵。(為什麼我總不信Snape和Draco是壞人--但這不代表他們是好人。好人壞人有時不能用二分法的,right?-就是因為無論他們有多惡,也不見他們殺過什麼人--Snape上集是殺過一人,但我覺得有可疑之處,之後便再沒殺人-->這是克莉絲蒂教曉我的:看事物要撥開雲霧,無論發生過多少事,你最終要看的還是究竟有誰被殺死,有誰人得益。無論謀殺手法有多眩目,你第一個要懷疑的便是死者的配偶;無論有多少人收到恐嚇信,你要看死的究竟是誰。)


到後來Harry又靠運氣(和很多人的關愛)過了一關,但到最後的學校大戰才是最危險處。細節不在此說了。總之在這場大戰中死的人,是很令人傷心的。羅琳告訴讀者,戰爭是真實的。如果你揀了為正義而戰,就要有犠性的準備。這令我想起教會牧師和聖經重覆講的信息。信神不只是心裡應承認、口裡相信,還要行出來。(誰說基督徒不應看Harry Potter?! ) 有網上留言版有人問如果你是魔法世界中的人,你會否加入Dumberdort的軍隊?大多數人都說願意。但如果你被Death Eater用Crucio虐待呢?被Voldemort用火燒呢?你會否求饒?會否放棄?


看完書的第七集,Harry Potter迷便只能等電影上映了。可惜的是電影都拍得不怎麼好。無辦法!電影實在很難將書的所有情節都拍出來。依書直說行不通,揀最有趣的主線來拍又會拍漏很多情節。因整套書是連貫的,有些情節漏了拍,到最後便不能發展下去。看第五集電影已發現有很多重要細節沒有了,有些事也欠缺解釋。找Horcrux的過程這麼複雜,真不知電影可怎樣表達,未看過書的人又會明白多少!


(情節透露完畢)


                       *    *    *


《哈利波特》這套書確是寫得好。像很多受歡迎的系列小說一樣,羅琳的成功之處是建立了一個完整的世界(就像《魔介》與Star War一樣;已有人將Harry Potter系列與這些兩套書相比呢!)。這個世界有自己的一套規則和制度,有政府,有各階層和職業的人,有自己的一套語言。在這個世界中,每個角色,無論多麼次要,也有自己的背景故事。你也許會有這樣的錯覺,覺得某些角色十分有趣,希望羅琳多講些關於那個角色的故事,就好像他/她是個真人一樣--他/她有自己的一個完整故事,只不過羅琳沒篇幅向我們交待而已。(想看Sirius兄弟的故事、Dumberdore少年時代的故事......)


這可從羅琳fans的反應說明。羅琳去過很多讀書會,要回答很多fans的問題。他們問的問題真的很詳細,如羅琳粗心些便難以回答:
如Harry的爺爺嫲嫲是怎樣死的?某角色的middle name是什麼?Hufflepuff (另一很少提到的house)的common room是怎樣的?...... 還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問題,真的隨時都有機會給他們發現漏洞!不過幸好,第一,羅琳的口才好,不想說的她不會說。她也不只會只用I can't tell來作答,而還會用別的句子回答,有時還順便逗逗讀者(事實上她時常回答得很witty,她的Q&A很好看)。第二,小說中的漏洞不多--起碼我便沒有發現。而且,太理性地看小說便不好看了,畢竟,誰能想像真的有invisibility cloak呢?但這卻是全書最有趣實用的道具!


噢噢,談哈利欲罷不能,我還想寫角色評論與觀影感想呢!


非《哈利》fans的網友,忍忍吧!



〔找到十分詳細的羅琳Q&A, 是關於全系列小說的,你會訝異於整個故事結構之完整。但要看完第七集才好去看啊!〕http://www.mugglenet.com/app/news/full_story/1156


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

談Harry Potter小說 1-6

(Spoiler warning: 以下文章包含第一至六集書中情節)


終於看完Harry Potter 7了!


