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0日星期六

Yahoo Blog 要升級, blog友們如有新動向請告之~

如題。


一知道Yahoo Blog要"升級",即時打了個突。知道Yahoo blog很易出錯,它作出如此大的改動,定會有資料流失。而且從網友處得知,新blog少了很多舊blog的功能,如在回應處加表情符號、css、自訂欄位等,又加了些模仿別人的"關注"功能。雖然不是每個功能我都用,但我實在不想升級。無奈,兩個月後,yahoo blog便會逼我們升級了。


之前Yahoo Blog發生很多問題,已令好些blog友"轉台",有些更不再寫blog了。我怕一改動,又會流失一些blog友。有些已是相識多年,很啱key的。真怕失去這些網上朋友!


舊blog的內容和圖片皆可save,但blog友走了就是走了,可能永不會在網絡世界相見。而且我覺得"blog際網絡"很有趣。有時在blog友處見到另一blog友留言,會好奇到那個blog看,可能因此會訂閱,於是常會見到同一些人在我所訂閱的blog那裡留言,有點親切感。但Yahoo Blog將硬生生地拆散我們的社交網絡。 啊!有點像社區重啊!


所以,請各位Blog友,如轉用新平台,請留下網址,我不想失去你們! 


 


(注意:我說的"blog友"與yahoo blog定義的不同。我指的除了是add了做"朋友"的人外,還包括訂閱我blog的人或我訂閱的blog的主人。)


2011年7月19日星期二

哈利波特死神的聖物下集(Harry Potter & the Deathly Hollow Part2)

再警告一次,這篇佈滿劇透。如果不想知哪些角色會死的,不要讀~


(2007年寫的第七集小說讀後感:http://hk.uploader.blog.yahoo.com/post/post_html.php?mid=578



(Neville Longbottom)


看哈利波特第七集(上)電影後我在這裡寫過感想。我對電影是滿意的,只是有點擔心未看過書的人會跟不上劇情。那時候特別害怕觀眾會忘記Neville Longbottom這個角色。看了最後一集你便會明白為什麼。我一向喜歡那些被欺負或怪怪的角色,可能自己較易代入他們吧。Neville這角色的轉變很大。他身世悲慘,小時候父母被death eaters施咒虐待,進了瘋人院,所以他與祖母相依為命。他小時候論論盡盡,常被壞同學取笑和欺負,不過對potion特別有天份。他因為父母的經歷所以性格變得懦弱,但後來跟了Harry一伙,變得越來越勇敢。到第七集,他終於成長了,更是保衛學校、反抗黑暗勢力的主力人物。我印象最深刻是後來他面對佛地魔,被燒頭髮也不怕。他更是毁滅佛地魔最後一個分靈體的關鍵人物。如果電影觀眾忘記這個角色,到最後感受便不會這麼深。電影公司很幸運,小時候胖胖的小演員長大後還算英氣,頗為搶鏡。


第七集的下半部內容緊接上半部,一開始便入正題。在Dumbledore的弟弟幫助下,哈利三人組很快便回到Hogwart,然後很快便到Hogart大戰。電影節奏很快,動作場面很多,在Hogart的大戰拍得有氣勢。學校裡用盡方法保護學校,編織了像「光纖」的防護網,很漂亮。他們不怕死地奮戰,令人感動。但是,他們的訪護網被佛地魔的軍隊突破了,大軍沿路破壞校園,死了不少人。Fred(Ron的哥哥,孖仔之一)的死是比較震撼的一段。一個快樂家庭死了一個兒子,一對孖仔死了一個,令人心痛。我喜愛的Lupin也死了,雖然作者讓他與心愛的妻子同死,但也很令人難過(btw這一對情侶是個有趣組合)。他更遺下了一個兒子...... 雖然知道他不後悔,但也禁不住怨Rowling殘忍。與我一同看戲的好友說,這就是戰爭啊!對,戰爭不是玩泥沙。


在第七隻上半部妙麗搶了兩位男角的鏡。她的機智聰明,一次又一次救了兩個男生,也幫助哈利找到分靈體。在電影下半部,她和Ron終於「退出」。無論有多少人幫忙也好,哈利始終要獨自面對佛地魔。作者寫這段寫得很好。哈利知道自己要送死,很害怕,但卻避不了。與其說他害怕佛地魔,不如說他害怕死亡。特別是,一個人面對死亡那種孤寂。我說作者寫得好,是因為這種恐懼,人人都有。現實中沒有佛地魔,但有無處不在的死亡陰影。哈利用不死石(?)見回父母、Sirius Black和Lupin(鳴......),問他們死的時候是否會痛。一直英勇作戰的他忽然變回一個小男孩。作者很仁慈,安排了他的親人在旁伴著他,彷彿同時向讀者說,死亡不可怕。


