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星期四

《淚王子》


近一個月沒進戲院,放重陽假時心癢癢,很想去看場戲,見《淚王子》播映時間最適合,於是便選了這套。

我從未看過楊凡的電影,只隱約知道他的拍攝風格唯美,愛拍情色片與同性戀,如此而已。本來覺得他的電影未必是我的一杯茶,但又見到這套戲被選為參加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香港代表,勢利的我因此覺得可以一看。


《淚王子》確是拍得很美。不過最令我動容的不是成年人那剪不斷理還亂的恩怨情仇,而是小立、小周兩位小朋友的遭遇。


電影開場不久有一幕,小周跟著她"明戀"的仇老師一起去郊外寫生;在日光映照下,草被風吹得低低的,陽光穿過雲層照在海面上,拍得美麗而奇幻,彷如夢中場景。現實中的太陽可能不會美得如此誇張,但在小周的回憶中出現卻很合理。記憶中的情景可以比真實場境要美麗幾倍。風景愈是美好,愈是襯托出現實的殘酷和政治的冰冷無情。


還有,就是小立與小周兩姐妺的童年生活。她們父母恩愛,就讀軍人子弟學校,比一般小孩要來得富裕和幸福。看她們在學校和其他同學的相處,以及在大床上與母親嬉玩的場面,皆很有真實感。她們亦演得十分自然。至後來家裡發生巨變,她們要寄人籬下,還要與"仇人"共處,兩位小演員也沒有演得過火。小孩子演得好,可想而知導演教戲教得好。

家裡發生了這樣的一件慘烈之事,她們一點反抗能力也沒有,只能在這個由大人主宰的複雜世界下無奈地生活。很可憐。

但成年人也不比他們好多少。成人受著七情六慾之苦,受政治環境所困,以致做出種種錯誤決定,甚至無辜被害。不過四位男女主角的恩怨情仇實在太複雜了,難以明白他們之間發生過什麼事--是誰愛過誰,誰又出賣了誰,導演也沒有詳加解釋。(如哪位看了電影的朋友完全明白發生了什麼事,請以私人留言告訴我!)但這也令我像看懸賞電影一樣,一直想尋求真相,害我廁所也不敢上,怕漏看了哪一條線索!


奇怪地,這段難明的恩怨情仇,令我想起大衛連治的<<失憶大道>>。導演同樣刻意地隱瞞的主角們的前塵往事,只透露少許線索讓你猜,兩位女角同樣互相吸引卻又有一方支配著另一方。真想也是隱藏在濃霧之後。


不過,誰說句世事一定每樣皆讓你知道得清清楚楚?誰說萬事一定有答案?人心難測,有時人會做出一些對人不好的事,傷害了別人之餘,自己也亳不痛快。因為電影好看,又是從兒童角度出發(她們不能明白大人之間的感情事),所以我理解這種不明不白。


===以下包含重要劇情(反白)===

幾位演員都很好看。飾皖平的女主角演得很生動。有小鳥依人的時候,也有剛強果段的時候,想不到她是首次拍電影的。演千君的一位則很優雅,很美。角色雖然不及晥平突出,卻以美搭夠。克強有神秘感,外表文靜的他,內心藏著暗湧。他露出"本相"的幾幕,令人印像害怕。怪不得小女孩雖然知道他的惡行,卻沒奈何。而漢生,他是每個小女孩都夢寐以求的父親吧。演千君的司機/將軍助手的演員高捷原來很有名。他的角色好像暗戀著太太。縱使導演沒有多寫他,他也像有一個故事,讓讀者自己想像。曾江演的將軍好像很有威嚴,但他也是個可憐人,其實也是沒太大權力吧!在政治的巨輪下,多滿懷理想的熱血人也只像螞蟻一樣,不被憐惜。


我不同意女主角最後說的那句"都過去了"。我認為不能因為一件事已經過去,便不去追究真想。始終涉及一條生命,以及一個人的清譽。可憐漢生如此被遺棄。


想起這句話:"在遮陰的栗子樹下,你出賣了我 ,我出賣了你。"
--1984 , Orson Welles





The song lingers on...

