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

尋找鍾偉民(一)

於文學界,鍾偉民的成名作是《捕鯨者之歌》,但是,他最受讀者喜愛和認識的詩,卻是《相遇》。

寫出這首優美的詩的鍾,後來已不再寫詩。

認識鍾偉民,是讀中學時坐鄰桌的書友仔介紹的。她不單將這首詩抄下(我毫不懷疑她整首背下了),還向我展示年青的鍾偉民戴著cap帽的靚仔相。她還說鍾一直都戴帽照相,很神秘。

鍾偉民還創作了《水色》、《抒情調的終止》、《狼的八種表情》、《四十四次日落》、《雪狼湖》、《我是大白燦》、《雪狼湖》等書。他寫詩、寫小說(純文學)、寫童話、寫散文、寫報紙專欄,也寫色情小說。後來再沒有寫過詩。現於《蘋果日報》副刊有專欄。

對他產生好奇,是因爲他曾經在報上罵阿濃和董啓章(後來還結集成書-見《狼的八種表情》,大肆批評他們的文章。 

記得當時他一連數天"勁鬧"中學課本內阿濃寫的《委屈》;是逐字逐句,逐個用詞的罵。 他很氣憤中學教程為何會選這篇文筆如此不濟、文法也有多處錯誤的文章作範文。 他也批評董啓章的《紀念冊》,不過因為我沒看過那本書,也就不太留意他罵什麼。

但阿濃,哪個中學生沒有讀過阿濃?他是長輩,是著名作家也是個好老師,到處都受尊重;被人這樣評擊,我想還是第一次。阿濃的這篇文章是否如此不濟,以我那時的中文程度,實在不能分辨。但一個後輩如此咄咄逼人地罵一個前輩,怎樣也不應該。

對阿濃的感覺,怎麼說呢?是覺得很他很溫和,很親切,文章就像一個慈祥的長輩向你說話一樣。我也聽過他的講座,他人很好。但單以兒童文學來說,我會常拿他與何紫比。

何紫寫的《四十兒童小說集》(也出版了"又集" 和"新集") ,將現實世界中的世態炎涼和人情冷暧全向兒童揭示。我是在八十年代看的,又出身於小康之家,是幸福兒童,看到他寫有小孩是水上人家,名字叫"戴銻", 父親捕漁失踪,家裡欠租, 害她差點被賣;看到他寫父親年老失業,要到商場扮聖誕老人;看到一家人被迫遷;看到年青人找工作時被騙......簡直讓我大開眼界。何紫透過小說,讓年幼的我們不知不覺地關心起其他階層的人來。他讓我們知道成年人的難處,知道家貧的慘況。他寫的作品太經典了,以致後來也是寫兒童小說的阿濃攻不入我的心房。

我相信阿濃缺少的不是語文程度,而是才氣、魅力與詩意。看過阿濃的詩,意思是好的,但是寫得太白,最後還要加上註腳解釋,便味道盡失了。相反,鍾偉民是個寫作天才,二十歲便憑一首二百行的詩獲青年文學獎(第七屆青年文學獎詩冠軍兼推薦獎)。他考升中試失敗後要讀夜校, 後來放棄學業, 中學也沒有畢業,不過終於獲保推薦入讀嶺南學院文史系至畢業。換言之,鍾少年時便已才氣畢露 。那時他輕易跨進了文學界,有的是魅力。我覺得,以他這樣一個有才氣的人,用這種方法去評擊一個才氣不及他的老前輩,無論多麼有道理(這個我未能分辦),也是不公平的。每個寫作人都 有不同的角色, 不見得人人都有才氣。他寫純文學,她製造愛情幻想,他導人向善...... 通通都有市場需要。

不過,我倒不覺得他是嘩眾取寵。他已有名氣,攞曬獎咁,爲何還用嘩眾取寵?我覺得他只是不吐不快。他真的覺得這種程度的文章毒害學生。我想,他是不明白,爲何只有這些規規矩矩有教育意義的文章才可入教科書,純文學作品(或新詩,甚或情色小說)卻不能。

他後來放棄寫詩,寫色情小說,寫《雪狼湖》,又是否因爲對文學界與香港的閱讀風氣完全失望?是否因爲新詩(及詩人)這樣被扁低而失望?(其實他好像己寫得很明顯)

總之,鍾這條戲劇性的寫作道路,令我對他很好奇,於是便上網找多一點資料來看。(待續)

P.S. 我想鍾會很討厭到今時今日還有人在解讀他!

 

參考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D%BE%E5%81%89%E6%B0%91

http://yvonne-frank.blogspirit.com/archive/2006/08/26/%E9%99%B6%E5%82%91%E2%80%A7%E9%8D%BE%E5%81%89%E6%B0%91.html

http://www.geocities.com/youth_biweekly/junlin/24.html


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

《相遇》鍾偉民

《相遇》  作者:鍾偉民 

有幾多首詩, 能羽化成歌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路旁的罌粟正開
夢裏的萱草正長
黃昏漆得昏黃的牆下
我是霧中來的
霧散了, 便沒有來處
你是雨中來的
雨霽了, 只一片空靈
如果成長, 只是失去霧霧雨雨
如果成長, 只帶來世故和偽裝
我一定叫
霧, 迷盡千山
雨, 惑盡萬澗
叫天地纏混, 永不為誰清明

但山站倦了, 躺成沙漠
懷念著水流
水流倦了, 睡成湖泊
夢著高山
我走倦了呢?
你走倦了呢?