這一段,作者寫得太好了,電影不大拍得出來。本以為鏡頭會跟著哈利,讓我們跟他一步步走向死亡,導演卻改為從佛地魔的角度看哈利。只見他甫出現,佛地魔已急不及待要施咒殺他。不過我卻明白導演為何作此改動。當你見到手無寸「杖」的哈利從森林深處走出來,一句話也沒有說便被佛地魔一咒擊殺,視覺效果較為震撼。特別是佛地魔那邊有一大群人,他卻只有一個人。


在這裡,電影帶出了「善有善報」這訊息。哈利死不了,除了因為佛無意中留了一個分靈體在他身上之外,也因為他救了馬份。這個人其實不大記仇。前幾幕他見到殺了校長的Snape受重傷,想也不想便衝上去搶救。他應該很恨他才是。在Room of Requirement見到馬份也是這樣。馬份是來殺他的(馬份其實下不了手,但他的跟班卻有殺意啊),他不是不死身,稍不留神,可能真的會被殺。好了,就是因為火災時他救了馬份,當馬份的母親知道他兒子建在時,他才因為她而得救。


以前說過,我不大喜歡哈利的性格。他為人衝動,雖然勇敢,但做事常不經大腦,又硬頸,不聽人勸。他不聽妙麗的忠言,常因此惹出禍。不過他受到很多人的保護(和愛護),才能多次避過災禍(母親為他而死,Sirius也為他而死。連討厭他的Snape也被逼保護他)。很多Fantasy小說的男主角都是這樣的,最初平凡,但命運卻令他擁有力量,繼而成就一番大事。他小時候被欺負,更加像童話故事裡的主角(如灰姑娘)。我不記得小說是怎樣寫的,但他在學校急著找后冠時,要不是Luna追上了他,他很可能找不到。見到他對Luna不耐煩的樣子,便有點氣。(除了妙麗之外,Luna是他的另一位紅顏知己。不要說我癲,她就像史湘雲之於寶玉,有發展機會,不過最終沒有在一起。我這樣比較,是因為她與湘雲都是特立獨行的女孩,與男主角有種「拍檔」感覺。我想只有我會將Harry Potter與紅樓夢裡的角色比較!)


不過,作者用了最多篇幅寫他(主角嘛),讀者一直看著他成長,見證著他的喜和憂。無論喜不喜歡他,我們已進入了他的世界。所以,當他赴死時,我們還是會很難過。

(唉,想不到因為看了電影,對哈利波特系列的記憶回來了,竟有這麼多感想可寫。)



孖仔 George & Fred  (鳴......)


2011年7月18日星期一

回顧哈利波特閱讀/觀影旅程

先旨聲明,雖然喜歡哈利波特,但我不是super fan。追小說時每集出版之間都有段時間距離,看新一集時,前一集已忘記得七七八八,但我沒有重看上一集而直接進入下一集,所以細節我不是跟得很足。有些地方可能會記錯~

這篇文充滿劇透




哈利波特小說,早已看完,那段追小說的日子,是很愉快的回憶。那時候覺得第一、二集太小兒科,但因為它的名氣而繼續讀下去。第三集講述哈利父輩的故事,十分精彩,更出現了一個吸引的角色--Sirius Black,終令我對這部小說提起興趣,一直看下去。哈利父輩的經歷為故事提高了一個層次,從他的父母親被出賣一事,可看出人性的可怕。他父親和Sirius和Lupin都是對朋友真誠的人,萬料不到一直跟在身邊、他們視為朋友的Peter Pettigrew會出賣他們。Sirius更被嫁禍。這件事扭轉了各人的命運。作者將四人都寫得立體。特別是Sirius,他無疑有很多優點,但他的性格缺憾(高傲自負)間接害死了自己。而Pettigrew,性格懦弱又自卑;如果他不怕死,他的下場不會這麼悲慘、難看。Better die a hero than live a coward!