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加班戰士


是日加班至亥時


飢腸轆轆三戰士


星夜直奔大快活


共享火鍋不太遲


豬牛魚菜熱騰騰


狂吞直至不留痕


回家短睡又一日


工作難題日日新


天天難過天天過


吃飽穿暖最要緊


(記某天加班...... 簡直post出來也有點臉紅)


2009年10月13日星期二

如果我有一個替身--&lt;&lt;智能叛變&gt;&gt;


一向喜歡看科幻片。不是外星帝國星球大戰的那種,而是預言未來或作出種種假設的那種。What if.


在<<智能叛變>>(Surrogates)中, 有科學家製作了可供用家自由操控的機械替身。人們只要戴上儀器,安坐家中便可操縱替身代你上班、玩樂、交友。接在身上的各種儀器令你好像身歷其境一樣。好處是你可以不同樣貌,甚至不同性別會見他人;你有金鋼不壞之身,就算被車撞傷了也可"入廠修理";你擁有良好體能,跳舞到天明也不會累,身手更比真人敏捷幾倍。


意念可能是從Sim City這遊戲而來的,是有些人玩網上RPG game玩至不理真實世界的事。不過,我不知有多少人想擁有這種替身。我只是想在替身代我上班時自己出外四處逛,而不是要我操控著她。要操控替身幫我處理工作事務?那不是與我親自上班沒兩樣?(我又不是從事危險工作!)如果有一個這樣的替身,我會玩玩飛詹走壁了事;或選一個最美麗的外殼到蘭桂坊去招搖;或替我每夜爬上鳳凰山直至看到最美日出為止。上班?還是我自己來吧!


電影作出了這個假設,然後便舖陳出一個這樣的世界,讓我們投入其中,再進而展示了一連串"殺替身,死真人"這樣匪夷所思的兇殺案。主角Bruce Willis是個警探,自從愛子因意外逝世,他的妻子因為過於哀傷,所以整天躲在房中,不再以真面目示人,甚至丈夫也不肯見。他奉命查案,但越接近真相便越接近危險......


本來科幻片是可以作出天馬行空的假設的,但這套電影有很多不能令我信服的地方(或是plot holes),已超出了我”聽古不要駁古”的容忍限度,不禁要講一下。


首先,電影說人類普遍使用替身,令犯罪率大幅下降。用替身便使犯罪率下降?這是什麼道理? 難道未來世界連貧富懸殊也解決了?替身也是要買回來的。有錢人用性能良好的昂貴替身,窮人用質素較差的替身。那麼社會上不是仍會發生劫案麼?或者,用不起替身的窮人全都要住進那個反機械替身的自治區內?


還有,有些人出現性格偏差,他們就是喜歡破壞,喜歡傷人;那個替身是不能滿足他這方面的願望的。替身打架也是犯罪。人一天仍有七情六欲,一天都會犯罪。雖然電影內說政府有一秘密部門監控替身,用電腦阻止他們犯罪,但他們能監控多少個?他們真能發現所有罪案?而且總有人會用真身犯罪吧!


另有一點我不明白,就是他們在操控替身時好像能感受到替身的感覺,那他們都應該感覺到痛才對,但他們在被打得支離破碎時還一臉輕鬆,他們是否不會有痛感的?是否替身辨別到身受的是被打的痛楚,而不是其他感覺時,便停止傳遞這個訊息給主人,令真人不會感受到痛楚? 或者如果真人根本不能感受到替身的感覺,那麼他們用替身與美女接吻豈不是沒意思?


雖然電影不大合理,但Bruce Willis仍是賣座保證。他仍然適合演那種die-hard式不怕死、不畏強權的衝動英雄,同時保持鐵漢柔情。(但最令人動容是他在12 Monkeys內演的角色)看了這套電影,想起Philip K. Dick。他創作的科幻小說常被改編為電影,而且大都拍得不錯,如Blade Runner(簡直是Masterpiece啦)、Total Recall與Minority Report。他的科幻故事不膚淺,讓人深思,亦帶有詩意,很難得。但英文版小說較為深奧,如能有好導演將更多他的作品搬上銀幕便好了!


阿博


阿Paul十多年前創作了<<阿博>>這首歌,收錄在< >大碟內。(是95年的歌,95年!!!!!!!!! 宛如昨日,唉......)