有一天, 蘆草長了
蘆花開成白雪
我的鬢上有雪, 你的髮上有霜
要是我知道榕髯
也會在風裏纏成萬縷千絲
當初, 我一定不會對榕樹微笑
要是我知道微笑
只是風過後
你的煩愁, 我的憂傷
在黃昏漆得昏黃的牆下
我定叫整個世界都停止飛颺
讓我悄悄走過
像一片榕葉
不落你心中,只落你肩上

30.11.1983


2007年6月23日星期六

溫柔.體貼

今日遇到溫柔和體貼事各一,在此分享一下:

體貼:
今早乘巴士時,瞥見旁邊乘客手上的報紙頭條標題,大大隻寫著”XX被殺,《哈利波特》結局被黑客披露”(類似),原來有人聲盜入了出版社的網,知道了《哈利波特》的結局,然後向大眾公開!那份報紙是《AM730》,我回到公司後便向同事借來看。原來那名黑客是反《哈利波特》者,公開(他聲稱的)結局是爲了令哈迷無癮,進而降低《哈利波特》的銷量。

本來我己想過怎樣在書出版後避開知道結局,也有人討論過這話題,甚至決定在該段期間不看報、不看電視新聞、不聽收音機與眼不望報紙檔。怎知......在書出版前一個月,在毫無預警之下,得知了一個可能是真的(也可是”流料”)的結局。出版社沒有就此事回應或澄清,聰明!

本以爲份份報紙都作如此報道,原來不是!當我看另一份報紙--《蘋果日報》時,發現對方雖也將此則消息放在頭條,但大字標題的是《哈利波特》內容被黑客獲知,但卻隻字不題對方所披露的結局是什麼!然後在報紙的下方,編輯將網上流傳的三個結局的文字內容倒轉來放,上面嚴重警告不想知道結局的讀者不要看!更棒的是它沒有告訴你哪一個結局是被黑客被露的,反正又不能證實哪個傳言是真的。

這舉動多體貼呀!讓人覺得《蘋果》尊重讀者。不像《AM730》大大隻放在頭條,迫大家看!

而且此舉還有好處,就是讓《哈利波特》死忠讀者在書出版的時期,會放心看《蘋果》。雖然這撮人不多,但這舉動真的很得民心,起碼讓我在心裡替《蘋果》加了五分!他們真的十分了解讀者旳心在想什麼!

(P.S.後來發現《明報》也很有良心,沒有將結局放於標題,也有警告字眼。不過《蘋果》將被露結局的文字倒轉放是一絕!)
(P.S.2 愈想愈不介意事前知道結局,因不想看書也有這麼大心理壓力,也不想被人”威脅。其實這本又不是偵探故事,沒有推理成分。就算知道最後誰死了,我也照樣會欣賞書的內容。樂趣沒錯是少了,但提心吊膽又何苦呢~)

溫柔:
今天在超市買了很多東西,排隊付錢時剛好要接電話,在電話中談了兩句時不覺已排到我。於是我來著電話俯身從地上的藍中拿物件放在輸送帶上。這時,排在我後的人伸手進藍內幫我拿東西放上輪送帶。我忙掛斷電話抬頭一望,原來幫我的是一位菲籍女士(應該是菲傭)。她面帶笑容,表情溫柔,最後還幫我將藍子放好。這樣不計較地幫人的人,真是很難會遇上。多數人只會在心內埋怨前面的人邊傾電話邊慢慢來是阻礙別人,浪費自己的時間!但這樣想的人是絕不會幫忙的。

正巧排在我前面的夫婦爲了標示了減價的公仔"面"是否能順利過機而不斷說重話諷刺收銀員。(收銀員說這個特價未必能被收銀機識認,可能變成沒折扣,那男顧客忙大大聲說”o吾減o米o吾買o囉[他有權臨時不買,臨時不付錢走人也可以tim!何用以重語氣說出來?]之後發現公仔”面”順利以優惠價過機時,女的便大大聲得戚地說”都話得o架o拉,明明係XX錢一包ma! blah blah blah......)為這點小事而與一個收銀員過不去,他們真的是面目可憎!


不過最好只記著今天遇到的溫柔體貼事,而忘記那些粗暴的人。


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

2007年6月15日星期五

寫Blog

寫Blog於我來說,就像經營自己的一家店.放什麼類型的貨,何時入一次貨,怎樣粉飾門面,怎樣吸引客人都由我全盤掌握。

我寫的,很明顯不是日記。日記於我來說,仍是十分私人的東西。寫得出來的,在寫的時候都想像著會有讀者看,怎樣也經過一些雕琢。雖然我的目的不是要多人流,生意好,但有時也會爲了讀者看得愉快,而將一個長題目刪短,加些圖片,或分幾篇網誌說;也會回頭改錯字,改掉不通順的內容的。不過,我確是不會怕悶壞讀者的,有時要多長氣有多長氣。寫Blog,就是因爲在現實中,未必時常有機會發言,也沒有人有心機聽我說一籃子的話,常常要長話短說,也要因應場合調整話題。在一班人中時常”我我我”地說話,又不是有什麼高見,總覺得不大好。

別人常說我文靜,那其實只是我的外表.我不是個吧巴啦巴啦的人,也不是帶領話題的人,但我也絕不惜字如金。有機會發表意見,我還是挺高興的。與我相熟的人,也知道我不是沒話說的人,有人更驚訝我的多話。

不過,我很喜歡寫。寫的感覺太好了。而且我講話不是太叻,寫更能表達我所想

剛開始寫blog時,有點驚慌,不知要袒露到什麼程度,又怕不知不覺將真我全表現出來。我其實不知道有什麼人會看我的blog呀!現實中我可以只向A透露一件事,或在不同群體中有不同表現和說不同的話。但在Blog中我卻要一視同仁。有時候,知道有誰--如出名的人,朋友的朋友,工作上有來往的人看到我的Blog,心裡會怕不知別人怎樣看我,不知會否說錯話,寫這件事會否像是諷刺了某人一樣呢,那樣寫又會否得罪人,這樣寫雖然沒開名,但仍是揭露了朋友的秘密......愈是這樣想,顧忌的東西愈多,愈是沒自由,捆手捆腳的(雖然負責打字的是手)!