又回復”正常生活”,又回到寫Blog的日子。但,對著Blog”發表網誌”上未填上文字內容的頁面,突然不知怎樣下筆,好像忘記了如何寫Blog似的。


還是談談哈利吧!最初看第一本Harry Potter,是在加拿大的公共圖書館借的。看的原因是因為這部小說很有名,不希望放過任何好小說的我,當然不甘後人啦!


老實說,我看頭一、二集時都不算太投入,經常skip內容,尤其不喜歡看Quddith----總覺得在一本並非關於運動的小說中用這麼長篇幅去寫一場體育賽事,好像偏離了主線。(可能是個人好惡吧,看Star War (1)電影便最受不了的是那場過長的”賽車”(?)片段)不過,這故事有追看性,壞人佛地魔一步步現身,每集都揭開一層紗給你看,使我一直看下去。


到了第三集,才真正愛上這套小說。第三集多了幾個主要角色,分別是書名形容的要角--Prisoner from Askaban, 人狼老師Lupin和”老鼠”Wormtail;他們帶我們回溯Harry的父母當年在Hogwards時的故事:他們幾個如何老友,如何一起去歷險,Harry父母如何躲避Voldemore,如何被出賣,Sirius如何被冤枉...... 整段往事十分引人入勝。羅琳寫這些往事所用的篇幅不多,又是間接敍述的,但就是這樣寫,才令故事更加吸引,讓讀者有無窮的想像空間。我邊看為書中角色感到婉惜。


到了第四、五集,小說篇幅明顯增長。這時候,羅琳又有surprise給我。兒童Harry轉眼變成少年Harry,可愛度減少,反叛度增加。他不再是個對魔法世界感到陌生和興奮的小孩子,而開始面對來自同學的惡意攻擊、嘲笑、誤解,來自成人世界的壓迫(亂”作料”的新聞記者、政府部門的”特別照顧”,甚至更多死亡威脅。雖然他很可憐,但他固執、衝動的一面越來越明顯。他常堅持己見,極難被勸服...... 同輩Hermione勸不服他也可以理解,但他連Dumberdore的話也不聽,便令我有點氣。


第四、五集仍有Quddith的描述。最開心是Ron終於也”威番次”。如果說Harry的成長是要他克服衝動(也不大見他克服得了),Ron要克服的便是自卑。Voldemore大部分時間都沒有出現,其實卻暗中做”復出”準備,蓄勢待發。Harry終於與他的真身面對面,他對Harry的威脅也更大。一邊看書,我一邊訝異於羅琳竟將成人世界的複雜和醜惡一面如此真實地展露給兒童看。政府為了隱瞞他們的無能而隱瞞Voldemore的出現,甚至抺黑Harry,說他愛出風頭,令他在學校受同學排擠;政府干涉校政,甚至迫Dumberdore離職;魔法界四大學校的競爭,各學校在比賽時幫學生”出術”...... 這些情節,全都很”成人”。不過,今時今日的兒童接觸如此多資訊,真的越來越不單純了。


到第六集,小說的氣氛明顯不同。魔法政府終於肯承認Voldemore回來了(well,到第六集才承認)。第二章便見到Snape以Death Eater的身份與Draco的母親立約。事情發生在學校以外,看來更邪惡。Draco不再只是一個”蝦蝦霸霸”的壞學生,他加入了Death Easter行列,要開始做大事了。故事場景由學校往外移,當至高無上的校長的生命也受到威脅時,你會感到Harry的危險。這不是講玩的,不是一個威嚇;魔法界的正邪之戰終於展開。幸好,羅琳也給主角們拍拍拖,否則這集便太沉重了。知道Harry情歸何處(當然未成定局),我很開心,因我覺得這是一個好的選揀和合理的發展。讀者應會滿意。(電影觀眾反而太想Harry和Hermoine在一起了!根本書和電影都從未舖展過他們之間的感情線,連疑感也沒有。反而第一、二集已見Ron和Hermoine之間有小風波)