我很喜歡這首歌,覺得說出了我的心聲。雖然我以前一直努力讀書,不敢懈怠,畢業後找工作做,很快便朝九晚六,與大多數成年人無異,但是,我心內仍然有一個阿博存在。我享往自由自在,我喜歡在放假時到處走,工作永遠不會是我的全部。有些人很早熟,在讀中學時已清楚自己要走的方向,懂得規劃人生--我意思是規劃人生,而不只是勤力讀書這麼簡單。他們學業和事業成功的機會比遲熟和懶散的人高很多。早起的鳥兒有蟲吃嘛!晚起的鳥兒唯有飛遠一點找早餐吃,還要與眾多鳥兒爭吃。


但是,我做不成阿博,因為有很多外在因素束縛著我。人要用錢,不能不工作;人不能只顧自己,不能自己開心卻令父母傷心;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那便唯有在工餘時聽聽阿博吧!世界上不是人人像我,有年紀輕輕便攀上高位的天才,也有最愛嬉戲的阿博。


(上youtube只找到concert版的<<阿博>>)



歌名:阿博
歌手:Beyond
作曲:黃貫中
填詞:黃貫中


我叫阿博 經已廿幾
人人在忙 但我最愛嬉戲
個個說我 荒廢自己
人人自危 獨我愛理不理

*所有說話我已經聽夠
讓理想消散如煙 管他今生會點

**因我的心情就有若微塵
躺臥於街頭或結伴同行
也不介意做個自由人
無必需要緊

開始有點 討厭自己
旁人時常 話我欠缺生氣
講起身家 總覺自卑
茫茫前途 就似看見空氣
REPEAT * **


2009年10月9日星期五

The Outsiders(2)--Things are rough all over

因為太喜歡這本小說,忍不住要多說一點。

小說將少年黨派劃分成有錢人v.s.窮人,其實太過簡單,但這樣卻能令讀者立即明白他們兩派的衝突何來。(就像<<夢斷城西>>內兩個壁壘分明的幫派一樣)畢竟這是一本篇幅不長的青少年小說,而不是一部探討社會問題的長篇小說,簡單的設定能讓讀者馬上投入小說中。而且,可能這真的是當年美國青少年幫派問題的主因--窮孩子因為成長於品流複雜的貧民區而學壞;富戶孩子則因為父母縱容/沒有好好管教而學壞。


書中的Greasers組成幫派來保護自己,因為大人不能夠保護他們。他們討厭住在西區的有錢仔,因為那班Socs身在社會上層,他們有很多錢花,他們穿得好、駕跑車、追到漂亮女孩,就算成績不好也能讀好學校。而他們自己卻可能要半工讀,走在街上隨時會被人打,家庭又較複雜。於是,他們只有用裝扮來突出自己,弄一個有型的髮型,配搭舊衣成為有型的街頭服,吸煙;見到Socs會插袋扮cool扮惡,甚至亮出一巴彈箕刀。你身光頸靚我便以”爛仔look"來嚇你(書內有一情節便是描寫他們怎樣扮cool。就連平日溫文的Johnny也懂怎樣扮惡。)。


一樣的少年人,因為成長環境不同而成為不同的人。大家卻欠缺諒解。有錢人看不起窮人,卻看不到他們的家庭問題和貧富懸殊的社會問題;窮人以為有錢人要風得風,卻同樣看不到他們的家庭問題和心靈寂寞。其實年青人的心事,很多是共通的,不論你富或貧。書中不止一次說出這個道理:

-有次Ponyboy問好出身的女孩Cherry: ”Can you see the sunset real good on the West side?” 。她說她看到。然後Ponyboy便說:"You can see it on the East side too." 他突然瞭解到住在西區的Socs與住在東區的Greasers都是看同一個太陽的。


-Cherry也說:Things are rough all over. --人人都有他的困難。不是因為你生在富戶便一帆風順。


-被殺的那個Socs的好友Randy,向Ponyboy說出他對打鬥的厭倦(他不能說給同伴聽,否則好像很沒義氣,唯有說給在"敵對派系"但又明白事理的Ponyboy聽。)他說:
"You can't win. You know that, don't you? It doesn't matter if you whip us, you'll still be where you were before, at the bottom. And we'll still be the lucky ones at the top with all the breaks. It doesn't matter. Greasers will still be Greasers and Socs will still be Socs. It doesn't matter. "