於是我便當自己是一個報上的專欄作家了。他們的文章是天天見報的,免不了會論及身邊的朋友和發生的事.他們又是怎樣處理的呢?他們會怎樣寫?會怎樣避?就我就當自己是他們好了。如果我成了名作家, 在報上我可以透露的,我才會寫在blog上。以這個心態去想令我最舒服。

但無論怎樣,愈寫得多,真我便愈露出來。就算不寫私事不寫朋友不寫感情不寫工作,透過那些生活感想書評影評,一些隱藏的觀念與價值觀會漸漸顯露出來。

有時不想別人覺得自己幼稚,不會對別人說我看漫畫書,不會告訴別人我自己對某些事的真正想法。但寫blog,尤其在夜深人靜時,便不自覺會愈寫愈多。

可能沒有兄弟姐妹,加上小時候性格有點孤癖,父母又不是什麼都攤出來講的人,於是很多事我都不懂與人分享。我慣了自己開心完和傷心完才向朋友輕描淡寫地作”事後分享”,很少會心情一低落便立即打電話給別人。所以朋友較少感受到我的情緒起跌。而且我的”事後分享”有時候也挺搞笑,於是便變得好像比別人堅強和樂觀。

私隱對我來說很重要,曾經因同學好友偷看了我的紀念冊(sorry, 重提了!文章需要,不要介意)而嬲了很久。但是,現在竟將自己的心裡感想放上Yahoo Blog,讓大眾看,看的還包括不認識的,剛認識的和我尊敬的文化人!有些我真人見面時還只說過幾句話的人,卻可窺看我的內心世界,知道我的內心慾望!感覺很驚,很驚,覺得很脆弱,像我在明別人在暗一樣。

所以yahoo blog設了"blog 友”名單這個功能,目的是讓你像在日常生活般”揀人來說”,不用什麼都示眾。不過暫時未用過這功能。因爲這樣的熟朋友,根本不用寫blog,打個電話講近況便可以。至於以後寫什麼,給多少人看,得要看是我的發表慾強些,還是我的”私隱慾”強些。


2007年6月14日星期四

《沉向麥海的果實》恩田陸


想不到在誠品沒有買恩田陸的書,到了花蓮卻見到書店在做優惠。在《光之國度》、《黑與褐的幻想》、《夜間遠足》(介紹很吸引,好像這本書就是全日本書店店員最想賣的書)、《三月的紅色深淵》、《黃昏的百合之骨》與《沉向麥海的果實》中,我結果選擇了這本《沉向麥海的果實》。


是書後的介紹吸引吧--
被沼澤溼地包圍,與外界隔絕的奇妙學園裡
有忽男忽女的校長,三月一日開學的奇怪規定、離奇的失蹤事件、從圖書館消失的重要藏書等等,以及一則流傳已久的傳說:”在三月以外入學的學生,會讓學校走向毁滅之路。”


彷彿夢遊鏡中之國的愛麗斯,二月的最後一天,理瀨進入了這個不可思議的”三月之國”就讀,在校內激起陣陣漣漪,一則又一則的神秘事件相繼浮現......


吸引我的,第一是校園題材,第二是《愛麗斯夢遊仙境》。而且反叛心態作祟,這本恩田陸作品既沒有試閱本,也不是全日本店員推薦的書,不如由這本書先了解作者,看看我會否有興趣讀下去。


看完這本書,我買了她的第二本書--《三月的紅色深淵》帶回港看。


這證明,我確是喜歡她。


那我喜歡這本書的什麼?


首先吸引我的,是文筆。作者文筆優美,有詩意,有文學性。她的細緻敍述我看來一點也不覺沈悶,更令我代入其中,被扯進她創造的迷幻世界。


她的文字平易近人,看書時,你會與書中的女主角理瀨很接近。故事是用第三人稱的,只有序章與終章是用第一人稱。作者自有她的用意。


第二點,是青春氣息,年輕學生淡淡的初戀感覺--一切都是單純的,未發芽的。對一個男生有異樣感覺,但又不像成年人般要急於發展,要拍拖,要示愛,只是默默藏在心裡,想起時會有微微的電流通過,淡淡的痛苦感覺。只要在一個場合中,有他在場,心便會踏實。而對方,雖然外表不在乎,但好像也對她也挺關心。作者就是寫得出這種感覺來。


第三樣,是氣氛。作者是營造氣氛的一流高手。全書充滿一種迷幻又壓抑的氣氛。讀者就像女主角一樣,覺得身邊的一切都很虛幻,很不可思議。一個個的謎團,令你與女主角同樣感到迷惑。這種氛圍,貫穿全書,以至掩卷後仍久久不散(直帶引你進書店買她的第二本書!)。難得的是,作者可以營造到迷離而不陰森的感覺。你感到的不是看恐怖片的那種驚,而只是心裡一寒而已。