至於電影,就像小說一樣,第一、二集我都覺得十分普通,只是平實地展示這間魔法學校,那些歷險事件就
像奪寶奇兵的路數。不過小演員很可愛--特別喜歡聰明的妙麗,不會「讓男主角玩晒」。密室裡那副會動的巨型象棋給我的感覺特別深刻。

電影系列的轉捩點同樣在第三集。電影拍第三集時換了一個導演,他拍的這一集特別有電影感,比前兩集更有黑色感覺。神秘的Sirius Black被通輯,電影初段Gary Oldman那張通輯告示為電影帶來危機感。哈利與他相認,拍得既刺激又感人。這個人受了這麼大冤屈,卻仍堅強得很,而且試亳不去想自己的利益,只顧著哈利,令人感動。這集有demontors的出現--一種會吸走人們快樂記憶的恐怖魔物,想想也覺害怕(他們是阿茲卡班監獄的守衛,那監獄不知為何我想起集中營,營內的人同樣是被人吸走快樂與希望)。


這集之後,就算電影拍得不怎麼樣,我也打算繼續追下去。既然追看小說,沒理由不看電影吧!換句話說我已經「入局」。

第四、第五集,印象較深的情節是哈利會說蛇語,又能感應佛地魔,曾被人誤解和攻擊。他曾與Ron曾經不和,在這件事後他們的友誼更堅固了。Ron也有自己的心魔,有三個聰明的哥哥,還有「神話」哈利在他身邊,令他無甚自信。但在一場魁地奇比賽中,在哈利(?)的幫助之下,他終於發現自己也是有能力的。還有,來到這幾集,黑暗勢力越加厲害,哈利的處境越加危險--哈利和佛地魔互有感應、哈利上了佛地魔的當、學生與death-eaters戰鬥、有無辜學生被殺害...... 令哈利最痛苦的是,Sirius Black在他眼前永遠消失。他與校長也有過爭執,還記得他對Dumbledore發了一場脾氣...... 我不知道我對這個故事的記憶,究竟是從文字而來,還是電影拍出來的影像。不知從何時開始,書中角色的樣子變了電影演員的樣子。有時候,電影更反過來增加我對某些角色的好感。例如人狼老師Lupin,他在電影裡很有魅力。又例如Alan Rickman演的Snape,他那silky voice真的很silky。他更令這個角色多了一種喜劇感--雖然經常發惡,但也經常被哈利氣得跳腳。

到第六集,故事比之前更黑暗了。作者描述的世界已不只是一個魔法世界,而是有著政治鬥爭,有著君子與小人的現實世界。這集更出現了一個很強勁的轉折。第六集肯定是書比電影給我的感覺大得多。之前已在猜Snape是否「忠」的,他是Dumbledore的間諜,是Order of Phoenix的一員。但第六集開頭他便與馬份的母親立約(用魔法立的有約束力的約),答應她要保護馬份,而如果馬份殺不到校長,就要由他來殺。他竟然立了這種約!這人立時忠奸成疑。不過到最後他真的實踐約定,我又再猜他是有苦衷的。因為他一直都沒有真正傷害哈利。



補充兩句,Rowling很幽默,寫Bellatrix看不起妹妹(馬分的母親)不捨得讓兒子去殺Dumbledore,她說若她有兒子,定會樂於將他獻給Voldermort!


Helena Bonham Carter演Bellatrix很精彩。


(天啊!我在2007年寫過Harry Potter第一至六集讀後感,與這篇有某些相同之處。原來看第七集是四年前!http://hk.myblog.yahoo.com/jw!W7jR5.CVGRBwoD1EruYw4Gc-/article?mid=571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工作雜談(二)

梅菲定律是對的--所有可能出錯的事都會出錯。每當有些事情,我隱隱覺得不夠妥當,或有機會出錯,但又沒時間去檢查的,多數都會出事。


自己的事自己做,你不能assume同事甚至下屬會幫你做。一個project,如果在分配工作時忘記提出的某些事項,最終是沒有人會醒目地自動去做的。永遠都是負責的人自己發現有遺漏的事項,然後死死氣地自己做回的。所以我請人幫忙做事時,往往連最微細的事項都要提及。


記得有在工管書經常出現的小故事,大致如此:員工A不忿氣員工B的薪酬比他高,於是去找老闆投訴。老闆便叫員工B進來,吩咐他們各自到菜市場上去查某種水果的價錢。員工A去市場看了價錢後便回來匯報,員工B過了好一會才回來,告訴老闆他猜公司可能有興趣投資在那種水果身上,於是貨比三家,更淘錢買了些作樣版,並將另一種可能更值得投資的水果一併買回來供老闆參考。他做這些附帶的工作,老闆根本不用一一提示,這就是老闆重用他的理由。雖然例子是誇張了點,但一看便明白老闆想要什麼樣的員工。


有時候覺得某件事情對公司有幫助,應該去做,但當你知道那件事是需要一定的人手去做,並且要持續地做下去,直到永遠時,你便會猶豫。公司沒打算加人手,也不會給你額外獎賞,而且最上頭又不太受重視。那麼,為何要同事用額外時間去做?知道會做死,但未必得到回報的事,你會去做嗎?(工管書大都舉一些成功人士工作時如何不怕蝕底,肯做肯捱的例子,最初也會聽,但到某一天,你會心淡。)


當你太忙時,便會先做明顯能給別人(特別是老細)看得到的工作。那些做了也沒人留意到的,要先擱下。這是人性吧!