這些道理,連成年人也未必明白。


書中不止一次提到日落/日出。Johnny與Ponyboy在逃亡時住在郊區,看到美麗的日落。Johnny便感慨說這麼美的景色,Dallas可能未真正欣賞過。他想叫Dallas看,讓他知道世上還有美好的事物。因為Dallas坐過牢,見過太多殘酷的事,心已變冷,Johnny想讓他感受世界的美好。


2009年10月7日星期三

經典成長小說--The Outsiders(1)


知道電影《烈日當空》的作者是一位只有廿三歲的女生時,令我想起一本我很喜歡的美國成長小說(更被改編成電影)The Outsiders(《局外人》)。因那本書的主角也是七個大男孩,作者同樣是位年輕女性,出書時更只得十六歲。

The Outsiders描述了童黨的世界。在貧富懸殊的社區裡,童黨被分為兩大黨,分別是住在貧民區(東區)的Greasers和住在有富裕區域(西區)的Socs。Socs物質生活豐富;他們打扮時尚,駕跑車,有餘錢四處玩樂。 Greasers沒錢買漂亮衣服,唯有以型格取勝,喜歡多放點頭蠟弄一個型仔頭,所以被稱為"Greasers"。他們也愛扮成一副戰鬥格,為要比Socs更tough。

故事從一班greasers出發,先介紹角色。



(Darry)



(Ponyboy, Johnny)

故事主角是一個叫Ponyboy的Greaser少年。他父母雙亡,與兩位哥哥住在一起。大哥Darry(在電影版由Patrick Swayze飾演 )要獨力照顧兩個弟弟,所以只好綴學,出賣勞力做辛苦的地盤工作。因為他要身兼父職,又怕被政府發現他們家裡的情況而送他們到寄養家庭,所以他很怕弟弟惹上麻煩。二哥Sodapop(在電影版由Rob Lowe飾演)與大哥相反,是一個樂天的少年,因為外表俊俏,很受女同學歡迎,亦有一個固定女友。Ponypoy是三兄弟中讀書成績最好的(他很喜歡閱讀),但為人粗心大意,又愛發白日夢,常令大哥Darry擔心,但Darry不懂表達關愛,以致他們關係惡劣。

Ponyboy的好友Johnny矮小瘦弱,個性敏感,沈默寡言,常受Socs欺負。他的父母健在,但父親常打他,母親又不大理會他,使他沒有得到家庭溫暖。他的溫暖是從一班Greasers來的,大家都很愛護他,會保護他,他與Ponyboy是這班Greasers中年紀最少的兩人,也使他們特別投緣。



(Two-bits)

Two-bits與Steve是他們的好友。Two-bits有一個很開明的母親,愛他卻又不會管得很嚴,可能因此令他擁有樂天性格。他有幽默感,很喜歡開玩笑,但他也不是隨便讓人欺負的人,身邊一直帶著一把彈簧刀。Steve是Sodapop的好友,為人實際,作者對他的描述較少。


(Dallas)

Dallas是他們當中的一個"危險人物"。他曾到城市居住,參加過真正的幫派,見識過成人的罪惡世界。他是他們當中唯一坐過牢的人。其他人只是打打架、撩撩女仔,他卻真正犯過罪。因為他危險,他的Greasers好友也不敢得罪他。但他卻與Johnny很投緣,當他小弟一樣。(在電影中由Matt Dillon飾演。他與書中所描述的角色外貌沒一點相似,但我猜Matt Dillon有壞孩子氣質,導演想將他塑造成像占士甸般的反叛icon,所以選了他來演,他亦成為電影中最搶鏡的一個。)(據書中描述他應該留淺金色短髮,藍眼睛透出冷冷的表情;是個兇狠,人人見了都怕的人。)



前排:Two-bits, Johnny, Ponyboy, Sodapop
後排:Darry, Dallas, Ste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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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是說Greasers與Socs一向互相看不順眼,通常一碰面便會”撩架打”。但Greasers比Socs更不怕死,又會互相照應,所以通常不會出問題。故事開始時Johnny與Ponyboy回家時剛好落了單,被一班Socs發現。Johnny更被一人持刀恐嚇(這為往後情節埋下伏筆)。幸好及時被其他Greasers營救。

後來Johnny, Ponyboy與Two-Bits及Dallas在露天戲院認識了一個叫Cherry的Socs女孩與她的朋友。她與他們分屬於兩個不同世界,難以成為朋友,只是因為Cherry與男友吵架她才有機會認識到這幾個Greasers。但這卻引起了Cherry男友的不滿。