談到情節,本書的劇情推進不多,發生的都是一段段的校園片段,包括學生們的日常活動,同學與同學之間的對話(頗多)。這樣的一所與世隔絕的奇怪學校,在世上當然不可能存在,但作者偏偏將一切寫得十分合理。好像怪事天天有,看慣便不稀奇的樣子。其實愛看偵探小說如我,卻很少碰日本的推理小說,因爲我怕了日本仔那種變態的情節。看”金田一”,已見識到很多可怖的殺人事件和扭曲變態的復仇者。


這本書的穚段其實也有朝那個方向發展。書中確是有變態殺人和血,而且劇情誇張,有點令人難以信服。我差點便將她歸到那個類型去,那是足以讓我以後不再看她的書的。


最後,救了她的,不是情節回復合理,不是謎團的解釋令人滿意,而是那種感覺,那種冰冷的感覺,一直從書中滲出來。


〔警告: 以下提到對結局的感想〕



到了最後,你的心真的會一冷。你會像主角般頭暈目眩,你感受到她所感受的。你與她共同渡過了成長的階段,得到了一些,但失去更多。問題是你全完控制不了。你由懦弱怕事的小女孩成長爲有自信,懂保護自己,不會被欺負,能於社會生存的成功人士,而那失去的,彷似無用的稚嫩、惶惑、對將來的不安與不確定,是會連同你寶貴的東西一同失去的。



這是本能激起人情緒的書,讓人不能立時抽身,很厲害。


所以,最後我還是忍不住買了她的另一本書。



P.S. "沉向麥海的果實", 這個名很詩意


 


想談談書

很久沒有閒情和精力好好地去看一本小說了。


讀書時看書可以看一整晚,懷著期待的心情看,擁著入睡,像情人。上班後,每天最好的時間與精神都給工作佔據,放工後要做的事也有很多,加上每天坐車的車程不長,竟沒什麼時間好好去看一本小說。


爲什麼我只提到”小說”,而沒提到其他種類的書?因實用書如工管書等,都可只揀有需要的內容來看,也不需要認真地逐字咀嚼,也沒有連貫性。讀實用書只是吸收知識,不是享受。但小說便不同了,看小說像看戲,可以投入另一世界當中。在車上看兩頁便要下車,放工後看十頁便要睡,這樣進進出出,投入一會又抽離,看得真不夠過癮。之所以現代人愈來愈喜歡看圖文/少字的書,可能就是因爲再沒時間與精力去投入一本長長的書了。


在台灣旅行時雖然要四處玩,但總算是放假,可以隨心所欲地看小說。不過也只是完整地看完一本小說加一個短的劇本而已。


第一本是Oscar Wilde(王爾德)的劇本”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 。出發旅行當天才從蘭桂芳三聯購入。那時剛好書店大減價,英文名著有特別優惠。我那時的心態是--現在日常接觸英文的機會很少,英文生疏了不少,平時又沒心機看外國的古典名著,不如襯旅行這段時間帶去看。而且在閱讀上我是貪心的人,很容易帶三、四本書在身,最後只揀最易看的來看。於是今次便逼自己,只帶兩本書,都是名著,在沒有其他選擇之下自然會乖乖讀那兩本名著的了。而且揹背包根本不能帶太多東西,於是便只帶Jane Austin的Sense & Sensibility和王爾德這本劇本了。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Earnest”可說是眾名著堆中最薄的一本了!簡直薄得只像一本小冊子。揀它除了是因爲薄之外,也是因爲王爾德的大名。他的童話故事如<快樂王子>和<夜鶯>是我很鍾愛的故事。不過聽說他牙尖嘴利,出口成文,擅於挖苦諷刺,童話故事不太能反映出來,於是便揀最多對白的劇本了!


我雖然對書名不明所以,但本書沒有令我失望。故事中由做配角的女僕、家庭教師與牧師,至勢利阿姨和兩對男女主角,每個角色都說話犀利。聽說這個劇開演時即很受歡迎,場場反應都很好,魅力便來自那些抵死對話和誇張情節。(故事是說兩個男主角爲了間中能逃離家人,外出散散心,都各自創作了一個住在別處的親人/朋友--一個謊稱有個體弱朋友住在鄉間,另一個謊有個壞鬼哥哥在城市。但其中一個突然起了壞心,真的走去另一男主角家扮作他不存在的哥哥,還愛上了朋友的教女(?教父的相對)。錯摸由此而來。)


因為行程變了,終於來到台灣還是抵抗不了引誘,在誠品的推介下買了一位不認識的日本作家的書。作家叫恩田陸(女),誠品的宣傳說該位作家的某本書被全日本的書店選爲”店員最想賣的書”。我還看了她的其中一本作品<光之國度>的內容節錄小冊子(一小本,節錄了約一章的內容)。她的風格應是魔幻現實。雖有魔幻成份在內,但不是脫離現實的奇幻小說。魔幻只是一種手法,反映的還是現實。雖然我對小冊子宣傳的那本書不太感興趣,但誠品推介+小冊子宣傳已令我對這位作家勾起好奇心。結果,我買了她的《沉向麥海的果實》。


結果,看名著的計劃只實現了一半,Sense and Sensibility 帶去又帶回。Sorry, Jane Austen!


續談......


 


2007年6月12日星期二

爲豪宅折腰

我不是一個太重物質的人。喜歡的都是精神上的東西多一點。

當然這也是要錢的,買書看電影看舞台劇可以很花錢,去旅行更要花錢。不過,總覺得不及掃名牌貨的人用得多錢。

但是,”o吾知個錢字點寫”是我的缺點。沒有金錢觀念,如何儲錢?難道婚前靠父母,婚後靠老公?