有些工管書叫員工不要過份與公司計較,如果你額外辛勤地工作,將來是會得到回報的。 但有一天你可能發現,雖然你為公司盡力甚至蝕底,但原來公司什麼也與你計得一清二楚,沒有通融時,你還會這樣「慷慨」嗎?《誰說人是理性的》這本書便說過一個簡單來說是「講心定講金」的心理現象。如果公司一向與你講心,讓你加倍賣力工作,但有一天,它突然與你講錢(如你加班不補錢給你,但你遲到便扣錢),員工的想法便會從「講心mode」轉去「講錢mode」,不會再為你賣命。


很多工作策略書,都是寫給高層看的,他們才是這副棋的玩家,小職員只是供他們調配的棋子。當然有些鋒芒畢露的小薯仔(如著名工管故事中那個建議加大牙膏開口以增加牙膏銷量的小員工),不過這些是少數人。大部份人只有小聰明,沒有大智慧。


寫很多書的大前研一便是如此,他教你建立一個mind set,有遠見、宏觀地看一件事。不過,他的境界太高,我不但看不懂,就算看懂了也未必學得了。你必需要有很強的事業心才會如此訓練自己的思考方法。


雖然大前研一是work hard,play hard那種人,但他真的將全副心思放在工作上。他會依照工作需要安排作息時間和吸收知識的習慣(如閱報或上網)。他的作息時間表是對工作和個人成長皆有利的。他說星期五晚不會夜歸,會預留精神去進行周六的休閒活動--可以是激烈的運動或到遠一點的地方玩;星期天則輕鬆度過,晚上就開始計劃第二天工作的事。他不是累了就睡的人。


大前研一說他觀察一個人的工作能力,會撇除他因熟手或剛好擅長那個領域才做得好這兩個因素,單看他的思維。嘩!好嚴格!看來我工作做得好的部份全都只是因為熟手而已。


我算是事業心不強的人吧。有些人熱愛工作,打算做到很老才退休。當我想到如果我這麼老才「重獲自由」時,便覺得很可怕。


人生與工作是否應該如此密不可分?韓麗珠在訪問中說她本來是打工的,後來全職寫作,因為她在工作時常常希望能早點回家寫作;她覺得自己抱著這種心態工作對不起公司。因為你要將整副心思都放在工作上才會做得好,不能只是肉體去上班。而香港的工作環境,是真的會要求你全日on call,或在放假時為職業去進修的。


又quote工管書(忘了哪本),那書說創業家(?)都是偏執的人,不怕蝕底地堅持下去。是的,很多創業者或高層真的將整個人都浸在工作中,才能有此成就。有人說這種工作狂沒有時間陪家人和不懂享受人生,是病態;也有人讚賞這種人,覺得他們發熱發亮,很有魅力。真是見人見志/人各有志


小時候以為做經理很輕鬆,只需在秘書遞過來的文件上簽字便可(男經理有時還會調戲一下女秘書)。這其實是從無記電視劇得來的錯誤印象!其實經理的工作一點兒也不輕鬆。就算你是拍馬屁上位的,也一樣不輕鬆。世上沒有免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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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歌--


去年秋天突然迷上堂本剛,還寫了堆文字來講(還未post)。這首歌upload上youtube的人沒有放歌名也不讓人取碼,大慨是怕被刪吧。(早前在youtube聽過的很多Beyond歌也被刪了,究竟我在這裡share有否間接導致它們被刪?)當初令我迷的歌遲些才分享,先分享近期才認識聽的一首歌(因為他出道很久,要追回去聽):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hQKbh8B010&feature=feedlik


2011年7月11日星期一

工作雜談(一)

人為什麼要工作?聖經的說法是人偷吃了禁果,所以上帝懲罰男人,要他辛勞工作才能從地裡得到吃的(女人則罰生育痛楚,但後來女人也要工作)。工作最大的目的是為了有得吃,為了生存。但是,工作同時也讓人得到滿足感,讓人獲得社會地位,受到尊崇。這些東西是會令人上癮的,漸漸地,人看待工作比自己的生活還重要,比親人還重要,甚至看得比生命重,仍覺得是正常的。