Ponyboy因晚了回家而被Darry罵,更發脾氣地打了他一下。Johnny也因為父親飲醉酒而不願回家。於是他們在夜深留連公園,竟給他們遇上仍然酒醉的Cherry男友與他的一班朋友。這下子沒有人來救他們了。在酒精影響下,他們彷彿要置Ponyboy於死地。Johnny為了保護好友,不慎刺死了Cherry的男友。

這時候他們更不敢回家了,於是找在這方面最有"經驗"的Dallas求救。Dallas叫他們躲到一偏僻荒屋裡,再設法瞞過來搜查的警察。因為不想連累沒殺人的Ponyboy,也不想過逃亡生涯,Johnny想自首,但Dallas卻不許。Dallas這人很tough,是大佬,但他卻有一個死穴,就是Johnny。在所有朋友中,他只當Johnny一個是親人。Dallas不想Johnny自首,是因為他知道坐過牢的人會永遠被改變,會被harden,變得會保護自己,變得無情,變得對世事麻木。他不想Johnny變成如此。其實是很矛盾的,Johnny因為個性敏感而容易受傷,只要他Toughen up便不會再容易受傷,但Dallas卻想Johnny保持真我,不要像他一樣無情。

上天沒有給Johnny自首的機會,因為他們經過一個火場,有幾位小學生被困屋內,房屋搖搖欲墜,沒人敢再進入火場。這時Johnny與Ponyboy卻鼓起勇氣做他們認為對的事,Dallas想阻止也阻不了,唯有也跟著進火場。結果Johnny受重傷住院,Ponyboy和Dallas也受了輕傷(Dallas是因為救Johnny而受傷)。因為這件事,Ponboy終於知道大哥Darry其實很關心他,他們和好了。這班Greasers好友打算聯同其他Greasers,與The Socs進行一場大決鬥,為Johnny報仇。Dallas最有戰意,因為他喜歡大型打鬥,這讓他想起"the good old days",更重要的是他要為Johnny報仇。Johnny卻看穿一切,知道就算打嬴一場架也是報不了仇的,因為The Socs永遠是有錢人,前途光明;Greasers則繼續在社會的下層;事實永遠改變不了。但是,在這段時間,Johnny卻發現生命的意義。青春只有一次,應好好珍惜;太陽照向富人區,也溫暖著貧民區,美好的事不會只在富人區發生。同時,Cherry和她男友的好友也想阻止這場打鬥。Cherry答應上庭作供證實Johnny是自衛殺人,死者的好友也覺得打鬥沒有意義,他早已厭倦了。他們兩個都找Ponyboy談話,Ponyboy這才醒悟"life is rough all over"的意思,不是只有窮人不幸,富區的孩子也有他們的不幸。

故事結局不詳說了,總之是有角色死亡。但Ponyboy卻因此領悟了一些人生道理,決定發揮他的寫作天份,將故事寫出來。小說以Robert Frost的一首點題的詩作結,感覺很bitter-sweet。



(書封面另一個版本)

這是一本我很喜歡的小說,看了很多次。因為看書的時候很年輕,故很易便代入了這個故事;與作者是位少女可能也有關係(她特意不公開first name,只用S.E.這簡稱,讓人猜不到她的性別)。不少年輕男讀者也看得很有共鳴,因為她筆下男性的言語和行為很有真實感(就像《烈日當空》一樣,我亦因此學懂不少俚語--不過是七十年代的俚語!)。她將女性的感性與細膩加進了以男性為主的小說中,令少男少女也會欣賞。

本書的角色寫得生動,掩卷後仍在想著他們的故事。看完書後,已經先入為主,只覺電影版遜色很多(但我也看了兩次)。電影的最大功勞是向觀眾介紹了一班新演員,在戲中表演不太突出的Tom Cruise事業最成功;Patrick Swayze與Matt Dillon都紅過,但時間不長。飾演Johnny的Ralph Macchio也令人有深印象,但好像拍了兒童片Karate Kid系列之後便不再紅了。

多得這本書,在加國讀中學時當老師請大家分享一首喜歡的詩,我才懂回答。

Nothing Gold Can Stay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But only so an hour.
Then leaf subsides to leaf.
So Eden sank to grief,
So dawn goes down to day.
Nothing gold can stay.

-- Robert Fr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