衣食住行中,較捨得花錢的是行和食。想出去玩便要付交通費,我不會因此乖乖留在家。至於食的用錢,不只是外出用膳的貴(用錢多是因爲次數多,不是吃得貴),更是捨得買貴的食物回家吃。

一個沒有金錢觀念的人,”貪慕虛名”向來與我扯不上關係。但在一件事面前,我會軟弱起來,那就是”住”。

小時候居住的地方,雖然小,卻很乾淨、很企理,周圍環境也不錯,起碼不會一下樓便是大街。在加拿大住的地方更不用說,那裡地大人少,無論如何也舒服點。

但當回港後自己找地方住時,便發覺有很多地方都接受不了--窗口望出去是密封的天井的,接受不了(不知怎形容,但看樓時見過有窗口望出去時另一大廈的窗口,四面是密封的,而且牆身是黑色的,十分骯髒,根本窗也不能打開);環境昏暗的,接受不了;鏽跡斑斑的地方,接受不了;牆紙剝落的,接受不了...... 一向”潔癖”都與我扯不上關係。莫非原來我是住所潔癖?
(其實屋住慣了,就算舊了殘破了牆紙剝落了浴室發霉了也不會介意,但看樓時,便樣樣都看不順眼)

四處看樓時,才知道原來香港有這麼多不同種類奇形怪狀的房子。見過兩個單位共用一個鐵閘的,見過厠所在廚房旁但相隔的那道牆卻頂不到天花的,見過走廊恐怖得像<鬼水兇靈>的場景的...... 原來我一向住的地方雖非豪宅但竟是如此的好!

看來是真的給寵壞了!父母辛苦大半生賺錢供好的樓給我住,我卻像白痴般不懂理財,不努力上進去賺多些錢。這樣的我卻對居所諸多要求!沒有錢,便真的只能住在我住不慣的地方。

曾看過樓,看過那些有會所的新式豪宅;到訪過別人的新居,新淨、靚景、光鮮、企理,都十分十分之羨慕。那棟XXX,外面便是”海濱長廊”,空氣清新,大馬路連影都不見,上班前下班後也可下樓跑步;會所有泳池有建身室有乒乓球桌有鋼琴室;天台花園綠草如茵鳥語花香...... 真的天堂那樣!

我有一新婚朋友更把房子佈置成夢幻家居--大廳有幻彩燈光,傢俱是白與粉紅,地板光潔,房間可以放一張長書枱和頂至天花版的書櫃......所有東西都像會發光似的......還有廚房,很大很大的廚房(HK Standard)!!放得下一座焗爐之餘,還有空間跳舞!

怪不得有些女人要嫁入豪門,爲住豪宅也值得!(ok,一時之氣。而且嫁入豪門,不易的。)

還是要讚一讚亦舒。她在小說中寫一個窮家女孩剛入娛樂圈,被人相中。對方沒有立刻與她談條件,沒有逼她做任何事情。他首先做的,便是免費提供一間大屋給她一家三母女住,當作職員宿舍。她以前住的家破舊,漏水,擠;一進到新家,明亮、光潔、整潔毛巾與一櫃衣服都準備好,妹妹獲安排入名校,媽媽也有錢開花店,大家一進去新屋都捨不得走,連回舊屋取回舊物也省下。她怕真的要賣身,想再三考量一下,但一想及如果要骨氣便要失去眼前這一切,要與母親妹妹搬回那間細屋...... 她猶豫了。結果?一切都在富商的預期之中。

哈,想遠了!其實一切都源自那個該死的只容得下一條狗的廚房!


2007年6月8日星期五

台北感覺


收費自修室



以前去過幾之台北,本以爲待在台北也沒有什麼地方好去,會很悶。怎知去了花蓮和阿里山後,反而想快些回台北。感覺就像回家一樣。


在到花蓮前,我留了一天在台北。其實台北很多地方我以前都去過了--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書店街,台大,淡水,新店,九份,野柳,台北101,西門汀,各大夜市都去過。除了書店外,去過的地方我也盡力不再去。翻旅遊書時見到書內介紹深坑老街,那處豆腐很出名,而且街道很有特色,只是要遠一點,要坐很久車去到。不過想想有豆腐吃,有靚景拍,算了!另一處想去的是桐花公園,聽說整個山都開滿了白白的梧桐花,還有螢火蟲看。


一踏進深坑便見到賣豆腐的攤檔,全程吃了三種豆腐--炭燒豆腐(串),紅燒豆腐與鴨血臭豆腐煲。三種都很美味!!不過最愛的是那個臭豆腐煲。怕辣的我也吃到停不了!肚皮有收獲,但拍照沒收獲,因爲那天是假日,整條深坑老街都是人,多得像遊行一樣。而且深坑也不像我想像的有特色,就像九份一樣,是做遊客生意的地方,在那裡彷彿只有買和吃。



鴨血豆腐煲

至於桐花公園...... 到達時已是五時,天色好得很。我與三母女一同乘當日最後一班遊覽車上山。怎知,在途中司機已告訴我們梧桐花已經榭了”一星期前有很多人來看啊,整個山都是白色的,現在都沒有花了...... 螢火蟲?螢火蟲也沒得看......我騙你們作甚?”這司機真會刺激人!不過我和三母女總算踏足了沒有桐花的桐花公園,逛了十五分鐘,再乘原車回車站。雖然看不成花,但卻認識了親切的三母女(尤其是年紀和我差不多的大女。她們更帶我吃晚飯。坐摩托車是整天最好玩的節目。


