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

音樂與我

書、電影和音樂都是一個人的心靈食糧。最初在這blog只寫電影和書,是因為我只懂寫電影和書,不懂寫音樂。雖然不是影評或書評人,但起碼懂得作橫向比較,起碼懂幾個令文章生色的形容詞。但音樂,在我生活中所佔份量不重。我沒有經常聽歌。很久沒有聽電台節目。近幾年的新歌不是大熱且播到濫的歌我也未必聽過。而且我對音樂很差,不太用心聽,它們很多時淪為家居背景。買的碟,很多都收在櫃內被我遺忘。對書和電影的選擇我都很有方向,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音樂卻不然。我接觸音樂太少。雖然學過鋼琴,但失敗收場。我沒有音樂感,耳朵不靈敏,唱歌走音。入不到學校choir,是我的一個遺憾。(我母校是仙樂飄飄處處聞那種學校,同學們不是唱choir,便是入orchestra,在預備比賽時更可用上課時間來練歌,又會奪獎為校增光,十分威風。)對音樂不熱衷,可能只因為我不懂、不擅長。在這個人人都尋求品味,展示品味的時代,不懂音樂這種藝術,好像很失色。


看來,我要打破這種自卑感。我一直都有著種種包袱,常覺得我要知道這,認識那,漸漸連表達意見都沒信心。不知這心態從何而來。或者我要尋回直覺,喜愛的說喜愛,討厭的夠膽說討厭。是的,我知道是有鑑賞力這回事的,我知道好與壞,good taste/ bad taste多少有個標準。但是,我的程度未夠,就只能根據現有程度去欣賞。


我為何要理會其他人的看法?我為何聽到很感動我的歌(或電影),但評論說那歌很商業化、易入口、平庸,我便覺得自己平庸、沒品味?可能當我沒有創造藝術(音樂)的能力時,便要求自己最少要有品味,希望以此得到別人的尊重和認同。


擁有豐富音樂知識是好的,但現階段,我只能陶醉於我喜愛的音樂中,只能寫些內容簡單的音樂文章。


吾生也有涯,而樂海無涯呢~ 


4 則留言:

  1. 原來妳啲音樂根基都咁深, 好犀利呀.
    [版主回覆10/06/2011 08:15:00]我篇文係話我冇音樂根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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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做自己,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沒人什麼類型的藝術細胞也有的,陶醉於自己喜愛的就夠了.
    喜愛的說喜愛,討厭的夠膽說討厭。(千金)中,喜愛說討厭喜,討厭的說喜愛,才是不幸.
    [版主回覆10/06/2011 08:14:00]是啊!!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 呢句用左《千金》歌詞黎改, 俾你發現左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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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說得對!~喜歡就喜歡....討厭就討厭.....無需要因為別人的評語就失去自己.....
    [版主回覆10/06/2011 08:12:00]雖然係咁, 我都想學下野, 識多D音樂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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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彈過琴, 唱過歌一定不會太差的啦. 係妳學校太犀利啫. 談藝術, 最好都是拿出實例, 講得出點解係好,點解係唔好的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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