關於工作,更正確來說是「工作間」,想說的有很多,都是平日積存下來的感想。不分類了,在此一一列出。


工作得久發現自己對著同事變得有點油腔滑調,好像永遠有A/B/C幾套話,稍加變化便可在不同場合取用。


有些人工作久了,說話變得公式化,像背公文信一樣,用上「諮詢」、「指引」等字眼。我很怕一些過於謹慎的人,只懂跟著上司指示說話,不肯以個人身份回答問題,一點意見也不肯告知你,做事也不會有絲亳通融。或者這不關他們的事,可能這是他們的上司不放權給他們。但工作了這麼久,難道一點個人見解也沒有嗎?難道一點責任也不肯付嗎?這些人像缺了靈魂。長久下來,他們會喪失對人的敏度度,就像幾年前那位不肯派人到醫院門口搶救心臟病發的那位醫院職員一樣。


有點怕說話快得像機關槍的人。有位工作上要合作的人,她每次打來總是語調緊張地以高速說話,並且問我一連串問題;給人感覺是她正忙得喘不過氣來,所以要快點辦好眼前的事,好忙下一樣工作。這時候,以正常速度說話的我,比起來便好像很遲鈍、很沒效率似的。我在她牽動之下,要加快回答問題。同事說這是策略,好讓我沒時間思考和反抗。我明白她工作壓力很大,但她這樣除了讓我精神緊張外,也不知對工作有什麼幫助。


為什麼世界上會有這麼多表格存在?這是因為每個機構/部門都不夠人手,於是便要別人將資料按他們所需的格式來填寫。有些政府機構要人在同一份表填四次回郵地址,一個用來存底,另外三個讓他們在寄信給你時可剪出來用。我填過一種世上最可怕的表格,就是分行的表格。在我填寫一段百多字的資料時,要根據每行的字數限制逐行copy-and-paste上去。而且這表格只能印出,不能save!

拖延工作的其中一個方法是問問題。你請求別人回覆某件事,對方回電郵問你細節上的問題,你答了,對方再問問題。一日那條chain不斷,對方一日覺得你還未交代完整件事,於是他便不需要做下一步,很是氣人!但自己也可試試,哈哈~


最怕做的工作是「聯絡」。你要決定應該send電郵,還是打電話,還是send完電郵再補電話。還要待對方回覆,還要追。如要做聯絡的中間人(即替某人約某人,或某幾人),就更可怕!

知道要環保,但要環保卻要花時間和人力,在忙得要死時,很難堅持原則。

最煩厭的工作之一是update contact list或改錯處,特別是同一項資料會用於不同地方,所以每改一次資料便要開幾個file一起改。


有一個很有名的排工作次序方法,就是要將工作分為重要/不重要、緊急/不緊急,然後將之填在一個田字表格上配搭(即一件事可以是重要但不緊急、不重要但緊急等四種),再有一個特定的先後次序讓你遵從。(我已忙了次序,不記得先做不重要但緊急的事,還是重要但不緊急的事)。不過你要快時間研究。而且急起上來,所有deadline都在那幾天,死未?


同事發明了一個term叫「忙到忘」。


有人永遠不會多想一步,總是要接手的同事多做一層功夫。如你要向N位同事收集資料,給他們一個表格填,還特意在filename指示對方將標題填上去,但有些人永遠不會為filename改名,要收集的同事自己輸入。也有情況是你將一個有幾個日期的表格傳給N個人,請他們在可出席的日期後加上自己的名字,但對方只會回覆「我某天和某天上午OK,某天不行」,死也不肯將名字加在可出席的日期後,苦了收集資料的人。也試過約兩個人出來相聚,先問了一個的可行日期,約另一個時他只會告知你那天不行,卻不肯建議一個可行的日期,於是你要一問再問。(這問題在工作外也存在的)


在工作間,「唔好意思」已經變成一句沒有意思的話,講「多謝」已變了例行公事。想起有些倔強的孩子,永不肯說「對不起」,出社會工作時卻盡見很多不是真心的「唔好意思」。不知為什麼,我最憎”many thanks”這個t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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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繼續聽Beyond,但再寫也不知道寫什麼,也怕悶懷人,不如間中在blog文下post歌。


《妄想》是一首邪邪地的歌。記得家駒逝世後,忘了是哪位學校老師或主任,在早會讚揚他,提及的歌是《真的愛你》和《光輝歲月》。是的,大人向小孩說起Beyond,都只會說這兩首和《Amani》等,其實除了這些,他們還有些激憤和反叛的歌。
是聽回唱片才記得有這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