            *                         *                         *


從花蓮與阿里山回到台北那天下著大雨,第一時間回到像家的台北之家放下行李。還有兩天留在台北。這時候我又不感到寂寞了。畢竟這是一個假期,不用上班已是很好的了(不過要持續早起。 旅行要早起是我的信念),且行程任我安排。



來台北不一定要吃地道食物,其實台北的咖啡館也不錯,既像Pacific Coffee般舒適,更有早餐吃,價錢又不貴。邊看書邊悠閒地吃美味早餐,十分寫意。



信義區有有齊我喜愛的地方--台北最大的誠品,台北101(裡的Page One),年輕人蒲點”紐約.紐約”和”華秀影城”。照片是New York, New York+的雪糕店。



雪糕店好像開張不久,大排長龍。他們的特別之處是將雪糕與不同材料(如生果,朱古力,蛋糕,肉桂蘋果)混合在一起(用鐵皮剷混和)。店內員工十分多,起碼十人一起”煮”著雪糕。他們也外國餐廳一樣,不時會合唱一首增強士氣的團歌。



Lunch + Tea我在紐約.紐約的food court(購物商場不吸引,只有吃的吸引)內吃,點了最多人吃的日式鐵板來吃,味道只是爾爾,反而可麗餅(crepe)仍是那麼好吃,沒有令我失望。

Page One雖然書也多,但始終喜歡誠品。於是早上逛完四個鐘誠品後,晚上又趕回誠品聽講座。講題關於御宅族和萌(日本動漫迷),資料搜集齊全,更播出了八十年代御宅族製作的動畫片段。(原來<電車男>電視片頭的動畫短片是向這段片致敬的)他們更爲御宅族平反,說御宅族其實大都是高收入人士,學歷高,異性朋友更比一般人爲多,看電視的時間倒比一般人爲少--因為他們只揀自己喜歡的來看,不會盲目接受。


講者自己便是證明。他的正職竟然是物理學教授!他更說自己一副御宅族打扮。此爲之真正”通識”也?


2007年6月7日星期四

阿里山


攝於阿里山


阿里山在嘉義縣。從花蓮坐火車的北行線到嘉義縣,需時約六小時。不過坐火車其實不辛苦,我更剛好每次也獲分配窗口位,有美景相伴呢!


嘉義縣除了阿里山外,好像也沒有什麼景點好看。正如前述,我在嘉義過夜的那間酒店令我有點不安。在花蓮,晚上到市區的感覺很安全;在嘉義晚上,我卻不敢外出。但我實在太討厭那間酒店了,以致第二天我雖然下午才乘小火車上阿里山,但還是一早便check out,情願背著沉重的行李在街上遊逛。因行李太重,結果逛得非常辛苦。幸好總算吃了馳名的”噴水雞肉飯”才上路。


香港的旅遊書說上阿里山的小火車很難買票,因爲一天只有兩班。這架小火車很特別,是沿著山路而建,之字形上山的,全程三小時,沿途可見到嘉義及阿里山的景色,也經過一個個特色的火車站。坐小火車,本身便是一個節目。聽說假日的遊人特多,山上的酒店收費也特別貴,幸好我到的那天不是假期,故很易便買到票,也不用捱貴酒店。一同上山的人不多,甚至可說有點冷清。不過這程小火車很值得坐。沿途車長會講解,也播放了<高山青>歌曲(阿里山的姑娘...),很有趣!要對抗的,只是坐火車時的昏昏欲睡,如果睡著了,便會浪費了......


到達阿里山時,已近黃昏,氣溫急降。我忙拿出了我的風褸,不過也好像不夠,幸好酒店會出租大衣。阿里山是一個遊客區,旅館都集中在一處,一同上山的遊客都住在附近。下了火車,只要你說出酒店名(要之前訂或先致電查詢是否客滿~),便有專車載你去(步行只需5分鐘--沒有行李負荷時)。


之前住的都是平價地方,但在嘉儀時有陰影,所以我決定在阿里山”豪”一次,住一間香港旅遊書(U Magazine的小冊子)也讚好的旅館。一晚約港幣300多元(非假日)。


果然!房間很乾淨,內其至有一木做的地台,可脫鞋踏上,十分舒適!


   *     *     *
長話短說,就簡短地分享對阿里山的感受:


-阿里山的日出很著名,但其實成功觀日不容易。剛好那幾天霧大,便更難看到)。帶當地團的人因著這點,順利地向遊客們推銷”玉山觀日團”。玉山在阿里山旁,但坐車也要很久。我一個人去,難道早上四時自己摸黑上阿里山觀日嗎?於是只好報名玉山團。


......結果看不到日出。導遊隨即帶我們去看千年神木,沿途還見到馬騮呢!



攝於玉山


-其實在阿里山森林公園內還有兩條火車線可搭,一條是觀日線,是神木線(旅遊書說有檀香味的),不過,假日才開。看完日出回到旅館都只是七時。我因為只打算留一晚(多留一晚己沒事可做了),便決定上午逛阿里山,中午便離開。又一台灣人的熱情的見證。我知道如看神木,走路的話會有點遠,而且我也不知道怎麼走,於是便問旅館職員。結果有一位當地女士載我到巨木步道處。雖然坐車很快到,但當我打算付錢給她時,她阻止了我。來台後共乘了兩程免費車呢!