2007年8月2日星期四

壞心情

可能是疲累的綠故,假日在街上、在商場內穿梭時,突然對一切都生厭起來。


大街上,太陽毒,不一會便滿身滿臉是汗。人群川流不息,像巡遊一樣。在購物商場裡,吸著冷氣,人群也是川流不息,一個跟著一個,分別的,只是少了汗。


不是沒有想買的東西的,女生永遠有購物需要--想買袋、買褲、買手鏈,但經過一間又一間佈置差不多的舖頭,卻提不起興趣進去。大型連鎖店,覺悶覺貴;小店舖,難揀心頭好。一想起要試要襯,便覺煩。而且放眼望去,也不覺得有哪一件衫適合自己。


想找一個舒服的地方坐下,讓我好好地看一下書 (Harry!),也遇到同樣情況。連鎖快餐店擠滿了人,想起要拿著托盤四處找空位的忙、亂、煩,便不想內進。眼見敞大的食店內,食客的口都在整齊地開開合合、開開合合,有一種像看機器運作的錯覺,心裡想:怎麼在香港24小時都見到有人在吃東西!吃真的是一種最佳娛樂和無所事事時的最佳消遣!


理想的食店不是沒有,但在我所處的商場,放眼望去都見不到。而且又不是想吃正餐,還是省點錢好。


今天就連書店都與我作對。踏入書店,放眼望去儘是熟口熟面的書封面,提不起勁去揭開,而且家裡等著我寵幸的書多著呢!


厚厚(卻不大重)的Harry Potter在背包中跳躍著...... ”快了快了,快找到地方看你了!”


結果,在海皇粥店坐了下來,書沒看,卻寫了這篇文章。


  *   *     *

         理 想 的 假 期 是 怎 樣 的 呢?

              (這個標題突兀地承接上文)


->在大海暢泳,跟著白色遊艇在溫暖的海上飄流

->在湖邊餵鵝 (秋涼,黃葉飄落,氣氛有點肅殺,湖區卻生機處處。穿著格子短褸的我撕下一小片"面"包,拋向一群鴨子當中)

->在山間走,不介意汗疊汗,只要有青翠的植物,美景,和好伴,便夠

->在清潔平滑的沙灘上散步、奔跑、打排球,甚至與狗同樂

->拿著好書在陽光清風下靜心閱讀,腳可擱起,旁有清新飲料(鮮榨果汁,或有果肉的士多啤梨奶昔,或檸檬蜜糖,或fruit punch)

->在敞大的廣場(不是購物商場,而是露天廣場)中散步,一群群白鴿極有氣勢地飛起又降落

->看展覽,逛美術館,悠閒地,不趕時間地看

->街頭響起跳舞音樂,遊人像廣告中人的表現般一起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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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終於來了。我收起嘮叨,收起白日夢,踏出仍然熱鬧的海皇粥店。


2007年8月1日星期三

無聲的林黛玉

看《紅樓夢》時便覺得黛玉一個人在大觀園裡的日子很難過。


表面上,她有疼她的賈母、愛她的寶玉和一大眾親戚。實際上,賈母只疼寶玉一個,黛玉只能做乖小孩;她一”不乖”,賈母便覺得不值得疼她了。而寶玉雖然愛她,但他這麼小孩子,與黛玉一樣不懂人情世故,有什麼事也保不住她;寶玉能引她發笑,卻保護不了她。對黛玉最好的,是她貼身丫嬛紫娟。只有她真正關心黛玉的幸福和終身大事。


至於其他人,平輩還好些,最多像湘雲般用言語刺激一下黛玉,或是晴雯偶然發發脾氣;黛玉本身夠牙尖嘴利,雖然心靈受點創傷,但也是能夠回嘴的。反而是長輩,一個個都偏心自己兒女,王夫人、王熙鳳、趙姨娘、薛姨媽...... 一個個都已成精,不好惹。而且她們不是對黛玉的態度不好(她們平時對她是噓寒問暖的),她們對黛玉做的是更嚴重的精神傷害,就是漠視她與寶玉的愛情,將她的最大情敵嫁予寶玉,摧毀她的一生。


早前看了重新演繹的現代舞台劇版《紅樓夢》,由焦媛演黛玉、官恩娜演寶釵...... 選角問題我已看化了,既然沒有人真的會像小說人物,只要她演得好,表現到那位主角的氣質便行了。


