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妹妹送了一份非常精緻和有心思的手作禮物給我。單是個盒已經很漂亮。)
上星期五是我在上一間公司上班的最後一天。這間公司,我待了十二年(我常開玩笑說是《被偷走的十二年》)。
在這裡工作多年,我經歷過不少高潮低潮;曾經懷疑過自己的能力,亦曾對公司感到失望。之前一直沒有離開,是因為惰性和忙得沒時間找工作,亦因為我實在喜歡我的工作。不是說留下來比離開更難嗎?縱使工資比市價低、人手不足(現在有哪間公司不是人手不足的?)、經常加班,以及長期待在同一間公司擔任同一個崗位不利事業長遠發展,但我堅持不走。多年來,我換過多個上司,經歷過幾次部門的結構改動,見證著不少同事離職,有點白頭宮女的感覺。很多同事覺得我是永遠不會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