攝於玉山


-因爲舊的神木(King of all aged wood)倒下了,當地人要選一棵新的代表,還有候選樹木呢!不過其實我沒有興趣去找來看。在我看,棵棵都咁靚!一出了名,變了明信片的主角,整件事便變得無趣了。


-結果我在巨木步道中散步,步道是木做長橋,很舒適,兩旁便是無數聳高筆直的樹木。特別老的樹更會有號碼和介紹牌。中途碰到的人不多,大部份路都是自己走的。不過耳邊是鳥叫聲,不會像在七星潭般感到蒼涼。途中還見到一個帶狗散步的出家人,主動告訴我神木位置和可能會下雨,很好人呢!後來走呀走,終於到了神木車站(即上屆神木所在地),那裡有一條無火車經過的鐵道,是拍照的好題材。只見一個男人架起腳架在拍照。但到了此處,我卻看不明指路的指示牌,怕自己愈走愈遠,只好原路走回旅館。全程只走了個多小時,也不知自己錯過了什麼。不過,是有點歸(台北)心似箭,於是便忙退房乘巴士離開。



攝於阿里山神木站


-總結:沒什特別的要分享,不過對比起花蓮,喜歡這裡的景色多一點。但一個人在一群群旅客當中,又比在花蓮時寂寞一點。(這裡太遊客區!加上同行有一群剛大學畢業的香港學生,在一路上吱吱喳喳,擺不同甫士,玩跳高拍照,在他們面前我老了一截!)


 


2007年6月6日星期三

勢利

遊太魯閣的當地團包括一餐午飯,於是各不相識的團友便圍坐一起吃飯。


與我同枱的分別是之前認識的年輕高雄夫婦、一個女生與她的外籍丈夫(?)、一對外貌和善的中年夫婦和我。


坐下不久已發現”外貌和善夫婦”中的太太不斷向著大家微笑。她臉有點圓,慈眉善目的(這是最貼切的形容詞),基本上,每當與她有眼神接觸時,她便會向著你點頭微笑,雙眼更好像會講話。他的丈夫比她瘦,很硬淨的樣子。


大家坐下不久,她的丈夫便開始”主持大局”,問起每個人的姓氏來。那時我心想:這個只是一天團,大家來自不同地方相見大半日而已,何必問姓名?問了也記不起,記得起也不會再聯絡吧!那就像去婚宴時和同枱的陌生人談得投契,散席後便各散東西一樣。最怕是因此交換了電話號碼但此後不再聯絡,過了很久再在手機看到那個號碼時也會忘了是誰的。


之前認識的友善高雄夫婦還實際一點,雖一路作伴但也沒問我姓名。不過,Well,友善是好的,我們大家都報上姓氏來。之後主持人又逐一問我們是從哪裡來的。原來他來自加拿大多倫多。我也住過加拿大,但親戚經常提點我的”逢人只說三分話”到此刻終於起作用。我沒有聲張相認,只是心想:”原來他們已在加拿大住了這麼多年,怪不得這樣熱情天真!”


之後菜便一道接一道上來了,有雞有魚有菜,雖然不是特別好吃,但也是我來台後最豐富的一餐了。親善太太邊吃邊讚,她尤其對一碟有點油膩的炒黃芽白讚不絕口,更用抑揚頓挫的普通話說:”這個菜真~~好!很新鮮!很難得吃到這麼新鮮的菜!台灣菜真~好吃!”


這碟菜是太魯閣的原住民烹調的,菜應是自家種,當然十分新鮮。這位太太在加拿大多年來,大約也很少吃到這麼新鮮好吃的菜,故此十分欣賞。但我卻覺得那碟炒菜十分普通,不夠甜也有點油,難得她這麼欣賞。


吃過飯後,在回旅遊車的途中,只見她分別和兩批團友盛讚這碟炒菜,以高八度的聲線誇張地說--”真好吃!”,”這個菜真好吃......不是嗎?”(不過她沒有得到別人相應的回應)一碟普通炒菜都盛讚成這樣,太誇張了吧!我有點不以爲然。移民外國多年不愁生活的太太們都是這樣的嗎?我認識一些同類女士(即在外國待到都不想回港的太太)都有共同特點,外貌方面就是髮型老套,但都皮光肉滑和表情天真,彷佛青春常駐,沒有一點在捱生活的痕跡。而且她們覺得每個人都是善良的,她們忘了在壓力下生活的香港人可以變得多麼虛偽和向錢看。她們在遊客區一定是被當做”水魚”的一群!



後來轉念一想,一個如此單純易滿足的好人,為何我會這麼刻薄地形容她?真有點像亦舒筆下勢利的喜寶。香港一眾兼顧家庭事業處事精明面面俱圓的女強人,在壓力大生活忙碌導致健康日差的情況下,會否以諷刺這些師奶來自娛?香港人工作辛苦,到外面吃飯時當然吃得好,吃環境氣氛、吃活魚刺身、生猛海鮮、吃新鮮吃質感吃彈牙吃精緻,更會多點幾款菜以求豐富味蕾......多久沒聽過有人盛讚一碟炒菜了!(甚至是沒有鑊氣的)


我不是欣賞台灣人的熱情好客嗎?我不是批評港人太冷漠嗎?我是看不慣她這樣容易滿足嗎?爲何我會看不慣如此熱情的加拿大華人?這不是太矛盾了嗎?