先形容一下那套劇的表達方式。這套劇採用銀幕了最簡單的佈景和道具,台上主要是有一個旋轉的方形台,背景是一個投射銀幕,再加上演員手執的簡單道具......就是這些了。


整套劇以歌曲來貫穿。此劇最值得讚的是主題曲很好聽,官恩娜也唱得好聽。戲的開首便由官恩娜唱出此歌,到完結時又多唱一次。歌曲表達了一種無奈的感覺。焦媛也有開腔唱歌,她的聲線不是太靚,不過她畢竟不是歌星,我也不太介意。介意的反而是她講台詞講得很慢。導演要她穿著飄逸的白衣表現黛玉,我同意;但導演以為要她說話慢一點便能表現黛玉的神髓,我卻不同意。黛玉雖柔弱,但卻很慧黠,不是說話慢點便能表達到的。


由官恩娜演的寶釵卻很有趣。書中的寶釵被塑造成黛玉的"勁敵",不單貌美、也健美,比黛玉身材好(作者沒直接說,只是她較豐滿,黛玉卻瘦弱,想當然她的身材必定比黛玉好!)和比她健康。黛玉隨心而行,有什麼便說出口,又愛諷刺人,一點不懂人情世故和如何討好大人,寶釵做人卻面面俱圓。她說話從不得罪人,一有機會便送禮物給大觀園的上下眾人,又表現得賢淑。她收起真正的自己,沒有人知道她想要什麼和愛什麼。最明顯例子是她生日時,賈母為她設宴慶祝,席間問她想吃什麼和想點什麼戲曲。她沒有說出自己喜愛什麼,而是點了賈母素來愛吃的”甜爛”食物和點了賈母愛聽的熱鬧戲,讓賈母開心。


於是,導演便將現代版寶釵塑造成一個”世界女”。官恩娜演來給人的感覺是她很世故,也很實際。當黛玉和寶玉談情說愛,因可憐花兒而要葬花時,寶釵在擔心不聽話的哥哥和想著實際的家事(例如錢)。這戲也表達到她在長輩面前的乖巧,舉的不是上面所述的生日例子,而是將在王夫人逼死Y環後寶釵竭力安慰王夫人,也主動送出自己的新衣給死者陪葬(因王夫人說知道黛玉因生日造了兩件新衣,但知道她素來多心,本身又多病,故不想問黛玉取新衣)這幕演出。


扯遠了,其實我想的,是這個劇用了一種特別的手法來帶出某些角色,就是某幾個角色不是由些演員”真身演出”,而是讓演員預先錄影,再在舞台上的銀幕播出。銀幕上的角色更可以與台上的真人對話和”互動”(例如賈政打寶玉一幕,便是銀幕中的父親打人,舞台上的寶玉跌低)。不知是否有意,書中幾個權威人物都是在銀幕中出現的,如賈母,鳯姐,王夫人和賈政。銀幕上的演員放得很大,聲音也很大,產生的效果便是台上的演員很渺小,都被銀幕中的權威人物壓倒。


在這情境下,我對黛玉在大觀園中的無助感受更深。原來,生活在一群不了解自己,常以長輩身份和封建思想打壓人的長輩(同時是人精)中,是多麼可怕。他們一發聲便像雷響,手指頭一伸便可按死你。一句"婚姻大事應由長輩作主"便可將你的自由戀愛打壓。紫娟有一把聲,黛玉沒有聲,因為她由始至終都沒有(情況也不容許)為自己說話。一把聲面對一班權威的聲音,立時便被湮沒了。



P.S. 與公司一班口齒伶俐的中上層吃飯,見他們你一語我一語,我一點也搭不上嘴,竟令我想起面對大銀幕上的長輩不能發的黛玉!故作此文。


P.S.2  有很多改編或向《紅樓夢》,致敬的作品,我最欣賞的是亦舒的《痴情司》,是現代版的《紅樓夢》,,也是集中在寶黛釵的戀愛部分,但她深得人物精髓,寫得既感情又幽默,有機會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