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La Land (星聲夢裡人)拿了很多奬,越多奬便越多人談論,好不熱鬧。越多人談論便出現越多兩極意見;有人大愛,亦有很多人說不過爾爾,或說看後感到失望,或嫌橋段老套。最好笑的是,我在Facebook轉貼了一篇我覺得寫得好的影評,有朋友留言說自己膚淺,看戲後沒有這麼多感受。另一邊廂,有人認為電影膚淺,於是喜歡這套戲的朋友便說自己是庸俗的人,才喜歡這套庸俗的戲。一時之間,喜歡或不喜歡這套戲,代表你「有品味」或「沒品味」!怪的是,這「有品味」和「沒品味」沒有統一說法。在這個人人都要表態,又人人都看別人表態的年代,對別人的取態似乎不必太上心。
除了喜歡還是不喜歡電影,這戲還引起了其他討論。有人說電影是拍給女人看的,又有人說是拍給男人看的。有人比較二人的夢想高低難易。有人說Mia自私勢利,又有人寫文為她平反。有人說最後的what if是男方的想像,有人說是女方的想像...... 就讓我順道講講自己的看法。我覺得電影沒有特別拍給某個性別看,是否喜歡這套電影也非關你是男是女。至於二人的夢想,我不清楚Mia是真的喜歡演戲,還是喜歡當明星。我覺得兩者是不同的。 (講開又講, 如果沒人看我的blog, 我會繼續寫嗎?) 不過尋夢又好像不能這樣評價高低。至於Sebastian,他的夢其實較易實現。他本身有音樂才華,只要儲到錢,他的夢想不難實現。而當明星,就需要天時地利人和。不像Sebastian般自信滿滿,Mia不時懷疑自己的才華,怕自己走錯路。我是同情她的。至於有人說Mia自私,我可從沒有用這種眼光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