這件小小事件令我反思。奇怪的是到現在那位太太的笑臉和她說的那句”這個菜真~好吃”的聲線語調仍深印在腦海中。


2007年6月3日星期日

花蓮印象

最初計劃到花蓮,一心只想看鯨魚。到了台灣後,卻發現台灣人對這個地方推崇備至。原來花蓮也有很多有名的景點,如清水斷崖、太魯閣、七星潭等。所以我也開始對這個地方充滿期望。怎知,事實與我想像的有出入。


-交通不便:花蓮的著名景點相隔很遠,必須坐車去。但那裡公車很少,多數人都是租車或騎魔托車到來。否則,便只有包的士或跟團兩途。


-悶房子:花蓮的市區沒有特色,感覺就像去廣東/鄉下的市區一樣。建築物沒有性格,沒有鮮明的顏色。外牆都用香港公廁外牆的那種粉紅色和類似香港文化中心用的那種說不出名堂的曖昧顏色,一點都不靚。如果是山明水秀的農村,感覺又自不同。


其實我不需要花蓮變得很先進或夾硬弄得很農村,但就是不明白,爲何外國(尤其是歐洲)那些建築物會用明亮的顏色,但台灣/大陸甚至香港的建築物都用那些沒性格的曖昧色。


-不感動:太魯閣的山水意外地沒有令我感動。是否景色不夠”開揚”的緣故?我望著那個峽谷,那一座座的山,那些燕子窩,但都沒有被觸動。反而我在香港行山會更易受感動。雖知道不能比較,但內地的名山如泰山是真的會令人目瞪口呆的。
(後來當地人告訴我,跟團去太魯閣會少去很多地,樂趣減半。反而坐的士能去多點地方。)



太魯閣


-被騙:剛到花蓮便被騙,旅遊服務處的那位小姐可能認錯人,竟教我乘搭一架到穗瑞鄉下的巴士。幸好我中途發現,連忙下車。幸好有回頭車,天又未黑,才沒那麼恐怖。


-浪漫:等車時見到剛下課的學生。有一個少女也在等車回花蓮市。中途有兩個共騎一輛單車的男學生,在單車經過那女生身邊時,其中一個男生嘻笑著伸手摸了一下那個女生的頭,說著”再見”。那女生笑得很甜。過了一會那單車又走回頭,男生再摸了少女的頭一下,也是說著”再見”。突然覺得在鄉下地方愛情萌芽時也會浪漫一點。總比互相sms,msn和傾電話強。


身在現場不及看照片感動


-再次被騙:當地旅遊書說花蓮的南濱公園很美,白天可騎單車看海景,晚上會變身爲夜市,很熱鬧。因爲差點被騙了去鄉下,我晚上七時多才去到夜市。本以爲是在海岸邊的一個熱鬧多人的龐大夜市,怎知去到時發現只是一個有兩排攤檔的小夜市。行了兩圈也放不下心吃任何食物。so lame! 至於美麗的海岸線......海根本離夜市有一段路,夜市外便沒有燈光。遠處黑到連山影也見不到!又被旅遊書騙了!
(較有趣是見到有幾座舊遊戲機,有我最喜愛的bubble bobbles呢!)


-旅遊服務:花蓮是台灣的著名旅遊區之一,火車站旁的旅遊服務處除了大意點錯路外,其實服務很好,不嫌其煩地解答我的各樣問題,介紹便宜安全的地方給我住(是警察旅館來的,在警局旁,夠安全吧!),又代訂當地旅行團。職員親切有禮有耐性。兼且晚上十時才關門,方便晚來的旅客。(反之,阿里山的所在地宜蘭縣的旅遊服務便差很多,服務處五時多便關門。如果沒有住宿資料在身便麻煩了!)


-格格不入:花蓮一方面像鄉下,另一方面也有旺區,有潮流服飾店和精品店,放眼盡是學生。吃的也很便宜,有兩間餃子店頗出名的,十多元便吃飽,我連吃兩晚。在能吃得如此便宜的地方,竟有一楝兩層的Starbucks,有點格格不入。更奇特的是有Private Shop(香港也有,店堂佈置很靚的女裝內衣店),和周遭的建築和店舖都不太相襯。


-荒涼:另一景點七星潭也令人失望。一早一晚也去過。晚間開電筒仍看不清海面,日間則曬得要命--這也不重要......同樣問題--這地方不能令我感動!一大片無人石灘和看得到水平線的海面--藍天碧海,可能是無人的關係,給我的感覺不是舒暢,而是荒涼。加上石灘高起,走近海邊時要一直往下走,感覺有點恐怖。迫還迫,我還是喜歡有人氣的沙灘或綠草如茵的塔門多一點。這個石灘太raw了!(看來我仍是不慣獨自去旅行)



七星潭 (那海面其實已是太平洋)


-好人:台灣的人熱情又好人,花蓮人更甚。沒有還到不好的人,甚至冷淡的人也未遇過。進店舖問路得到的都是熱情的幫助。甚至只是閒聊他們也很歡迎。我想這和壓力很有關係。當你要孭quota被罵兼長時間工作時,浪費你時間的客人很難讓你真心笑得出。


-熱情:跟團去太魯閣時認識了一個很熱情的高雄人。這位熱情活潑的年輕太太和丈夫同行,不單主動爲我拍照,也介紹好玩的地方給我。原來她常與丈夫四處旅行,去了歐美亞的多個國家--她強調是因為沒有小孩所以才有時間四圍去。丈夫雖比她沈默很多,但與愛笑的她同樣好動愛旅行。讓人很舒服的一對!



的士司機請我帶上火車吃的炸豆腐,感動!


P.S.因浪大不能出海,竟達不到此程的最大目標--看鯨魚!


Sorry,喜歡花蓮的朋友們,今次來花蓮,天時地利人和都不對,感受不到花蓮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